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汗青
我知晓魏伸洲其人,大概是两三年前看了湖南卫视极火的综艺《舞蹈风暴》。他在节目里一众国内顶尖的舞者中,色艺双绝得抓人眼球。之后我在剧场里看过他的代表作《梦打令》,一个朝鲜族扇舞。有北舞的朋友跟我说朝鲜舞是民族民间舞里最难的一种,而魏伸洲跳得比朝鲜人还像朝鲜人。凡此种种,让我对这个本科同级、两校间距步行可达(从中关村到魏公村)的年轻人一直充满敬慕之情。
作为同龄的文艺工作者,我与魏伸洲的诗歌发生交集极其意外。2023年初,我偶然在网上读到了几首魏伸洲的诗,最直接的感受,唯有震惊。首先震惊于一直喜欢的舞者居然也写诗。其次震惊于这些诗写得真的好。作为一个职业专业和爱好都是文学的人,我身边不缺文采斐然之士,也不完全出于“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的原因,我对校内外同龄人的写作一直颇为挑剔。但当我抱着挑刺的心态点进魏伸洲的诗时,却惊诧于真的很难从这一颗颗浑然玲珑的鸡蛋里挑出骨头。
在过往的文学中,有不少记忆深刻的文人从“诵其诗”到“知其人”的佳话名句。胡兰成当年读到张爱玲的《封锁》便去拜会本人,说“张爱玲的顶天立地,世界都要起六种震动”(一层意思是张身材高挑);最早发现余秀华的《诗刊》编辑刘年说,她的诗在中国女诗人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大家闺秀中那样醒目”。而我读魏伸洲诗的感受,就像在春天的北大图书馆里下楼,从知识和蠹虫里走出,从无数已死的昏睡的心灵走出,蓦然撞见天井里那一树灿烂如雪崩的白玉兰——人文被自然打回原形,繁盛被澄澈打回原形。
他“质性自然,非矫厉所得”的天賦,令人思索,原来最高的美都是生来的而不是成为的。他跟我讲他在高度疲累密集的演出排练生活里,仍每天要求自己抽出几小时读书写作;讲他开始写诗是因为有一天对家人、生活突然心有所感,便“突然就觉得好像该写点什么”,是基于一种淡淡的、隐微的“怨”;讲他“热爱文字等同于舞蹈,甚至更多”……这种自律令我汗颜,这种真诚更令我感动——久违的、毫不廉价的感动。当他问我“灵感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时,我一瞬间脑内开始背诵《文心雕龙》、陆机《文赋》,苏格拉底柏拉图尼采们的观点滚动播放,但好像都没有意义,就像人类所有的天文学著作,都会在人类对宇宙的好奇心面前,黯然失色一样。
伸洲曾跟我说,舞蹈必须由人类亲手传授给另一个人类。文学又何尝不是呢?或许我们是被痛苦言传身教的,是被孤独言传身教的,是被冷暖昼夜、风声雨声言传身教的……他对文字最质朴也是最本质的情感,唤醒了我过劲快十年的记忆——为什么会喜欢文学?为什么会觉得这辈子要干这个?多简单啊,因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文学给人关怀,文学让人诉说。伸洲写诗的态度和基本信笔由心的诗作,让我忽然觉得在学院里成天闷头玄思的种种问题,比如“元诗”“个人化历史想象力”“新诗的格律化”现代诗的公共性……瞬间变得那么虚妄。在“缘情”“言志”这种纯乎就是人性本能的文学传统面前,这些“专业”而唬人的诗学概念,像五花八门、奇技淫巧的无印良品“居家好物”(基本都是白色的)面对“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般,映衬之下,一股子聚乙烯味。
文学精神的传承不可能在任何一所门口竖着从甲骨文到篆隶行草各体“斯文在兹”的衙门里,文学的命运就是在野不在朝。我以为,魏伸洲诗的可贵之处,正如王国维评价我人生第一个钟爱的诗人纳兰容若的那句名言:“纳兰容若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此由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有种未被文学教育过度医美后的秀色天成。所以他会说湖水有“二月铺满了十月”的质感;经常用马(白马)寓言自我意志的左冲右突;用对一片茫茫湖水的描绘,来写眼睛;或者在诗中幻想成为椰子树——兴许是地理原因,椰子是个远远没有在汉语古诗里被用到“硬化”的意象,因此每当他在诗里提“椰子”,都会格外有种“南蛮”式的自然清新。
“自然”固是很高级的一种诗歌美学,甚至常被视为典范风格,“兴象玲珑,不可凑泊”是这意思,“清水出芙蓉”亦然。但自现代以降,写诗显然不能仅是宗法、推进这些古典审美。朱自清之“远取譬”,废名之“散文的形式,诗的内容”早已成为先锋的当代诗人们肌肉记忆般的圭臬。伸洲的天赋更在于,在得知“远取譬”的知识之前,已先拥有了“远取譬”的本能。大量奇异的、不俗的想象,“着手成春”地诞生在诗中。比如说月亮是夜的指针,明暗交错的月影,是月光的切不完的蜥蜴尾巴。情之所至的真挚,和苦吟也难得的独创性譬喻,让人怀疑如果现代汉诗同古诗归属的是两位缪斯的话,可能俩缪斯都在用刀叉或用筷子在给他喂饭。
诗的语言和日常语言,其区别无非就是诗要在平地的走路里,知道什么时候要立定跳远,有转起语言中枢的小雷达原地起飞的时刻,有空翻的倒踢紫金冠的时刻。有时也要突然停顿,像流体的植物一样委地蔓延。这种对时机、技巧、配合的掌握,往往需要学和练,但在伸洲那儿,好像是直接生在语感和各类通感里的。比如他会直觉地表示现代诗押韵像曲艺,有种喜剧感,因为诗歌如今早已不主要承担合乐传唱的职能。
我经常表示他写诗很象征主义,而更让我赞叹的是他都不知道象征主义是什么,更遑论刻意去做什么马拉美、瓦雷里门下走狗。像《她蒙着面纱扑倒了我》写的其实是阳光,熟了的果子是阳光的唇膏亲出的口红印。月亮是把星星像显影的胶片一样洗出来的白衣老人。《两座岛》这种看起来在讲大陆板块位移的诗,实际写的居然是人的嘴,写人的争吵与亲密。我跟他解释何为象征主义,说就好比冯至写“我的寂寞是一条长蛇”,我以为任何人读到此句都要为这妖异的感受沉吟片刻,没想到魏伸洲直接说:“不行,应该是一条长蛇游荡在墙根,路灯盖过了墙根,把蛇影按在了地上,打成了我的模样。”现代诗人精心制造出的得意技法,在他的思维里却是天经地义、水到渠成。我知道有“天生的诗人”这个词语,我们惯于以此来赞美孩子、赞美天性忧郁或者栖居山林之人,但好像没有“天生的现代诗人”这种组合。魏伸洲的写作或许可以让这个看似有些吊诡的词组,拥有某种真实感。
责任编辑 张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