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陕西西安一景区一架观光直升机在白鹿原·白鹿仓景区附近坠落,机上3人遇难。公开资料显示,白鹿仓景区位于西安市灞桥区,该景区含有的直升机飞行体验项目是一个外包项目。
实践中,景区将某些服务项目,如餐饮、购物、娱乐、拍照等对外承包,并不鲜见。那么,景区相关项目能否对外承包?如果外包项目发生事故或者出现其他侵害游客权益的情况,景区是否需要担责?
旅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法学教授傅林放认为,景区可以将部分经营项目或场地外包给其他经营者。如果承包经营项目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的,承包经营者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景区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傅林放提醒,景区在外包业务时应特别注意审查承包经营项目的合法性,特别是一些需要取得许可证的业务;审查承包经营项目的风险性;审查承包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如果是高风险项目,务必要求其具备相适应的经济实力。游客接受服务时,也应尽到一定的安全注意义务。比如,在参与高风险游乐项目时,应评估自己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允许。对于经营者的告知警示,应认真了解、遵守。如因游客未尽到相关注意义务而导致损害发生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可以减轻责任。(《法治日报》202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