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多多
商洛市林业局,陕西 商洛 726000
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立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1]。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积极响应号召,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及配套的后续产业培育、补植补造、农民技能培训等一系列项目,有效地改善了退耕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商洛市退耕还林工程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效,促进商洛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笔者总结了当地已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商洛市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也是陕西省林业大市、重点林区。商洛市林业局退耕还林还草中心统计得出,2021 年商洛市林地面积达1 624 173.33 hm2,森林覆盖率达69.56%,较“十二五”末增长3.06%;林木蓄积量达4 318.7 万m3,较“十二五”末增长1 075.0万m3;总人口250.21万人,耕地面积199 733.33 hm2。2021 年,商洛市 生 产总值852.29 亿元,比2020 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8.50亿元,同比增长6.0%,占生产总值的13.9%;第二产业增加值339.77 亿元,同比增长12.8%,占生产总值的39.9%;第三产业增加值394.02 亿元,同比增长8.3%,占生产总值的46.2%[2]。
自1999 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商洛市紧紧围绕“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抓点示范、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加快生态修复、发展富民产业、助推精准脱贫”为总目标,严格按照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作,做到科学规划、分阶段实施、稳步推进;市、县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坚持把确保质量、提高效益放在首位。截至2020 年,商洛市退耕还林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详见表1)。
表1 1999—2020年商洛市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hm2
由表1 可知,商洛市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999—2013年)累计退耕还林面积186 966.66 hm2,其中退耕地造林面积73 633.33 hm2、荒山造林面积95 000.00 hm2、封山育林面积18 333.33 hm2;商洛市于2014 年开展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截至2020 年,累计退耕还林面积42 333.33 hm2,其中退耕地造林面积42 066.66 hm2、荒山造林面积266.67 hm2。1999—2020 年,商洛市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任务229 299.99 hm2。其中,退耕地造林面积115 699.99 hm2,占比50.46%;荒山造林面积95 266.67 hm2,占比41.54%;封山育林面积18 333.33 hm2,占比8.00%。
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进行监测评估,不仅是回应社会关注热点,也是林业部门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提质增效的基础[3]。2013 年,商洛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年总价值可折合人民币79.42亿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25.17亿元,保育土壤价值6.08 亿元,固碳释氧价值15.08 亿元,积累营养物质价值2.11亿元,净化大气环境价值20.32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9.69亿元,森林防护价值0.97亿元[4]。多年来,通过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商洛市森林覆盖率、植被覆盖度大幅度提高,林草面积快速增加,生物多样性得到丰富,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成效。
截至2021 年,商洛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累计争取到国家资金10.66亿元,工程项目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大力发展连翘、板栗、红仁核桃等传统优势特色经济林,发挥退耕还林经济效益,带动退耕农户增收致富。仅在“十三五”时期,商洛市就获得退耕还林投资1.88 亿元、政策补助资金6.00 亿元。商洛市累计完成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30 998.67 hm2,兑现补助资金2.46 亿元;完成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42 333.33 hm2,兑现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9 264.53 万元。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还林面积9 853.33 hm2,兑现补助资金12 240.54万元,惠及3.77万农户、12.86万人,户均增收3 246.22 元。截至2022 年底,商洛市积极争取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补植补造、农民技能培训等配套项目60 余个,总投资5.63 亿元[2]。目前,依托退耕还林及其后续产业,商洛市已建成一大批优质良种核桃、板栗、油茶、牡丹、速生杨等高标准栽培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明显。退耕还林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商洛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产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改变了商洛市农村地区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当地大量陡坡耕地退耕,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村广种薄收的耕作模式,解放了农村大量劳动力,为年轻人外出创业提供了便利。商洛市特色经济林基地的建设增加了农民在家就业的机会,稳定了农村社会秩序,同时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途径。
2012—2021 年,商洛市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林业总产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情况如表2 所示。随着退耕还林面积的增加,商洛市林业总产值从2012 年的80 326 万元增长到2021 年的130 883 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商洛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上升趋势。其中从2012 年的5 425 元增加到2021年的11 969元。2012—2021年,商洛市第一产业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2012—2018 年下降较快,占比由2012 年的20.08%下降到2018 年的12.22%,降低了7.86 个百分点;2019—2020 年,商洛市第一产业比重略有上升;2021年又下降到13.90%。第一产业比重的持续下降说明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商洛市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了调整,更多的农民从事加工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第二三产业,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表2 2012—2021年商洛市经济社会相关数据变化
实施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是落实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政策的保障。目前,商洛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由大面积扩张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重点任务集中在抚育管护和落实成果巩固措施上,但缺少提质增效项目。虽然国家正在制定退耕还林工程提质增效规划,但是具体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尚未制定和下达。商洛市目前能够实施的提质增效项目较少,且实施难度大,难以有效协调统筹各方力量,不利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成果巩固。
商洛市退耕还林工程投资全部来自中央财政,市、县没有追加配套资金。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期的生态林补助标准高,补助年限长,群众积极性相对较高;2014 年后,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补助标准偏低,群众退耕热情锐减,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后续工作推进和退耕还林成果巩固。
退耕还林应“三分造、七分管”。目前,商洛市退耕还林工程各级配套工作经费少,没有专门的管护经费,导致后期管护责任难落实,使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大打折扣。同时,退耕林地分散到户,既有复耕现象,又有因劳动力大量转移而无人管护问题,导致退耕还林地块处于野生状态,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提高。
目前,商洛市退耕还林工作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应以巩固现有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加快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持续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商洛市应着力加强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和提质增效,从量的扩张转移到质的提升上来,因地制宜、因地施策,通过采取补植补造、森林抚育、灌木平茬、退化林修复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退耕还林质量,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商洛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整体功能[5]。
商洛市应加强对退耕还林已实施项目的调研评估,因地制宜制定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规划,将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生态林全部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安排实施抚育项目,同时对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退化的林分争取实施退化林修复、补植补造、改造提升等项目。同时,各地政府应对第二轮退耕还林继续做好抚育管护,制定并实施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切实提升退耕还林项目建设质量。
我国林业管理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二者关系,适时调整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增补退耕地还林后期管护资金。同时,省、市财政部门应征求县级林业部门意见建议,合理制订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方案,确保基层相关管护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应严格落实退耕还林计划、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规定,逐步完善退耕还林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将第二轮退耕还林成林的林分全部纳入林地管理,严格落实林地管理制度,依法护林,保证退耕还林面积不减、质量不降;探索可持续经营在退耕还林中的应用,推广并实行森林生态系统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