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白之白
很多人都以为拍马是很容易的事:只要脸皮够厚,人人皆可为,只不过常人往往不屑为之罢了。本人以前也持类似的看法,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读到了唐朝人杨再思的故事。
如果借鉴古人称高手为圣手的语言习惯,书法高超的称书牍圣手,医术高明的称国医圣手,那么我愿称杨再思为拍马圣手。
杨再思,名,字再思,正儿八经明经出身,满肚子圣人之言,却偏偏走上了拍马逢迎、献媚邀宠的道路,而且一条道走到黑,一辈子不曾有丝毫动摇。
杨再思一生中最“出圈”的“拍马作品”,当数那个堪称精妙绝伦的“莲花颂”。
当时,武则天以女帝南面天下,喜欢豢养男宠。要成为当红男宠,首要条件当然是能够拿得出手的姿容。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因姿容出众,以色事上,颇得女帝欢心,一时炙手可热,身边自然围了一大圈溜须拍马者。
至于拍的角度,颜值方面显然最易入手。那时比较流行的拍法,是夸张昌宗长得面如莲花。“美人如花”的夸法虽有简单直接、粗暴有效的好处,被夸者也往往乐于受用,但毕竟还是失于流俗,略显粗愣笨拙。
这时,“拍马圣手”杨再思出场了。他仅仅只是简单挪动了几个字,一句俗套话立刻焕发出堪称“惊艳”的新生命——《旧唐书》载杨再思言:“人言六郎(张昌宗小字)面似莲花;再思以为莲花似六郎,非六郎似莲花也。”
别人都夸六郎美得像一朵莲花,杨再思却能独出机杼,反其道而行之:哪里是六郎美得像莲花,分明是莲花美得像咱们六郎嘛。原话的言下之意,是六郎沾了莲花的光,经杨再思一改,好嘛,莲花倒反过来要蹭六郎的流量。
史书说杨再思“佞而智”,“莲花”一说足见其急智,只是这智用的显然不是正经地方,因而其智愈巧,便愈见其人之佞。以色事人的“面首”本来就已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丑类,杨再思谄媚如此,同僚贱之,后世轻之,也就不足为奇了。《新唐书》在讲完这个事情之后,史官下以“巧谀无耻”的按语,就差直接骂街了。
而厚颜无耻,正是杨再思之所以能成为“拍马圣手”的关键要义——只要能献媚邀宠,面子、风评啥的,人家压根儿不在乎。小小男宠,固然卑贱不堪,但他的背后可是能够掌握生杀予夺的一代人主。打狗尚且要看主人,拍马怎么能不瞧后台?
史书载,这段酒后助兴节目,最终引来了满座“嗤笑”。只一“嗤”字,写尽杨再思丑态,亦足见士林对其之不耻。( 于明达/ 绘)
更何况,比这更不堪的事儿,他也不是没干过。
有一回,张易之兄司礼少卿张同休宴请满朝公卿大臣。在宾主尽醉的欢乐氛围下,张同休也大醉。借着酒劲儿,他把憋在肚子里很久却一直不太敢讲的真心话说了出来——他对杨再思说:“我感觉你长得挺像高丽人嘛。”
这话看起来好像没啥问题,在唐朝却无异于直接指鼻子骂人祖宗十八代,这主要是由唐朝人对高丽的普遍印象导致的。当时,高丽为唐之藩属国,却常常不守“臣道”,引起唐朝民众普遍的仇视痛恨;此外,大唐既以“天朝上国”自居,对于权臣当道、各方面都比较落后的高丽小邦,优越感亦难以掩饰。
随着高丽移民大量涌入大唐,当时高丽人与唐人的矛盾乃至仇杀时有发生,“高丽”二字甚至成为了唐人口中的一个形容词:高丽人好饮酒,以“高丽”嘲讽酒鬼,已成唐人习惯。乍看是说酒,实际上,暗含的揶揄、轻视与调侃不言而喻。
如此具有羞辱性的调侃,哪怕对着街上贩夫走卒说,恐怕都少不了一顿老拳。同休只是区区司礼少卿,而此时的杨再思已贵为宰相,可他闻言不仅不发怒,反而面露“欣然”,顺坡下驴,演了一个小节目:他剪纸自贴于巾、反披紫袍,直接扮上了高丽人,摇头晃脑,来了段高丽舞。
据《旧唐书·高丽传》,高丽人的装束“白罗为冠”,且服饰方面“唯王五彩”,杨再思剪纸贴巾、反披紫袍,除扮相上模仿得无比传神之外,舞蹈方面也相当专业,“萦头舒手,举动合节”。
由于过早见识当时社会的险恶,杨再思“恭慎畏忌,未尝忤物”的懦弱人格,早在初出茅庐时就已形成。
史书载,这段酒后助兴的节目,最终引来了满座“嗤笑”。史官惜墨如金,只一“嗤”字,写尽杨再思之不堪丑态,亦足见士林对其之不齿。
读到这儿,也许你会和我一样好奇,杨再思此人真的天生好脾气吗?他真的不要面子的吗?他果然“宰相肚里能撑船”吗?
当然不是。有一次,长安发生水灾,需关闭坊门,举办祭祀活动,以祈求解除灾祸。有人赶着牛车陷入泥泞,叱牛不前,大怒之下便发了堆牢骚,大意是,宰相无能,不能调和阴阳,导致大雨成灾,坊门关闭,交通不便,可把我害苦了。
这话被上朝途中的杨再思听了个一清二楚。这位宰相派人找到赶车人,传了一句话:“汝牛自弱,不得独责宰相。”意思是,你的牛不给力,关宰相啥事?
很显然,杨再思其实也是一个敏感细腻、受不得半点委屈、很注意个人形象的“傲娇宝宝”,是非常要面子的人。
除了要面子,这人还是个小心眼,特别记仇,肚里别说撑船了,放根针恨不得都挤得慌。当时,有一位叫戴令言的左补阙,十分看不惯杨再思前倨后恭、无耻媚上的行径,做了一首《两脚野狐赋》,讥讽杨再思是左右横跳的野狐狸,可惹恼了这位傲娇宰相,“再思闻之甚怒,出令言为长社令”——宰相杨再思听到这件事非常不高兴,将京官戴令言贬为长社县令。
一个如此要面子的人,遇到需要完全豁出脸面的时刻,竟然完全不带一丝犹豫。单论豁得出去这点,怕是没多少人能出其右。其媚态固可耻,其厚颜却也可畏。
当然,杨再思“熟练得让人心疼”的献媚丑态,即便在当时,也不是人人都能理解。有位同僚曾问杨再思:“公名高位重,何为屈折如此?”意思是,官场虽然常常身不由己,但以你目前的高位,为何还要做得这么绝呢?
杨再思的回答是:“世路艰难,直者受祸。苟不如此,何以全其身哉!”
如果杨再思的回答仅仅是为自己开脱、强行挽尊倒也罢了,然而,这位“拍马圣手”却不经意间道破了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忍耻献媚,想来并不是令人愉悦的事,但当时世态如此,拍马献媚者不仅能消灾避祸,且能出将入相、大富大贵。
杨再思的行径,寡廉鲜耻,不过倒也算是符合当时官场中人趋利避害的本能,且所获回报无比丰厚:杨再思以玄武尉起家,升任天官员外郎,后任鸾台侍郎、凤阁侍郎,代理宰相,历事三主,位极人臣。
史载,杨再思拜相十余年无所作为,一味见风使舵,“为人巧佞邪媚,能得人主微旨,主意所不欲,必因而毁之,主意所欲,必因而誉之”。
在武周时代,要想官运亨通,单靠说漂亮话还不够,还要丧尽天良、下手够黑。武则天侄武三思想诬杀王同皎,杨再思作为办案人员之一,明知同皎蒙冤却任由其枉死,天下皆为之不平。杨再思管不得人命关天,对“拍马圣手”来说,公道人心一文不值,向上献媚要紧。
有趣的是,《新唐书》还特意记了楊再思年轻时的一件轶事:那时杨再思初入官场,还是小小的玄武尉,在去京师出差的客舍中遭遇小偷。后来,这小偷又被杨再思碰上了,不料杨再思却只让小偷还回了公文,银钱财物却慷慨相赠,自己靠借贷才得以返程。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它或许表明,熟读经史的杨再思也不是天生的坏人,年轻时亦有几分仗义疏财的豪侠之气;当然,它更有可能证明,由于过早见识当时社会的险恶,这个人“恭慎畏忌,未尝忤物”的懦弱人格,早在初出茅庐时就已形成——别说面对可以主宰自己命运的人主权臣了,一生唯唯诺诺的他,甚至连路旁的小毛贼都不敢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