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部门印发通知: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2023-06-30 17:25
云南教育·视界 2023年2期
关键词:供餐教育部门学校食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落细“两个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

一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推进“食安心”行动,巩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做到同餐同食;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确保为学生提供合格的安全饮用水;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工作,防止水源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大对属地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及时通报传染病疫情预警信息和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要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指引》《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责任清单》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按规定对加工场所、设施设备、餐具饮具进行“全清洗”“全消毒”。对过期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严防倒流餐桌,消除因新冠疫情影响、较长时间停止供餐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持续不断抓实规范化管理,2023年中小学学生食堂“六T”管理达标率95%以上。

二、实施全程严控,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是加大“两个规范”执行检查。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把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作为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头道工序。督促学校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要求。

二是加大食品原料合规性检查。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信息;对学校供餐形式进行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可追溯。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设定招标门槛、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及时公布中标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进和退出机制,坚决杜绝有不良信用记录、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向学校供应食材。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粮油采购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2〕62 号)的要求。

三是加大高风险食品检查。督促学校,严禁采购、使用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禁止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开展全覆盖检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执法。

一是加大監督检查力度。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围绕经营证照、人员健康管理、库存原料清查、原料进货查验、加工制作过程、食品留样、添加剂使用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开展监督检查。对2022年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件)的学校,要实施重点检查;对幼儿园、托幼机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供餐单位要做到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是加大校园及其周边检查。加强对学校周边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售卖“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中小学、幼儿园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自动售卖机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凡未取得经营证照的,要立即关停。

三是净化校园安全环境。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培养勤俭节约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融入学校食堂管理中,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一是全方位开展检查指导。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作为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

二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尊重劳动、践行“光盘行动”、读懂食品标签标识,形成健康饮食新风尚。

三是多维度制止餐饮浪费。学校要推出“半份餐”“小份餐”等新型供餐形式,不断优化菜品结构与品质。加强生产加工监管,开展每日蔬菜净料率、餐后剩菜剩饭量、售餐剩余量等监测,并形成节约指数,纳入厨务管理考核指标。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外供餐桶装运输到位,再进行二次分餐方式”的要求,做到按需要分餐,避免浪费。

五、强化科普宣传,提高师生饮食健康素养

加强健康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健康指导。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为学校提供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指导,加强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为学生普及食源性疾病预防和平衡膳食知识技能。

二是配备营养指导员。各级教育部门要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学校配备营养指导员,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开展学生膳食营养监测,实施学生营养干预措施。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

三是培养健康行为习惯。鼓励学校创建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学校,及时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成分,引导学生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减少污染和浪费,养成勤洗手、常喝水、多通风、勤锻炼、注意咳嗽礼仪、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

六、强化智慧监管,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智慧监管”,作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抓手。

一是强化“明厨亮灶”建设。各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

二是强化餐饮安全智慧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通APP”运用,实现监管数据集中统一在“监管一体化平台”。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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