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治则郡县治,郡县治则天下安。”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其是否有序高效运转,关乎人大制度功效的發挥和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保障。
作为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自2016年制定出台以来,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创造性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如乐清柳市镇的民生微实事代表合议会制度,平湖广陈镇的浙沪毗邻人大特色基层单元,台州黄岩区头陀镇的民生圆桌汇等,基层人大工作焕发出蓬勃生机,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