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同时“低头族”也无处不在,其中“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2020年1月起实施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违反规定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021年4月修订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快速通过、不停留不嬉闹。
2022年11月,河南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
今年3月,《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相关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被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在交警部门眼中,规范出台的目的不是“罚”,而是唤醒市民的文明通行意识,并能够在长期的执行中让市民形成习惯。
(《新华日报》202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