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医生在为患者开处方时,往往会详细交代药物的用法,如间隔多长时间服用1次,每次服用多少剂量,等,有时还叮嘱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是餐前或餐后用药,此药切勿与何种食品或药物一起使用,等,个别时候,甚至还莫名其妙地说上一句:不要晒太阳。
“服药后不要晒太阳?”听到这句话,许多患者心中可能都会升起一个大大的问号,怎么会有如此奇葩的要求呢?要解除这个疑问,不妨先了解一下药物光敏反应。
药物光敏反应指的是在用药之后,患者因为紫外线暴露而引发的不良反应,包括光变应性反应与光毒性反应。
作为迟发性变态反应的一种,光变应性反应常出现在个别过敏体质的人身上,临床症状与接触性皮炎相似,暴露在日光下的局部皮肤会有红斑、丘疹、水疱、鳞屑,自觉瘙痒却没有烧灼感,一些人或因此而产生持久性、慢性光敏反应。
光毒性反应作为非免疫性反应的一种,会出现在所有人身上,临床症状与严重晒伤相似,局部皮肤会出现水肿性红斑,严重时还有水疱,自觉有刺痛感与灼热感。急性症状消失后皮肤往往产生脱屑、干燥、松弛、色素沉着之类问题。光毒性反应强弱与否,取决于引发光敏反应的药物浓度及光照强度、光照时间。
1.喹诺酮类抗菌药 此类药物(如洛美沙星、左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培氟沙星、加替沙星、氟罗沙星、依诺沙星、莫西沙星、司帕沙星等)会引发中重度光毒性反应,一般是暴露在光照中的部位(如面部、手背、前臂伸侧、颈部V区等)发生过度日晒反应,出现渗出、红斑、水肿、水疱等症状。因此,使用此类药物时不要在紫外线或者日光下过度暴露,若出现光毒性反应即马上停止用药。
2.四环素类抗菌药 此类药物(如金霉素、地美环素、多西环素等)若大剂量或中剂量服用,易导致光毒性反应,症状和严重烧伤相似。因此,患者在服用此类药物时,切勿直接暴露在紫外线或者日光下,若皮肤发现红斑等要马上停止用药。
3.抗肿瘤药 此类药物(如维莫非尼、伊马替尼等)非常容易引发光毒性反应,所以在用药期间以及停止用药后7天之内切勿接受日光暴晒,或暴露在类似强光源之下。
4.煤焦油 药品说明书指出,外用此药易导致光敏反应,72小时内要防止日光暴晒到用药部位。并且此类药物和光敏药物合用会加重光敏反应,所以,切勿和三甲沙林、甲氧沙林等药一起使用。
5.酮洛芬 药物说明书指出,局部用此药会加大皮肤对光的敏感性,所以,在治疗期间以及治疗后两星期内切勿直接暴露于日光下。
6.补骨脂素 一般和紫外线A段照射合用,以治疗湿疹、银屑病等皮肤病。会产生光敏反应。治疗时切勿让正常皮肤与此药接触,且接受紫外线A段照射,防止发生光敏反应,如色素增加、皮肤红肿等。
7.异维A酸凝胶 药物说明书指出,在暴露部位涂抹此药的要防止紫外线和日光照射;若难以避免,要使用防晒药品或加以遮掩,并且用药期间不要使用日光灯。
除以上药物外,像氟他胺之类的抗雄激素药物,以及替加氟之类的抗肿瘤药,这些药物导致的光变应性反应,相关症状一般于停药后4~8周方才消散。
服用以上药物的人群,特别是有过药物光敏反应史的人群,用药甚至停用后的规定时间(时长取决于药物在体内的代谢时间)里,都要做好防晒措施。在阳光强烈时不要外出;用一些广谱防晒霜,戴宽檐帽,穿长袖上衣、长裤,着防晒服,将能防止紫外线的贴膜贴于房屋或汽车窗户上。
如果发现自己出现了光敏反应症状,要马上停止用药,同时注意防晒。
处理大部分光毒性反应时,可口服镇痛药、涂抹润肤剂、冷敷等开展针对性治疗。处理光变应性反应时,临床上医生会采取和接触性变态反应相似的治疗方式,如将外用皮质类固醇涂抹在受累区域,以缓解炎症反应、减轻瘙痒;对症状较严重的患者可进行抗炎药物、抗组胺药物治疗,必要时亦可服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药物的光敏反应可出现于任何季节,因此,存在光敏反应史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光敏药。在接受诊疗或者买药时,要主动告知自己的这种情况。用药前要细心查看药品说明书,弄清楚此药会不会导致光敏反应,以进行防晒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