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宝栋
进入21世纪以来,借助全球化红利和劳动力红利,我国林产品贸易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国。
进入新时代,伴随逆全球化的不断强化,国内劳动力红利的逐渐消失,我国林产品贸易发展的传统驱动力量难以为继,正处于由贸易大国转向贸易强国的关键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重大安排,为新时代新征程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林产品贸易强国的重要意义
一是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受制于森林资源禀赋的约束,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主要是以进口木材为主,再结合我国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向欧美发达国家出口木制品,形成了“大进大出”的贸易发展格局,进而被动嵌入了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环节。通过加快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可以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破解全球价值链“低端锁定”困局,不断提升林业产业附加值,实现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赢得林产品贸易规则话语权的必然要求。规则博弈成为当前大国博弈的重要前沿领域。“两头在外”的贸易发展格局决定了我国处于全球林产品价值链的中间加工环节,无论是基于资源供应端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如FSC、PEFC等),還是基于市场需求端的木材合法性认证(如美国Lacy法案修正案、欧盟木材法案等),我国均是被动接受者、执行者。而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必然要求我国在国际林产品贸易规则制定上成为参与者、引领者。
三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林产品是绿色低碳环境友好型产品,是可以满足人类高品质生活需要的生态产品,“人”只有与“木”结合才能达到真正的“休”养。国际发展经验表明,林产品消费水平成为判断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通过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提高林产品质量水平,可以有效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四是带动世界森林资源增长的有效路径。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2020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报告,指出自1990年至今,全球森林面积持续缩小,净损失达1.78亿公顷,但得益于部分国家大幅减少森林砍伐、大规模植树造林和林地的自然增长,森林消失的速度已显著放缓。多年来,经过持续的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中国已经为全球“增绿”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国际高度赞誉。未来在继续推行科学绿化的同时,如何通过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带动世界森林资源增长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时代课题。
加快建设林产品贸易强国的基本原则
要建成世界林产品贸易强国,关键在于处理好贸易内部结构、贸易与市场、贸易与环境的关系,要重点把握好五个“注重”的原则。
一是注重内需与外需相协调。新发展格局强调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需注重协同推进国内大市场培育壮大和国际大市场巩固拓展,促进林产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全球森林资源配置能力。
二是注重进口与出口相均衡。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首先表现为出口强国建设,产业价值链逐渐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不断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影响力。同时又体现为进口大国建设,既包括原木、锯材等初级产品的进口,更要包括高附加值制成品的进口,通过进口的不断扩大倒逼出口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三是注重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不应该仅仅关注货物贸易,还应该重视林业服务贸易发展。林业服务贸易指的是林业服务业所涉及的所有可贸易服务活动与服务产品,在各个国家(地区)之间进行交易的过程。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互作用、相互支撑。从世界范围看,林业强国大多也是林业服务贸易强国。
四是注重贸易与投资相融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林产品贸易强国建设在巩固增强贸易竞争优势的同时,应该加强高质量引进外资和高质量对外投资。通过高质量引进外资,可以克服国内林业产业链的关键堵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更好地助推林产品贸易发展质量。通过高水平对外投资,不断推动中国林业跨国公司走出去、走进去、走上去,以更高水平的国际循环助推国内大循环的形成。
五是注重贸易发展与森林资源增长相和谐。森林资源是林产品贸易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合法且可持续的林产品贸易能带动森林资源可持续增长。在建设林产品贸易强国的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贸易发展与森林资源共生的高度来进行谋划。
加快建设林产品贸易强国的主要任务
一是推动林产品贸易优化升级。通过大力培育扩大国内林产品消费市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充分发挥林产品出口母国市场效应。通过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逐步沿着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品牌经营等高层次价值环节攀升,可以考虑借助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区域价值链重构,稳步提升出口附加值。通过扩大进口特别是制成品进口,借助技术溢出和示范效应,直接带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在出口市场选择上,既要重视欧美成熟市场,更要渗透新兴市场经济体,实现出口多元化。
二是大力发展林业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比,林业服务贸易是我国林业对外开放的短板。林业服务贸易主要涉及到森林经营与管理服务、林业生态价值服务、林业生产性服务。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兴起,数字技术广泛渗入林业生产、流通、消费各个方面,林业服务贸易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基于多年的林业生态建设经验,我国在生态保护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沙治沙等森林经营与管理领域形成了世界领先优势,可以借助数字技术以服务贸易的形式对外输出;面积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的森林资源为开展林业碳汇国际交易奠定了资源基础;进口发达国家高水平林业生产性服务业则可以助力我国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不断提升我国林产品贸易规则话语权。林产品贸易与全球气候变化息息相关。正因如此,发达国家往往站在所谓的气候环境道义制高点上,推出了森林认证、木材合法性认证等林产品贸易规则,近两年又推出“零毁林”供应链,试图重塑全球林产品贸易秩序。这些以气候环境为出发点的贸易规则不仅没有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的发生,反而让部分森林资源丰裕型发展中国家进一步跌入贫困的陷阱。在建设林产品贸易强国的征程中,我国既要积极推动达成“零毁林”定义共识,争取国际话语权,也要借助“一带一路”平台,构建适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跨国木材合法性制度创新体系,积极推动森林认证体系与国际标准互认和输出工作。
四是积极推动中国林业企业高质量“走出去”。我国是森林资源稀缺型国家,短期内森林生态系统仍将主要以保护和修复为主。面对国内森林资源约束,我国林业企业应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层次加大“走出去”,不能局限在森林资源领域,还应拓展至林产品加工制造、服务业领域;不能局限在单一价值链环节,还应实现全产业链经营;不仅要开展资源获取型投资,更要开展市场导向型、技术导向型、战略资产寻求型投资。通过高质量“走出去”,一方面可以通过与国内企业的前后向联系、对国内企业的知识外溢、对国内企业的竞争效应助推国内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可以借此不断输出中国林业智慧、林业方案,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做贡献。
(作者系国家林草局“一带一路”林草国际合作中心秘书长、国家林草局木材安全科技创新联盟理事长、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草经贸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