王宛生
法治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这次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依法治国水平”作了突出强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把“坚持依法治理、从严管控”明确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工作要求,强调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保障,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摆到重要位置,要求完善防灭火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健全优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标准体系,组建技术组织,坚持急用先行制定相关标准;完善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火灾调查评估等制度。
三是加大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案侦破效率;健全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培育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估司法鉴定机构,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对防灭火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总的来看,《意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监督等方面着力,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到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环節和全过程,必将有效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今后,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的法治建设,为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刊记者王子侯根据5月17日国新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整理)
责任编辑:董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