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双 胡 涛 秦晓明
1.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2.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44
自2012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多次被写入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划。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分化转移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日益加剧;年轻人思想观念改变,不想也不愿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同时缺乏相关农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难以满足现阶段的农业生产需求。基于此,笔者对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进行分析,探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优化对策。
《现代汉语词典》对“职业”一词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二是指专业的、非业余的[1]。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MBA)智库将“农民”定义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长期和专门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副业等生产劳动。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是在传统农民、新型农民、职业农民等概念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传统农民仅拥有小部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依靠传统经验精耕细作,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满足自身需求,只有一部分剩余农产品供给市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乡镇的农业从业人员[2]。
新型职业农民大致可分为3 种类型。一是“生产经营型”,指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二是“社会服务型”,指在经营性服务组织中或个体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跨区作业农机手、专业化防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沼气工、农村信息员及全科农技员等。三是“专业技能型”,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3]。
与传统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二是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三是具有“能创业”的特点;四是具备较大经营规模,收入较高;五是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六是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发展承担责任。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是缩小城乡差距、转变乡村发展方式的重要方法,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举措。通川区积极试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教育培训、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等方式,全力打造乡村振兴“人才引擎”。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通川区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推进和新型职业农民管理服务),将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同时出台多项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有关标准和程序。二是广泛宣传。通川区通过网络、线下会议等方式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扶持政策,并不断挖掘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典型,引导典型“现身说法”,发挥其引领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氛围。三是创新开展人才培育。通川区把带动能力强、产业发展好、规范程度高作为培育对象的重要条件,并适当考虑年龄、学历等因素,通过林、乡、区三级遴选审定培育对象。通川区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农业专家共122 人作为职业农民教师。通川区不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建立青脆李、食用菌、生猪、肉牛等产业实训基地30 个和水产养殖、苗木栽培等生产基地78 个,并进行认定挂牌。通川区还开展同类家庭农场“师傅带徒弟”实地教学培训,统一颁发初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一是开展金融帮扶。通川区充分利用“政银担”合作贷款模式,开辟家庭农场主职业农民绿色申报通道。同时,通川区农业农村局与农商银行合作,通过实施项目担保,解决项目实施启动资金不足问题。二是给予学费补助。通川区对认定的家庭农场主在试点期间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涉农学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凭毕业证书一次性按照大专2 000元、本科3 000元、研究生5 000 元标准给予学费补助。三是加强养老保障。通川区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年度补助额按照认定的初级新型职业农民个人缴费额的50%补助,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1 万元,有效解决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一是坚持跟踪服务。通川区按照培育制度,安排农技人员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后续跟踪服务,聘请多名专家进行后继指导,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坚持素质提升。通川区积极构建职业农民网络课堂和项目数据采集管理平台,搭建技术服务桥梁,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面对面”指导、“手把手”示范,使农民在“干中学、学中干”,从而切实提高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培养一批学以致用的新型职业农民带头人。三是坚持示范带动。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观念发生改变,运作模式不断创新。部分家庭农场主在政策扶持下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建设四季果园超33 hm2,带动周边农户100 余人,为周边农户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下,通川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是仍存在思想观念落后、师资队伍建设存在不足、培训内容设置不合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培训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第一,相关部门和领导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不够重视。通川区部分领导仍存在重工商轻农业的思想,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并没有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基层政府部门往往急于求成,想以极小的投入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部分地区存在虚报成绩、搞形象工程等问题,致使培育过于形式主义与功利主义。第二,通川区部分农民自身缺乏学习意识,并未主动获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且认为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发展前途,认为农民社会地位较低、生活环境较差,因此其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一是师资数量不足。目前,通川区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教师人数较少,难以满足培训需求。二是师资素质不高。在通川区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教师中,很多人并非专业的农业人才,教师们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无法为学员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指导。三是师资流失严重。通川区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教师流失率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就业环境相对落后,教师收入和福利待遇较低,难以留住人才。四是师资结构不合理。通川区从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教师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教师年龄偏大,缺乏年轻化和专业化的职业教师。
一是培训缺乏实践内容。当前,通川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较为注重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教学,导致学员技能不足,无法胜任实际工作。二是培训内容过于单一。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过程中,教师将重点内容放在生产技术、农业政策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忽视了对学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三是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由于培训教师缺乏对市场需求的了解,设置的很多培训课程内容与市场需求不符,导致职业农民所学非所需。四是培训内容缺乏特色。目前,通川区部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设置的培训内容基本采取统一模板,并未结合不同乡镇特色和农民特点施教,且未开展后续评价和改良工作。
第一,培育长效机制不健全。通川区部分地区缺少长远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存在重眼前轻长远的倾向,并没有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到战略性高度,对“人才就是生产力”的认识不足。
第二,协同育人体制机制不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涵盖“农、林、牧、渔、副”等多个行业,涉及教育、科技、金融、人力资源等众多领域,需要职业技术学院、农民夜校、高等农业院校、农业合作组织、社会培训元力量共同参与。然而,通川区尚未建立起全方位的协同育人机制,存在育人平台功能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效。
第一,通川区各级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视不够。虽然近年来当地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培训资金却只占很少的一部分,致使很多培训工作难以开展,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整体效果。第二,通川区部分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还没有相对固定的经费投入主渠道,也没有将农民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难以保障经费投入。第三,部分农民感觉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不愿意投入过多资金参加培训。
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首要环节。第一,通川区各级政府部门应认真学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掌握其核心要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提升战略高度,用长远眼光开展相关工作。第二,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让农民真正了解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明白新型职业农民的时代内涵、发展前景及重要战略意义,坚定农民职业信念,逐步提高社会对新型职业农民的知晓度、认可度,激发其内生动力。
第一,推进校企合作。通川区应积极鼓励农业企业与高等专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实现师资共同开发利用和优势互补。通川区还应挖掘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特色产业发展领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同时,鼓励这些专家学者、技术专员等开展深入调研,制定契合地方实际的农业专业课程。
第二,加强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专业知识扎实、理论功底深厚、实操技术过硬的双师型人才,充实培训师资力量。通川区可以聘请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一线的技术服务人员、农业专家加入农民培训师资队伍,利用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科学知识开展培训教学,或定期组织专题知识讲座,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辅导讲授,助力农民培训教育质量全面提升[4]。
第三,加强对教师的监督考核。通川区应积极鼓励农民参与教师的评价考核,畅通农民学员反映教师问题的渠道;相关组织者要积极听取农民学员对教师教育教学、评奖评优中反馈的意见,使其评价意见的结果得到运用;也可通过相互评课、同行督导、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互评监督,互帮互促。
第一,内容设置应突出实用性。农民培训的目的是服务农民,让农民学到的知识技能得以实际应用。因此,培训教师在设置培训内容时,应以实际生产和管理需要为出发点,贴近农业农村实际,减少高深难懂的科学理论讲授,选取农民比较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实地讲解,如种植技术、养殖技术、土地管理、市场营销等。
第二,内容设置应考虑个性化要求。培训教师在设置培训内容时,还要考虑学员的个体情况,如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背景等,以便为不同学员提供符合其实际需要的培训内容,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化、多样化的要求。
第三,内容设置应突出创新性。培训教师在设置培训内容时,要坚持与时俱进,适当引入创新性内容,如先进的农业技术、新型经营模式等,丰富学员的专业知识和提高实践技能水平,为其职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同时,培训教师还要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变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更新培训内容,以适应时代的进步和农业发展的变化。
第一,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长效机制。通川区应使这项惠民举措真正落地生根,不能仅止于短期培训,还须持续跟进,对农民进行创业指导,对农民创业项目立档建户。培训教师可与参训学员保持长期联系,便于结合实际答疑解惑,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5]。
第二,完善多元协同育人机制。通川区应高效协调“农、林、牧、渔、副”等主要部门和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及高等院校、社会机构,实现共建共享,汇集多方力量共同致力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第一,通川区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将其纳入财政部门预算,保证正常办公经费与调增师资力量,充实农广校实力,夯实农民培训的基础。第二,通川区各级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将民间资本引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稳定的培训资金链,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第三,通川区政府要减轻农民培训费用负担,对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给予一定的资助,增强农民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积极性。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利民惠农工程,旨在帮助农民丰富农业知识文化,提升其从业技能水平,从而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通川区应大力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切实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