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家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想象力、发现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断力,活跃的形象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尽可能庞杂的生活知识和尽可能全面的艺术素养;要巧、要拙、要灵、要韧,要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心,要对千形万态的事物所独具的细节异常敏感,要对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举止动念,抓得又牢又准;还要对这一切,最磅礴和最细微的、有形和无形的、运动和静止的、清晰繁杂和朦胧一团的,都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笔头有如湘绣艺人的针尖,布局有如拿破仑摆阵,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无生命的东西勾勒得活灵活现;还要感觉灵敏、情感饱满、境界丰富。作家内心是个小舞台,社会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经过艺术的浓缩,都在这里重演,而且它还要不断变幻人物、场景、气氛和情趣。作家能力的最高表现为,在这之上,创造出崭新的、富有典型意义和审美价值的人物。
我具备其中多少素质?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没用。先天匮乏,后天无补。然而在文学艺术中,短处可以变化为长处,缺陷是造成某种风格的必备条件。左手书家的字、患眼疾画家的画、哑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哑而迷人的歌,就像残月如弓的美色不能为满月所替代。不少缺乏鸿篇巨制结构能力的作家,成了机巧精致的短篇大师。没有一个条件齐全的作家,却有各具优长的艺术。作家还要有种能耐,即认识自己,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自己的气质成为艺术的特色,在成就了艺术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认识自己并不比认识世界容易。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对自己往往糊糊涂涂,并不清醒。我写了各种各样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种属于我自己的。有的偏于哲理,有的侧重抒情,有的伤感,有的戏谑,我竟觉得都是自己——伤感才是我的气质?快乐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还是即兴的?我怎么忽而古代忽而现代?忽而异国情调忽而乡土风味?哪个都像我,哪个又都不是。有人问我风格,我笑着说,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读者。风格不仅仅是作品的外貌,它更是复杂又和谐的一个整体。它像一個人,清清楚楚、实实在在地存在,又难以明明白白说出来。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写的许许多多生命,还有一个生命,就是作家自己。风格是作家的气质,是活脱脱的生命的气息,是可以感觉到的一个独特的灵魂及其特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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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给读者。写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将来可能反对自己的现在。拿起笔来的心情有如虔诚的圣徒,圣洁又坦率。思想的法则是纯正,内容的法则是真实,艺术的法则是美。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宁愿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艺术。作家批判世界需要勇气,批判自己需要更大的勇气。读者希望在作品中看到真实却不一定完美的人物,也愿意看到真切却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作家。在舍弃自己的一切之后,文学便油然诞生,就像太阳燃烧自己时才放出光明。
(选自《我心中的文学》,有删节。题目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