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琼琼
近日,江西省修水县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与修水县法院合力促成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方某霞等人当场返还宋某庆彩礼5万余元、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挂坠,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22年1月22日,宋某庆与方某霞初次见面,2月6日便按照农村风俗订婚,举债给付方某霞等人16万元彩礼和“三金”。两人同居不足半年,却出于种种原因闹矛盾,最终感情破裂。鉴于同居期间,双方未进行婚姻登记,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宋某庆向修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方某霞等人返还彩礼。2022年10月,宋某庆与方某霞等人婚约彩礼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审理,方某霞等人十日內应返还宋某庆婚约彩礼款11万元,但方某霞迟迟没有履行判决。于是,宋某庆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修水县检察院在对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时发现了这起案件。经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双方同意面对面解决问题。2023年3月,修水县检察院联合修水县法院一同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后,在律师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方某霞等人当场向宋某庆退还了部分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