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飞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 杭州 310003)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1]这段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大党独有难题”这个重要论断。大党独有难题是一个极具原创性的新时代新征程政治命题,它建基于过去十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经验,以“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目标。为了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基础上,我国创设了纪检监察学这样一个新型法学一级学科[2-3]。作为他国绝无、我国独有的一门新学科,纪检监察学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体系。它植根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沃土,以破解大党独有难题为使命,服从和服务于“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1]。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4]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面临的最大问题非大党独有难题莫属,而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则是新时代新征程最实际的呼声。关于大党独有难题的基本内涵,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六个“如何始终”予以了最权威的阐发。它们分别是: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5]。对于纪检监察学来说,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就是要直面六个“如何始终”,并从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予以回答。
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向全党提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的谆谆告诫[6]。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7]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原创性时代命题,夯实了中国共产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思想根基,也是全体共产党人践行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理论指南。为了实现党的初心使命,无论弱小还是强大,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我们党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矢志不渝,敢于面对挫折,善于修正错误,勇于作出牺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党中央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主题教育总要求[8]。经过这次主题教育的洗礼,广大党员干部对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收到了良好的主题教育效果。新时代新征程,如何让全党同志继续在思想和行动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此乃大党独有难题中的“初心之难”。
我们党有9600多万名党员,而我们国家是拥有14亿人口的世界大国。如此超大规模的党要领导如此超大规模的国,没有党自身的思想统一、意志统一和行动统一,是难以想象的,也是根本行不通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历史、新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告诉我们:要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党、治理好我们这个大国,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至关重要,维护党中央权威至关重要。”[9]188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10]。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1]在发展多样化、价值多元化的当今社会,自由主义、封建专制主义、民粹主义等各种错误价值观干扰侵蚀着主流价值观,导致我们一些党员干部甚至高级干部出现思想滑坡现象,成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践踏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的腐败分子。全党如何继续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使党员同志们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此乃大党独有难题中的“统一之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是否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是我们党能否实现长期执政的根本问题,也是我们党能否锐意进取、披荆斩棘,敢于直面一次又一次重大挑战的关键因素。在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都把“能力不足危险”确定为党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1)另外“三大危险”分别是:精神懈怠危险、脱离群众危险和消极腐败危险。我们党一旦存在能力不足的危险,那如何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如何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及如何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党必须始终保持孜孜不倦、谦虚谨慎的学习状态,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创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着力解决党内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问题,着力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以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11]。我们党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通过“打虎”“拍蝇”“猎狐”等反腐举措,基本实现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目标,但是我们党以“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一刻不停地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党和领导党,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应当是党的标配,否则,执政的资格将备受质疑,领导的底气又从何而来。唯有展现强大的执政能力和极高的领导水平,我们党才可以从容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化解重大矛盾。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委如何继续保持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此乃大党独有难题中的“能力之难”。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为了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全党同志就必须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
刀要在石上磨,人要在事上练。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强调:“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那么多,要做好工作都要担当作为。”[12]对此,我们党专门选拔优秀干部到边疆地区、成片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地方开展工作,其中涌现了一大批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他们为群众谋幸福,为落后地区谋发展,在干事创业中得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成为全党学习的楷模。如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2)“三个区分开来”是指: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9]225,让各级领导干部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旗帜鲜明地为勇于干事、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此乃大党独有难题中的“干事之难”。
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所有党员,自身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存在任何问题的完美无瑕的党员绝对是例外,而不是常态。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各级党组织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省察,不折不扣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和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1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对党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就是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省察,促使我们党能够破除沉疴痼疾,始终保持健康纯洁的肌体。新时代新征程,各位党员干部能否继续及时发现并妥当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此乃大党独有难题中的“问题之难”。
政治生态是指政治主体在一定政治环境下的生存方式,以及在此政治环境下养成的政治习性。政治生态是检验党的政治建设成效的一把标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严肃政治生活,涵养政治生态,督促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14]政治生态的涵养是个长期的过程。“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好,干部队伍就会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社会风气就会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政治生态不好,各种歪风邪气就会冒出来[15]。例如,我们个别地方和行业出现了塌方式腐败,极大破坏了该地方及该行业的政治生态。这种腐败形式呈现了明显的系统性,具有“裂变式扩散、多种腐败类型交错、官商勾结、买官卖官、地缘关系紧密、时间跨度长且边腐边升”等特征[16]。恢复塌方式腐败地区和行业的政治生态需要付出很大代价,必须保持高压反腐态势不动摇,加强全周期管理,织密监督网络,促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实现标本兼治,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新时代新征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1],全党上下如何继续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经受住这四个方面的严峻考验,此乃大党独有难题中的“生态之难”。
大党独有难题的具体内涵就是上述习近平总书记概括归纳的“初心之难”“统一之难”“能力之难”“干事之难”“问题之难”和“生态之难”。世界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政党,但同时面临这六个方面难题的只有我们中国共产党,因为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和领导党,善于检视自身并直面问题。换言之,大党独有难题属于典型的中国问题,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产物,是开创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重大议题。对于大党独有难题,只能更多地运用源自中国本土的智慧与方法才能有效破解。纪检监察学就是因应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时代需要而产生的一门立足中国之问、产生中国之理、推进中国之治的新兴学科。
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17]就破解大党独有难题而言,理论思维绝对是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有关大党独有难题的理论思维,集中体现在创设新的一级法学学科——纪检监察学上。一般认为,纪检监察学是综合性研究学科,举凡党和政务纪律的检查、巡视以及依法对国家公务人员实行全面监督的专门业务及其理论体系都属于它的研究对象[18]。作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体系的新兴学科,纪检监察学致力于从理论思维层面,系统剖释大党独有难题的破解之道,以为实践中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提供理论指引。
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察官法》第32条规定,“国家加强监察学科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监察专业或者开设监察课程”。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47条要求,“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由此可见,创设纪检监察学科有来自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双重规范基础,属于党和国家顺应“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永远吹冲锋号”时势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2月,国务院学位办发布了《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及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教育部则发出了《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其中都有设立纪检监察学的规定。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纪检监察学赫然在列,正式成为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第三份文件奠定了“纪检监察学”作为独立一级学科的学科定位与专业地位。
我国现有法学学科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社会的那套法治理论话语体系,不能够有力地回应中国正在发生的现实问题,在学科划分的标准与设置上需要与时俱进,特别是我们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敢啃硬骨头的攻坚期,事关国家重大政治结构性改革,需要在海纳百川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满足指导纪检监察实践的需要。通过创立纪检监察学科,补齐学科构架和知识空间的短板,形成学术话语体系,“从法理上夯实正当性基础”[1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全面从严治党进入重要阶段、党面临的风险和考验集中显现的新形势,如何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发挥作用。”[20]毋庸讳言,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纪检监察学就是为发挥此等作用而产生的。纪检监察学是一门新兴的中国式哲学社会科学,它的诞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与升华,是新时代新征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又一项重大成果,作为新兴的学科门类,其知识体系完全是自主性的,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般认为,纪检监察学的研究对象是纪检监察制度与纪检监察行为[21],即各级党内纪委和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行为,以及相关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有论者认为,“构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应当以纪检监察制度为逻辑起点,以党和国家监督为基础范畴,以纪检监察权为核心范畴,注重基础支撑和体系范围的研究”[22]。也有学者认为,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应当“从理论体系、研究方法和内容、理论基点、理论指导、基本范畴等方面进行展开”[23]。根据《党章》第46条之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而根据《监察法》第3条之规定,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依照《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2018年修正《宪法》,监委正式成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监察权由过去的法律权力“晋升”为如今的宪法权力。作为一种新的廉政型宪法权力,监察权具有党政一体性,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乃是它的基本使命[24]。纪委和监委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模式的产物,其历史根据与实践逻辑都带有鲜明的中国性。
纪检监察制度是纪检监察学的静态研究对象,主要是对党内纪检法规和国家监察法律的规范分析与整体诠释。纪检监察行为则是纪检监察学的动态研究对象,主要是从程序、实体与衔接等方面,对各级纪委和监委的纪检监察行为予以理论探讨,并为其行为的规范化与法治化提供学理指引。纪检监察学是新时代新征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实践需要的新兴学科,作为其研究对象的纪检监察制度和纪检监察行为,本质上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基本方式,其形成于本土、扎根于本土,因而具有强烈的本土性。其实,纪检监察学从我国《宪法》文本中也不难找到其最高的规范依据。“监督”乃是我国《宪法》的高频词汇,在不同地方总共出现了17次,因此,有学者指出:“如果说以美国宪法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宪法是一部旨在保障人权的分权宪法,那么以我国宪法为典型的社会主义宪法则是一部志在改造社会的监督宪法。”[25]可以说,我国宪法已然为纪检监察学的诞生埋下了“伏笔”。
纪检监察学的知识体系主要由一系列基本概念和范畴构成[26]。诸如“纪检”与“监察”、“领导干部”与“公职人员”、“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政治监督”与“人大监督”、“处分”与“留置”、“四种形态”与“线索处置”等基本概念和范畴,都是源于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对有关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经验的提炼与总结,具有鲜明的自主创造性,绝不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不宁唯是,它们还都是西方国家相关学科所没有的概念与范畴。纪检监察学的学术体系,就是通过对这些基本概念和范畴展开规范分析与理论探索而形成的。纪检监察学的规范基础主要是涉及纪检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有关监察领域的国家法律。其中多数都是为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需要而新制定的。此外,制约党内监督体系现代化的制度性因素,同样根植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实践背景,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本身的体制与机制问题,需要纪检监察学予以回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的主要表现及其体制性根源;二是如何才能抓好“关键少数”和盯住“一把手”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三是作为党内监督新经验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间的掌握标准及其相互之间的转化关系;四是新时代该如何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基础所建构的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是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的自主知识体系。所有的纪检监察学话语都是由纪检监察实务人员和相关专家学者创造出来的,其自主性毋庸置疑。纪检监察学话语体系背后的知识体系,是法学(含党内法规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等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实现有机融合和体系重构的结果。因此,纪检监察学发展需要秉持开放包容的理念,主动打破各学科领域知识壁垒,因循时势把握理论价值,以不断完善理论体系和制度构造、促进学科的知识整合为目标,拓展研究的视野和边界,形成多学科联动、融合、贯通。通过对“纪检”与“监察”等基本概念和范畴的逻辑演绎及体系解释,纪检监察学自主的知识体系已然蔚为大观,假以时日必将可以建构得更加系统成熟。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27]纪检监察学属于中国自主创立的学科门类,其知识体系的自主性不但不容置疑,而且鲜明之至。
本质上,纪检监察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我国有关反腐败实践相结合的产物。由此决定了纪检监察学在研究方法上具有自觉性,这主要表现为两个“充分”:一是充分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权力监督理论,来评判纪检监察制度和纪检监察行为;二是充分运用社会科学调查方法,跟踪并把脉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败行为,促进其法治化反腐。
马克思列宁主义监督理论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突出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的重要地位[28]。纪检监察学研究应从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的视角,“对标对表”纪检监察制度与纪检监察行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引领作用,促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腐败方式也会不断花样翻新,尤其是经济腐败会日益猖獗。这就要求纪委和监委的反腐败方式务必与时俱进。对于反腐败实践方式上的革故鼎新,纪检监察学既要从理论上予以论证和支持,更要通过实地调查调研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其破解之道,避免与法治反腐精神背道而驰的“非法”反腐现象屡禁不止。由此决定了社会调查方法在纪检监察学研究中居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马克思列宁主义权力监督理论和社会科学调查方法居于主导地位,此乃纪检监察学研究方法上的独特之处。正是借助于方法论上的自觉,纪检监察学学科才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纪检监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一项基础性保障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20]实事求是地说,没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声音和务必铁腕反腐的人民呼唤,就不可能有种种纪检监察制度的颁布,而创设纪检监察学更是聆听这种时代声音、回应这种人民呼唤的结果。纪检监察学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迫切要求,是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正规化与专业化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学的使命,在于运用自主知识体系破解大党独有难题。
作为法学一级学科的纪检监察学,其下面主要分设四个二级学科,它们分别是纪检监察理论、中共纪律学、监察法学和廉政学[29],它们共同构建起一个较为完整的纪检监察学学科体系。这四个二级学科之间不是彼此独立的关系,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当然,顾名思义,这四个二级学科各自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其中纪检监察理论侧重于有关纪检监察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共纪律学重点关注党内纪律的制定、实施与适用,监察法学聚焦于监察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与适用,而廉政学则致力于腐败生成原因和反腐败举措得当与否的研究。对于大党独有难题六个方面的难点,纪检监察学的四个二级学科分别承担着破解其中一点或两点的使命。
对于大党独有难题中的“初心之难”,纪检监察学主要通过其二级学科——中共纪律学进行系统分析,以总结党员认知和恪守“初心、使命”的基本规律,为敦促全体党员在实践中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供学理上的规划与指引。与此同时,它还关注涉及纪律方面的党内法规的制定、解释与适用。中共纪律学是围绕着党规党纪等制度规范所形成的知识体系。它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用好以党章、准则、条例、规定为主体的管党治党制度利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为目标。可以说,所有的党内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都旨在教育、监督、激励和保障全体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做到“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争先锋”。例如,《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就规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原则。在国家法律之外,还有大量党的纪律存在,就是因为需要后者用更高的标准规训和激励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以实现党的“初心”和“使命”。以党规党纪及其实践运用为研究对象的中共纪律学,实际上就是破解“初心之难”的新时代新征程学问。
与此同时,中共纪律学还肩负着破解大党独有难题中“统一之难”的重任。要实现党的“初心”和“使命”,没有全党上下的统一是根本不可能的。职是之故,推动并保障全党的统一,自然成为党内法规的一项重要目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依据。这是有关全党统一的权威界定。由此可见,统一的标志就是尊崇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服从党中央的指挥与安排。《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党纪是保障全党统一的关键利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5]。中共纪律学旨在以解释党规党纪的方式,推动它们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规范党员思想、意志和行动的功能,促使全党上下真正实现思想统一、意志统一和行动统一。中共纪律学为全面破解大党“统一之难”提供理论支持与可行方案。
“能力之难”与“干事之难”两者息息相关。破解了“干事之难”,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自然而然会随之提升,因为它们本来就是从干事创业的实践中摸索出来的。而破解了“能力之难”,要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则十拿九稳,毕竟,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为干事创业提供了坚实基础。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2004年中共中央就专门颁布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将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作为一项重大问题予以认真对待。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于执政能力和干事创业都有诸多的规定。
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等,都具有手段性,其最终目的还是促进全党上下始终能够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用汗水积累事业,用实干成就使命。纪检监察学的分支学科——纪检监察理论就是从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国家学说、权力监督学说以及中华传统“为政”思想等出发,对上述有关执政能力和干事创业的党内法规规定,予以规范分析及系统解释,通过提高党内法规规范的适用性和拘束力,促使大党“能力之难”与“干事之难”在实践中得到全面破解。
对于“问题之难”,破解的重任则由纪检监察法学中的二级学科——监察法学来承担。关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居安思危,时刻警惕我们这个百年大党会不会变得老态龙钟、疾病缠身。对党的历史上走过的弯路、经历的曲折不能健忘失忆,对中外政治史上那些安于现状、死于安乐的深刻教训不能健忘失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反应迟钝,处理动作慢腾腾、软绵绵,最终人亡政息!”[30]创制国家监察制度的目的,就在于避免人亡政息悲剧的发生。
《监察法》《监察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监察法律法规,是监察法学最主要的规范基础。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正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功能。严格实施此等监察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就不难发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从速采取适当的举措及时止损和有效纠偏,对于问题严重者则施加一定的惩处,以儆效尤。监察法学的知识生产表现为:解释、适用及完善现行的监察规范体系。正是在这个知识生产过程中,它能够为消除大党“问题之难”提供充足的理论储备和实践指引,从而不辱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的新时代新征程使命。
针对“生态之难”现象,纪检监察学的廉政学分支从制度与文化两个层面予以深入剖析,从中发现破解大党“生态之难”的密码。从本质上说,廉政既是一种刚正不阿的政治风气,也是一种优良的为政状态,还是最佳的政治生活模式。对廉政造成最大威胁的,就是充满着虚假浮夸、本位主义、妒贤忌能、拉帮结派、违法乱纪等歪风邪气的恶劣政治生态。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该《意见》还提出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五条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措施[31]。如何消除政治生态中的种种不正之风,怎样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此乃廉政学必须直面的两个基本命题。廉政学主要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全面解析大党“生态之难”的种种表现,并基于制度设计和文化建设的双重视角寻求破解之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5]。作为彰显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特色与优势的新兴学科,纪检监察学旨在运用自主知识体系来破解大党独有难题,以从学科建设上开辟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要自觉适应全面建设“理论之中国”“学术之中国”“话语之中国”的新时代呼声,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以纪检监察理论的创新为统领,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实践进行学理性分析、规律性总结和时代性建构[32],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纪检监察学科不断发展和成熟,书写以破解大党独有难题为核心的自我革命宏大叙事,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纪检监察话语体系,不断提升中国在政党治理、权力监督上的国际话语权。
我们党乃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其党员人数之多、组织规模之大,在人类政党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独一无二的。正所谓船大难调头,大党有它大的优势,也势必有它大的难处。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大党的难题作了六个方面的全面概括,为党和国家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指明了方向。作为中国特色的新兴哲学社会科学,纪检监察学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产物。创设该学科的重要目的,在于为管党治党实践中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提供思想理论支持,同时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纪检监察方面的人才。纪检监察学下面的四个二级学科,都有重点地研究分析大党独有难题中的一个或两个难点,为新时代新征程有效化解大党独有难题提供智力支持。大党独有难题属于典型的中国问题,因而,作为法学一级学科的纪检监察学,其当下最主要的任务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毋庸讳言,纪检监察学作为独立学科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