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生命的源头,故乡是谁也绕不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存在,它就在那里,它本身不是诗,但它经过诗人的诗歌化合后就成了诗。没有什么比故乡化成了“诗”更打动人心的了。杨廷成就是这样一位致力于将“故乡”化成“诗”的诗人。他把故乡装在心中,隐入血液,什么时候取出,什么时候热气腾腾,就像一种精神血缘。这也是杨廷成之所以成为写“乡土”诗极具象征性的人物之所在。就如陶笛大师寅次郎,提起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的“故乡的原风景”一样,提起杨廷成,人们也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的“河湟谷地”,作为写“河湟谷地”的代表性诗人,杨廷成从来没有忘记他的故乡“河湟谷地”那个源头给予他的滋养,但对于他更多的是一种挡不住的对故乡的一种使命感与赤子的情怀。他敞开胸怀,把自己对故乡浓烈的情感投放于诗歌的创作之中,不断地用他的诗歌去呈现去传递他眼里心中的“故乡”。
因为热爱,才会动情,又因真情才写出真诗。杨廷成这组《故乡的屋檐下》是他对故乡的又一次的真情流露,这种仿佛在故土里长出来的诗,不仅蕴含了那里的风土味还饱含了他的血气,他怀揣着对故乡强烈的情感与热爱,把故乡从他心头拽了出来,就像不掺水的颜料,他把它们直接就涂在画布上,每道颜色都准确无误,就如《雨中的槐花》“听大风在枝头上吹过/看暴雨从树叶上落下”;又如《给母亲上坟》“大雪落满了头顶/那里可是你冰凉的手掌/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我满头的白发”。这样的诗是最原初的情感,而这样的情感又是实现了的诗。他以一个赤子的心来传递着对故乡永恒的深情。
阅读杨廷成这组《故乡的屋檐下》让我想起波兰诗人安娜·卡缅尼斯卡所说的话:“诗歌是一封封书信,给朋友,给敌人,给死者,也许,给某个活着的人。”杨廷成的这些诗在我看来也是他写给故乡的一封封书信,当然这只是我明敏的感觉。每个人都有自己对诗歌的理解与感受,杨廷成这些诗给我的感受是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处心积虑的语言陷阱,就像故乡田野上的油菜花,朴实自然,自得充盈。它们不是诗人简单的临摹和主观的叠加,它们是故乡的所在和心灵的反光产生的互映与互动,虽然用语大多很常见,意思也很普通,但在他的巧妙组合下却能获得一种特殊的意蕴,还能让人感受到他写它们时的心境。如“坐在故乡的屋檐下/听大风把枯树吹落一地/走在村庄的田野上/看小草从土地上弹出嫩绿的芽儿”(《惊蛰》);“羊群归来时/鞭声在暮色里炸响/蛙鼓长一声短一声地响起”(《小满》);“满山遍野的洋芋摇曳花铃/头裹着淡蓝色的纱巾”(《芒种》)等,这样的语言组合恰到好处地把故乡独特的诗意画面与清新的诗味传神般地传达出来,让故乡的山水草木,焕发出了崭新的意义。
杨廷成的这组诗除了清晰的画面感之外,音乐性与节奏感也十分显著,诗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如《油菜花》《喜鹊》等,“她们的金色耳环/在三月的清风里叮当作响/她们金箔般的歌声/在雨后的山野里旋转回荡”(《油菜花》);“喜鹊在村子上空飞翔/怒放着一枝枝黑白相间的花朵/它们的翅膀舞起霓裳/它们的嘴巴唱起山歌”(《喜鹊》)。这样的诗特别容易在感觉上生成一种音乐性萦绕在耳畔,字里行间又不乏温情的流动,就像一些熟悉的小调吹向你,别致动人。这是诗人心目中的故乡,是他辗转反侧的人格化了的故乡。他一边恬淡自得地哼唱一边心之所系地梦魂牵绕。
在杨廷成的诗歌中,故乡是可以不断被再生的,而一次次再生的过程就是他对故乡一次次深切的融入。这组《故乡的屋檐下》是他对故乡的又一次再生。他的这组诗一方面表现在“故乡的屋檐下”呼唤故乡的衷肠;另一方面表现在冲破一切的界限把故乡从原始地理的层面中解放出來的衷心,不动声色中将地理的故乡化为心头的故乡,在故乡与诗歌之间使人生的诗性得以彰显,为灵魂寻找到了一条安顿之路。故乡的向心性也同样激发了杨廷成最具个性的表达,当他将自己完全地坦诚给故乡时,故乡也和他融为一体。为什么是故乡,而不是别的呢?这就是故乡是他的精神血缘的结果,也是故乡本身所具有的“救赎”力量所在。作为一个深爱故乡把故乡视作生命源头与情感纽带的诗人,他通过对“故乡”的诗写去呼应和传承他和故乡的关系,并以一种脉络清晰的抒情方式,为读者创造了使人身临其境的实境,从而在感觉上生成一种亲切贴近感。他把自己内心的感觉借助于自然事物表现出来,如把“油菜花”看作是“纯情的乡下女子”,把“苦菜花”认作为“一株是沉默寡言的老父/一株是操劳一生的亲娘”,把“小雪”视为少年青梅竹马的玩伴,“燃起一炉柴火吧/烧上半壶青稞烈酒、我期盼着与大风推门而入的/是少年时那个叫小雪的女孩”……他把故乡的一草一木都当成是自己的亲人。这些诗把他深沉真挚的情感与沉潜朴素的美体现得淋漓尽致,真切的立体效果就跳跃在眼前,让人沉浸在他生动、形象富于质感的语言形态之中久久回味。
当下对于故乡的诗写流于表面化、庸常化的很多,难以彰显故乡深厚的主题,而杨廷成的这些关于故乡的诗歌,是由生命与情感糅合而成的,他对它们的一再诗写,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他自身的精神血缘。他对这种精神血缘的自觉确立,让他写出来的故乡自然地与他的身心连接、延续……
他的诗不是只写故乡的现象,而是现象后面的真相。他不是那种看到表面有什么就把它写出来的肤浅写法,而是去探寻表相背后的东西,这种选择,为他的诗歌注入了深厚的血脉。在这组诗中,无论是写故乡的景物与节气,还是人物与事件。他的感受都会触到人们心头那个点上,既有丰富的层次感,又非常的有嚼劲,能感觉到他徐徐拉开的视角,他让故乡变得宽广和深沉。如《喜鹊》与《唢呐手》“一只又一只喜鹊/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它们中间不知谁叫了一声/所有的喜鹊/一下子就喊醒了村庄”;“一支《牡丹令》响起/一树绽开的花朵/从紫铜色的喇叭口伸出枝桠/在这个寒风料峭的日子里怒放”。《喜鹊》不经意间就写出了故乡的孤寂,特别“喜鹊”的那一声“叫”,叫得人心里会颤抖。而《唢呐手》像子弹打中了靶心一般,那“花”也怒放得令人再三地心悸。
写出一首好诗的关键就在于诗的感觉,在于有诗的情绪的充足和诗意的充足。
杨廷成的诗恰恰在这些方面表现得游刃有余。他的诗感有着一种非常强烈的指向性,这组《故乡的屋檐下》便是如此,既有他对故乡的即兴观察,又有他对故乡的瞬间感悟,呈现的是他睹景睹物时,它们刹那间投射于他心中的感觉。而他诗的思维与诗情的促动又是长久积蓄在心的对故乡的深情厚意,因而他的诗的内涵便不仅仅是他眼见的风景,更注入了他的心灵在其中,因而才会血肉丰满。这一点在他的这组诗中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表现故乡朴素、宁静的自然之美,展示他内心渴望回归自然的倾向,他一任自己在故乡美好的风景中放飞自由的意向,因而,他笔下的故乡就具有了特定的乡土人格力量,故乡也就成为人化的故乡,也更具有了“精神家园”的功效。二是他在“故乡”中追求一种真实而淳朴的人性自然。他把他的仁厚、真诚、朴素、善良等品质顺乎天然地流泻于他的这些“故乡”之中,让他的这些诗不仅充满如生命呼吸般的“精神血缘”,还饱含着他对故乡骨血般的热爱与眷恋。它们构成了他一生不懈地写作故乡的音调,他在这种音调中获得了诗意与力量,并常吟不衰。
【作者简介】宫白云,辽宁丹东人。出版诗集《黑白纪》《晚安,尘世》《省略》;评论集《宫白云诗歌评论选》《归仓三卷》;《对话录——21世纪会客室》等。获首届金迪诗歌奖年度最佳诗人奖;2013《诗选刊》中国年度先锋诗歌奖;第四届中国当代诗歌奖(2015—2016)批评奖;第三届《山东诗人》(2017)杰出诗人奖;第二届长河文学奖学术著作奖;首届长淮诗歌奖年度杰出诗人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