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同富裕路径逻辑

2023-08-07 09:41:16
关键词:共同富裕市场经济目标

金 碚

(1.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 100732; 2.郑州大学 商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1)

现代市场经济有不同模式,市场经济能否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高度探索性的意愿方向。西方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如北欧部分国家的收入平等化程度最高,即使实现了较平等的收入分配(实质是对过大的收入差距进行调节),甚至被认为具有了一定的社会主义性质,但其经验也难以在其他国家推行,更不会把共同富裕作为制度性的发展目标。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是其社会性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是人类千百年的理想或意愿,但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却是一个艰难探索创新历程。我们只有理解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逻辑,才能有可行的努力方向。尤为重要的是,市场经济是当今世界最基本的制度建构和运行机制,共同富裕理想必须在市场经济的制度建构和运行机制基础上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共同富裕的可行性只能立足于现实的市场经济,而不是想像中的乌托邦。本文从市场经济的现实组织形态和运行规则秩序对共同富裕展开探讨,进而深入研究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逻辑。

一、市场经济组织形态与秩序建构规则

学界关于市场经济能否实现分配公平,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通常,所谓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主张自由放任市场,认为充分竞争的自由市场经济就能够实现基本合理的分配格局,经济主体的经济贡献与其经济收益基本相称,而存在的分配差距,显而易见是由于资源、机会和能力的差别所致。因此,市场经济只能追求经济主体的尽可能机会均等,不应要求消除因能力(效率)差别而导致的分配不均,并且资源条件的不均等也难以消除。然而,在理论上,只要保证市场经济的充分自由运行和公平竞争秩序,高收入就会“滴入”低收入,就像高山上的水会趋向于流入低谷。市场经济整体是自然倾向于较公平的收入分配的,不仅实际存在的分配差距体现效率差别和市场供求关系是基本合理的,而且具有积极的资源配置调节作用和激励效率的作用。但是,这仅仅是理想的逻辑推理。在现实社会中,市场经济总是会存在或发生财富及收入差距超过社会容忍限度的情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贫富差别悬殊,即社会分配状况的极为不合意,都是严重的社会关切现象和难以消除的经济痼疾。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都要求对财富及收入的不公平状况进行必要干预,而由于干预分配会影响效率,因而就产生了对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权衡关系纠结;同时,直接干预经济主体(一般称为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会损害效率,但实现公平目标又是重要的社会关切,所以必须应对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替代(trade-off)关系的压力。一方面,政府要保证最低限度干预企业自由竞争,容忍体现效率差别的收入差别;另一方面,采取适度的再分配方式,以对收入的过大差距进行政府和社会调节。

因此,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自由竞争,作为营利组织,在效率与公平的替代关系上,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只有高效率组织生产,才能创造更多收入和财富,并以税收和政府支出的方式,加之社会组织参与进行再分配,以实现或尽可能逼近更具社会合意性的公平分配目标,使竞争的公平性优先于分配的公平性。

政府和社会促进实现公平目标可以有多种方式,而不仅仅是财税手段,其最主要体现为,建立各类非营利性组织,以实现一般营利性企业所不承担的职能,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等机构组织。这类机构组织无论是注册为非企业组织,还是注册为企业组织,均具有多目标性,且主导性职责目标不是盈利最大化,而是社会目标优先。从根本上说,非营利性组织就是体现公平优先,体现共同保障和社会福利关切,而且为保持其有效运行和经济生命力,必然要有经营性的经济收入,需要进行经济成本和效益的核算;同时,切记不能“见利忘义”,因贪婪而背离宗旨。由此可知,在理论逻辑和制度安排上,非营利性组织对于效率与公平目标的权衡,不能因追求经济性利益目标,而损害社会组织的主责目标,否则就是违背社会正义和公共道德,为社会所不容,甚至违犯法律。

由此,这就产生了一个基本的哲理性问题,在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中的行为人,是具有不同人性的吗?营利性企业的人格与非营利性组织的人格注定是,亦或必须要求,后者比前者更“高尚”些吗?即要求后者利他,而允许前者利己?我们如果作此假定或要求,显然是很难自圆其说的,而且学理上的逻辑自洽性也无法实现。

那么,我们必须现实地作此理论建构或认知理解,即承认现实中的人和组织无论是营利性组织,还是非营利性组织,都不仅具有利益人格,而且还具有身份人格(1)身份人格,即由社会分工所决定的各类身份职业必须具有的人格特质。。这表明,人的行为目标并不是先验的,而是由其在经济社会中所处地位和现实环境所决定的。所有的人和组织都会有自己的利益目标,即利益人格,也都有所处地位和现实环境决定的体现其相应社会身份的职业品行,即身份人格。例如,医院的制度形式可以是企业(公司),也具有经济性(关切成本-收益关系),因而有“经济人格”(经济利益),但不宜表达为“商人人格”(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企业有多种类型,有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有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医院应是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如果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则被认为违反职业道德,不符合其身份人格。不同的行业虽然有不同的职业道德但这并不排除两者都有各自的利益人格,都有趋利避害的利益动机,并且两种人格都具有正当性,而非人们常会批评的所谓“双重人格”。

由此可知,现实经济社会的组织形态就必然是域观化的,即并非都是性质相同的“微观经济主体”,而是各具身份人格的各类经济社会群域。因而,只有这样的经济社会结构才是可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并能够实现社会合意目标的现代市场经济社会。

市场经济并非完全自发形成的体系,而是具有社会建构性的复杂系统,并且社会建构也决定着各类市场主体的伦理取向及相应的市场意识和市场行为。在社会组织结构的各不同域类人群中,各行各业都有其相应的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并且都具有正当性,符合社会期望。医生有治病救人的医者仁心道德;教师有诲人不倦的师者育人道德;军人有以身卫国的军人荣誉道德;公务员有廉洁奉公的公务守则道德;科学家有不懈追求的献身科学道德;企业家当有诚信敬业的经商创业道德……人类社会在发展进程中,只有这样的市场经济体系才是有生命力的,各行业组织规则的形成更具有建构性,是含有集体理性判断的制度安排。可见,市场经济规则体系必然具有自发性和建构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市场经济规则的自发性,决定了不可仅凭人的主观意志任意安排市场经济秩序,这表明了市场经济有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规律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规则的建构性则决定着各类组织主体恪尽职守,制度安排具有科学性,而所谓“科学”则是以人的认知能力为前提的,是人所发现并有能力解释的现象,因而是人可以施加建构性作用的事物。人类社会只有建构有条不紊的规则秩序,才能保证市场经济体系有机体般地可持续运行。正因如此,世界上市场经济的具体模式不仅呈现多样性,而且各具“特色”。

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历史形成的市场经济秩序中,财富及收入的分配状况受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决定性影响。从世界范围看,人类社会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如果缺乏战略性的公平分配政策意愿和有效执行力度,财富及收入的差距一定会趋于扩大和极化,超越社会可容忍的合意限度,甚至导致社会失控和制度颠覆。所以,市场经济的政策目标取向,除了追求增长即效率之外,最受关切的政策目标就是公平,即避免财富及收入分配的过大差距和极度分化。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目标,是更高的公平标准。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是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根本制度性质所决定的国家发展目标。因而,中国努力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倍受世界关切的政策目标。

二、共同富裕的众能性、创造性与多域性

市场经济的规则体系形成过程既有自发性作用,也有建构性作用。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而言,市场经济规则形成的自发性所导致的财富及收入差距,建构性所导致的财富及收入差距,都会在社会和国家对于共同富裕的性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认知和政策选择上得以体现。

共同富裕不是对既有财富的分配均等化,单纯地“抽肥补瘦”,将一部分财富及收入进行再分配,进而达到“均贫富”,也不能将共同富裕简单理解为更平均地进行已有财富的分配或再分配。从本质上说,我们如果将共同富裕的主要性质简单视为,将一部分社会成员的财富和收入转移至另一部分社会成员,这不是市场经济的思维,而是计划经济的认知。政府实行计划经济的体制逻辑或政策认知就是,认为或主张可以采取“一平二调”“平均分配”的指令性或行政性方式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并且将其视为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以指令性计划进行直接的社会分配具有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行性;反之,如果经过市场机制作为分配中介,就必然导致产生分配差距过大的弊端。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认识不仅是错误的,是没有现实可行性的,而且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只会导致陷于共同贫穷。共同富裕的愿望存在于中国悠久历史的传统文化精神中,表现在“大同世界”的构念中,例如,孙中山先生提倡的三民主义精神中,“均富”是其核心内容。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告诉我们,共同富裕的核心是不应以分配手段为主的“均贫富”,而应是“共发展”,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共同发展是共同富裕的硬道理。

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首要的也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是——必须要使更多人自信自立自强,能够更平等地获得机会和赋能,并可以投入创造财富及获得收入的各种事业。国家只有使更多的人拥有就业和劳动创造的能力和机会,从而使其通过从事更具收入保障的劳动和工作,能够更稳定地取得合意收入和进行财富积累,才有望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率先做出的极具深远意义的战略举措之一是,恢复高考和开始大力发展国民教育,从而使更多的国民成为有知识和有创造性工作能力的劳动者,并为今天有可能走向共同富裕奠定基础。国家如果没有能够使更多的人,更公平地接受教育并获得赋能,提高自信自立自强的人力资源素质,形成强大的大众人力资本,则根本谈不上共同富裕,任何分配制度都无济于事。归根到底,这正如《国际歌》所唱,“不靠神仙皇帝”“全靠我们自己”创造。总之,共同富裕的首要特质是众能性,必须使最普遍的大众具有劳动创造的较高能力。可以说,共同富裕的本质是众能的焕发和实现,众能性是共同富裕的第一特征。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比,具有提供更多有收入劳动机会的潜力。市场经济更具活力,更能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更能在供求适应的经济均衡条件下创造更多劳动机会、更高劳动生产率和高速经济增长的潜力,具有无穷的利基(niche)空间。因此,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共同富裕虽是人类长久美好愿望,但并非靠简单的市场自由放任就能达到。中国将共同富裕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是一个社会性的创造举措。这里特别需要澄清的是,共同富裕与收入均等是两个不同但又有联系的目标。国际社会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都会有收入均等,即避免收入差距过大的政策目标,但通常未提共同富裕目标。“收入”与“富裕”虽有联系,但含义不同。“收入”为流量,即一定时期获得的(通常是以货币形式或货币计量的)经济报酬或其他所得,而“富裕”不仅为流量,更主要地体现为财富存量,即不仅包括合意收入,而且包括拥有一定存量财产。当然,“收入”可以形成财富(资产),财富(资产)也可以产生收入,即流量与存量可以相互转化。共同富裕目标不仅着眼于避免收入的过大差距,而且也关切个人财产(资产)的拥有权和拥有量。

中国提出共同富裕目标,意味着必须实行和坚持市场经济,严格维护和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而不是搞计划经济的“一大二公”平均主义。只有市场经济才会激励普遍拥有个人(家庭)财产,可以产生财产性收入,使共同富裕具有真正的稳固性,不至于陷于漂浮性,而没有产权基础的“富裕”,随时都可能化为乌有。总之,共同富裕不仅是对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激励和对过大收入差距的调节,还是对个人(家庭)普遍拥有财产的鼓励和保护。因此,现代社会只有市场经济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但市场经济并不确保能够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提出共同富裕,为什么可以实现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难以实现且未曾提出的政策目标。共同富裕的道路究竟在哪里?中国有14多亿人口,资源总量即使再大,也不可能达到很高水平的人均资源量。一方面,中国实际上并不是资源特别丰富的国家,期望仅靠拥有雄厚物质资源达到共同富裕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中国如果搞资源消耗性的共同富裕模式,地球的生态环境也是难以支撑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会有各种各样的身份人群,是一个多域性的世界,且不同的职业域群具有不同的身份伦理,如有“发财”取向性的,也有非“发财”取向性的。但是,不同人群的财富积累可能有很大差距,而社会的共同富裕,又是所有人的权益。可以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权特质。在人权意义上,共同富裕就是各职业域群都能获得与其身份伦理相符合的价值目标,这是人的选择自由。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通过各职业域群共同努力,而共同努力的方向则是国家的强盛发达。

三、国家强盛发达与人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并不是要搞福利国家模式。中国没有搞福利国家模式的基础和条件,也不能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而必须坚持走以经济发展为主导,“发展是硬道理”的道路。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来自人民的共同奋斗,以增强国家竞争力为战略取向,在激烈竞争中获得经济发展成就,创造更大的财富总量。因此,共同富裕本质上也是国家竞争力问题。国际社会只有国际竞争力强大的国家,才有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只有发挥国家力量,才能为共同富裕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国家强盛,才可能有“地大物博”之望;反之,若国家羸弱,就只能是“一穷二白”“一盘散沙”,失去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能。中国在一些关键领域的发展需要也有条件实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没有这样的体制和战略举措,就难以有共同富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要想富,先修路。”修路并不是任何私人力所能及的,必须依靠国家力量。中国改革开放40余年来,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因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超前布局,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区位条件和城乡居民的致富条件显著改善。现今,中国公路网密布全国,深入乡村,路网规模居世界前列,全国公路总里程达528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404万公里。作为“中国名片”的高速铁路,2021年底达16.1万公里,居世界第一;高速铁路营业总里程突破4万公里,居世界第一;2020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4.6万公里,已有近3 200公里高铁常态化按时速350公里高标运营。

同时,中国新建桥梁引发全球瞩目,高桥、长桥、大跨度公铁两用斜拉桥、跨海大桥等世界第一桥都在中国。2018年,中国建成的港珠澳大桥,作为世界最大长度的跨海大桥,是世界桥梁史上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壮举,目前,中国最大最长的长江,已经建成了超过160座跨江桥梁,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和人民富裕创造了极为优越的区位条件,使之成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中国在跨海桥、高速铁路桥梁、跨越繁忙水域大跨度桥梁建设等方面,包括桥梁的跨越能力、建桥技术、建桥材料、建设装备等,体现了通桥能力所达到的世界一流水平,建造的桥梁已经接近了全球桥梁建设市场1/2左右的份额,为世界桥梁技术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这些均彰显了国家力量对于人民富裕的重大作用。

新中国建设发展的历史经验也告诫我们,国家富强最终要以人民富裕为基础,如果仅以计划经济集中进行国家建设,是不可能达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国家也难以真正强盛起来。

20世纪50至70年代初,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一般家庭对“电灯电话”都是奢望,家有汽车更是天方夜谭。中国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仅仅用40余年时间,人们梦寐以求的众多东西就都已成为平凡家庭的寻常之物。城乡今天已经普及的电话、电视、空调、冰箱等,40年前是一般家庭可望不可及的用品,小汽车成了普通大众的家庭必备品。新时代,中国家庭无疑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人民富起来,国家才能强起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短期内是无法做到同步富裕,只能鼓励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也就可能让先富带动后富,向着共同富裕方向迈进。人民富起来,可以自谋生路,放开手脚,创业发财,并且国民经济实现高速增长,使国家逐渐强大强盛。新时代,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按国内生产总值(GDP)计算,迅速崛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和功绩雄辩地展示了人民富裕内涵着国家竞争力的灵魂和实力。只有共同富裕水平较高的国家,才会具有更强的国家竞争力,特别是在高技术产业中具有其他国家难以模仿的竞争力。总之,国家发达强盛是共同富裕之筋骨,人民共同富裕是国家强盛之根源。

四、共同富裕的全域性形态

中国已经实现全民脱贫(2)2020年11月23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意味着中国脱贫攻坚目标完成。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021年3月9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致函习近平主席,祝贺中国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中国作为拥有14多亿人口的大国,全面脱贫进入小康社会,这是人类发展史上亘古未有的成就,也是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的重大步骤。,人民逐渐富裕,国家也不断强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19cpcnc/2017-10/27/c_1121867529.htm。。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不可能突击式地达成。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具有全域性的形态,即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系统性地显示出来,并非是所有人追求拥有均等份额的财富,其本质是所有人的能力实现和选择实现。共同富裕以财富创造为基础,人们只有持续学习、终身学习,才能不断提升财富创造能力,此为共同富裕的“有学有能”性质;人们能力的实现体现为劳动创造,并获得相应的报酬所得,此为共同富裕的“有劳有酬”性质;每个家庭富裕就须有所积蓄和储存,拥有一定的个人(家庭)财产,此为共同富裕的“有蓄有资”性质;此外,共同富裕体现为全体人民医疗和养老可以有社会保障,也有一定的自我承担能力,此为共同富裕的“有医有养”性质。

第一,有学有能。共同富裕是人人有学习的机会和权利。每个人只有学习才有能力,能力的发挥是共同富裕的本质,也是幸福的本质;没有学习,缺乏能力,是谈不上共同富裕的。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的现代社会,不仅青少年有学,而且要老有所学,终身学习,能力丰富,才能赋予共同富裕以现实意义。

近代中国,众多仁人志士提出“教育救国”的主张,看到了富民强国的根本。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最具决定性的富民强国举措就是使国民教育正常化,使教育机会平等,这才可能有今天的共同富裕理想追求和可能实现的条件。因此,共同富裕必须有覆盖各年龄段的终身学习体系,所有人的能力,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共同富裕的本质是所有人的能力和才能得以发挥的结果呈现。

第二,有劳有酬。劳动是能力的本质实现,劳动创造世界,创造财富。每个人普遍就业,大众创业,人人创造,公平获酬,是共同富裕的福利源泉。在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微观-宏观”范式主流经济学中,超越工具理性的关切因素是就业,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伦理性目标(当然也有工具理性关切,即实现经济增长)。在规范经济学的政策目标中,对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关切,产生了关于效率与公平间的替代性关系权衡和困惑,即两者难以兼得。

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应对这一挑战。劳动能力充分发挥,体现为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不应以过分损害分配公平为代价。当然,公平分配不是平均分配,能力差距、机会差别、等级差别等因素也必然会反映在分配差距中,而最大限度地体现劳动能力的效率因素,限制其他因素对分配差距的过大影响,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政策取向。政府对财富差别及收入差距的政策把控和有效调节,是达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性制度安排之一。

我们对劳动的共同富裕效应是非常有信心的,即相信劳动能力的充分发挥,可以有效促进共同富裕,劳动参与尽可能普遍化,例如,劳动力市场化、多种形式就业、农民工进城等,都是有助于向共同富裕迈进的现象。政府以各种方式对劳动者赋能,就可以形成社会财富的更大创造力,这可以简单表达为,“参与+赋能=创造力”。共同富裕最终取决于创造力,归根结底是享有劳动所创造的财富,而劳动报酬相较于其他类型的收入形式,更倾向于共享性和公平性。

第三,有蓄有资。经济剩余的积累和各类资产的形成,是共同富裕的财产基础。实物资产、金融资产、数字资产、知识资产的持续创造和积蓄,在个人、家庭、各类组织、国家间分享。资本化的资产具有合理增殖机制,促进致富,贡献社会,实现繁荣。这是共同富裕的积蓄性、配置性“基础设施”,但也可能产生风险性、扩张性“膨胀泡沫”。共同富裕可以得益于财富的资本化增殖机制,也可能受损于资本化增殖机制的任意性和贪婪性所导致财富配置扭曲,因而,驾驭资本的无度贪婪和任意扩张,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须关注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对共同富裕的理解,或是否能将共同富裕作为可期望的社会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资本性质的信心,即资本是否具有选择向善行为的本性。

人们希望探索更具共同富裕取向的资本组织形式。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就有人提出股权分散化的股份制企业可以走向“人民资本主义”(4)人民资本主义是西方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资本主义具有通过股份公司而实现资本普遍化、所有权分散占有和公司利益分享的一种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商会会长约翰·斯通在 《不受限制的美国》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人民资本主义”这一概念。自此,“人民资本主义”理论开始风靡美国、西欧、日本和加拿大等许多国家,经久不息,至今仍具影响。作为一种社会变革理论,“人民资本主义”缺乏科学性,但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要现象的观察和研究,不失其重要的启发性。例如,“人民资本主义”所提出的所有权分散论、经理革命论、收入革命论等,至今对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相关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均具有参考价值。,各种利润分享的方式得以倡导和尝试,包括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和经理人主导的企业制度等,即通过股权的广泛分享和企业决策权民主化,达到资本获利的大众化。资本的证券化、股票的公开市场等都被认为不仅是公司筹资的方式,更是通过资本大众化实现资本利益分享的重要制度安排。

但是,资本扩展与民众富裕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国家要实现共同富裕,不能没有资本增殖扩展机制,但资本的增殖扩展未必朝向共同富裕目标。因此,政府对资本扩张进行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是致力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最重要的社会主义改革意志,也是社会主义与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建构最具标志性的区别之一。

第四,有医有养。人人拥有平等的医疗和养老的权利,体现生命、健康、尊严具有以人为本的无价性,这是共同富裕的基本人权体现。共同富裕的本质既是人的能力充分发挥的体现,也是对弱者及缺乏能力者的友善帮助。

近3年,中国医疗体系和公共卫生体制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和挑战尤为突出,这表明了改革的迫切性。国家越是进步发达,对医疗卫生体系的要求就越高;人均寿命水平越高,对养老体系的要求也越高。共同富裕不仅体现在收入财富上,也会更多地体现在对医疗卫生和养老保障的社会共享上。然而,医疗卫生及养老保障因其具有直接福利性,非一般的市场机制力所能及,通常是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发挥更大作用的领域,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体验上,更具有直接和直观性。也就是说,是否符合共同富裕性质,在非营利性组织领域中很容易得到直接体验和评价。

中国囿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不具福利国家的条件,现阶段难以实行高水平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必须量力而行,不能超越条件而坐吃山空;同时,社会福利支出比重过小,过多的既非生产性也非福利性的国家财政支出,压缩了社会福利支出空间,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努力弥补完善的短板。共同富裕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本身就具有个人财富责任与社会福利责任合理分担的重要内涵。

共同富裕的这些全域性形态体现,必须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政治体制中实现。因此,我国改革探索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进一步完善各领域的系统性、体制性条件,才能使体现共同富裕得以不断实现,这将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发展与改革历程。在体现共同富裕的多方面内容中,“有学有能,有劳有酬”是最基础性的。归根结底,共同富裕的实现,只有靠全体人民的能力发挥和就业创造,各尽所能、以能而勤、能勤致富,才能为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五、共同富裕的伦理价值取向

共同富裕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不仅仅是经济规律和经济规则问题,还具有很强的伦理取向,具有鲜明的价值观准则和道德规范性,因而也是规范性经济理论和经济伦理思维的关切方向,应弘扬向善力量。我们仅仅将共同富裕视为实证性经济思维,将其归结为由先验性的人性假设为逻辑前提的逻辑演绎,那么从纯学理上似乎就可以严谨地推导出共同富裕的(工具理性)经济逻辑,但却难以切合实际,也无力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正因如此,国际社会较少有国家将共同富裕作为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而大多只是希望达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均等),即对过高、过低收入水平的不合意性进行必要的制度限制和政策调节。

经济学或经济原则在根本上是离不开经济伦理的,而经济学或经济思维的工具主义,也最终脱离不了现实主义。从某种意义可以说,被称为“新古典综合”的微观-宏观范式,就是在自利性主导的市场经济逻辑体系中,加入了具有伦理取向的“就业”关切,可以视之为主流经济学范式体系中的一个伦理向善因素。即微观经济主体以利己为行为目标,而宏观经济政策决定者(5)经济学中一般假定为“政府”,更严谨些称为宏观调控“当局”,而未必是政府公共部门,如承担货币宏观调控职能的美联储,就属私人性质的机构,独立于政府。则以关切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社会利益取向作为决策行为目标,通过所谓“宏观调控”而达到或尽可能逼近使人人有工作和合意增长率的经济目标(6)从经济机理上说,由于完全就业可能导致通货膨胀,所以人人有工作的经济伦理也具有选择性和权衡性,一般主张为“充分就业”。。这样也就使得人人会有相应收入,从而使更多人有达到相对富裕的机会。政府如果再采取一定的收入分配政策(这属于具有伦理关切的规范性经济思维),那么在国民收入增长的前提下,就可以有实行再分配政策的更大回旋余地,因而对增加社会福利的公平性有所裨益。

我们要使共同富裕具有可持续性,还需要向整个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更多地注入更积极的张扬向善的力量。原教旨主义的市场经济逻辑“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即使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也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因此,共同富裕必须要有更多向善的道德力量。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商业行为向善,并非背离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精神,其中合法营利就是商业行为之善,违背甚至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则是商业行为之大不善。不过,企业营利的现实行为选择,却是有向善与否之别的。市场经济的现实世界中,并非如理论经济学的主流范式所假设那样,企业行为都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只要偏离这一目标就是不理性,而且会损害经济效率。现实世界的市场经济,企业类型是多样的,其行为目标也是可选择的,并非不言而喻,而是可以有很大的决策空间的,包括按一定的道德标准选择自觉向善而避免恶行的方式[1]。

企业就其合法性而言,将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的行为目标或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都是正当的和允许的。企业合法创造和追求利润,对社会也是贡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不应损害经营效率和利润创造。但从现代社会的文明取向看,企业必然会有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多向关切,仅仅只有经济目标关切的企业,将企业作为纯粹工具性的,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经济主体(所谓“经济人”),在现代社会的实现中是不存在的,至少是不多见的。没有企业和企业家愿意被指责是“唯利是图”“见钱眼开”,而且企业恶性牟利和企业谋利向善,是有堕落与进步之本质分野的。企业恶性牟利虽然可能获取短期利益,但企业谋利向善可使其有长期可持续的竞争力。“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是企业向善和商业向善的内在活力和环境友好的道义力量。这种道义力量与科学力量的协同,是可以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内化因素及战略凝聚力的。

以商业方式实现社会目标的社会企业,则更是以社会目标,例如,企业扶助弱势群体,作为其行为的优先目标,可以创新方式进行市场经营而使之实现,这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价值。社会企业是商业向善行为的直接体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经济力量。特别是在高度信息化和大众传播越来越发达的经济社会,企业谋利向善,进行利他性的企业经营行为(例如日本著名企业家稻盛和夫所倡导和践行的企业经营之道),往往成为决定商业成功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社会企业性质的经济实体是广泛存在的。从其根本性质上说,国有企业就是具有社会企业性质的特殊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更不是唯一目标,利润目标服从于国有企业性质和法律所规定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目标。企业对社会目标的普遍重视和努力践行,是共同富裕社会目标可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得以实现的重要经济基础。可以说,企业如果没有社会责任意识和社会企业的大量存在,以及各种社会组织行为的向善性,共同富裕目标则是难以达到的。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交换,但不仅是经济交换,而且普遍存在社会交换行为。社会交换可以视为以向善道义为伦理取向的交换行为,不是等价交换,而是无价交换[2],其基础是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所论述的同情心或同理心。一般认为,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富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完整地表述了市场经济机理逻辑。其实,《道德情操论》的理论信念也是亚当·斯密终身坚信和坚持的市场经济基本认知,尽管在被奉为市场经济“圣经”的《国富论》中,利己主义的理性是市场经济运行机理的逻辑起点和体系支点,但实质上,是承认利他情感和利他行为的普遍存在和重要作用的。亚当·斯密首先研究伦理哲学,进而研究经济伦理,才为市场经济奠定逻辑基础[3],相信并论证了自利行为可以导致社会财富涌流的市场经济机理,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教父。但是,他真正关心的并不是私人财富的多寡,而是国民财富如何产生,并且论证目的主要不是个人如何致富,而是国家怎样富足。由此可知,企业扶贫救弱的慈善活动虽属善行,而向贫弱者赋能,助其自立自强,则是更大善行。因为后者可以在使得个人受惠的同时或其后果,还能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并使个人更有尊严。这样的共同富裕才是充满活力的共同富裕,也是真正的社会向善和更具人道主义价值的市场经济。

因此,共同富裕不是丛林法则下的原始市场经济可以自发达到的目标,而是人类发展所创造的现代市场经济的建构性发展目标,必须以一定的经济伦理为基础和导向。实际上,经济行为总是以一定的伦理规范为基础的,经济学也是以一定的经济伦理为逻辑底基的。共同富裕以张扬向善的力量为经济伦理基础,是人类发展向善的根本方向和理想信念。这样的社会才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六、结语

共同富裕首要是共同创造,有更多的创造者才可以使实现共同富裕更具可能性,而要调动更多的创造者更积极地投身于广泛的创造活动,就要使自利心与同理心可以携手与共,殊途同归;同理心引导自利心,自利心不失同情心;自由须尊重,致富应向善,利他更可贵。但是,共同富裕并不要求所有的人、所有的企业都必须思想统一、道德崇高、克己利他、乐善好施;恰恰相反,共同富裕依赖于最广泛的包容性,承认人与人的极大差异,以及经济上和人格上的各种异质性,因而不以经济行为及人性的同质性假定为其逻辑基础(如传统主流经济学所然)。共同富裕的可行性在于,其逻辑底基是承认普遍存在的异质性,具有高度的现实主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挖掘一切财富创造潜能,个人致富有理,集体致富有益,社会致富有道,即为实现共同富裕之社会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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