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秋 邓伯军
摘 要面对数字劳动的全面异化,需要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进行深入批判。通过分析數字产品不再是数字劳动者生命本质的实现、数字产品不属于数字劳动者、数字产品反身性奴役数字劳动者等内容,剖析了数字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通过探究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异化、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异化、数字劳动成为工具性的谋生活动等内容,彰显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异化。通过分析数字劳动不再是自身价值的确证、自我主体性的迷失、自由自觉本质的丧失等内容,显示了数字劳动者自身与其本质的异化。通过研析数字劳动者与数字资本家的异化、数字劳动者自身及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异化等内容,映现了人与人的异化,揭露了数字时代的病态症候。
关键词数字劳动 数字资本 数字劳动异化
步入数字时代,数字技术全面革新了人类的生存时空,“世界和事件的到来通过电脑的一次按键和智能手机的一次点击,就会在一种光速电子瞬间实现在场”。①人类获取了智能改造自然的生产能力,加速提升自然的人化水平,催生了数字劳动和数字资本,使得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关系成为主导数字社会发展的轴心。由于资本逻辑作用,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内在矛盾不断升级。数字劳动者创造的数字产品成为外在于劳动者的产品,数字劳动者同自身的劳动活动以及本质相异化,日臻展开自我殖民,成为数字资本的附庸,造成人与人之间呈现一种更深层次的对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②由于数字资本本身成为隐蔽的权力机制,全面统制数字社会,彻底规训人类生命,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被置于以数据信息为表征的市场逻辑之中,演变为深受数字资本所作用的数值内容,使得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为数值化的关系所掩盖,由数值定义人自身的意义,“有生命的物质性的一切都离我们远去,变成了一种数字化。”(蓝江:《数字异化与一般数据:数字资本主义批判序曲》,《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因此,需要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对数字劳动的全面异化进行深入批判,通过研析数字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相异化、数字劳动者自身与其本质相异化、人与人相异化等内容,揭露数字时代的“数字拜物教”现象。
一、数字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
在数字时代,数字劳动者与数字产品相异化。数字资本家借助数字平台免费获取互联网用户生成的数据原材料,通过雇佣数字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将数字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作用于数据原材料,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以信息、知识、情感等非物质形态加以呈现。由于互联网用户生成的数据信息由数字资本家私人占有,数字劳动者需要进入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才能对数据进行复杂化加工以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导致这些数字产品并不归属于数字劳动者本身,而是归属于数字资本家。通过分析数字产品不再是数字劳动者生命本质的实现、数字产品不属于数字劳动者、数字产品反身性奴役数字劳动者等内容,揭示数字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姿态。
(一)数字产品不再是数字劳动者生命本质的实现
数字产品本应是数字劳动者生命本质的实现,是数字劳动者付出生命力作用于数据信息而创造的事物,充分蕴含劳动者的生命力,深刻彰显劳动者的本有活力。然而,“劳动的产品,对象化劳动,由于活劳动本身的赋予而具有自己的灵魂,并且使自己成为活劳动相对立的他人的权力。”(《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02页。)由于数字资本逻辑作用,数字劳动生产的对象即数字产品不再是数字劳动者生命本质的实现,反而成为一种异己的本质,成了脱离数字劳动者的力量,成为同数字劳动者相对立的存在。具体而言,数字劳动者需要触及数字平台收集的数据信息才能开展劳动活动,不得不依附于数字平台,但这些数字平台为大型数字企业所把持,使得数字劳动者不得已地经受大型数字企业的强力宰制。数字劳动者的劳动力成为一种商品出售给数字资本家,被全面纳入了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源源不断地为数字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从而致使数字产品的“属我”属性发生断裂,并被打造成为一种固化的模式。与此同时,数字资本家则通过出售数字产品给有需要的企业家或广告商,攫取了数字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譬如,美国的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简称IBM公司)、谷歌母公司(Alphabet)、微软公司(Microsoft)等明确规定了数字劳工设计的程序代码、服务代码、算法等所有权归属公司。
鉴于数字产品生产需要依赖于智能系统,数字劳动者不再是劳动产品的绝对主导者,反而是智能系统越来越多地占据了更为重要的地位。数字劳动者需要借助数字硬件设备、数字平台、数字算法等才能对海量化、离散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信息进行复杂化加工处理。当然,单单凭借数字劳动者的自然生命力并不能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而是需要深度依赖智能系统才能对互联网用户生成的数据信息进行预处理、管理、挖掘、分析等加工活动,才能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蓬勃发展,智能系统不断获取了一种类人智能,日臻强化数字算法,加速提升数字算力,使其能够智慧处置数据信息。在其中,数字劳动者只需要设定初始的运行程序,智能系统就能够自动运行,甚至还能够自主进化,进而自行对数据信息进行智能化加工处置,生产越来越多的数字产品。数字产品的创造不再完全依赖于数字劳动者的生命力,而是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智能系统的机械力,导致数字产品与数字劳动者越发疏远,数字产品不再完全是数字劳动者生命本质的实现。然而,数字劳动者却沉浸在智能系统的繁华盛宴,深度嵌入智能系统而无法自拔,正如马克思所言:“劳动生产了智慧,但是给工人生产了愚钝和痴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9页。)总而言之,数字劳动者通过将自身的生命力凝结在数字产品之中,但是这些数字产品并非归属于自身,数字劳动者生产愈多的数字产品,需要耗费愈多的脑力,需要付出愈多的生命力,愈是丧失自身的生命本质。
(二)数字产品不属于数字劳动者
由于数字资本逻辑作用,数字劳动者虽然是生产数字产品的主体,但是数字产品不属于数字劳动者,反而成为数字劳动者的异己物,成为不属于数字劳动者的“异己的本质”,成为数字劳动者的非现实化,成为数字劳动者的对象的丧失。在现实生活中,数字资本家通过全面占有数字平台、数字技术、数字生产资料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绝对主导者,进而经过长期雇佣或弹性雇佣数字劳动者对数据信息进行复杂化加工以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按照雇佣契约的规定,数字劳动者只能获取微薄的薪酬,并且需要将生产的数字产品置换给数字资本家才能获取一定的生存物资。总之,数字资本家借助数字私有化逻辑全面占有数字劳动生产的数字产品,促使全球的数字产品逐渐成为少数数字资本家的所有物,在这个过程中数字资本家可以以低廉的成本实现对数字劳动产品的全面占有,并借助新自由主义的虚拟故事使这种全面占有成为一种“天经地义”,致使数字劳动陷入数字技术的全面“座架”之中。
由于数字产品具有区别于传统物质产品的特质,能够随时随地地保存,能够无限次复制,能够通过细微改动以满足大量的需求,从而呈现为一种低成本或零成本状态。数字资本家通过无穷尽地复制或微调数字产品将其持续地转售给有需求的广告商和生产者,能够达成累次获利,而不再是像传统劳动产品一般只能一次性获利。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数字劳动者却不仅未获得数字产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未能参与数字产品一再复制所产生的额外的价值分配,反而只能获取一次性的薪酬,导致数字劳动者越来越贫穷,越来越为自身所生产的数字产品的力量规制和操控,越发演变为廉价的商品。换言之,数字劳动者作为相对弱势者无法建立不受资本控制的网络关系,只能不断贡献自身的劳动力以获取少部分的劳动报酬,却无法占有自身生产的数字产品,使得数字产品的“属我”属性发生断裂,为数字资本全面支配和深度操控。总而言之,数字资本家成为数字产品的所有者与占有者,实现了对数字劳动者外化劳动的异化占有,导致数字劳动者不仅不是自己劳动创造数字产品的拥有者,还经受这种被占有的异化对象的彻底统治。
(三)数字产品反身性奴役数字劳动者
在数字时代,数字劳动者生产的数字产品成了异己的存在,成为压迫数字劳动者的对立力量,成为凌驾于数字劳动者主体的存在物,形塑一种神恩安济,不断进行意向性介入,隐性改变数字劳动者的认知架构,导致数字劳动者未能透视数字产品的本相。数字产品不但不属于数字劳动者本身,还深度奴役数字劳动者,促使数字劳动者生产更多的数字产品,持续自我贬值,成为更加廉价的商品,成为自我剥削者,从而日渐使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被悬置,遮蔽数字劳动者的本然面目,形构了一种反噬性的异化姿态。
数字产品反向控制数字劳动者的生产活动。数字劳动者借助数字技术对庞大的数据堆积进行复杂化加工以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这些数字产品能够准确地反映数字劳动者的生产印记,能够对生产各环节进行全景监控,能够深入数字劳动者的毛细血管,从而智能识别数字劳动者的实时操作,自动记录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实现对数字劳动者的生产活动的内里透视,使得“不可见”的生产活动日趋“可视化”,而在这种透明的数字生产活动中每一位数字劳动者都将打造自我的全景监狱。同时,数字劳动者生产的数字产品经由数字资本指涉之后能够再次进入数字资本主义的再生产环节,这一劳动结果也会深度影响数字劳动者,这是“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9页。)的充分体现。数字劳动者生产的数字产品被数字资本家多次打包售卖给广告商或企业家,使得这些广告商或企业家能够精准销售或生产,此时数字劳动者创造的数字产品成了“死劳动”并反向操纵数字劳动者自身的“活劳动”,致使数字产品成为异化性构序数字劳动者的工具。
数字产品反身性操纵数字劳动者的生活活动。数字劳动者依靠数字技术对海量数据信息进行复杂化加工以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这些数字产品能够打造一种日常装置的数字景观世界,不断将数字劳动者囿于数字界面之中,遭遇数字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构序,日臻沉迷于数字资本的景观构境,使得数字劳动者的所想、所欲、所为深受隐性数字资本权力的构式机制作用,走向欲望的幻象,坠入资本的创序,造成生命的断裂。“资本通过网络信息手段,已经实现了对人的消費心理氛围的超真实构序”(张一兵:《烈火吞噬的革命情境建构:情境主义国际思潮的构境论映像》,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325页。),数字资本家创制日常文化消费的新型“鸦片”,通过文化殖民隐性地劝服人们吃什么、买什么、用什么、想什么、干什么等,制造了虚假的消费需要,助长了“泛娱乐化”现象。数字劳动者的交往活动、玩乐活动、学习活动等深受数字产品的弥散性构序,在不断接受数字产品的精准推送和隐性规训之中日臻改变自己的思想、想象和价值观,自觉地接受、承认和辩护数字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深深嵌入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场域而无法脱身,成为为数字资本规训的安济生命。
数字劳动者需要持续生产数字新产品。由于数字技术的加速度发展,数字劳动者需要实时生产数字新产品,穷年累月地遭遇数字新产品的冲击。由于数字产品具有快速更迭的特质,数字劳动者只有不断生产数字新产品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才能实现数字产品的成功交换,才能创造剩余价值,才能维持数字资本的增殖,才能巩固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因此数字劳动者被迫嵌入了数字新产品的加速生产机制。质言之,数字劳动者需要接二连三地学习数字新产品的操作方法或生产方式,需要绵延不断地适应智能系统,在这个过程中数字劳动者不得不深度依附于数字生产机制,日渐消解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被动接受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构序。总体而言,数字劳动者创造的数字劳动产品愈多,愈增进劳动者的对象化力量,愈造就数字劳动者的相对贫困之态,迫使数字产品愈成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反向变为奴役数字劳动者自身的敌对力量。
二、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相异化
在数字时代,由于资本逻辑作用,数字劳动者遭受数字资本裹挟,深深嵌入数字化的生产过程,导致数字劳动活动外化为压迫数字劳动者的力量。数字劳动者生产的数字产品越多,越为数据所包围、控制、规训,身心越被控制。数字劳动不再是一种自主的创新性活动,未能推进人类达成真正的自由与解放,反而致使数字劳动者不断沉沦,日渐丧失自我的主体性。因此,通过分析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异化、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异化、数字劳动成为工具性的谋生活动等内容,彰显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异化样态。
(一)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异化
劳动工具是生产活动的驱动力量,当劳动工具为资本家所应用,将成为服务于资本增值的异己力量,从而变为压迫劳动者的工具。“机器从一开始,在增加人身剥削材料,即扩大资本固有的剥削领域的同时,也提高了剥削程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54-455页。)步入数字时代,由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成为数字劳动的主要工具,结构性地改变人类的生存空间,但也增进了数字资本的控制力量。数字资本家通过垄断数字技术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绝对主导者,对生产生活和日常生活进行治安管控,以技术权力为主导的牧领(Shepherd)治理术形塑了一种数字控制场景,并内化为客观的社会机制。因此,数字劳动者为数字技术所全面驯顺,逐渐成为数字技术体系的傀儡,催生数字殖民主义,造成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异化。
数字劳动者凭借数字技术这一劳动工具生产越多的数字产品,将为数字资本家提供越多的剩余价值,将越发筑牢数字资本主义的统治机制,导致数字劳动者极度嵌入數字资本权力构式机制。由于数字技术能够智能整合和重组劳动诸要素,以间接作用(算法、系统等)的方式参与劳动过程,数字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生产更多的剩余价值,赋能数字资本的增殖需要,这却使数字劳动演变为压迫和剥削数字劳动者的活动。而数字资本家则通过借助二进制数字编码控制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强化资本逻辑与数字技术的合谋,致使劳动工具为数字资本所控。数字劳动被置入数字资本的全景监控场域,一举一动都被智能管控,导致数字劳动本身亦成为资本家精准监控传统产业劳动和服务劳动的有效工具,迫使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全部劳动都堕入更具遮蔽性的数字资本掠夺性积累的旋涡。新技术主义革命的发展形构了森严的数字技术壁垒,持有先进数字技术的数字企业进行技术封锁,以此获取绝对的优势地位,全面占有数字资源,持续集聚优质生产资源,成为数字平台的主导者,达成了“再中心化”的重造,攫取了超级“数字红利”,致使数字技术的中心成为世界的中心。然而,数字劳动者作为数字技术的研发者或使用者只能获取微薄的薪酬,造成数字劳动者的相对贫困,导致全球的数字鸿沟越来越大。总之,数字技术这一劳动工具的发展深化了数字劳动的剥削程度,使得数字技术的“装置”是生产(伪)主体化的机器,在这个过程中数字资本家通过制造欲望的装置建构了与自身统治同质的伪主体,促使数字劳动者在伪本真的自由追逐中日渐丧失自身的真正主体性,归顺于数字资本的隐性构序。
数字劳动者深受数字技术所作用,自身的日常生活遭遇了数字技术的殖民构序,从而日臻增进数字资本的剥削力量,导致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相异化。数字资本家通过雇佣数字劳动者生产大量携带意识形态的数字商品,借助定制化的规定概念时时刻刻向数字劳动者输出既定信息,隐性规训数字劳动者的玩乐活动、学习活动、交往活动等,潜移默化地驯顺数字劳动者以及互联网用户的思维方式、兴趣爱好、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等,以更加隐秘的方式形塑人类的理性认知,使得人类自发地接受、承认和维护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同时,由于数字算法日趋替代人类智慧成为一种权威,数字劳动日益缔造一种数据洪流式社会有机体,而每一有机个体都只不过是一套生化算法,迫使人与人的关系演化为一种数值关系。数字劳动者深受技术理性作用,全身心都被进行了逻辑化改造,欲望、需求和情感变成建模数据,日趋数值化,并渐次成为智能机器的辅助者,内置于智能系统之中,彼此之间阻隔着数字符码的“虚幻”外壳,最终导致数字劳动者的主体性显示为不在场状态,变为没有质性存在的数字动物,生成着自己意识不到的生命贫困。也由此,人类为数字算法和技术模型所控制,持续沉沦于泛娱乐化的精神美学满足,迫使数字劳动与感官体验深度交融,不断编织出超拟真的社会图景,进而对真实世界进行双重颠倒,即社会的真实关系被数字化,数字化关系被虚拟化,虚拟化关系被拟真化。
(二)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异化
进入数字时代,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相异化。数字劳动对象是互联网用户生成的离散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信息。由于互联网用户在进入数字空间的那一刻便签订不平等的隐私或使用条款,将自身生成的数据信息置换给数字资本家,所以数字资本家实现了对数据信息的全面占有。因此,数字劳动者并未拥有对数据信息的所有权,甚至在劳动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生成的数据信息也不归属于自身,导致数字劳动对象完全归属于数字资本家。
事实上,数字资本家极力缔造数据霸权,推进数据信息的集中控制,拒绝数据信息的智慧共享,深化数据信息的私人垄断,使得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深度分离,强化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异化样态。数字劳动者唯有将自身的劳动力出卖给数字资本家,才能对数据信息进行复杂化加工处理,使得本应归属于数字劳动者群体的数据信息成为外化的劳动对象,成为“异己的存在物”。数字劳动的对象即数据信息为数字资本家所全面垄断,而缺乏数据信息将无法开展数字劳动,导致数字劳动者必须经受数字资本家的长期雇佣或弹性雇佣才能进行劳动,造就了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异化姿态。同时,由于数据信息能够多次重复性利用,能够一再为数字劳动者所自主创序,能够形成一种“庞大的数字堆积”,极大降低数字劳动的成本,数字资本家获取愈来愈多的剩余价值,增进数字资本的增殖速度,深化数字资本的掠夺性积累,导致数字劳动活动陷入更深层次的盘剥,深度寄生于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
数字帝国主义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由石油垄断逐渐转向数据垄断,促使数字资本家通过全面占有数据信息、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等加强对其他国家的深度压迫。数字帝国主义国家或通过全面把控全球的数字市场,充分拓展数字资本权力结构,不断深化數字资本的垄断性,使其成为跨越国家边界的规训力量,从而强化了全球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异化姿态。数字帝国主义国家或凭借自身的雄厚资本进入数字市场,基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不断抢占数据信息,确保自身对数据信息的所有权,成为数据信息的绝对垄断者。数字帝国主义国家或推行符合自身利益的数据规则、数据标准、数据规范等,通过绝对垄断数据信息成为全球的统制中心,深刻规制数字劳动的发展样态,日臻引导全球劳动者隐性认同数字帝国主义的霸权秩序,进而达成对其他国家的数字殖民,形构数字寡头政治,不断扩大数字鸿沟,增进现实世界中物质与机会的非平等性,强化全球财富的分配不均现象,推动网络世界的“巴尔干化”。在数字帝国主义的强力规制之下,全世界的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即数据信息深度分离,不得不深度寄生于数字帝国主义,强化了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异化姿态。
(三)数字劳动成为工具性的谋生活动
劳动异化体现物(资本)对人的操纵,即死劳动驾驭活劳动,致使劳动活动反身成为支配劳动者自身的抑制力量。“资本家只是作为人格化的资本执行职能,资本表现为人,而工人只是作为人格化的劳动执行职能……劳动本身事实上就是以这种实体的形式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中被并入资本的要素,表现为资本的活的可变因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68页。)在数字时代,数字劳动者与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相异化,致使数字劳动成为一种工具性的谋生活动。数字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经受全景监控,使得劳动的每一环节都被精细化管控,都为数字算法所全程捕捉,都遭遇高强度的智能监管。数字资本家借助数字技术建构监控数字劳动者的智能模型,实时监测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效率,科学提取最大劳动值,不断往极限值靠拢。一旦数字劳动者的工作效率低下将被智能系统精准识别,进而对劳动内容进行智慧调整,或警示提醒,或鼓励加班,或限定进度,或转派任务,推进数字劳动效率的最大化,导致数字劳动者无法逃离数字技术编织的“牢笼”,使其每一次劳动操作都被科学管控与自动化监督,渐次成为“可视化”的数据人,日臻与自身的劳动活动相异化。
现今,数字劳动的过劳化现象日增月盛。数字劳动者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开展劳动活动,致使工作时间与休闲时间的界域越发云雾缭绕。数字劳动者在貌似更加“自由”的灵活化劳动形态中被更严密地统制,导致超时工作、过度劳动和高强度的劳动负荷等现象日趋严重,持续增强数字资本的剥夺性。换言之,数字劳动者不再完全需要遵从标准的工作时间安排,看似得到更多的自由时间,事实上却隐性投入更多的休闲时间进行劳动,并没有真正地获取更多的时间和自由,而是居于一种时刻待命的状态,导致日常生活的闲暇时间也变为工作时间,被纳入了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之中。在这种过劳化的生产模式中,数字劳动者越发丧失自我提升的可能性,为了保住工作机会只能成为忙忙碌碌的数字劳工,日臻增加数字劳动强度,整日为数字资本的增殖而东奔西走,导致数字劳动活动不再成为自由发展的途径,而是成为深度压迫与强力剥削数字劳动者的手段,彰显了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异化之态。
数字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进行自我剥削,自发性动态创序,导致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相异化。数字资本家通过营造自主“同意”建构自由生产的假象,实则开展“数字圈地运动”,源源不断地攫取全世界数字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数字资本家还借助“数字自由”旗号掩盖背后的“数字剥夺”逻辑,以“自由”符号维护发达经济体的规则优势。数字的自由生产是在既定界限之内的自由生产,而规则的书写权则掌控在数字资本家手中。数字劳动者深度嵌入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自觉接受数字资本的隐性规训,自主承认数字资本的景观构序,使得每个数字劳动者都是自我的剥削者,陷入自我提升的投资神话,从而为数字资本主义所裹挟,导致“活劳动”自发为“积累的劳动”所形塑。总而言之,数字劳动仅仅成为一种谋生活动,而不再成为自我实现的生活活动。数字劳动者生活在数字资本家对自己的期待和想象之中,迷失在数字资本缔造的乌托邦幻象,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了数字时代的“i奴”,不断否定自我,成为在场的不在场者,从而形构了数字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异化样态。
三、数字劳动者自身与其本质相异化
人类的类属性表征着人类的生命活动,旨在追寻获取一种自觉自主性,将人对外部自然界的改造和对自身的道德实践活动统一起来。在数字时代,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活动偏离了自身的本质,“数字劳动者的类生活变为维持其数字持存的生存手段”(温旭:《数字资本主义下数字劳动的意识形态批判》,《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9期。)。数字劳动者为数字技术的“装置”所捕获,无论驱使他的欲望的强烈程度如何,都不可能获取自身的主体性,反而只能得到一种数值化的关系,并日臻为这种数值化关系所控制,造成了数字劳动者自身同其本质相异化。因此,通过探析数字劳动不再是自身价值的确证、自我主体性的迷失、自由自觉本质的丧失等内容,显现数字劳动者自身与其本质的异化之态。
(一)数字劳动不再是自身价值的确证
由于资本逻辑作用,数字劳动不再是自身价值的确证,而是“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页。)。其一,数字劳动者借助数字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复杂化加工以生产一定的数字产品,数字产品经过市场交换使有需要的广告商或企业家实现数字商品的价值并产生额外的剩余价值,但这些由数字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并不归属数字劳动者,反而隶属于数字资本家。数字资本家借助各种手段隐匿数字劳动者创造价值的本质,否定数字劳动者的数字化形塑和构序力量,从而否定数字劳动者本身。因此,由于数字劳动者深受数字资本家的敲骨吸髓,数字劳动不再是数字劳动者自身价值的确证,反而变为一种外在的抑制性活动,最终影响数字劳动者本身。其二,数字劳动者借助智能系统能够延伸自身的听觉、视觉、触觉以及大脑等机能,能够超越自然身体的局限,但数字劳动者的自然身体也被深度嵌入数字智能系统,以数据的形式呈现,日趋界面化与数字化,渐次模糊现实身体与虚拟身体的界域,日臻隐匿数字劳动者的创造价值实质,日趋断裂数字劳动者的自我认同性,从而使得数字劳动者沉迷于虚拟自我的景观创序,迷失于人机共存的复杂构境,越来越远离自身的真正本质。其三,数字劳动者在数字空间中经受数字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规训,导致自我的精神世界为数字资本家所深度侵蚀。数字资本家借助文化工业生产把一切文化产品都进行事先构架,促使先在的构序由资本主义文化工业事先完成,伪饰了现实生活中的奴役关系,阻断了数字劳动者的一切想象力,麻痹了观念的判断力,逐渐压缩人的精神空间,逐渐沉溺于数字资本主义构筑的繁华盛宴,愈发离弃自我的本质,愈发成为“单向度的人”。总而言之,由于数字资本家的全面规制,数字劳动者逐渐认同、接受和维护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接纳他人规划的失真化的自我本质,将异质化的存在方式误认为本真性的存在方式,进而不能觉知背后的统治逻辑和压迫逻辑。由此,数字劳动不再是自身价值的确证,导致数字劳动者自身与其本质相异化。
(二)自我主体性的迷失
数字劳动的发展并没有让数字劳动者真正获取主体性,反而造就了自我主体性的迷失,致使数字劳动者自身与其本质相异化。数字资本家是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据信息的绝对占有者,数字劳动者则一无所有,唯有将自身的劳动力置换给数字资本家,按照数字资本家的意志展开对数据信息的复杂化加工,进而获取一定的薪酬以购置自身或后代生存所需要的物资。数字劳动者成为数字资本家的“客体”,依赖于数字资本家这一主体而存活,当数字劳动者未被数字资本家直接、弹性或隐性雇佣时,他将无法作用于劳动对象,将无法施展自我的生命力,从而成为数字产业后备军,成为数字社会的“无用阶级”,无法实现自我价值,不断与自身的本质相异化。
步入数字时代,数字劳动者看似拥有了更多的独立性,能够自由出卖自身的劳动力,能够自主选择劳动的地点和时间,但实际上数字劳动者完全内嵌于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无法逃离数字资本主义建制。数字劳动者的一举一动为数字资本所规制,甚至独立的思考能力都为数字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神话所驯顺,导致数字劳动者深度依附于智能系统,极度寄生于数字资本,将生存的可能性寄托于“他者”即数字资本家。现今,在全球的数据市场中以英语为介质的数据将近90%,数字资本家润物无声地实施精神诱导,以美国好莱坞文化为主力不断输出的意识形态深刻影响了全世界,并持续借助智能推荐算法精准地推送契合自身利益所需的“颜色话语”,还通过数字平台直接在全世界的共时性意识流中散布自身的隐性意图,从而潜移默化地输送数字资本家的殖民意志,改变了数字劳动者的共同意识构序,产生了“麻痹效果”。“他者”的意志转变为劳动者自我的意志,日益变成被操控的“牵线木偶”。由此,数字劳动者越发丧失自身的独立性,越发迷失自我的主体性,越发离弃自己的本质。
数字资本家利用数字技术全面管控数字劳动者,当数字技术越先进,统制数字劳动者的力量越得力,迫使数字劳动者的生产活动为系统化的数字技术专制所辖制,构筑了无处不在的数字化隐性纪律。数字资本家借助定制化的规定概念无时无刻不向数字劳动者输出既定信息,高效生产标准化和同质化的叙事认知,不断缔造拟像化的世界图像,持续生产繁多的政治符码式文化产品,日臻侵入数字劳动者的精神世界,以一种更加隐秘的方式形塑数字劳动者的理性认知,使得数字劳动者越发失去反思能力、批判能力、反抗能力,沦为程序化的存在物,从而达到削弱数字劳动者能动性的目的,使得数字劳动者自我主体性的迷失,自觉或不自觉沉沦于数字资本家缔造的乌托邦幻象,产生一种数字化加速带来的眩晕感,最终引发普遍的精神困境。
数字劳动者的创新能力推进了数字技术的日新月异,但是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也抑制了数字劳动者的创新性。在数字劳动过程中,数字劳动者对数据信息的复杂化加工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数字算法、数字算力以及智能系统,更多地倚仗类人智能和固有的算法模板,反而更少地运用自己的创造能力,日臻削弱创新意志、创新能力和创新行动,长此以往便会失去本身的创造力,使得数字劳动者的创新性隐而不现,导致数字劳动者自我主体性的迷失。同时,数字劳动者深受数字资本家的意向性介入,在持续经受数字资本逻辑和数字权力机制的社会化规训过程中失去多样性的意向认知和意向行动,日臻强化同质性,渐次削弱创新性,从而抑制主体性。总而言之,由于数字资本逻辑作用,数字劳动者将越发迷失自我的主体性,不断与其本质相异化。
(三)自由自觉本质的丧失
数字劳动者通过运用数字技术将非结构化、离散化的原始数据加工成具有价值的数字产品,在这个过程中本应是数字劳动者自身的自由自觉本质的形塑,但由于资本逻辑作用,数字资本家更多地重视劳动结果进而放松对数字劳动过程的管控。数字劳动者仿若获取了更多的自由,能够自由选择工作的地点、时间、数字平台等,强化了劳动的自觉性,却深度嵌入数字资本主义的管控体系,全身心都为智能系统规训,反而造成了自由自觉本质的丧失,导致数字劳动者与自身的本质相异化。
数字劳动者经受数字资本的强力限制,听命于数字资本家对自我的全面操控,不断沉沦于数字资本主义的隐性权力构式机制,并自发性动态维护剥削自我的生产机制,自觉地接受和承认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使得数字劳动者成为自我剥削者,越是所谓“自由劳动”,越是丧失自由自觉的本质。实际上,数字资本家凭借资本优势获得数字生产的优越性,垄断数字生产的各个环节,致使数字生产的自由化演化为数字生产的剥夺化,充分占有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形成数字劳动力的垄断之态。全球的数字劳动者被纳入资本化轨道,成为“唾手可得”的廉价或无偿劳动力,饱受低薪、高强度工作压力、不稳定的雇佣关系等折磨,日益丧失自由自觉的本质。同时,数字劳动者的“自由”闲暇时间为数字资本家所隐性操纵,数字劳动者在闲暇时间中无法按照自身的兴趣进行深化学习,而是按照数字资本增值所需展开培训,不是释放自身的内在潜能,而是抑制自身的本有潜质,不是发展自我的自由个性,而是深化自我的景观构序。数字劳动者失去更多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丰富性等,越发远离自由自觉的生命本质。
数字资本家借助数字推荐算法输送深具“颜色”的海量数据信息,推进构造“信息茧房”,积极增进“回音壁”效应。别有用心的文化殖民意识形态绵延不断地轰炸每一位意识个体,导致铺天盖地的例外时刻淹没事件流的全部,形构了数字社会的全景隐性规训。由于数字资本逻辑以30万公里/秒的速度在全世界布展,全面操纵数字生活世界,数字劳动者在异地异时统一于一种时间客体中接受意识共在状态,深受数字资本的意识形态规训,导致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机制深刻植入数字劳动者的脑海。数字劳动不仅没有形塑人类自身的本真性,反而构造了抑制自由自觉发展的异己性,使得人类自觉地接受制造出来的虚假的“大写的我们”,造成人类的赋权为暴力的景观所取代。个体逐渐失去存在感,成为数字资本的附庸,从而丧失了历史主体的身份,改变了整个社会的所有生活方式,“这些生活方式已经通过市场营销这种‘说服的技术或者说‘舆论经济的道路而被普遍接受。”(舒红跃:《从爱比米修斯的过失到存在之痛》,《中國图书评论》,2013年第1期。)因此,数字劳动者剥离了自身的自由自觉本质。
事实上,数字资本与数字劳动的合谋增进了数字资本的赋魅力量,深化了数字资本的增殖逻辑,巩固了数字帝国的垄断地位,深度规训全世界的数字劳动者,导致数字劳动者只能出卖自身的劳动力,否则将贫无立锥之地,难以得到真正的自由发展,丧失自由自觉的本质。同时,数字劳动者经受自身所生产的数字商品规训,陷入数字资本家的精准推送和“瘾性机制”,接受所谓的“美好生活”模型,按图索骥地进行“自由消费”,日臻为虚假需求所控制,坠入数字资本构筑的天罗地网,被辖制在“数字牢笼”之中,难以逃离。数字劳动在数字资本主义的规制下不仅越来越依赖于外在的力量即智能系统,还越来越数字化与同质化,严格依照标准化的工作程序和数字算法进行劳动,渐次缺失人的温度与情感,日甚一日地远离“个性劳动”,并成为反对自身的异己力量,反向褫夺数字劳动者的自由自觉本质,使得数字劳动者自身与其本质相异化。总体而言,劳动本应是人类的自由自觉活动,然则,数字劳动者却不断畸形发展,获取一种抽象主体性,成了局部的人,成为数字资本的附属物,成为以数字化为中介的生物性存在,愈发远离自由自觉的生命本质。
四、人与人相异化
人同其他一切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對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3页。)。这种异化正是私有制社会中的阶级分化状态。资本家借助资本逻辑拥有支配他人的绝对权力,导致了人与人的异化,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在数字社会中,数字劳动者与数字产品、数字劳动活动、自身本质相异化同样形构了人与人相异化的病态症候,主要通过数字劳动者与数字资本家、数字劳动者自身及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对立状态加以展现。
(一)数字劳动者与数字资本家的异化
人与人的异化表现为数字劳动者与数字资本家的对立样态。“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自然倾向,一个唯一的动机;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37页。)由于数字劳动能够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数字资本家通过无止境地占有数字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力,实现对数字劳动者的压榨,导致数字劳动者成为数字资本的附属,颠倒二者的实际关系。数字资本家则成为控制数字劳动者的“异己力量”,导致数字劳动者与数字资本家存有一种更深层次的异化关系,并促使数字劳动者欢欣鼓舞地接受数字资本的隐性权力构式机制。
数字资本家依靠控制数据原材料、关键技术和数字平台等垄断数字劳动活动,借助数字空间吸纳全球的数字劳动者,充分满足数字资本家的“饕餮之欲”。譬如,数字帝国主义的数字企业通过将生产线和研究中心置于印度、越南、孟加拉等国获取廉价的劳动力,“发达国家以世界范围内工资差异为基础,通过‘全球劳动力套利等方式,对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进行剥削。”(郑千千、朱炳元:《“帝国主义论”视阈下的当代资本主义经济新变化》,《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由于各国的数字劳动者和小型数字企业能够拥有的剩余价值分配额度被持续压缩,而大型数字企业持有越来越多的数字资本,可以更大程度地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了数字资本积累的“优位效应”。在其中,小型数字企业或被纳入了大型数字企业的中下游环节,或直接为大型数字企业所吞并,促使世界各国的数字劳动者成了数字资本的附庸,越来越集聚于大型数字企业,成为为其生产垄断利润的关键环节。数字资本家掩盖数字资本逻辑的剥削性,制造和放大管理人员与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关系,弱化数字劳动者的反抗意识。实际上,数字资本家更多地雇佣高级管理人员对数字劳动者进行远程管理、智能管理、遥控管理等,日臻遮蔽数字资本家对数字劳动者的事实性压迫,不断放大高级管理人员对数字劳动者的形式性倾轧,导致数字资本家对数字劳动者的管控关系如雾里看花。因此,数字劳动深化了“资进劳退”的生产格局,加快了数字资本的积累速度,加剧数字时代的劳资矛盾。
数字资本家打造了一个布展资本逻辑和权力逻辑的生产交往空间,在数字劳动者进入这个“赛博空间”的那一刻便遭遇数字资本家的统治意志。数字资本家成为数字劳动的绝对主导者,按照自己的意愿任意规制数字劳动者,不断谋取政治话语霸权,积极展开文化殖民活动,构建符合数字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拟态环境,建立服务于自身阶级的利益分割机制,形构一种文化暴力,并对这种暴力进行掩饰,致使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和社会制度成为劳动者开展劳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活动的前提。数字劳动者沉沦于数字资本家缔造的景观幻象,服从于数字资本家的统治逻辑,从对日常生活世界不公的愤慨到麻木再到无意识地娱人娱己,心甘情愿地接受统治,逐渐丧失了自身的反思性、否定性、批判性,被奴役成了走向所谓的“幸福生活”的“恩典”。数字资本家通过控制数字劳动活动以支配人类的生存世界,导致数字劳动者演变为数字空间中的一串串数据和代码,促使社会关系为数字所界定、贯穿、融合,进一步演化为一种数值关系,不断以数字权确证人权,显现了数字劳动者与数字资本家的异化样态。
(二)数字劳动者自身及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异化
人与人的异化亦表现为数字劳动者自身及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对立状态。数字劳动者需要借助数字账号形塑虚拟的数字身体,以此替代自身的现实形象,导致数字劳动者之间的交往活动需要经过数字平台中介才能构筑真正的关系,本应像真正的人一样存活的数字劳动者日渐异化为数字资本操控的“苟活者”,遭遇数字资本主义的景观构序,经受着细水长流式的生活场景驯顺,自觉或不自觉地臣服于数字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自愿进行“自我剥削”。同时,数字劳动者沉溺于数字资本主义缔造的景观狂欢,愈加进行虚拟的自我建构,打造满足自我期待的社交圈,乐于持续生产自身的虚拟符号,不断脱离现实世界,日臻与人的社会本质相异化,造成现实人际关系的疏离,促使日常交往异化为数字符码的互动,从而丧失自我批判精神,失去个人的真正主体性。由此,数字劳动者逐渐失去个人的感性存在,真实活着却不在场,生存活动呈现一种异化性,“数字化的异化意味着我们所有的个体和个体的交往,已经完全被一般数据所穿透,是一种被数据中介化的存在。”(蓝江:《从物化到数字化: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异化理论》,《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
数字劳动者与数字劳动者之间也具有一种对抗性。“劳动能力不卖出去,对工人就毫无用处,不仅如此,工人就会感到一种残酷的自然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1页。)由于数字资本家聘用数字劳动者的岗位有限,全世界的数字劳动者为了能够有机会或以更高的薪酬出卖自身的劳动力,不可避免地展开了激烈的就业竞争,或自我降低薪酬,或自我延长劳动时间,或自我提高劳动能力,或排挤其他劳动者。同时,数字时代雇佣关系的灵活性致使每一位数字劳动者都可以随意被替换,导致分裂成诸个体的数字劳工之间呈现为一种极度内卷现象。数字资本家日益削弱数字劳动者的薪酬谈判本领,催生层出不穷的非正规用工或零活用工方式,使得数字劳动阶级不断“向下流动”,导致低技能数字“码农”遭遇更为激烈的就业竞争,也深刻影响了产业劳动者的就业生态,日渐缩小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事实上,中低端行业的劳动者将经受巨大的失业风险,有可能出现更多的相对过剩人口,以此巩固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从而造就“数字穷人”新的社会阶层。数字资本家还积极引导舆论隐性地挑起或激化世界各地数字劳动者和本国数字劳动者的内在矛盾,使得数字劳动者之间相互斗争,相互否定,相互撕咬,“他人对自我即地狱”,造就了数字劳动者之间的异化姿态。
〔责任编辑:易鲲罡〕
作者简介:黄静秋,法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邓伯军,法学博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语言战略研究”(19BKS1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数字社会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研究”(21XKS030)
①张一兵:《文本的深度耕犁:当代西方激进哲学的文本解读》第3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8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