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直方二台”“惠和千里”分指陶渊明的曾祖及祖父

2023-06-28 04:41:54吴国富
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2期
关键词:陶渊明

吴国富

摘要:陶渊明《命子》诗有“直方二台”之语。“直方”用以形容“准绳之官”,“二台”指御史的内外台,两者结合,应指御史中丞,其他解释均不妥当。考诸史实,“直方二台”与“惠和千里”既不能同时指陶岱,也不能同时指陶茂,应当是分指二人,前者为曾祖,后者为祖父。因此,陶渊明按父系是陶侃的玄孙,按母系是陶侃的外曾孙,其父母的婚姻是跨行辈的,这在当时属于正常现象。

关键词:陶渊明;“直方二台”;“惠和千里”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4580(2023)02—0001—(06)

DOI:10.19717/j.cnki.jjus.2023.02.001

《晋书·陶潜传》:“陶潜,字元亮,大司马侃之曾孙也。祖茂,武昌太守。”然而南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记载:“侃生员外散骑岱,岱生晋安城太守逸。逸生彭泽令、赠光禄大夫潜。”[1]又说陶渊明的祖父是陶岱。按陶岱为陶侃之子,官散骑侍郎,见《晋书·陶侃传》,与陶茂麟《家谱》中的“员外散骑岱”基本一致。元代庐陵人李公焕作《笺注陶渊明集》,于《命子》一诗篇末引赵泉山云:“靖节之父,史逸其名,惟载于陶茂麟《家谱》。”于“肃矣我祖”四句之下注云:“陶茂麟谱以岱为祖,按此诗云‘惠和千里,当从晋史以茂为祖。陶茂为武昌太守。”[2]元代陈仁子《文选补遗》卷三十六《命子》篇有相同的注释,当出自李公焕注本[3]。陶渊明的祖父到底是陶岱还是陶茂?无论否定哪一个,都找不到确切的依据。通过对“直方二台,惠和千里”的研究,可以基本确定陶岱、陶茂是不同辈分的先祖,前者为曾祖,后者为祖父。为此可知,按父系的辈分,陶渊明是陶侃的玄孙;按母系的辈分,陶渊明是陶侃的外曾孙;其父母的婚姻是跨行辈的。

一、论“直方二台”“惠和千里”分别指不同的官职

陶渊明《命子》诗曰:“肃矣我祖,慎终如始。直方二台,惠和千里。”“直方”一语出自《周易》:“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两汉之时,多以“直方”形容刚直不阿的气节。《后汉书·尹勋传》:“勋为人刚毅直方。少时每读书,得忠臣义士之事,未尝不投书而仰叹。”[4]《后汉书》卷五十四:“延、光之间,震为上相,抗直方以临权枉,先公道而后身名,可谓怀王臣之节,识所任之体矣。”[5] 魏晋之时,则用“直方”赞美“准绳之官”忠于职守、执法不阿,如缪世应《太尉石鉴碑》:“君为治书侍御史,朝廷以公雅节不群,直方其道,仍授准绳之官,频居爪牙之任,鹰跱虎视,而庶僚风靡。”[6](《北堂書钞》卷六十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御史中丞兼领治书侍御史,为典型的“准绳之官”,用“直方”来形容是非常合适的。《晋书·周处传》:“迁御史中丞,凡所纠劾,不避宠戚。梁王肜违法,处深文案之。及氐人齐万年反,朝臣恶处强直,皆曰:‘处,吴之名将子也,忠烈果毅。乃使隶夏侯骏西征。”周处任御史中丞时,以“强直”著称,其风格与“直方”类似。

学者对“二台”的理解很不一致,主要可以分成四类。(1)“二台”指朝廷内外的所有官员,包括京官和地方官员。王瑶注曰:“二台指内台外台,这里犹言内外。”[7]杨勇注曰:“《汉官仪》:‘御史台内掌兰台秘省,外督诸州刺史,故以兰台为内省,刺史为外台。《后汉书·谢夷吾传》:‘寻功简能,为外台之表。此言直方之德,著闻内外也。”(2)“二台”应作“三台”。《文选》引《风俗通义》云:“尚书为中台,谒者为外台,御史为宪台,谓之三台。”古直就以为宜作“三台”[8]。(3)“二台”指荆、江二州刺史的属官。逯钦立注曰:“二台,按《汉官仪》,刺史治所为外台。……茂为武昌太守,武昌属江州,在荆、江二州刺史属下,故曰二台。这句是说陶茂之正直,为二台属官之模范。”[9](4)“二台”指京官,不是地方官。梁启超《陶渊明年谱》:“此文‘惠和千里,即指为太守事。其云‘直方二台,则亦尝曾任京秩也。”[10]

上述四种解释,差异很大,粗言之皆有道理,也就使“直方二台”出现了歧义。

其一,按《晋书·华峤传》:“转秘书监,加散骑常侍,班同中书。寺为内台,中书、散骑、著作及治礼音律,天文数术,南省文章,门下撰集,皆典统之。”又《晋书·陈頵传》:“甲午诏书,刺史衔命,国之外台,其非所部而在境者,刺史并纠。”单称“内台”可以指所有的朝廷官员,单称“外台”可以指所有的地方官员,将内台、外台合称为“二台”,也说得过去。然而“直方”最适合形容“准绳之官”即纠察、执法类官员,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并非专职的“准绳之官”,当以“德政”而不是以“直方”著称,如《晋书·王蕴传》:“补吴兴太守,甚有德政。”因此,若以“二台”为朝廷内外的所有官员,则“直方二台”并非用来形容太守的词语。

其二,“二台”一作“三台”。宋代徐天麟《东汉会要》卷二十一:“三台,《袁绍传》注:‘汉官云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11]“三台”为两晋时期的常用词,如《晋书·舆服志》:“笏者,有事则书之,故常簪笔,今之白笔是其遗象。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之,王、公、侯、伯、子、男、卿尹及武官不簪,加内侍位者乃簪之。”[12]《晋书·刘暾传》:“惠帝复阼,暾为左丞,正色立朝,三台清肃。寻兼御史中丞,奏免尚书仆射、东安公繇及王粹、董艾等十余人。”[13]《晋书·司马冏传》:“坐拜百官,符敕三台,选举不均,惟宠亲昵。”[14]《晋书·夏侯湛传》:“充三台之寺,盈中书之阁。”[15]从这些例子看来,“三台”乃是朝中大臣的统称。然而“直方”常常特指“准绳之官”,一般不用于形容太守;而且太守级别较低,很难做到在所有朝廷大臣中以“直方”著称,用“直方三台”来形容也是不合适的。

其三,按《晋书·职官志》:“(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可将在朝廷内设置的御史台(兼领侍御史)称为“内台”,将刺史称为御史台的“外台”。就此而论,“刺史”乃是御史台派出地方的监察之官,太守是刺史的监察对象之一。若某个地方的太守以“直方”著称,可称为“直方于某个外台”亦即某个地方的刺史,简称为 “直方外台”。然而有了刺史之后,御史台的“内台”就不会代替刺史直接去监察太守了,所以不能称太守为“直方内台”。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不是专门的执法官员,说他在侍御史面前以“直方”著称,更不合适。因此,用“直方外台”来形容太守是可以的,但用“直方二台”来形容太守则是不妥当的。这也就是说,若以“二台”为御史台内外官员,则“直方二台”指的是另外一种官职,并非太守。

其四,“二台”不仅包括御史台内外主官,也包括御史台内外属官。《宋书·百官志》:“汉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辟车豫相回避,台官过,乃得去。”[16]又《晋书·职官志》:“御史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历汉东京至晋因其制,以中丞为台主。”[17]前者反映尚书台只有“令、仆、丞、郎”可称为“台官”,其他官员不能称为“台官”。后者反映作为“御史台主”的御史中丞享受“台官”的待遇,而“御史中丞以下”的御史台官员则不能享受“台官”的待遇。换言之,只有“台主”才能称为“台官”。当然,在内外二台“台主”面前以“直方”著称,也就可以隐含在二台“台主”所有下属官员中以“直方”著称的意思;就这一点而言,说“二台”指荆、江二州刺史(外台台主)的属官,包括武昌太守陶茂在内,也不算错。然而晋惠帝元康元年(291)设立江州之后,武昌郡就划给了江州,东晋时期一直属于江州;南朝宋成立郢州,武昌又划给了郢州。若因陶侃、庾亮等人兼领荆、江二州刺史,说武昌郡既属于江州又属于荆州,岂非毫无道理?若说陶茂在荆、江二州都做过太守,又没有任何证据。总之,武昌郡只属于一个州,太守陶茂也只能称为“直方一台”或“直方外台”;说他在江州、荆州两个“外台”的所有属官中以“直方”著称,乃是极不妥当的。

其五,晋宋之时,“二台”又指尚书台以及御史台的“内台”(包括侍御史)。宋代徐天麟《东汉会要》卷二十一:“二台,侍御史、尚书郎也,见《陈忠传》。”[18]《后汉书·陈忠传》:“言事者见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录,显列二台。”李贤注:“谓杜根为侍御史,成翊世为尚书郎也。”侍御史与尚书郎分隶御史、尚书二台[19]。东晋至南朝宋,仍称御史、尚书为“二台”。《宋书·何承天传》记载何承天为御史中丞,“与尚书左丞谢元素不相善,二人竞伺二台之违,累相纠奏。”[20]《宋书·百官志》:“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21]“二台奏劾”,就是指御史中丞、尚书左丞有所弹劾,当时两者皆有“纠弹不法”之职责。《初学记》卷十一:“尚书丞,秦官也。……魏晋以来,左丞得弹奏八座,故傅咸云:斯乃皇朝之司直,天台之管辖是也。”[22]用尚书台、御史台去解释“直方二台”中的“二台”,显然与陶茂任武昌太守的情况相差更远。

总结上述,若以“二台”为朝廷内外所有官员,或认为当作“三台”,亦指朝廷内外所有官员,则“直方二台”脱离了特定的官职,成为一句飘渺无依的套话,可以用来赞美任何一个以“直方”著称的官员,但更适合形容“准绳之官”,不大适合形容太守。若以“二台”分指尚书台、御史台,或以“二台”分指荆州刺史、江州刺史,则“直方二台”必然涉及两种官职,仍有细究的必要。若以“直方二台”指某一官职既有“二台”,又颇能显示“直方”之德,则解释甚为明确而具体。

有了这种思路,可以明确“直方二台”就是指御史中丞。《晋书·职官志》:“御史中丞,本秦官也。……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23]如前所述,“直方”常常特指“准绳之官”,尤其适用于御史中丞或治书侍御史,他们是“举劾按章”的专职官员,且只有御史中丞才兼领内外台,因此“直方二台”应当就是指祖上曾任御史中丞,在御史台的“内台”和“外台”中以“直方”著称。御史中丞执法不阿,乃是职责所在,以“直方二台”形容之并无不妥,所指也很明确。因此,梁启超说“直方二台”表示陶渊明之祖“曾任京秩”的推断是正确的,具体而言就是曾任御史中丞,这句话与用于赞美太守的“惠和千里”各有所指,两者指向不同的官职。

二、论“惠和千里”指陶茂,则“直方二台”指陶岱

前面指出,将“直方二台”解释為御史中丞的事迹,可谓名实相符,其他解释都不够妥帖。按《命子》诗叙述陶氏列祖列宗的事迹,采取以点带面的写法,重点突出了愍侯陶舍“启土开封”、长沙公陶侃“专征南国”等辉煌业绩。相形之下,“直方二台”及“惠和千里”都算不上丰功伟绩,如果指一个人的事迹而反复铺陈之,则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如果分别指两个人的事迹,则比较合理。因为位列“於皇仁考”之前的两代祖先,当然就是曾祖、祖父,两者属于近亲,提到他们的业绩是必要的。但他们的业绩没法与陶舍、陶侃等人相比,只能一人一句,点到为止。就句法而言,“肃矣我祖,慎终如始。直方二台,惠和千里”如果指两个人,则可以解释为:“肃矣我祖,慎终如始。一则直方二台,一则惠和千里。”一人一德,始终如一,这是没问题的。如果指一个人,则应当解释为:“肃矣我祖,慎终如始。时而直方二台,时而惠和千里。”时而以“直方”著称,时而以“惠和”著称,只能以灵活多变、善于权变形容之,称为“慎终如始”,简直是词不达意。以此而论,“直方二台”与“惠和千里”乃是指两代人的官德,否则就不能称为“慎终如始”。

《晋书》记载陶茂为陶渊明之祖。李公焕注《命子》诗曰:“此诗云‘惠和千里,当从晋史以茂为祖。”按《晋书·何曾传》:“郡守之权虽轻,犹专任千里,比之于古,则列国之君也。上当奉宣朝恩以致惠和,下当兴利而除其害。”“惠和千里”一语,符合武昌太守的身份,可以支撑陶茂为陶渊明之祖的说法。

史书记载陶渊明为陶侃曾孙,《命子》诗却没有明确指出陶侃为陶渊明曾祖。清代全祖望、姚莹等人皆否定陶侃为陶渊明曾祖,但不否定陶渊明为陶侃之后[24]。种种分析又表明,陶茂虽为陶渊明之祖,却不是陶侃的儿子,极有可能是陶侃的孙子。

《晋书·陶侃传》:“侃有子十七人,唯洪、瞻、夏、琦、旗、斌、称、范、岱见旧史,余者并不显。” 据《晋书·成帝纪》,陶侃薨于咸和九年(334)六月。在陶侃有名而显的诸子中,陶洪早卒,陶瞻为苏峻所害,陶旗“咸和末,为散骑侍郎”,陶斌在陶侃刚刚去世之时被陶夏所杀,陶夏也旋即病卒,陶称任南中郎将、江夏相,咸康五年被庾亮诛杀。陶琦任“司空掾”,当即为司空郗鉴的掾属。《晋书·陶侃传》记载陶侃病重之时上表称:“司空鉴简素贞正,内外惟允。”表明陶侃与郗鉴有很深的交情。上述诸人皆显贵于陶侃生前或陶侃去世后不久,陶岱任散骑侍郎,也应如此。唯一例外的是陶范:“最知名,太元初,为光禄勋。”陶范显贵远在陶侃去世40多年以后。按《晋书·孝武帝纪》,太元二年(377)春正月,“继绝世,绍功臣。”陶范的“光禄勋”应当就是这时授予的。

龚斌《陶渊明传论》:“九人之中不见有陶茂其名,如果茂为武昌太守,不能说不显。”[25]此论诚是。在陶侃诸子中,担任太守者均有记载,若陶茂为陶侃之子而又任武昌太守,不可能不载入《晋书·陶侃传》。事实并非如此,表明陶茂不是陶侃的儿子。然而《晋书·陶侃传》除了记载长沙公、彬县伯依次袭爵的情况之外,没有一处提到陶侃孙子及曾孙的仕履。若陶茂为陶侃之孙,担任武昌太守而不载入《晋书·陶侃传》就是合理的。

陶茂麟《家谱》及南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均记载陶岱为陶渊明之祖。在确认武昌太守陶茂为陶渊明祖父的情况下,可以否定陶岱为陶渊明之祖,却无法否定陶岱为陶渊明的某一代祖先,例如曾祖。

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加官”一说,即在本官(正官)之外另加一官职或官号。在各种“加官”之中,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均有通直、员外之分)是一种特定的“加官”,它一般不反映加官者的秩阶,而表示对加官者的一种格外优宠,具有“不典事”且“常为显职”的特点(《晋书·职官志》)。《太平御览》卷二百二十一引《束皙集》:“员外侍郎给事冗从,皆是帝室茂亲,或贵游子弟。”[26]梁武帝天监六年诏曰:“在昔晋初,仰惟盛化,常侍、侍中,并参帷幄。员外常侍,特为清显。”(《隋书·百官志》)《宋书·孔觊传》:“初,晋世散骑常侍选望甚重,与侍中不异,其后职任闲散,用人渐轻。”东晋以后,散骑常侍、散骑侍郎的地位急剧下降,就不为人看重了。

散骑常侍为三品,但在东晋之时,加散骑常侍者多为三品或三品以上官员,如尚书省官员、地方长官、禁卫武官、重号将军、九卿等,足以反映散骑常侍重在表示优宠,而不在于体现官阶[27]。因此,通常只有五品的郡太守加以散骑常侍之号,就显得格外优宠。如《晋书·魏舒传》记载魏舒为宜阳、荥阳二郡太守,“甚有声称。征拜散骑常侍,出为冀州刺史。”又如《晋书·周处传》:“寻除楚内史,未之官,征拜散骑常侍。处曰:‘古人辞大不辞小。乃先之楚。”内史相当于太守,周处之语,足以反映“散骑常侍”比太守荣贵得多。加散骑侍郎虽然略次于散骑常侍,但同样有优宠之意,如《晋书·吉挹传》记载吉挹任晋昌太守,“以距坚之功,拜员外散骑侍郎。”

在陶侃诸子中,有一人加散骑常侍,《晋书·陶侃传》:“瞻,字道真,少有才器,历广陵相,庐江、建昌二郡太守,迁散骑常侍、都亭侯。”两人加散骑侍郎:“旗,历位散骑常侍、郴县开国伯。咸和末,为散骑侍郎。”“岱,散骑侍郎。”其他诸子如陶称为江夏相,陶臻为南郡太守,位至太守,但均无“散骑常侍”“散骑侍郎”的加官。由此可见,陶茂任武昌太守,若有散骑侍郎的加官,也应当得到记载;事实又并非如此,表明他与散骑侍郎陶岱不是同一人。

如前所论,“直方二台”与御史中丞的事迹最为吻合,而由散骑侍郎升到御史中丞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如《晋书·司马无忌传》就记载司马无忌由散骑侍郎转御史中丞:“建元初迁散骑常侍,转御史中丞,出为辅国将军、长沙相,又领江夏相,寻转南郡、河东二郡太守,将军如故。”陶侃诸子“显贵”,除了陶范之外,皆在陶侃生前或去世后不久,陶岱任散骑侍郎自不例外。极有可能就在陶侃去世前夕,散骑侍郎陶岱又转为位高权重的御史中丞。陶侃去世之后,形势急转直下,陶氏遭到庾亮的无情打击,故而陶岱任御史中丞并未太久,史家也不愿记载。《晋书·袁宏传》记载袁宏撰《东征赋》,“不及陶侃,侃子胡奴尝于曲室抽刃问宏曰:‘家君勋迹如此,君赋云何相忽?”陶侃的勋绩尚被史家有意忽略,更何况是他的儿子?陶渊明当然知道陶岱任御史中丞之事,故而称为“直方二台”。

总之,“直方二台”与“惠和千里”分指两人,又是“於皇仁考”之前的两代祖先,无疑就是陶淵明的曾祖、祖父。祖父有“惠和千里”之业绩,与陶茂任武昌太守的情况吻合。曾祖有“直方二台”的业绩,不能排除与散骑侍郎陶岱的关系。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陶茂麟《家谱》记载陶岱是陶渊明的祖父,至少可以显示陶岱是陶渊明的祖先。既然祖父只有一个,即武昌太守陶茂;那么陶岱就应当是曾祖,而陶侃则是陶渊明的高祖。

三、论陶渊明父母行辈不同

陶渊明在《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中说自己的外祖父孟嘉“娶大司马长沙桓公陶侃第十女”,是陶侃的女婿,为此陶渊明的母亲就是陶侃的外孙女。按照母亲一系来排序,陶渊明乃是陶侃的外曾孙。

如果陶岱为陶渊明的曾祖,陶茂为陶渊明的祖父,则陶渊明的父亲是陶侃的曾孙,而他的母亲是陶侃的外孙女,父母两人在名分上属于表侄和表姑的关系,形成了跨行辈的婚姻。这种不同行辈的婚姻在魏晋南北朝很常见,算不上乱伦。如《宋书·蔡兴宗传》记载蔡兴宗“妻刘氏早卒,一女甚幼。外甥袁觊始生彖,而妻刘氏亦亡。兴宗姊即觊母也,一孙一侄,躬自抚养。年齿相比,欲为婚姻。……兴宗以女适彖。”蔡兴宗生有一女,他的外甥(姐姐的儿子)生有一子,两人年龄相仿,长大之后欲结为夫妻,蔡兴宗便同意了这桩婚事,这对夫妻恰好就是表侄和表姑的关系。周一良先生在《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一书专列《婚姻不计行辈》一条说:“盖当时婚姻不计行辈,高门大族如济阳蔡氏与陈郡袁氏亦不例外。中国自古有同姓不婚之习惯,唐以后并见诸法律。然行辈不同者不禁止婚姻,汉代已如此。汉惠帝娶其姊之女,孙吴时孙休亦娶姊女。汉代婚姻取上辈或下辈女子之例,屡见不鲜。……《通典》六八载东晋冯怀答或问,已有因婚姻不计行辈,‘尊卑无序,从而难于称呼之事例,但并未目为非礼。盖迄唐时此类婚姻关系不足为奇,且多见于与皇室联姻时。赵宋以后道学流行,重视所谓伦常秩序。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六一论蔡兴宗以女嫁姊之孙,以为‘断非事实。王懋竑《南史记疑》谓兴宗所为‘实有不可解者。皆狃于伦常辈分,不知两晋南北朝时人固不以为意。”[28]周一良先生还在文章中列举了当时帝王婚姻不计行辈者十数例,足以反映这一现象。因此,陶渊明的母亲作为表姑下嫁给表侄(陶渊明的父亲),在当时也只不过是一桩与蔡兴宗嫁女类似的普通婚姻而已,不足为奇。又考虑到陶侃妻妾成群,子女众多(儿子17个,女儿至少10个),所以孟嘉之妻(陶侃第十女)与陶茂的父亲(陶侃十七子之一)陶岱应当是同父异母的兄妹,陶渊明母亲与父亲相比蔡兴宗的女儿与他外甥的儿子,其亲缘关系还更疏远一些,结为夫妇也就更不会令人大惊小怪了。

陶侃去世于咸和九年(334),时年七十六。史书记载的陶侃诸子,除了陶范之外,绝大多数在陶侃去世前已至“显位”,且大抵已至中年,陶岱亦是如此。到“宋受禅”之时,长沙公、彬县伯均已传到陶侃的玄孙一代。例如长沙公陶延寿,于义熙四年为咨议参军,随刘裕北伐南燕慕容超,其年龄应当与陶渊明相仿。以此而言,出自陶岱一系的陶渊明为陶侃的玄孙,也是合乎情理的。

陶渊明《赠长沙公族祖》一诗中有“昭穆既远”“礼服遂悠”之语,也能间接反映他与长沙公的亲属关系。如果陶渊明是陶侃的曾孙,则此时的长沙公乃是他祖父的亲兄弟,关系不算远,应当称为“伯祖”或“叔祖”(晋人多有此称呼),称为“族祖”是不妥当的。反之,如果陶渊明是陶侃的玄孙,则此时的长沙公与他祖父是堂兄弟的关系,已经处于礼服的边缘,称为“族祖”是合适的,也可以用“昭穆既远”“礼服遂悠”来形容。

综上所述,《晋书·陶潜传》记载陶茂为陶渊明的祖父,应该是正确的;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云:“侃生员外散骑岱,岱生晋安城太守逸。逸生彭泽令、赠光禄大夫潜。”略有错误,陶岱应该是陶茂的父亲,陶渊明的曾祖。结合《晋书·陶侃传》及陶渊明的自述,大致可知陶岱任散骑侍郎,升迁至御史中丞,“直方二台”,旋即因陶侃去世而去职。陶茂任武昌太守,“惠和千里”,父亲陶逸任安城太守,皆应当在桓温当政期间。桓温去世,两人或去世,或被剥夺职务,时方年幼的陶渊明也就遭遇了家道中衰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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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2017年4期)2017-05-10 05:27:34
陶渊明的隔世情怀
不为五斗米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