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推进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做实市直机关贯彻落实机关党建法规评价、党建工作评价和党建工作督查三项工作,创建“两评一督”工作体系,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多措并举,推进贯彻党内法规评价常态系统。“深学”为先,筑牢贯彻党内法规思想之魂。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督促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将党内法规制度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等内容。强化党务干部专题学,将党内法规作为必修课纳入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内容。注重机关党员全面学,先后编印3冊《党内有关法规汇编》,组织开展线上知识问答活动。“实做”为基,推动贯彻党内法规落实落细。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经过3年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已达100%,今年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全面提升。着力推进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全国率先推行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通过制度推动党委委员作用有效发挥。“常督”为要,提升贯彻党内法规实际效果。制定《贯彻落实机关党的建设有关法规评价工作方案》,计划3年内每年从机关党的建设有关法规制度中梳理出100条重点评价内容,形成《市直机关贯彻落实机关党的建设有关法规评价清单》,由各市直单位开展自查、自评、自督。
守正创新,推进党建工作评价科学精准。明责知责。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机关党建重点任务,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完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同时,鼓励创新突破,做实表彰奖励、领导肯定、经验推广等3个加分指标。履责考责。把党建工作评价作为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手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目前,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均由主要领导兼任。追责问责。把党建评价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综合评价结果挂钩,综合评价由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委领导班子评价和工委各处室评价4部分组成,按照50%比例,给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等次为“好”,评价结果未能获得“好”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完善机制,推进党建督查考核提质增效。推行双季考工作机制。结合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每季度建立季工作任务清单、季督查考核清单,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推进、标准化考核。建立联动督查机制。采取季度督查、专项督查、线上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开展督查工作。今年,创新推出交叉互检模式,遴选基层优秀党务干部充实到督查队伍,交叉互检,互学互鉴,提升了督查工作质效。建立清单销号制度。根据督查结果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台账,实施跟踪问效,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整改问题,精准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沈阳市直机关工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