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精彩观点 与科学前沿碰撞-行稳致远,守正创新

2023-08-18 07:05
中国化妆品 2023年4期
关键词:化妆品功效原料

2023 年,中国化妆品迎来全面发展的黄金期。市场全面复苏,政策趋于完善,中国化妆品正式向高质量、品质化迈进。科技,是中国化妆品在这一新阶段的核心驱动力。在本届“中国化妆品科技大会”上,数位重磅嘉宾针对探索化妆品产业如何围绕科技创新打造安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分享。

张春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质量是发展根本,创新是发展动力

江苏现有化妆品生产企业300 余家,居全国第三;化妆品备案人1200 余家,备案产品居全国第四。此外,江苏的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包材生产企业、经营使用企业等数量均在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江苏化妆品产业与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有些地区还存在明显差距,且化妆品高端品牌数量不多。

如何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丽需求,已经成为从事化妆品创新研发、生产经营以及监管执法等相关各方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

2021 年,我国出台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这是自 1989 年之后首次对化妆品相关行业监管规章制度进行改革,对于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至关重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颁布,使中国化妆品产业真正迎来新起点。

面临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中国化妆品行业创新加速、监管法规和手段深层变革的关键时间节点,我们该如何积极应对、顺势而为,需要凝聚各方智慧,认真研究和探讨。

本次论坛以“化妆品安全与功效评价的创新趋势”为主题,汇聚各方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展开研讨交流,恰逢其时。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质量是发展根本,创新是发展动力。

从行业角度看,化妆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规范日趋严格,企业要持久发展、做大做强,不仅要守住产品质量和安全底线,更要在化妆品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价等关键环节加强创新研发,不断推出高端优质化妆品。

从监管角度看,《化妆品监督管理條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相继出台实施,正在重构化妆品监管的法规制度体系,加之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要求我们监管工作也要与时俱进,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不断研究化妆品监管的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从而规范引导化妆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从公众角度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长,对美丽健康的要求不断提高,对高品质化妆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强,同时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功效等方面的关注度和要求也更高。这无论是对化妆品研发者、生产经营者还是监管部门来说,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行稳才能致远,守正才能创新。对于从事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及监管的各方来说,唯有创新是破解难点、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必然途径。希望本次论坛通过多角度的思维碰撞,探讨化妆品科学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趋势,对前沿技术理论与化妆品研发应用的衔接展开更多的思考,共同推进化妆品产业的科技创新和规范发展。

希望专家学者对化妆品监管的创新标准与评价方法,提出科学的、符合国情和监管需要的建议,也希望企业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加大创新投入,借助专业力量夯实安全基础,切实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研发生产高品质产品,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冀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筑牢质量安全底线,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安全是化妆品的生命线,功效是化妆品的生存线。《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的制定出台,目的是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从制度设计来看,《条例》是以安全为本进行的整个制度结构设计,其中包含了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如分类注册备案制度、禁用原料目录制度、安全评估制度等,还有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风险监测与评价制度等。

在安全为本的基础上,《条例》还关注到以质量求生存发展的法制理念和激励质量争先的制度设计,可见国家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越来越重视。

产品功效不仅是化妆品的生存线,也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根本需求。质量安全与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是《条例》确立的新理念。这一原则很好地体现了化妆品的双重属性特征要求,即安全性是底线,质量优越是竞争力的本质,兼顾消费者健康保障与产业健康发展。

从激励质量争先的制度设计来看,《条例》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多方面进行完善,明确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此外也包括宣传一致性要求、信息公开制度、生产质量规范(GMP) 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

随着化妆品行业不断发展,推动化妆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变得至关重要。近年来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方面提出更明确的要求。

从法制视角来看,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需从以下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根据《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企业要建立基于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包括注册备案资料审核、生产一致性审核、产品逐批放行、有因启动自查、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因此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一定要对应承担的主体责任深入了解并落实。

在功效宣称方面,企业要进行功效宣称信息公开、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问题产品召回等赋权型法定义务。关于“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 与“社会共治” 机制,企业要积极参与进来,促进自身与行业的发展。

从法治视角来看,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可从功效宣称和评价、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

首先是关于功效宣称和评价,功效宣称和评价是还权于生产经营者、实现责权利统一的制度设计,是满足安全底线要求之后的市场竞争工具。企业要合法合规进行功效宣称,让监管层和行业专家放心,促进化妆品备案制度的实施。

对于质量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这是企业与监管者、第三方等的信息互动模式,能够使风险控制的关口大幅度前移,保证化妆品安全风险的事前控制与负收益降低的要求。因此企业要积极参与其中,同时企业也要聆听监管等多方声音,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企业要积极培育行业专业人才、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每一个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都是行业的组成部分,对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都必然负有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肩负的不仅是生产经营指标,更是其自身的长远发展,以及化妆品产业的整体良性扩张。

尚靖——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教授

皮肤生理基础研究是化妆品开发的基石

化妆品是科学与艺术的完美结合。我很喜欢宋代画家王希孟十八岁时画的一幅《千里江山图》,它被后世人称为“十八岁的摇滚”。这幅画与化妆品有很多契合之处,是中国传统美与时尚新锐的融合。

中国已成为全球美容产品第一大生产国和全球第二大化妆品消费国,化妆品产业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中国的化妆品产值超1 万亿元人民币,全国各地的美业园区不断聚集,化妆品相关上市公司也有100 家左右。

化妆品产业可以细分成上游、中游、下游,是一个非常有逻辑性且模块化分割的产业。其中,处于中游的品牌商是产业链最赚钱的环节,毛利率高达50% ~ 80%。品牌需要有上游的原料方支持,甚至好多品牌商有自己的特殊原料,在基础研究和检测方面的工作,多半是由原料商在做。

此外,还有一些下游的渠道商。

化妆品品牌的竞争格局日益激烈,据易观分析,全球化妆品品牌在1900 ~ 1945 年以欧洲品牌为主;美国品牌从1945 年后崛起,同时欧洲品牌进行扩张;1975 年后,美日品牌开始扩张;2000 ~ 2016 年,中国品牌逐渐在国内受到消费者关注;2016 年后,中国化妆品品牌开始了全面扩张。

在中国化妆品品牌崛起的过程中,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在发生改变。近年来,“成分党” 日益壮大。成分以及化妆品的功效成为年轻人选择化妆品非常重要的一项指标。

化妆品最终的功效体现,是以安全为基础的。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性的平衡尤为重要,假若安全和功效之间過于强调功效,可能会导致相关不良反应的出现。未来的化妆品产业,技术是基石,营销是杠杆。化妆品属于高附加值的快销产品,品牌溢价高,因此品牌商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掌握产业定价权,话语权最强,品牌价值是化妆品行业的核心。而品牌价值的体现需要依靠科学背书提升产品力。

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成熟以及成分党的崛起,品牌间竞争的加剧将倒逼企业提升产品力和运营效率,从营销渠道驱动走向产品驱动。开辟具有企业特色与优势的新赛道,并构建技术壁垒是新品牌“弯道超车”“换道超车”的机会点。

与科研融合且消费者体验感好的产品是未来产品开发的方向,能真正将科技功效宣称转换到产品上才可能成为产品的驱动力,才能让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

在化妆品市场各类竞争中,一大竞争点在原料方面。

整体而言,全球日化原料行业集中度低。2020 年,日化原料全球市场规模近 360 亿美元。植物提取物全球市场规模为200 亿美元,预计2025 年将达到500 亿美元。

对于中国化妆品原料行业来说,由于起步较晚,目前体量还不大,头部企业也比较少。我国在特色原料上的发展机遇非常大,功效性原料(如植物提取物、肽类) 是趋势,定制原料是发展方向(如珀莱雅与巴斯夫)。

另一个想与大家分享的是化妆品品牌市场趋势与宣称。从营销到研发的品牌建设过程中,可以从数据洞察产品特性,合理制定营销方案。

如何提炼传播卖点?如何规划营销预算?如何找到爆品之路?对于品牌来说,这一系列功效分析是找到这些问题答案的提示。我们对中外头部公司的经典产品进行分析并赋分,可以看出,国外品牌表现更为综合,在安全性上也考虑得更加全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我国化妆品本土品牌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从2021年开始,进入“硬核技术时代”,品牌需打造技术差异化,用“技术+ 内容+ 传播” 的体系对抗体系。什么是化妆品行业的硬核技术?要如何宣称这些技术?首先,化妆品科学是涉及前沿多学科交叉的一门科学,包括皮肤生理、皮肤药理、中医理论、药剂学(经皮递送)、天然药化、药物资源、药物分析、生物信息学(大数据分析)、药事管理、药学英语、心理学、市场经济学……

皮肤生理基础研究是化妆品开发的基石。一系列皮肤生理过程支撑了很多化妆品底层的研发概念,我们可以将20 个功效宣称与皮肤生理对应。基于前沿皮肤科学理论,我们加大了功效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包括围绕皮肤代谢、色素代谢、皮肤屏障、毛发等方面展开功效评价模型的探讨。

此外,我们还基于符合化妆品纯净美妆等概念趋势所作出的宣称研究,研究了适用于特色天然原料的系统评价体系。所用到的研究模型有皮肤类器官模型(3D 皮肤模型)、细胞互作微流控模型、低等生物系统模型(斑马鱼、果蝇、线虫) 等。

“成分党” 推动了纯净美妆,推动了特色植物资源化妆品的开发,纯天然产品在全球已经成为近年来最大的化妆品趋势之一。特色植物原料成为企业产品力竞争的核心要素,可根据特定成分、来源种类等,其可分为四种类型:单一多成分原料、单一来源原料、单一特定成分、复配来源原料。

不仅单一原料可申请专利,复配来源原料同样可以形成专利。同时,用一些新技术如超临界萃取技术、微波萃取技术、膜分离技术、逆流提取技术等提取活性成分物,也有可能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特色原料。此外,我国中医文化源远流长,可以用现代药理学的方式对古方进行分析,研究配方。

化妆品需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管控技术的开发,目前已经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原料数据库。

基于风险成分的研究可推动植物原料标准的提升,如我们在企业的合作支持下,对库拉索芦荟进行了分析,共检测出1190 种化合物,黄酮及蒽醌类成分在外皮,蒽醌可能为外皮发挥毒性作用的关键物质,蒽醌中的芦荟苷和芦荟大黄素可能是主要的毒性物质。原来国内外关于芦荟的标准中只有对芦荟苷浓度的限制,而没有关于芦荟大黄素的要求。基于此,我们可以通过对风险成分的研究,形成我国特色原料标准。

此外,还要加强特色植物资源的质量控制与安全性研究。我认为,“clean beauty” 这个概念更多意义上是一个营销的概念,而不是科研、学术概念。并不是说植物就是安全的,在一定浓度、剂量、配比下,植物也很可能含有毒性。

因此,化妆品针对的是健康皮肤,一些原料功效都要以数据说话,需要基于对皮肤生理机制的认识探讨皮肤不良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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