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宋朝失业者的社会保障制度

2023-06-04 18:18潘春华
慈善 2023年3期
关键词:失业者流民失业

潘春华

在经济学范畴中,一个人愿意并有能力为获取报酬而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情况,即为失业。古代,人们在封建社会制度熏陶下,往往重农轻商。想要谋取一个光宗耀祖的工作,就只能寒窗苦读考取功名,而没有远大抱负的人便靠农耕养活自己。正因为这种观念的影响,古代的失业现象较为普遍。现代人的生活条件比以往不知富足了许多,但由于产业结构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改变,社会仍存在失业的风险。

失业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劳动者如若没有了工作和经济收入,家庭生活难以为继,便会增加一系列社会不安定因素。从古至今,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尤为重视劳动者就业问题,以确保社会的安定平稳,这不仅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首要条件,也是他们保全自身统治地位的最直接的方法。千百年来,统治者们总是能够用自己的智慧找到合适的方法来促进社会的稳定以及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秦朝时期虽已初步建立,但到了封建社会经济发展较为繁盛的宋朝时才得到改善,并且逐步走向成熟。在失业保障方面,宋朝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机制与法律保障,不仅维持了当时社会的平稳发展,巩固了国家的統治,民众安居乐业,而且影响深远,对于今天的社会也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宋代,朝廷对那些因破产、土地被兼并以及遭受瘟疫、自然灾害等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百姓及灾民,既能及时救助,又能妥善安置或遣返,基本做到了失业者生活有保障,住处有着落,回家有路费,并方便临时就业。以至于辽国皇帝耶律洪基都感慨“来世愿做中国(宋)人”,金朝第四位皇帝海陵王也成了典型的“哈宋族”。

~~  赈粮救济  ~~

在宋朝失业,不必担心饿肚子,州县会适时赈粮救济。朝廷往往注重粮食储备,通过创置特有的救济性仓储广惠仓及义仓,用于社会赈济。仓储粮源来自于各州县无官绝户田地上的租入。此类记载随处可见。

如宋代曾巩在《本朝政要策·义仓》中记载:“使岁穰,输其餘;岁凶,受而食之:故义仓之法自此始。长孙平修之,隋以富足。”意思是在收成好的年份于秋季收获的时候向每家每户按照贫富状况收取一定量的粮食放入义仓当中,在收成差的年份开放粮仓共度灾荒。董煟的《救活荒民书》中亦载:“凶年饥岁,细民得钱亦可杂置他物以充饥肠。神宗诏发常平钱并省仓米等第给散,葢虑米不给足而继之以钱,真得救荒之活法。然国家所失者财用,而所得者人心。”

又如《续资治通鉴长编》说,熙宁七年(1074年),河北东路失业流民甚多。三月,神宗赵顼批示:“比来流民往京西者,经过京师,恐无资粮,或致饿殍,可相度赈济。”朝廷遂“赐五万石下河北东路提点刑狱司,赈济流民”。赈粮也有具体标准:“给流民米,人日二升,幼者半之。”然而,当时人日均饮食量仅为1升米。据《鲁斋集》记载:“某虽无用于世,七十六年,吃了二百七八十石米,可谓古今之幸民。”76年吃掉280石米,平均一天也是1升米。按此救济粮米标准,同当时人日均饮食量相比,竟高出一倍,失业者及灾民们不仅饿不了肚子,还可接济他人。

再如,据《咸淳临安志》记载,皇祐初,范仲淹在杭州任郡守期间,由于浙东大旱,颗粒无收,百姓因此逃荒流徙失业者比比皆是。为了救济失业者的生活,安稳地方,范仲淹采取了高价购粮平粜的办法,“每斗一百八十钱”,比市价高了五成。此举一出,效果立显,各地粮商见有利可图,纷纷“日夕争进”。逃荒的百姓遂得以回流安居乐业。大饥之年,杭州竟看不出一点饥荒迹象。

~~  安置住房  ~~

在宋朝失业,不必担心天做被子地做床,流浪街头,总会给你房子居住。

失业者本来就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打短工,每到一地,往往露宿野外,处境艰难。为此,宋朝政府设法对他们进行安置。如富弼知青州时,就大规模修建过安置房“劝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廪,得公私庐舍十余万区”,使得数十万失业者有了温暖的“家”。

明道末年,天下蝗旱,知通州吴遵路“建茅屋百间,以处流民。捐俸钱置办盐蔬,日与茶饭参表,有疾者给药以理之,其愿归者,具舟续食,还之本土。”在遭受自然灾害中,给流民、失业者临时安置住房,也是社会保障的基本条件。愿意回乡的,政府出资遣返。

绍圣元年,有诏曰:“近者大河东堤防未及增缮,以故濒河被害者众。南来者多留京师,流离暴露,隆冬日迫,陷于死亡坐视不恤,其谓朝廷何?既诏有司悉意赈赡,其令开封府即京城门外行视寺院官舍以居之,至春,谕使复业。”

此诏意即:冬天快要到了,许多南方来的尚未就业的人还没地方住,如果看着他们被饿死冻死,那还要朝廷干吗?还要父母官干吗?着即令有司赶紧救济,让开封府出面把周围的驿站、寺庙和官员宿舍都腾出来安置他们,等来年春天,再想办法安排他们就业。

~~  以工代赈  ~~

以工代赈,就是政府通过修建公共事业以提供一定工作岗位,从而让失业者、灾民通过劳动来赚取钱粮。在宋朝失业,政府会给你安排临时工作岗位,以工代赈挣得钱粮糊口。

据《续资治通鉴长篇》记载,熙宁七年(1074年)三月,宋神宗赵顼批示:“比来流民往京西者,经过京师,恐无资粮,或致饿殍,可相度赈济。”中书言:“民既失业流移,道过京师,苟给以粮食,远近相传,来者不已,则难以周给,而近畿又未有兴工用众之役以募之。臣等以为莫若诏流民所往州县,募其少壮者充役,疾病老幼者则计口给食。”遂诏京西路监司官分定州军速检计,随处当兴大小工役,募流民给钱粮兴修。

元丰元年(1078年)六月,神宗上批:“闻河北流民日多,皆留京师,恐贫乏之民缺食失所,可速相度,具如何措置以闻。”中书言:“近诏京西转运等司,募流民给钱粮,减工料兴役,以为赈置……”

八月,神宗又要求青、齐、淄州,对当地失业者兴役安置,诏:“青、齐、淄三州被水流民,所至州县,募少壮兴役。其老幼疾病无依者,自十一月朔,依乞人例给口食,候归本土,及能自营,或渐至春暖停给。”不但失业者做了临时工,连那些失去劳动能力的也要照顾到,够细致入微的。

沈括《夢溪笔谈》里有个故事,皇祐二年,吴中发生大饥荒,范仲淹担任浙西一把手。他下令散发米粮以赈济灾民,并鼓励百姓储备粮食,救荒的措施非常完备。吴州的百姓喜欢赛舟,并且信仰佛教。范仲淹便鼓励当地百姓举行划船比赛。从春季至夏季,百姓几乎每天都扶老携幼在湖边争看赛舟。同时,他又召集各寺院住持僧人,告谕他们说:“灾荒年间民工工价最低廉,可以趁此时机大力兴建土木工程。”于是各个寺院的修建工程都非常兴盛。官府也翻修仓库和官吏住舍,每天雇役一千多人。监察机关弹劾杭州长官不体恤荒政,嬉戏游乐而无节制,以及官府、私家兴建房舍,伤耗民间财力。范仲淹上奏申述说,鼓励百姓宴游湖上和官府、寺院兴造房舍的缘由,是要调发有余的钱财,来救济贫苦无依的穷民,使他们不至于背井离乡,饿死荒野。那些从事贸易、饮食行业的人,工匠,民夫,仰仗官府、私家养活的,每天大概可达几万人。可谓以工代赈、拉动内需两不误。

~~  鼓励耕种  ~~

古代的失业者,其实大多是失去土地的农民,一旦有了土地,他们也就有了根。所以,为使他们能够重操旧业,维持基本的生活保障,宋朝政府鼓励他们耕种田地。

太祖、太宗时,就曾多次以减免租赋的优惠条件召集和鼓励失业农民垦荒种地,并把能召集流亡、劝民垦田作为奖励地方官的政绩依据。如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二月诏曰:“东畿近年以来,蝗旱相继,流民甚众,旷土颇多……宜令本府设法招诱,并令复业,只计复岁所垦田亩桑枣输兴至五年复旧,旧所逋欠,悉从除免……”

又如天圣年间,“帝每下赦令,辄以招辑流亡、募人耕垦为言”,并下劝农诏“切督州郡,凡令之出,以农为先,谨视土膏之宜,明宣稼政之目”。

南宋时,对从淮北而来的流民、失业者,朝廷给田种植,并蠲免赋税。如绍兴五年(1135年)七月,知滁州何洋条上屯田利害,“(上曰:)‘淮北之民襁负而至,朕为民父母岂可使民失所?可赋田予之,更加优恤,恐乍归之人或无居业,当行下提点司,量给官钱赈助之。沈与求曰:‘立国不当为朝夕计,今使就耕之民尽蠲租赋,更赈助之,则五年以后,两淮荒土往往耕辟已多,纵便恢复,亦为朝廷之利。上曰:‘然。”

~~  募入军伍  ~~

在宋朝失业,有一个比较另类但很容易得到就业的机会,那就是募入军伍。宋朝,相比于前几种社会保障方法,失业者入军就业被运用到了极致。

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的稳定,宋朝统治者决定每当出现因为荒年而导致大量失业者、流民时,便将他们纳入军伍之中,故也称之为荒年募兵,这是宋朝失业灾荒年间救助流民、失业者的重要举措之一。

由于宋朝实行的是募兵制,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军等,一般都采用常年招募的办法募集兵员,这些失业者、流民随到随要,多多益善。

元丰二年(1079年),兖、鄂、齐、济、棣、德、博等州饥馑,诏:“可遣官分往诸州,益募民为兵,以补开封府界、京东、京西将兵缺额。”元丰四年(1081年),河北水灾,六月乙未,诏:“河北被水之民有少壮者,招填诸州缺额厢军,止支一半例物……”

在招募失业者、流民入伍的情况下,宋朝社会管理的问题虽然一时得到了缓解,但军队却出现了诸多弊端。宋朝军队原本在政治体制下就出现了“将不知兵,兵不识将”的恶劣情况,现在三教九流又全都进入了军队之中,再度加大了军队的管理难度,也使其战斗力极大下降,这也是宋朝军事力量一直十分弱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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