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
2月4日晚10点左右,山西省陵川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商铺老板报警,称其放在货架上的一条价值220元的香烟丢失。通过调取店内监控,民警很快发现大约半小时前,一名中年男子以购买香烟为由,趁老板不注意将柜台上的一条香烟盗走。
为进一步摸清男子的身份信息,办案民警将监控照片发到派出所工作群内,请求社区警务队开展走访摸排,帮助寻找线索。2月6日下午2点30分,办案民警外出走访回到派出所,下车往院里走的时候,发现派出所对面的马路边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這不就是前天晚上的盗窃嫌疑人吗?两天了,连衣服都没换!”
“过来,问你个事!”就这样,该男子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经查,该男子名叫李某方,46岁,陵川县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方如实交代了盗窃香烟的违法事实。
原来,2月4日晚上,李某方喝了点酒,回家途中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就动了歪脑筋,走进商铺盗窃了一条香烟。得手后,“单纯”的李某方认为,他盗窃的这点东西价值不大,警方不会下功夫去查,便毫无忌惮地四处闲逛,最终在派出所门口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