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太原市文明办联合印发《太原市“文明餐桌”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文明餐桌”行动方案),拟在太原市餐饮企业(食堂)选取一批“文明餐桌”行动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在检查、曝光基础上,突出正面引导,推进反食品浪费从法治向德治有效转变。
此次行动按照“自愿、倡导、择优、公开”原则,全市范围内的持证餐饮单位、备案小餐饮(小吃、饮品店)、各类食堂可参与。“文明餐桌”行动方案明确了基本要求、制作过程、消费环节、文化养成、相关事项及加分项6个方面的考评细则,共设定49个指标,总分120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餐饮单位(食堂)授予“太原市‘文明餐桌行动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表彰通报。
为确保“文明餐桌”行动公平、公正,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太原市市場监管局将实行常态管理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对取得优秀单位资格的餐饮企业(食堂)以随机抽查方式每年复核一次,低于90分者取消优秀单位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如果出现被公众举报违法违规、媒体曝光负面影响恶劣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优秀单位资格或申报资格。
此项行动旨在通过树立一批示范典型来积极带动、引导全社会参与到制止餐饮浪费行动中,从而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营造“文明从餐桌开始”的制止餐饮浪费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