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芳
(盐山县农业农村局 河北 盐山 061300)
植物病虫草害防治就是对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发育,并能够对植物生长造成损害的病、虫、杂草等进行控制,以减轻或防止其危害,保护植物正常生长发育的措施。植物病虫草害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我国植保工作的总方针为“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即,从农业生产的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充分利用自然界可抑制病虫草害的各种因素,创造不利于其发生、发展蔓延及危害的环境条件;根据病虫草害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农业综合防治措施为基础,科学合理运用物理措施、生物技术、生态技术以及化学药剂等,经济、安全、有效地控制病虫草危害。既要达到优质、高产、高效的目的,又要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以保护和恢复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综合防治措施是最经济、有效的防治方法,具有生态友好和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特点。通过农业综合防治措施可基本控制大部分病虫草害的发生。目前生产上常用的农业综合防治措施有:清洁田园,清除农作物残体及杂草;嫁接栽培,防止土传病害;设施栽培及时通风除湿降温,可以有效控制病害发生;保护地内地膜覆盖,减少土壤水分蒸发,降低环境湿度;合理修剪、科学整枝打杈,促进通风透光良好,降低局部生长环境湿度;地面覆膜或铺草,防止土传病菌借雨滴飞溅向上传播;科学浇水施肥,提高植株抗逆性;果实适时套袋,防止病虫侵染;培育和利用抗性品种,使用无病秧苗;合理轮作倒茬等。
病虫的发生危害一般都要求特定的环境条件,如保护地果蔬灰霉病在连续阴天或棚室内光照弱、湿度大时容易大发生;黄瓜霜霉病在高湿条件下发生严重,且易暴发流行等。因此,根据病虫的发生特点,创造不利于其发生的环境条件,可限制许多病虫的发生危害程度,从而减少用药次数及用药量,降低农药残留与污染,保护生态平衡,有利于生产安全农产品。
在每一种作物的生长发育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的遭受有害生物的侵害,但对农业生产真正造成较大损失的只有少数种类,而多数病、虫、杂草对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没有显著影响,即对农业生产不造成明显损害或损害程度较轻。对于这类对农业生产基本没有影响的病虫草害,虽然生产中时有发生,但并不需要防治。防治病虫草害是指防治那些对农业生产造成显著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病虫草害,将其杀灭或限制在不使其造成危害的范围内。
在各种作物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可能会有多种病虫草害同时或相继发生,但具体防治时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集中优势力量解决对生产危害最大的病虫草害,同时要密切注意次要病虫草害的发展动态和变化,以便根据其发生消长制定科学的防治计划。
常见种植作物一般都有比较明确而相对稳定的重要病虫草害需要重点防治,根据不同病虫草害的发生发展规律,抓住其关键防治时期进行重点防治,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防治效果。如小麦叶锈病,在返青至拔节期是喷药防治关键期;防治玉米丝黑穗病,药剂拌种为关键;针对保护地黄瓜霜霉病,如果棚室内温度低、湿度大,就应该加强放风管理以及进行烟雾剂熏蒸等等。
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必须充分考虑农药的污染与残留问题,在农业生产中可以通过尽量使用物理、生物或生态技术来防治有害生物,并减少化学药剂的使用,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目前农业生产要求来看,农产品不仅要安全,还要丰产增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因此,在防治病虫草害的同时还必须要保证农产品丰产、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