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舜臣 胡凌啸 赵策
摘 要:妥善处理现代农业与小规模家庭经营之间的关系是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与前提。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过程也是与小农户关系的处理过程,初步形成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商品或服务为标的、以巩固小农户农业生产主体性地位为目标的主流衔接路径。然而,随着农户分化程度的加深,旨在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的诸多衔接措施,不仅推行难度大、衔接成效低,而且引发了农户群体的内部不公以及农户分化延缓等问题。对此,应以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目标,放活被衔接农户的角色定位,以现代农业发展诉求为依托,激活农户家庭要素禀赋优势和经营优势,通过打造适合分化农户的异质性衔接路径,高效有序地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关键词:农户分化;小农户;现代农业;衔接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3)01-0101-09
收稿日期:2022-05-05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23.01.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A054);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研究课题(CIRS2022-4);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科研启动项目(2022YQNQD033)
作者简介:武舜臣,男,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粮食政策、农业规模经营。
*通信作者
引 言
中国是一个富有小农传统的农业大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中国的农业经营重归小农家庭,也给决策者留下大国小农基础上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挑战[1]。理论界对农户家庭经营的质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愈加强烈。伴随着争议和探索,以规模化、产业化及服务化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体系也在逐渐形成[2]。然而,限于不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不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公平的市场交易地位、政府的不当干预及农户恋地情节等原因,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农户权益保障问题时有发生[3]。为协调农户家庭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系、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理念开始出现并不断完善,在顶层设计层面趋于明晰。
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第一次指出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理念的提出,不仅是对过去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探讨的高度凝练和顶层定调,也是对现阶段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问题的时代回应。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至此,中央层面基本搭建起兼容小农户的现代农业发展框架。如何实现二者有机衔接,也成为主流政策界、基层实践界和学术理论界的焦点话题。
为系统阐释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理论界以既有研究为基础,以文件精神为依托,提出了多元化衔接路径的理念及实践框架。限于政策导向,主流的衔接路径逐渐集中于服务带动型和产业链整合型两个角度,且将农民组织化作为以上两条路径效能发挥的关键[4]。以主流衔接路径为对象的系列研究有力推进了相关理论的发展,但理论界尚缺乏对衔接机制的系统性归纳和总结[5]。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是方向,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目标。在这一要求下,“小规模家庭经营+参与农业生产”成为了小农户获得衔接资格的制度门槛。按照该逻辑,因农户分化而形成的规模纯农户与非农户将被排除于衔接对象之外按收入来源划分农户种类,纯农户的农业收入应占80%以上,农业兼业户的农业收入应占 50%~80%,非农兼业户的农业收入占 20%~50%,非农户的农业收入占20%以下。 ,也让大量存在但日渐“去农化”的兼业农户和发展受限的全职小农户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目标对象[6]。
以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为目标的衔接措施,其政策效果与农户的群体结构密切相关。当脱离自给自足但依旧对农业生产保持绝对依赖的农户家庭占主要地位时,这类衔接措施的效果才更为明显。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农户不断朝着“离农化”的方向分化[7]。随着农户分化的加深,农户群体的家庭经营决策目标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将越发偏离,也将大大削弱决策层和理论界所倡导衔接措施的政策成效。
此外,对农户群体的差异化政策亦延缓了农户的正常分化。加快农户分化,减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小农户数量一直是推动农业现代化且提升农民整体利益的重要路径[8]。然而,为提升主流衔接路径衔接效果而推出的政策措施,尤其是那些用于农业生产环节的补贴措施,改变了小规模兼业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和收取农地租金间的比较优势,降低了其退出农业的意愿。
因此,在以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目标的前提下,将现代农业的衔接群体限定于“小规模家庭经营+参与农业生产”范围之内的做法值得商榷。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遵循中央提出“小農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初衷,不为小农户角色设限,最大化释放大多数小农户拥有、现代农业需要的禀赋价值,协同助力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本质内涵与阶段演变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理念具有清晰的发展逻辑,它是在不断探索如何处理好小规模家庭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更是经过长期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的结果。
(一)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理念的提出因由与核心要义
1.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理念的提出因由。现代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国的农业现代化从来都无法脱离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也避不开与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关系处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理念同样来自于决策层对两者关系的长期探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不仅让农业经营的主体回归农户家庭,还使得现代农业的发展与农户家庭的联系更加紧密。纵然,在现代农业的发展中,农户家庭经营总会不自觉吸纳现代元素,其生产方式性质与传统小农经济也有所不同[6]。但在资源禀赋和制度的制约下,其生产效率仍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是,农户家庭经营依旧被看作传统与落后的代表,归属于被改造和淘汰的对象。然而,该理念下的现代农业发展却出现了小农户“去不掉”且现代农业也“推进难”的尴尬现状,可否让“去不掉”小农户的农业经营变得“现代化”成为一段时期内理论界争议的焦点。而后,陈锡文对理论层面的争议给出过如下论断:“有了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业化经营作支撑和依托,家庭经营完全可以解决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扩大生产规模和走向市场的问题,并由此逐渐实现农业的现代化。”[2]这也是理论界在中央提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一理念前倡导的主要观点。
2.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成功衔接的核心要义。在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可互构的公共认知下,衔接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日渐成熟。现有研究显示,“有机衔接”永远不是单方面的一厢情愿,而是一个双向共赢的过程[9]。相对应,需要找到现代农业需要的且小农户拥有的优势特质,并找到在不排斥并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前提下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方法[10]。从小农户一方看,无论是其经营特征,抑或要素禀赋,都可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支撑。前者突出家庭经营的韧性和经济生命力[11],后者主要是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支配相对自由的家庭劳动力[12]。小农户也有依靠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其效用最大化的内在需求,具体表现为农资购买需求、产中服务需求和农产品销售需求。
综合上文梳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实践中涉及的载体可分为要素载体和产品(含服务)载体两类(见图1)。其中,要素载体主要是土地,产品(含服务)载体是农产品和社会化服务(主要指农资销售和产中服务)。多元而丰富的衔接实践便是在上述载体基础上依托契约关系形成的结果。
然而,对标“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初衷,可以让农户参与更多农业生产过程的载体被视为更优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载体,尤其是前者渐成主流,而以要素为载体的衔接路径(如土地载体基础上的规模化)多被选择性忽视[10]。此时,现代农业与小农户互利共赢的载体类型在缩小,也降低了两者稳定衔接的可能性。
(二)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路径组合与路径选择差异性
确定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理念和核心要义后,衔接路径的选择就尤为重要了。叶敬忠等认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概念的历史开放性决定了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可行的衔接路径也各不相同[5]。因此,对中国不同时期衔接路径的归纳总结就有了一定的现实意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不久,粮食生产的徘徊引发了理论界对家庭经营能否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争议。为支持两者可共存的论断,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路径框架在当时就已形成。农业产业化、农业服务化和农业规模化是该框架的核心内容[2]。随后,虽然不同时期衔接路径呈现阶段性差异,但所选路径仍在上述框架范畴之中。按照时间顺序,根据不同时期衔接路径所依托载体的差异,主流的衔接路径大致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1.农业产业化经营时期,以农产品为载体。为解决市场化背景下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山东省率先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的概念,通过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的推动,解决产销衔接等问题[14]。此时,以农业企业为支持对象,形成的诸如“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经营模式,通过建立农业产业化的利益联接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其中,能否构建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内在机制是该路径可否成功的关键[15]。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时期,以农地为载体。随着农地流转及订单农业等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的大范围推广,契约不稳定和高违约率等制约日渐突出。为更好地保障农户利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市场话语权的呼声日盛[16]。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赋予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巩固农民与现代农业衔接稳定性的期待[17]。限于大量針对合作社的政策利好最终并没有惠及大多数农民,政策支农的重点对象很快转移到具有一定规模的、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户身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得到了政府的实质性重视[18]。此时,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以及以农业生产为特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这也决定了农地会是本阶段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主要载体。
3.十九大后,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载体。十九大以后,中央逐步确立了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要路径的衔接导向,由此带来了从农业社会化服务角度探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路径的研究聚焦[5]。此后相关的研究范式也逐渐锁定,形成了诸如先比较得出农业社会化服务衔接小农户的优越性,而后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衔接难点提出改进措施的研究范式。需要注意的是,此阶段尚未被有效解决的农民组织化问题,同样制约着农业社会化服务衔接效果的发挥[19]。
二、农户分化现状、衔接路径和群体的变化
与国家放开对农业生产的干预相呼应,传统意义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群体不断分化,家庭收入结构日趋“离农”,非农收入占比逐年提升。随着农业生产决策在越来越多农户家庭中弱化,以提升小农户现代农业能力为抓手的衔接推进政策也面临更多挑战。
(一)农户分化的基本逻辑与分化现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了承包经营权基础上的“耕者有其田”,也让小农户重新成为农业经营的基本单位[20]。所谓农户分化,是指一定区域内的农户由同质性的经营农业户分化为经营农工商等异质性农户的过程[19]。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逐步放开,传统意义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群体也在持续分化。以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为基础,小农户的分化呈现“二元”特征,部分农户不断扩大规模,演变为专门务农的家庭农场;更大部分农户则朝着兼业化和离农化发展,演变为兼业农户或非农户[4]。然而,受农地产权结构缺陷、农村社会保障滞后及农户恋土情结等影响,虽然兼业化农户占比高且逐年增加,但完全放弃农业经营的农户家庭以及规模农业经营户的比重仍占少数[21]。
经过长时间的分化,理论界基本认可了农户结构朝着纯农户比重下降、兼业农户及非农户比重上升方向发展的论断[4]。正式材料方面:一是非农户数据。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12年底,我国农村承包集体耕地的农民家庭约2.3亿户。目前仍在耕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家庭约1.9亿户[22]。基于以上信息可以推知,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家庭占比约为17.39%。二是规模经营农户数据。依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16年规模经营农户占农业经营户的比重仅为1.92%。三是兼业农户数据。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监测数据,2015年包括农业兼业户和非农兼业户两类兼业农户,在务农农户中的比重超过3/4[8]。非正式材料主要来自学者的测算。如李宪宝等依托《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固定资料汇编(2000-2009年)》,通过测算2003-2009年间农户分化及分化后的比例变化情况,得出非农户及非农兼业户比重迅速上升,农业户与农业兼业户比重迅速下降的结论[19]。張琛等基于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利用两类方法测算了纯农户、兼业农户与非农户的占比情况,同样得到“纯农户比例不断下降而非农户的比例不断上升”的结论[7]。限于权威数据的缺乏,尚无法得知全国层面农户分化的具体数值。但结合多样化的数据来源,学术界仍能在农户分化的方向上达成一致:除少部分分化为规模经营主体的农户外,更多农户朝着离农化的方向不断演化[4]。
(二)主流衔接路径与衔接群体的变化
近年来,为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学术界逐渐形成了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产业链整合为衔接路径的主流观点。并且,如上路径无不暗含着小农户作为农业基本经营单位的共有前提[12]。然而,随着农户分化的加深,尤其是农户家庭劳动力中非农配置的增多,原有路径的衔接对象和衔接效力都会发生变化。在限定小农户农业生产基本单位的前提下,随着农户群体的不断分化,属于被衔接对象的农户群体也在调整变化。参照郭庆海、陈航英的论述[4,6],分化农户中衔接对象和非衔接对象的具体分布如下(见图2)。
由图2可知,农户分化形成了对农业经营重视程度差异明显的不同农户类型,也形成了不同农户群体与衔接政策的关系差异。其中,由小农户演化而成的规模户以及彻底放弃农业经营的非农户将不再属于被衔接对象。此外,农户兼业化普遍的论断已成共识,兼业农户已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大多数。因此,主流的以农业生产为抓手的衔接推进模式中,兼业农户是其瞄准的主要对象。在“去农化”形成的非农户,以及“趋农化”形成的规模农户不再属于被衔接小农户范畴的前提下,推动兼业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成了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主要内容[4]。
三、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面临的困境
在农户分化背景下,主流衔接路径针对性地以小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为衔接对象,由此导致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无论是小纯农户的弱能性还是兼业农户的“去农化”都限制了衔接政策的效能发挥,这些政策毕竟都是以刺激生产经营为目的;二是对分化农户的差异化扶持造成了小农户内部政策红利的分配不公,不符合“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政策初衷;三是以农业生产经营为抓手的扶持政策强化了农户与农地经营的联系,抑制了农户的正常分化,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一)小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过程中的困境
小农户存续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困境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了现实起点[13]。归属主流衔接目标的兼业农户和小纯农户,其生产决策行为和农业生产方式已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小农户。这些分化而成的独特属性为衔接政策的有效实施带来挑战。
1.小纯农户的基本特征及其衔接难题。借鉴郭庆海、陈航英的定义[4,6],小纯农户为以在自家承包地上依靠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偶有流转少量土地的小农户。对这部分农户,限于年龄和身体原因或资源禀赋等约束,其家庭收入水平一般处于村庄的下层[4]。小纯农户是因为自身或外界限制,无法从非农就业或规模经营中获得足够收益的农户群体。
因为收益偏低,这部分农户的农业生产活动当属生存型农业。在生存型农业中,农户的经营行为始终遵循将安全作为生产决策首位的“生存法则”。因此,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这类主体常选择与经济常识相违背的经营行为[23]。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其基础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主体的双向共赢[9]。若小农户不认可现代农业先进的技术和经营模式,不愿参与到现代农业分工中来,两者的衔接就无法形成。现有研究发现,生存型小纯农户的求安心理恰恰在新技术、新经营模式的推广中表现得更为突出[24]。因此,小纯农户对新技术、新经营模式的排斥成为阻碍两者成功衔接的关键因素[25]。需要注意的是,除意愿选择上的不匹配,不利的禀赋条件也在客观层面阻碍了两者的衔接。年龄、智力和身体方面的不足让部分小纯农户的禀赋条件无法满足现代分工的正常需求,另外,恶劣生产环境也逼退了潜在的、可衔接小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兼业农户的经营决策及其衔接难题。农户兼业是指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同时进行非农生产的一种经营形式[26]。兼业产生于特定制度框架下农户的家庭经营决策。抛开学术界在农户理性方面的争论不提,在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释放了农户的理性,人口政策的进一步放活则为农户家庭决策的“去农化”选择提供了可能[20]。就结果看,随着制度政策的放活,农户将劳动力配置于非农领域的行为日趋普遍,非农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也随之上升。与收入占比的变化相对应,兼业农户中农业生产在家庭决策中的地位也不断下降[27]。
反观现有的衔接推进政策,无一不以农业生产为抓手,旨在通过提升农户组织程度或加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手段,輔助带动农户,提升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性及现代农业发展能力。然而,农业生产不一定是兼业农户家庭经营决策的关键,由此产生了扶持政策手段和农户目标决策间的脱节。要提高兼业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的积极性,需提高家庭单位劳动投入在农业生产中的收益,进而扭转农业生产在家庭经营决策中的劣势。在农业存在天然劣势的情形下,以上思路无疑会对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及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让利等政策设计提出更高要求。毕竟,以同一政策串联起以农业生产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现代农业主体和以非农生产决策为目标的兼业户,本身就是对政策设计的巨大挑战。
以旨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为例,自2018年《意见》颁布后,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成为新增目标。2019 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对该项目提出“项目任务实施县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的限定。同时,为防止干预市场机制,该项目又提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的政策要求。结合以上两点,该项目的执行结果如下:通过补贴让利,更多农户确实因服务价格的下降选择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但同时由于补贴强度不大,这类补贴无法改变农业经营在兼业农户家庭经营中的决策地位。例如,在济南市济阳区里仁官庄的调研中发现,2020年,参与农业托管项目的农户一季可得每亩7元的补贴,按照村户均9亩土地算,参与项目可使户均增收630元。然而,与当地工资水平较低的农业雇工工资比,也仅等同于一个女工7天的工资水平。
(二)分化农户的差异化扶持影响内部公平
在分化小农户中,农业经营在家庭经营决策中的重要性差异明显。在此情形下选择生产扶持导向型补贴政策,自然会对不同特征的农户群体带来差异化影响,表现出参与农业经营的程度越深,农户得到的扶持力度就越强的特征[28]。
分农户群体看,对小纯农户及实现了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农业经营是其经营决策的核心。然而,转移大户或家庭农场被剔除在衔接对象范围,处于衔接扶持政策的边缘地带。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为例,试点县在实施方案的制定中,多会限制规模户的补贴总额和补贴强度。相比于同地区处在衔接范围的小农户,这类主体从衔接政策上得到的扶持要弱得多。小纯农户虽然属于被衔接对象,但其基本特征决定了衔接政策效果的局限性。参照上一部分对小纯农户的分析,一是政策的供给未必能被这类农户接受。由于缺少非农就业机会,小纯农户的核算方式不同于一般经济行为。类比流转中的“价格幻觉”,小农户存在“成本幻觉”,哪怕补贴后某些现代化服务近乎免费,也未必会被小纯农户选择。二是资源禀赋限制会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路径的衔接效率,降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衔接小农户的积极性。政策的指向未必能得到很好的落实,小纯农户得到补贴的机会也会更低。
对走向兼业化的农户群体,农业经营的重要性日趋下降,非农产业在其家庭决策中的重要性逐渐上升。这部分主体能否得到政策眷顾,取决于补贴后的服务收费水平对其家庭决策的影响。若补贴力度不足,土地流转方式仍是兼业户的首要选择。对少量失去农业生产资料的非农户,其生产经营活动已与农业生产无关,既不在被衔接范围内,也不可能得到政策支持。
(三)以经营为抓手的衔接政策抑制农户分化
长期的计划经济将小农户限定于农业生产领域,这也导致了政策放开后农户群体鲜明的“去农化”或“离农化”分化特征[7]。但从农户内部看,分化的方向却并不唯一,除了多数农户演变为兼业户和非农户外,更有部分农户不断扩大规模,演化为专门务农的规模农户,表现出典型的双向分化的特征[4]。其中,农业劳动力的“离农化”是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必然结果,也是促进规模经营效益提升、增加剩余农户农业所得的必要过程[8]。
当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农业经营中,恋地情节较重且具备一定农业经营能力的老年人为其主要劳动力。凭借抗风险能力强、土地产出率高及监督成本低等优势,这部分农户依然具有较强的韧性[11]。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体能的退化,这部分主体退出农业生产只是时间问题。届时,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数量也会大大减少。在农业生产领域,人多地少问题将得到缓解,农村地区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也就有了现实基础。然而,旨在强化农户经营主体地位的诸多衔接政策,在以更方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更优惠的收费价格降低老年劳动力农业经营难度的同时,也延缓了他们退出农业经营的时间。部分本应退出农业经营的农户将继续存在于农业生产领域。显然,这拖延了农地的集中,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日本艰难的农地集中历程可给予佐证:日本对农业的高度支持保护政策降低了小规模兼业农户的农业退出意愿,使得日本的农地集中进程“拖延了近半个世纪”[29]。
四、农户分化下更加有效的衔接路径
(一)对以提升小农户现代农业能力为目标衔接路径的反思
正如多数研究证实,虽仍存有困难,但以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户为衔接对象的衔接模式尊重了农户的农业生产意愿,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当前看,在提升小农户农业生产能力方面,社会化服务路径的作用最为突出,也成为现阶段衔接小农户的主路径。但这也导致了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理论体系的系统性不足,二是实践中衔接效果的弱化。对前者,角色定位的限制使得衔接路径的可选载体大大减少,小农户与现代農业有机衔接路径的局限性凸显。虽然相关研究日趋丰富,但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路径研究上,国内尚未形成与衔接机制相关的系统性归纳和总结[5]。对后者,站位于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为载体的衔接模式,如不能克服小农户“小而散”的固有属性,农业社会化服务难以实现规模化,其衔接小农户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30]。然而,将衔接模式限定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又需要啃下农户组织化这块硬骨头,将衔接小农户的系列研究转向农户组织化问题[17]。但小农户组织难问题,又是农业规模化、农业产业化路径面临且尚未突破的共同瓶颈。因此,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的衔接路径下,组织化难题的破解同样是决定其衔接效果的关键。本文尝试反思“提升小农户农业生产为目标”这一前提,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初衷出发,重构两者的衔接框架。
1.“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指导思想。其中,让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只是“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路径之一。随着农户兼业化的加深,当前农户不仅可以共享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同样也可以共享非农业的发展成果。
2.“保护小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原则。不仅应保护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自主权,也应对其在经济理性驱使下从事的“非农化”生产经营以及对应的要素配置权给予尊重。后者则是在尊重农户意愿基础上减少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进而促进规模经营效益提升、增加剩余农户从事农业所得的关键[8]。
由以上两点,小农户共享的改革成果,不仅可以来自现代农业,也可来自非农业。“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重在强调小农户共享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而无需对小农户的农业经营主体角色过度强调。在尊重小农户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无论是要素载体抑或产品(含服务)载体,只要能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主体双方互赢,就不失为一种可选的衔接手段[10]。在农户不断分化的当下,多载体衔接模式的必要性更为突出。
(二)以让小农户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的衔接路径优化
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既要充分尊重农户的经营意愿和权益,又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其本质是要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了推进农业现代化而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必须杜绝,过度强调农户生产权益而阻碍农业现代化的行为同样不可取。随着制度环境的放宽,农户分化已成态势,农户分化造就了农业直接从业人员的减少,这将有助于促进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8]。推动分化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关键要贴合各类农户及现代农业的各自需求,形成互补[10]。
分化农户中,规模农户会成长为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4],要为其提供合理稳定的经营环境,破解资金、用地及产权等方面的难题。因小纯农户的生产生活受到诸多限制,不能负担起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任,对于这一群体应强化托底保障。对兼业户和非农户而言,农业生产已非其家庭经营的关键,他们同样无法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应将政策施行重点置于其非农领域,打破就业市场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诸多制度障碍,提升其非农就业收益及稳定性。同时,尽可能激活其“在村”承包地效能,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综上,以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为目标,把衔接对象的角色限定于农业基本经营单位,不但增加了衔接难度、降低了衔接效率,更会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整体协同发展造成阻碍。对此,应对农户分化现状有充分认知,同时,抓紧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成功衔接的核心要义——让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凭借多样化的衔接载体和合约形式,对小农户分类施策:对弱势小农户采取扶持措施;为参与现代农业发展的小农户创造公平机会;为意在非农的小农户提供非农支持;深化政策供给侧改革,最大化释放不同类型农户的要素禀赋资源,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与小农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协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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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ath Selection of the Linking Between Small-scale Farmers and Modern Agriculture Under the Process of Rural Household Differentiation
WU Shunchen1,HU Lingxiao1,ZHAO Ce2*
(1.Rural Development Institute,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732;2.China Institute for Rural Studies,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China)
Abstract:Proper handl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dern agriculture and small-scale family management is the basis and premise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 China.To deal with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modern agriculture and small-scale family manageme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the theoretical circle has never stopped exploring the effective connection mode. It has also formed a mainstream connection path which is supported by new agricultural operation subjects,targeted at commodities or services,and aimed at consolidating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small-scale farmers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However,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degree of differentiation of farmers,many cohesion measures aimed at improving the ability of small-scale farmers to develop modern agriculture not only are difficult to implement and have low cohesion effect,but also cause the internal injustice of farmers and delay the differentiation of farmers and other derivative problems.In this regard,the role positioning of the connected farmers should be relaxed with the goal that small-scale farmers share the fruits of reform and development.Relying on the demands of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we will activate the advantages of factor endowment and operation of farmer households.By creating heterogeneous connection paths suitable for the differentiation of farmers,the organic linking of small-scale farmers with modern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can be efficiently and orderly promoted.
Key words:rural household differentiation;small-scale farmer;modern agriculture;cohesion path
(責任编辑:马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