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兵
【关键词】外贸发展 稳外贸 进出口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2023年7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据海关统计,2023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0.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其中,出口11.46万亿元,同比增长3.7%;进口8.64万亿元,同比下降0.1%。①202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会议强调:“要把吸引外商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第一,我国稳外贸的基本盘对象没有改变,但需要警惕外贸占比和同比下滑。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以美元值计,2021年中国进出口同比增长30.0%、出口同比增长29.9%、进口同比增长30.1%,而2022年中国进出口同比增长4.4%、出口同比增长7.0%、进口同比增长1.1%。2022年因新冠疫情反复和贸易摩擦等,我国外贸增长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我们要牢牢稳住外贸基本盘的主要对象,以期稳外贸稳就业。
从2023年上半年来看,尽管2021—2022年世界贸易经历了新冠疫情和全球供应链扰动的不利冲击,但是中国外贸的基本格局和中国外贸伙伴的根本重心并没有改变。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上半年中国外贸基本盘的主要对象是东盟(15.3%)、欧盟(13.7%)、美国(11.2%)、日本(5.4%)、韩国(5.3%)、中国香港(4.6%)、中国台湾(4.2%)和澳大利亚(4.0%),合计占到中国外贸的63.6%。②另据海关总署统计,2022年中国进出口外贸基本盘的主要对象是东盟(15.5%)、欧盟(13.4%)、美国(12.0%)、韩国(5.7%)、日本(5.7%)、中国台湾(5.1%)、中国香港(4.8%)和澳大利亚(3.5%),合计占到中国外贸的65.7%。③2021年中国外贸基本盘的主要对象是东盟(14.5%)、欧盟(13.7%)、美国(12.5%)、日本(6.1%)、韩国(6.0%)、中国香港(6.0%)、中国台湾(5.4%)和澳大利亚(3.8%),合计占到中国外贸的68.0%。④
相比来看,2023年上半年、2022年和2021年中国进出口外贸基本盘的主要对象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其占比和排序出现了变化。2023年上半年、2022年相比于2021年,中国对东盟外贸占比明显增加,而对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六个主要贸易伙伴的外贸占比均出现了下降。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澳大利亚外贸占比出现上升态势。2022年中国对主要的八大贸易伙伴的外贸占比相较于2021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合计占比又下降了2.1个百分点。为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主要贸易伙伴的外贸份额状况。未来,我国外贸的重心仍将是这八大贸易伙伴,其中的相对占比可能发生稍许变化。
从单个国别来看,2022年美国仍旧是中国外贸出口第一大目的地。2021年中国外贸出口和进口均实现高速增长,对主要伙伴东盟、欧盟和美国的外贸进出口都出现了显著的井喷式反弹增长。2022年,在新冠疫情和乌克兰危机等多重不利因素冲击下,我国对东盟、欧盟和美国的进出口分别同比增长11.2%、2.4%和0.6%。
以美元值计,2023年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7个百分点,其中,货物进口总值下降了6.7个百分点,货物出口也下降了3.2个百分点,低于疫情后的货物贸易反弹预测。具体到主要贸易伙伴来看,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东盟、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货物进出口同比都出现下降。其中,2023年上半年中国对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货物出口同比都出现下降,而对东盟和澳大利亚的货物出口同比出现上升;2023年上半年中国从东盟、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货物进口同比出现下降,而从中国香港、澳大利亚的货物进口同比出现大幅上升。由此,中国对主要的几个贸易伙伴的外贸同比出现下滑,对我国的外贸发展造成较大压力。这是2023年我国强调稳外贸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2023年上半年虽有外贸顺差,但需要警惕高技术产品进出口同比下滑。从重点商品出口来看,2023年上半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額达9673.7亿美元,与 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8%。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排在前三位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集成电路和手机的出口额分别为905.9亿美元、634.2亿美元和575.2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4.3%、17.7%和14.8%。而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的汽车(包括底盘)、汽车零配件和船舶的出口分别为464.2亿美元、435.9亿美元和112.1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08.1%、12.9%和7.7%。此外,2023年上半年,我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为4022.0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4.1%,而农产品、成品油和箱包及类似容器的出口分别为477.1亿美元、237.8亿美元和181.7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7%、28.8%和14.1%。⑤因此,2023年上半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中处于高技术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集成电路和手机出口出现了下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也出现下滑,而机电产品出口中的成熟技术产品如汽车及其零配件、船舶,以及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如农产品、成品油和箱包等出口出现了大幅上升。
从重点商品进口来看,2023年上半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口额为4327.4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7.5%。其中,我国机电产品进口中排在前五位的集成电路、汽车(包括底盘)、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汽车零配件和二极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的进口分别为1626.1亿美元、216.4亿美元、213.4亿美元、128.2亿美元和114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2.4%、23.8%、29.4%、21.2%和19.8%。而机电产品进口中空载重量超过2吨的飞机的进口为59.3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1.8%。此外,2023年上半年,我国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为3165.7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7%,而我国的农产品、煤及褐煤、医药材及药品、纸浆和成品油的进口分别为1240.5亿美元、276.7亿美元、271亿美元、129.8亿美元和129.9亿美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8.3%、49.2%、12.8%、25.6%和34.6%。⑥据此,2023年上半年我国机电产品进口中处于高技术的集成电路、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二极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的进口出现了下滑,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也出现下滑,而资源、原材料产品如农产品、煤及褐煤、医药材及药品、纸浆和成品油等进口出现了大幅上升。为此,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自主研发创新,同时积极扩大从第三方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打破来自个别西方国家的技术封锁。
第三,我国稳外贸的根本支撑力没有改变,需要增强对民营企业和外贸新业态的支持。首先,中国与东盟贸易出现了明显增加,但东盟贸易能力上升背后的支撑力主要来自于欧盟和美国这两大世界消费市场。据此,我国稳外贸的重心不能发生动摇,仍需要牢牢稳住我国商品出口最根本的支撑点。2021年美国、欧盟两大消费市场占中国商品出口份额的32.5%,2022年占到31.8%,2023年上半年下降至29.9%。据此,我国稳出口的基本盘来自于东盟贸易圈、欧盟贸易圈、北美贸易圈和东亚贸易圈,需要采取措施扭转对美国的商品出口占比出现持续下滑的局面。
其次,需要强化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我国稳外贸的主力军作用。据海关总署统计,我国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一直是稳外贸的关键支撑力量。2022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达51万家,增长7%,进出口值达21.4万亿元,增长12.9%,占进出口总值的50.9%,提升2.3个百分点。同期,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3.82万亿元,国有企业进出口6.77万亿元,分别占进出口总值的32.9%和16.1%。2023年上半年,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10.59万亿元,同比增长8.9%,占进出口总值的52.7%,同比提升3.3个百分点。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6.16万亿元,国有企业进出口3.29万亿元,分别占进出口总值的30.7%和16.4%。相比较来看,民营企业在我国稳外贸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后,支持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推动我国外贸实现稳健增长。跨境电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优势,极大减少了信息沟通和交流的成本,做到生产供给端与消费需求端的直接对接。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强调“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于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出口1.55万亿元,同比增长11.7%,进口0.56万亿元,同比增长4.9%。⑦截至2022年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数量达到165个,覆盖31个省区市,有力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据海关总署统计,2022年我国全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42.0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7.7%。其中,出口23.97万亿元,增长10.5%;进口18.1万亿元,增长4.3%。从贸易伙伴结构来看,2022年,我国对东盟、欧盟、美国分别进出口6.52万亿元、5.65万亿元、5.05万亿元,分别增长15%、5.6%、3.7%。同期,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合计13.83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19.4%。我国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其他14个成员国合计进出口12.95万亿元,比2021年增长7.5%。⑧我国外贸基本盘的主要对象并没有发生变化,仍是这八个主要贸易伙伴。不过,2023年上半年、2022年相比于2021年来看,我国对这八个贸易伙伴的合计占比出现了明显下降。
我国稳外资基本盘的主要对象没有改变。我国外资的主要来源地是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日本、美国、德国、中国台湾和英国。2021年上半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6078.4亿元,同比增长28.7%。我国实际利用外资也主要来源于这些地区。其中,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德国实际投资分别增长35.5%、53.6%、29.9%、32.4%。引资结构更加优化,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9.9%,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3.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6.61万亿元,同比增长19%,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成以上。因此,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成为我国稳外贸的重要支撑主体。另据商务部统计,2022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326.8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6.3%;以美元计金额达1891.3亿美元,增长8%。投资增幅较大的来源地有韩国、德国、英国等,同比分别增长64.2%、52.9%和40.7%;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对华投资同比增长92.2%、17.2%和8.2%。⑨引资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32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6.1%。此外,计算机通信制造、医药制造领域引资分别增长67.3%和57.9%。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4449.5亿元人民币,增长28.3%,带动吸收外资的质量进一步提升。2022年我国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金额达到21.4万亿元和13.82万亿元,分别占进出口总值的50.9%和32.9%。⑩
根据笔者带领的课题组预测,2023年我国的汽车(包括底盘)、稀土和钢材的同比出口将分别增长55%、34%和22%,这些商品是我国拓展出口的主要增长点。此外,预计2023年我国出口同比增长10%至20%的商品主要有:未锻轧铝及铝材、塑料制品、玩具、肥料、集成电路、医疗仪器及器械、通用机械设备、灯具与照明装置及其零件、汽车零配件、家具及其零件等;预计2023年我国出口同比增长1%至10%的商品主要有:箱包及类似容器、家用电器、陶瓷产品、鞋靴、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成品油、纺织纱线与织物及制品、服装及衣着附件、中药材及中式成药、手机、音视频设备及其零件、水产品、船舶等。根据预测,2023年我国大部分重点商品对外出口将维持增长态势,但是粮食对外出口预计将同比下降5%。这是我国出口发展的主要风险点,需要重点关注。总体来看,2023年我国出口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见图1)
2023年我国肥料、粮食、天然气、煤及褐煤和原油同比进口将分别增长26%、22%、21%、21%和20%,这些商品是我国拓展进口的主要增长点。此外,预计2023年我国进口同比增长10%至20%的商品主要有:肉类(包括杂碎)、大豆、铜矿砂及其精矿、未锻轧铜及铜材等;预计2023年我国进口同比增长1%至10%的商品主要有:干鲜瓜果及坚果、食用植物油、成品油、医药材及药品、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天然及合成橡胶(包括胶乳)、纸浆、钢材、二极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汽车(包括底盘)、医疗仪器及器械等。根据预测,2023年我国大部分重点商品进口将维持增长态势,但是空载重量超过2吨的飞机、纺织纱线与织物及其制品、原木及锯材、机床、汽车零配件、铁矿砂及其精矿、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进口预计将分别同比下降18%、12%、7%、6%、5%、4%和1%。这是我国进口发展的主要风险点,需要重點关注。总体来看,2023年我国进口发展仍面临着一定的阻力。(见图2)
因此,直面后疫情时代叠加贸易摩擦升级的世界经济新形势,我们更需要居安思危,牢牢稳住东盟、欧盟、美国、日韩、中国的港台地区以及澳大利亚等我国外贸的主要对象,特别是需要重视美国的贸易份额及贸易摩擦升级的风险外溢。要牢牢稳住我国的外贸基本盘,实现我国对外资的持久吸引力。
联合国近期发布的《2023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年中更新报告将2023年世界经济增长预期从年初预测的1.9%小幅上调至2.3%,但将2024年增长预期从2.7%下调至2.5%。其中,2023年发达经济体将增长1.0%,高于年初预测的0.4%;发展中经济体将增长4.1%,略高于年初预测的3.9%;最不发达经济体将增长4.1%,低于年初预测的4.4%。报告称,由于新冠疫情延宕、乌克兰危机、气候变化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全球经济强劲复苏的前景依然黯淡。在通货膨胀高企、利率上升和不确定性加剧的情况下,世界经济存在长期低增长风险。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国家层面的政策举措:第一,在市场机制和营商环境层面,需要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要素,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多种政策举措协调推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来实现稳外贸、稳外资和稳就业。现阶段,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高效的公共产品服务,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其市场活力。
第二,在供给侧层面,需要提升对外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新型信息通信技术等硬软件建设。一是以提升RCEP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契机,加快构建要素流动一体化大市场,促进我国在稳外贸稳外资上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深化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层级,重点加大对东盟国家进行有效的贸易和投资布局,拓展和提升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绝对贸易规模和相对贸易份额。三是以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为契机,深化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改革,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三,在供给侧层面,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制度创新。加快推动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积极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拓展外贸外资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在需求侧层面,要落实落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更精准地支持企业拓展大市场。对于中等和规模以上企业,需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来有效削减企业的实际运营成本,提升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但是也要防止大企业易于形成垄断控制力,不利于市场竞争和创新。
第五,在国际循环层面,需要积极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加大对“一带一路”国家工业园区国际化建设,形成“一带一路”工业园区投资贸易合作机制,发挥重点工业园区在我国对外贸易、航运、投资、跨境结算等国际循环中的枢纽中心功能。
企业层面的支持举措:第一,以融资和税收方式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出口稳就业。对于中小微企业密集的沿海省份,使用财政政策、信贷政策来增强微观定向定点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出口稳就业。对于市场价格机制调节失灵的部门和要素配置,要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建议成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专门服务于广大中小微企业。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补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短板,并且鼓励跨境电商主动对接广大中小微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与创新,主动对接和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寻找新的市场和商机。另一方面,通过中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给予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贷款和融资,促使其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厘清商业银行与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借贷关系,更好地将商业信贷与承担社会责任剥离开来,重塑市场经济下真正的银企关系。
第二,以贸易新业态创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出口稳就业。抓住国家赋能的贸易新业态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转化为生产和外贸出口效应。为此,沿海地区可以积极申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进一步降低海关报关分类成本,同时提升报关通关效率。跨境电商已成为稳外贸稳就业的重要贸易新业态。2022年11月2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廊坊市、枣庄市、拉萨市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截至2022年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数量达到165个,目前各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约20万家,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超过9300家。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外贸新业态,新设15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由此,将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中心城市辐射连接的发展格局。
第三,积极拓展企业对外贸易渠道。推进“一国一展”,支持和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辖区政府、重点行业协会举办展会。发挥好贸促会、驻外机构、海外侨商商会里中资企业协会等作用,积极对接国外商会协会,拉近生产企业、贸易商和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的海外买家。
第四,加快发展数字服务贸易,促进企业稳外贸稳就业。中小微企业在参与数字服务贸易方面成本较低,更具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为此,需要构建“互联网+服务贸易”新体系,逐步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通过推进中小微企业应用互联网和物联网进行线上线下同步互动发展,大幅降低企业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营销成本,提升中小微企业自身优势,积极拓展中小微企业异质品生产和产品生产转换升级。通过培育个性化、差异化的产品,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作者为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评估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3ZDA032)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双循环格局下中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研究”(项目编号:22JJD790013)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国务院新闻办就2023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务院新闻办网站,2023年7月13日。
②《2023年6月进出口商品主要国别(地区)总值表(美元)》,海关总署官网,2023年7月13日。
③《2022年12月进出口商品主要国别(地区)总值表(美元值)》,海关总署官网,2023年1月13日。
④《2021年12月进出口商品主要国别(地区)总值表(美元值)》,海关总署官网,2022年1月14日。
⑤《2023年6月全国出口重点商品量值表(美元值)》,海关总署官网,2023年7月13日。
⑥《2023年6月全国进口重点商品量值表(美元值)》,海关总署官网,2023年7月13日。
⑦《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介绍2022年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情况》,商务部官网,2023年1月30日。
⑧⑩《国务院新闻办就2022年全年进出口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务院新闻办网站,2023年1月13日。
⑨《国新办举行2022年商务工作及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国新网,2023年2月2日。
责编/银冰瑶 美编/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