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村新韵,文脉悠悠。传统村落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被誉为“民间文化生态的博物馆”“乡村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与社会价值。
然而,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城镇化进程中,除了各种农村优质资源迅速流向城市,最令人触目惊心的莫过于很多农村在地图上已被永远“抹去”。这其中就包括一部分拥有独特的人文景观、历史建筑和乡土文化的传统村落。
据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0年,我国自然村总数为363万个,到2010年锐减为271万个,每天至少消失100个村落;2005年存量为5000个的古村落,到2013年只剩不足3000个。”总体上说,中国传统村落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在一些地区则面临“再不保护就来不及了”的关键时刻。
2012年,我国建立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制度,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截至202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已公布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全国共有8155个传统村落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
通过多年努力,我国扭转了传统村落快速消失的局面,使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和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同时,各地在积极保护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不仅留住了最美乡愁,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更激发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使传统村落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时代不断发展,传统村落需要在保护中传承发展。传统村落是活着的历史,保护传统村落既需要保留原始风貌,又要满足生活在其中的村民对更好居住环境的需要。因此,在保护传统村落过程中,应更好改善村民生活,让传统村落保护更有依托,进而实现物质和非物质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于中国传统村落的未来发展,以下四点尤为重要。
一是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快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是影响传统村落延续传承的主要矛盾。但同时要注意,绝不能因此将“城市发展”与“村落保护”对立起来,应明确“城市”与“乡村”既存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也有深刻的相互依存关系。
二是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护传统村落中的文化遗产,离不开村民的参与。要厚植村落居民的乡土情怀,引导他们主动参与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使其逐渐成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参与者、受益者。
三是加强整体性设计规划。不论是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还是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不能简单地抛入市场进行开发,而要先制定整体性保护规划,为村落里的所有文化遗产制定针对性的保护方案,然后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四是将传统村落纳入新型人文城市体系。在我国新型城镇化体系中,与传统村落关系最密切的是人文城市。未来应深入研究传统村落保护与人文城市建设的耦合关系,积极推动中国传统村落纳入人文城市战略框架,成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