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恋
平湖市近日下发了一笔500元的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为嘉兴市首笔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现场发现一张捕鸟网,网上有一只白腹鸫,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根據相关规定,做出“没收猎捕工具捕鸟网一只、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嘉兴市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九条:“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奖励500元,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奖励1000元,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000元。以上奖励,在同一举报事项中就高兑现,不重复奖励。”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下发给举报人奖励资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