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矮小症是指在相似生活环境下,身高较同种族、同性别和同年龄正常人群平均身高低2 个标准差,或低于第3 百分位数,其中也存在正常生理变异。性早熟、体质性生长和青春发育延迟、宫内发育迟缓也会引起身材矮小症。同时,导致身材矮小的疾病很多,包括罹患遗传性-家族性矮小症,生长激素缺乏症(growth hormone deficiency,GHD)、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先天代谢缺陷病、遗传性骨骼病、特纳综合征等染色体缺陷相关身材矮小症,社会心理性矮小症及慢性肝肾疾病等。有不少疾病的发病机理尚未明确,如GHD、小于胎龄 儿(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 infant,SGA)及普拉德-威利综合征(prader-willi syndrome,PWS)等不仅影响身高、外形,还可导致糖、脂肪及蛋白质等代谢紊乱,影响生存质量,严重时甚至威胁生命;同时因为身材矮小,患儿容易出现自卑、抑郁等心理问题,成年后也会面临职业及婚恋等沉重的压力,所以临床上针对身材矮小的患儿应做到早诊断早干预。
1985年,基因重组生长激素(combinant human growth hormone,rhGH)问世,并迅速获得大量临床应用,为广大身材矮小症患儿带来希望。在其治疗有效性获得广泛认可的同时,临床中出现了较多治疗不规范、过度治疗等问题,为身材矮小症治疗带来隐患,故需严格把握治疗指征。目前,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rhGH 适应症包括:GHD、特纳综合征、SGA、特发性身材矮小(idiopathic short stature,ISS)、PWS、短肠综合征、SHOX基因缺失、努南综合征及肾功能不全肾移植前等疾病。此外,中枢性性早熟、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经原发病治疗后,仍出现生长发育迟缓、预测成年终身高受损情况,使用rhGH 治疗可以改善身高,但需更多循证医学依据,不作为常规推荐。
不含抑菌剂,注射时需以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以一次性无菌注射器注射,注射频率为每晚1 次。
包括两种包装:①卡式瓶包装:该剂型含有符合药典规定的抑菌剂(如苯酚),可反复多次注射。无需溶解,直接以一次性无菌注射器抽取注射,或者使用特殊配套装置(电子笔式注射器)注射。②预灌封包装:该剂型不含抑菌剂,不需其他注射装置,一次性使用。注射频率每晚1 次。
为rhGH 长效制剂,无需溶解,直接以注射器抽取注射,注射频率为每周1 次。
rhGH 治疗在安全剂量范围内,治疗效果存在剂量依赖效应,剂量越大,治疗效果越好,且存在个体差异。rhGH 治疗剂量与病种、性发育状态、体重及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水平等相关,不同适应症推荐剂量范围不同,见下表。rhGH 治疗宜从小剂量开始,最大剂量不超过0.2U/(kg·d),每周注射6~7 天,睡前30min 皮下注射。长效制剂,不必要求睡前30min 皮下注射,但需每周注射时间点接近。
常用注射部位为大腿中部外侧面,也可选上臂、腹壁等处。1 个月内不要在同一部位注射2 次,两针间距至少1cm,以免短期内重复注射导致皮下组织变性,影响治疗效果。
不同适应症开始rhGH 治疗时间不同。GHD,建议确诊即开始治疗,时间越早效果越好;ISS,建议5 岁以后开始治疗;SGA,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1]指出4 岁以后没有实现追赶生长者即可使用rhGH。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推荐2岁小于胎龄儿未实现追赶生长者即可开始生长激素治疗。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推荐4岁以上身高低于平均身高的2.5 个标准差、生长速度低于同年龄均值、身高低于遗传靶身高1个标准差可用生长激素治疗。国际儿科内分泌学会和GH 研究学会推荐2~4 岁小于胎龄儿无追赶生长,身高低于平均身高的2.5 个标准差可考虑开始rhGH治疗[2]。特纳综合征,建议患儿身高位于正常女性生长曲线的第5 百分位数以下时开始治疗,可早至2 岁;PWS 目前未达成共识,但普遍认为在肥胖发生前(通常2 岁左右)开始。
疗程视适应症而不同,但大样本数据表明开始治疗年龄越小,疗效越好,治疗时间越长,身高标准差记分(SDS)改善越显著,为改善成年终身高,建议治疗1年以上。
rhGH 治疗第一年有效反应的指标为:身高SDS增加0.3~0.5 以上;生长速度较治疗前增加>3 cm/年;生长速率SDS>1。
长期治疗效果评价指标:成人身高SDS、成人身高SDS 与rhGH 治疗开始时身高SDS 的差值、成人身高与预测身高的差值、成人身高与遗传靶身高的差值。
临床常根据患儿病种、体重、性发育状态等给出初始治疗剂量,治疗过程中根据体重增长、治疗反应、IGF-1 水平、生长预测模型(目前研究结果不同,尚未有统一的生长预测模型)及性发育状态等动态调整剂量。IGF-l 水平是评价rhGH 安全性和依从性的主要指标,治疗过程中应维持在正常范围。若血清IGF-l 水平高于正常范围,特别是持续高于2.25SDS,可考虑减量或停药。
rhGH 不同适应症推荐的剂量范围
rhGH 治疗的患儿需要定期门诊复诊,每3 个月监测身高、体重、性发育状态、生长速度、甲状腺功能、IGF、空腹血糖、胰岛素;每6 个月监测身高SDS、肝肾功能、肾上腺皮质功能及糖化血红蛋白等;每12 个月复查骨龄,若处于青春期,建议半年复查。若患者本身系器质性GHD、首诊后未治疗或停药后再治疗,间隔时间1年以上,需复查垂体磁共振成像(MRI)。
rhGH 治疗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3%,目前报道的rhGH 治疗相关不良反应有良性颅高压、甲状腺功能低下、糖代谢异常、股骨头滑脱、脊柱侧弯、手脚变大、诱发肿瘤可能性、色素痣等。药物过敏比较少见,亦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男性乳腺发育、中耳炎及胰腺炎等少数报道。良性颅高压,通常发生在初始治疗的几个月内,主要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视力下降等,多为可逆的,减少剂量或停药后症状会消失,症状重的,必要时予小剂量脱水剂降颅压等措施;甲状腺功能低下,多发生于初始治疗的数月内,甚至治疗1年后,治疗过程中可予左甲状腺素片替代治疗,但多为暂时性,rhGH 停药后可恢复正常;糖代谢异常,rhGH 长期治疗可降低胰岛素敏感性,增加胰岛素抵抗,但大部分患者血糖处于正常范围,仅少数患者可出现空腹血糖受损、糖耐量异常,多为暂时性,停药2 个月后逐渐恢复正常,极少会发展为糖尿病;股骨头滑脱、手脚变大、脊柱侧弯等骨骼改变系生长过快所致,非rhGH 直接不良反应;肿瘤风险,目前没有临床证据显示rhGH 治疗增加肿瘤新发、复发或继发的概率。绝大多数肿瘤复发发生在最初2年内,所以不提倡颅部肿瘤在放疗2年内进行rhGH 治疗;色素痣,rhGH 治疗不会导致色素痣增加,也不会增加黑色素瘤的风险;死亡率,rhGH 治疗不增加病死率,也没有证据证实儿童期rhGH 治疗可导致成年后死亡率增加。
绝大部分医师重视监测治疗效果,常常会忽略监测安全性,建议每次复诊,关注有无不良反应发生。虽然,rhGH 治疗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但为规避上述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建议治疗前常规完善甲状腺功能、肝功能、肾功能、胰岛素与C肽、糖化血红蛋白、肾上腺皮质功能、脊柱正侧位片、腹部B 超及垂体MRI 等检查。大样本数据证实,严格把握治疗适应症,rhGH 治疗是安全的。
营养与生长发育密切相关,对生长调控模式与IGF-1、IGF 结合蛋白类似,营养摄入不足可导致生长迟缓、身材矮小,适当的营养干预可改善身材矮小症患儿的生长发育状况。
适宜运动可促进骨骼血运改善,增加骨代谢,促进长骨干骺端软骨细胞增殖,加速骨细胞分裂,最终改善骨生长;同时可刺激生长激素(GH)、IGF-1 等生长发育相关激素分泌,以促进生长。
GH 分泌受昼夜节律、年龄及性别等影响,睡眠状态下分泌明显增加,所以确保患儿充足的睡眠可改善身高。
严重精神心理压力会导致GH-IGF 轴功能受损,同时伴有皮质醇、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减少,多发生在学龄期或幼儿,当环境中不利因素消除后,生长发育可逐渐恢复正常,所以适当的心理干预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