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助推西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06-26 02:19:51
党的生活·青海 2023年6期
关键词:西宁市财政

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西宁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勇毅前行,聚焦战略方向优化财政政策执行,聚焦构建西宁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支持产业“四地”建设,着力提升产业基础和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加速转变。

不断做大财力蛋糕,财政支撑经济社会能力显著增强

在组织收入和支出安排上始终遵循“立足省会、服务全省”的发展理念,积极为全省财政作贡献,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7亿元,占全省收入的4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9亿元,占全省支出的17.2%,支出执行率达到91.4%。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44.4亿元,增长2.1%,占全省总量的45.5%。2021、2022年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448.2亿元,通过竞争性方式争取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21亿元、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中央奖补资金0.75亿元。两年共争取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27.74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需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抢机遇强优势挖潜力,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统筹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积极为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聚势赋能。一季度,西宁市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9亿元,同比增长3.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1.3亿元,同比增长5.7%,顺利实现了首季“开门红”。

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充分发挥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龙头作用,积极融入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全面落实财税支持稳经济9个方面23项政策和19项接续措施,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2022年以来,累计安排工业专项升级资金4000万元,加速培育光伏、锂电、特色化工和合金新材料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鼓励晶硅、光伏组件、新材料装备制造能力持续提升,培育了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立足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环青旅游精品线路升级版。推动生态旅游与文化、体育、康养融合发展。支持海洋馆、熊猫馆和10条乡村旅游示范带等标志性文旅项目建设,自驾车联盟影响力持续扩大,2021年西宁市入围全国旅游十大网红城市,中国夏都、世界凉爽城市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支持外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鼓励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化延伸。安排农牧业发展资金1.4亿元,立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打造全省创新主引擎,发展活力动力不断释放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2022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科学技术支出累计达到1.36亿元。市级专项资金投入4000万元,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精准扶贫项目、民生科技项目、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和专利资助等重点科技领域项目。全面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支持政策。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西宁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的同时,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不断优化促进科技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制定并实施《西宁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推行科技奖补资金专用创新券,提升西宁市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20年,西宁市成功创建全国创新型城市,2021年入围“科创中国”试点城市。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

面对多轮疫情冲击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西宁市全面落实财税支持稳经济各项措施,积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以来,累计完成退税减税降费104亿元,统筹落實助企纾困资金1亿元,扎实推进助力餐饮住宿复苏、批发零售恢复、交通物流畅通、市场主体培育等十大行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同时,将加快财政支出、保证适度支出强度作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通过优化结构、盘活资金、整合资金等方式,多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教育布局调整、医疗卫生领域补短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实施,增强财政投资拉动作用。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出进度,强化跟踪督导,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消化力度。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确保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对财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政权责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出台《西宁市助企纾困十大行动方案》,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2022年以来,清理规范涉及西宁市的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7项政府性基金,落实退税减税政策,财税政策减负效应有效释放。全力推进阳光采购,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现线下分散交易向网上集中交易的彻底转变,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财税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和动态清理工作,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当好金牌“店小二”,以一流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和信用环境,刷新“西宁速度”、提升“西宁温度”。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

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三牧”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实施“金穗服务惠万家”,综合运用风险分担、保费补贴、财政贴息、“扶社贷”和“惠社e贷”等措施。2022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6.25亿元,全力支持“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对于“农户贷”担保继续实行零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担保费率优惠支持。持续推出“夏都惠微贷”“夏都科创贷”资金池引导作用,深化银担合作,不断完善风险共担机制,助力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健康发展。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落实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财政对金融资本的出资人职责,做好产权监管,规范产融结合,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不断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全面推进现代财税制度建设,财政管理效能显著提升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提效益,聚焦重点推进改革,强化改革措施落实,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质量和水平。根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调整完善市对下收入分成体制,取消县(区、园区)基数上解,减轻县区级上解基数压力,推动区域间均衡发展。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成应急救援、公共文化、生态环境、国防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省本级同步在全国率先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2021年预算管理一体化成功上线运行,2022年起预算管理和支付全部通过一体化系统执行。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更加完善。扎实推进资产精细化管理和共享共用,推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虚拟公务舱”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西宁市财政局供稿)

责任编辑:张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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