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开岭
同胞在其旅行见闻中留下一个细节:在欧洲的一些公园,常见一种架在草坪上的望远镜。开始不懂,一打听,方知是为观鸟而设,它们准确的名字叫“望鸟镜”,贴上去,游客能仔细欣赏远处树上鸟的一举一动,对鸟雀却毫无惊扰……
“望鸟镜”,一个多么柔情和诗意的词啊,那距离多么美,多么温暖和恬静,多么沁人心脾!
在我们这片土地上,何以没诞生如此“遥望”的冲动呢?我想起了身边的另一番景象:花鸟鱼虫市场,富翁闲叟们的膝下,太极晨练的路边,随处可见一种“国粹”——鸟笼,一个个材质优良、工艺精湛的“小号”。
有多少个这样的“小号”,便意味着有多少双翅膀从天空中被裁剪下来。
我们发明的是栅栏,是囚牢。我们中的有些人总喜欢把爱变成虐,把拥有变成占有,把“吻”变成“咬”。
我读过一组故事:在澳洲,为保护某地生态,当局竟不惜斥巨资,在一条高速公路上留出了众多的横向路带,目的是方便动物能像过去一样自由穿梭……一对志愿者夫妇,为拯救一条被鱼网困住的白鲨,竟冒着生命危险,跳下海,亲手去解绳扣……一位女科学家,为考察和保护非洲狮,在原始森林中风餐露宿,历时二十余年,直至去世……
这和我们那些身穿羚羊毛、大嚼鲨鱼翅的饕餮客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其实这区别,也正是“望鸟镜”与“鸟笼”的距离。
还有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曾经,一对游客在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乘车游览,嬉戏中,一只兩岁的小狮子突然将利爪探进车窗,抓伤了他们。之后,动物园向市林业公安处提出申请,要求击毙这只闯祸的小畜生。后经当地市民的再三抗议,园方才撤回死刑起诉,改判“无期徒刑”。从此,这只小狮子将在铁笼里度过余生。
显然在万物之尊的人眼里,它是有罪的,因为它对人产生了敌意,并制造了伤害。但我不禁要问:到底谁先有罪?谁先侵犯了对方权益?谁先发动了挑衅和攻击?在动物的道德法庭上,人类难道不已被审判过亿万次了吗?按自然法则和生命平等的理念,此刻,它根本不该出现在人类的车窗前,它的位置应是非洲大草原,这应该是它随母亲散步、和兄弟姊妹玩耍的时刻……
是谁剥夺了其自由和天伦之乐?是谁把它发配到了与人近在咫尺的地方?毁灭其家园,屠杀其父母,剥夺其自由,如今却喝斥起它的过失来了,公平吗?
更让人疑惑的是,有识之士不是在大声疾呼要恢复动物的野外生存能力吗?不正为野兽不野而忧心忡忡、寝食不安吗?为何现在却要对一只偶露峥嵘的小兽怒目相向、睚眦必报?莫非希望兽中王像狗一样俯首帖耳?
我替这只小狮子难过,更为自己的同类悲哀。
【选自《精神自治》】
插图 / 保护 / 李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