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守玉
我七八岁的时候曾有过一次做贼的经历,这段经历深深铭刻在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
那天,我去离家两里多路的邻村看露天电影。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出去找地方撒尿,突然发现不远处是一个果园,果实累累特别诱人。我原本就口渴,此刻心中的贪欲蠢蠢欲动。这时候,几个小伙伴也围了过来,他们叽叽喳喳半天,确认那是姜瘸子的果园。于是,我来了精神,自恃跑得快,而姜瘸子腿脚不好,肯定追不上我的,所以,平生第一次钻进了果园。
我几下爬上一棵沙果树,一伸手就摘下了两颗又红又大的沙果,擦也没擦便塞进嘴里。又香又脆,香甜的感觉直接渗入了心脾。
树下负责放风的几个小伙伴儿急坏了,小声儿喊着:“别光顾吃呀,赶紧摘呀!”
我把小背心的下摆塞进短裤里,摘下沙果直接塞进背心里。就这样,我飞快地摘着沙果,快速地往背心里装。
正在我聚精会神地摘的时候,突然有人大喊一声:“快跑哇!”
我往下一看,姜瘸子已经向这边冲了过来。
原来,树下的小伙伴光顾着看我了,根本忘了放风,等他们发现时,姜瘸子已冲到跟前了,他们吓得一哄而散,把我一个人扔在了树上。
我下定决心,说什么也不能让人家抓住。我猛地从树上跳了下来。脚刚落地,便从怀里掏出一把沙果,朝着奔过来的姜瘸子狠狠甩了过去。趁姜瘸子躲闪的瞬间,我冲出园子,撒腿狂奔。
我也不知道一口气跑出了多远,直到跑得两腿发软,瘫倒在路边。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想起怀里还有沙果。可伸手一摸,塞进怀里的那些沙果早已不见了踪影。
当天晚上,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家的。第二天,小伙伴们去找我,他们说姜瘸子追出了园子,见追不上我,也就放弃了。看来还是我的速度起了作用,我兴奋得差点儿跳起来。
就在我为自己超常的速度而兴奋得意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姜家捉到了偷沙果的贼。我们急忙涌出去看,只见姜瘸子等人押着个大个子往村里去,姜瘸子手上还提着半袋子沙果。看到围观的孩子,姜瘸子把沙果抓出几把塞给我们,然后有意无意地对我说:“他是贼,千万别学他呀!”
后来我听说,那个大个子等几个人半夜去偷姜家的沙果,好像偷了不少。姜瘸子听到声音后在后面拼命追赶,那速度,听说像风一样,硬是追上并抓住了那个贼。直到那时我才突然明白,原来姜瘸子跑得很快,那天晚上他也认出了我,而我之所以能逃脱,并不是因为我跑得快,而是姜瘸子知道我是孩子,只把我吓跑就不再追赶了。
从那以后,我牢牢记住了那次做贼的经历,记住了那晚我一个人的狂奔。我再也没有做过有愧于良心的事。在我的心中,姜瘸子一点儿都不瘸,而且站得比谁都挺拔。
〔选自《阅读与作文》(文理导航)2017年第10期﹞
本文开门见山,开头直接说“我”七八岁有一次难忘的做贼的经历,然后再按时间顺序详述。文中除一系列的动作描写之外,最突出的就是细腻的心理描写,“我”的心理变化是贯穿全文的主线。事情的起因是“我”临时起意,心存侥幸,钻进果园偷果子;高潮部分則是偷果子被发现,“我”一路狂奔,还为自己成功脱逃而兴奋不已;最后,我才发现原来不是“我”跑得快,而是姜瘸子有意放过“我”,“我”的内心由此发生了转变。作者叙事生动,文章情节环环相扣,作者没有花过多笔墨去写姜瘸子,但是通过姜瘸子塞沙果给“我”,并且暗暗教育“我”不要做贼的行为,使人对姜瘸子印象深刻。
文章最后一段呼应开头,再次强调那次经历的难忘。最后一句话寓意深刻,发人深思,姜瘸子虽然身体上存在一定缺陷,但是他在精神上是正直健全的。
本栏目插图:赵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