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懋汴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0)
古籍《玉篇》中曰“庭者,堂前阶也”;“院者,周坦也”[1]。庭院是指前后建筑与两边廊庑或墙相围成的一块空间,建筑的实主阳,庭院的虚主阴,一虚一实组合而成了“前庭”和“后院”。广义的村镇庭院是指农村聚居区及周边的果园、菜地等空间,而狭义的村镇庭院是指农村自建房的房前、屋后和宅旁空地[2]。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村镇庭院作为风貌整治的对象,多以清理的方式进行整顿,庭院的景观往往被弱化,其直接影响村民的居住品质。湖南省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湘西州十八洞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以来,实施了一系列的脱贫攻坚工作,十八洞村在美丽乡村政策的推进下进行了村容村貌提质改造,极大地改善了村镇的居住环境,提升了村民的居住品质,对湖湘村镇宜居的庭院景观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湖南地势属于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地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全省东、西、南三面山地环绕,逐渐向中部及东北部倾斜,形成向东北开口不对称的马蹄形[3]。湖湘村镇庭院受湖湘文化和地形地貌的影响,多围绕建筑布局。建筑的位置、庭院的规模和建筑出入口的位置决定了庭院的空间形态,可以分为前院型、后院型、前后院型、前侧院型4种类型,其中最普遍的为前后院型。
湖湘村镇庭院作为村镇人居环境的基本单元,具有生产性、生活性、经济性、文化性4个典型的特点。生产性,村镇庭院作为建筑内部空间的外部延续空间,满足村民种植、养殖、晾晒、存储、堆放农具、停放农用车等需求,具有重要的生产价值;生活性,村镇庭院作为村民户外休闲活动的重要空间,为村民提供了室外休闲、娱乐、健身运动等活动空间,具有生活性;经济性,村民利用庭院进行种植、养殖或商业经营以实现收益最大化;文化性,村镇庭院是村镇家庭习俗与农业文化的重要载体,也为地方村镇文化的传播与扩展提供了物质基础[4]。
通过对湘西州十八洞村进行调研,发现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村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空间的环境治理上,庭院景观作为村民的私密空间,仍然是乡村建设的薄弱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空间布局不合理,村镇庭院是将生产性和生活性相结合的具有复合功能的庭院,村民自建房由于缺乏系统地规划和引导,多根据自家的生活和劳动习惯建造,导致庭院空间功能混乱,杂乱无章;庭院配套设施不完善,村镇庭院的基础设施落后、不完善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地面铺装和排水系统,有部分庭院采用水泥铺装,部分庭院还是泥土坪,导致在多雨季节庭院地基下沉、大量积水的情况频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庭院景观的功能;景观单调,村镇庭院的功能性大于美观性,村民建设庭院景观的意识淡薄,大部分庭院为了满足生产功能,大面积做硬化水泥坪,单调无特色。
村镇庭院景观既要对庭院内部空间进行美化设计,又要充分利用外部空间,将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引入庭院。影响村镇庭院宜居性的要素主要有自然景观要素和人文景观要素两方面。
构成村镇庭院的自然景观要素是物质的、可见的山、水、林、泽、湖、田、地等。村镇自然的地形地貌是村镇庭院最基本的场地和基础,构成了村镇庭院的空间肌理。自然山水格局决定了村镇聚落的形态和民居的布局,对庭院的空间形态和规模有直接的影响;农田林园作为农业生产区,是村镇经济发展的保障,也构成了村镇庭院空间的环境背景。
构成村镇庭院的人文景观要素是社会文化,为非物质状态。村镇庭院受到湖湘历史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双重影响,具有显性和隐性两方面。隐性层面体现在村镇庭院的建设受地域文化、风俗习惯、宗教礼制的影响,而显性层面体现在村镇庭院的营建方式、布局形式、庭院建筑、景观构筑物、配套设施材料及构造的选择。
村镇庭院景观设计应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文化引领的原则,充分考虑空间与功能的因素,构建产活一体、人居和谐、富有文化气息的村镇庭院,提升村民的居住品质。在十八洞村村容村貌提质工程景观设计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村镇庭院品质,营造宜居的庭院空间。
建设宜居的村镇庭院空间,应合理布局以满足村民的生产、生活、集会、交通的需求[5]。通过精简庭院流线、紧凑庭院用地、优化庭院布局,以实现节地、提高庭院利用率,提升庭院价值[4]。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将庭院按功能进行合理地分区,将人与农机分离,人与畜分离,实现动静分区,避免生产区与生活区交叉干扰。运用绿化隔离、铺装界定等多种方式将庭院的生活区释放出来,并增加休闲设施,通过造景、借景的手法,丰富庭院的空间层次,完善庭院的休闲功能,突出庭院的景观特色。
3.2.1 生态优先
在村镇庭院景观设计中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尊重和保护村落的原始聚落形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始地形,减少对环境的干扰和破坏,节约成本,统筹规划,协调山林、稻田、菜地、果园等空间,形成季相变化明显和空间尺度适宜的生产景观;结合自然的山水、田园风光营造出符合湖湘生态宜居的空间环境。
3.2.2 乡土材料
就地取材,使用本土材料。采用体现湖湘乡土特色的青砖、砾石、卵石、瓦片、木材、竹子等,古朴自然,打造出具有湖湘特色的篱笆墙、栈道、凉亭等;充分挖掘材料的特性,尊重历史,利用乡土废弃材料进行再加工和再设计,如石磨、石槽、陶罐,变废为宝,节约资源和能源,营造出有湖湘地域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村镇景观。
3.2.3 乡土树种
庭院绿化在村镇庭院景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庭院植物的选择应突出乡土特色,注重生产功能与观赏功能相结合,在十八洞村的提质改造设计中,4个自然村寨根据主题定位为云雾梨花的梨子寨、山乡翠竹的竹子寨、田园唱响的飞虫寨、桃园山谷的当戎寨,各村寨的庭院围绕主题植物,合理地组织绿化空间,通过栽种经济类的作物,如桃树、桔子树、梨树等果树提升庭院景观的功能性和观赏性,栽种丝瓜、葡萄等蔓爬类蔬菜和瓜果装饰,采用耐修剪的植物塑造成绿篱围栏,构建出丰富的植被层次,赋予植物景观以民俗文化的内涵,凸显湖湘地域文化和历史风情。
在村镇庭院景观设计中,要注重传承和保护湖湘地域特色,充分挖掘湖湘地域风情和人文风情,结合湖湘文化、民居建筑形式提取设计元素,使设计富有独特的地域特色,提升庭院品质,形成既体现湖湘文化,又与现代功能相结合的生态自然、景色宜人的美丽乡村庭院景观。湖湘乡土文化元素从建筑材料、铺装材料、生活用品、劳作工具、工艺制品、植物景观等方面,体现在庭院立面、入口、庭院空间,如表1所示。
表1 湖湘村镇乡土景观元素
3.3.1 庭院立面
庭院的立面景观对村镇的整体风貌影响较大,主要体现在建筑、景观小品、围墙、栏杆等构筑物的设计上。在十八洞村的提质改造设计中,感恩亭、风雨长廊、观景平台等景观构筑物在深入挖掘苗族建筑元素的基础上,采用木结构、石柱础、青瓦飞檐,从材料、造型、工艺等方面体现出湘西特色。将块石、青砖、瓦片、木头、竹子、陶罐等乡土材料,融入乡土文化元素装饰挡土墙、栏杆、文化墙等小品,竹篱笆、青砖挡墙、秸秆墙等展现出立体丰富的庭院立面景观,呈现出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村镇庭院景观。
3.3.2 庭院入口
作为标志性的景观界面,庭院入口应充分利用乡土景观资源,设计体现湖湘特色的文化匾额、门牌坊、装饰构架等标识性符号,十八洞村的庭院入口根据场地设置与建筑、小品构筑物等文化元素相统一的木牌坊或者匾额。
3.3.3 庭院空间
在保持原始的乡土风貌的基础之上,充分利用闲置的石碾、木材、水缸、红砖、瓦片、沙石等乡土素材,结合新材料和新工艺,布置水井、传统农具、耕具等富有乡土特色的景观,形成富有韵味的庭院空间,供村民们休憩、集会和交流。在十八洞村的景观提质设计中,充分挖掘红色文化故事和苗族文化特色,提炼景观元素。习近平总书记曾到访过并在此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念的梨子寨龙德成家的庭院内,改造前还是一片菜地和一小块空地,设计以“精准扶贫”为主题,运用本土的石头作纪念石碑、不规则的青石板铺装、树枝状木栏杆,古朴自然,营造出有纪念意义的精准扶贫纪念坪。文化品牌的效应很快吸引了慕名而来的游客,户主龙德成家利用庭院经营了“巧媳妇”农家乐,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实现了脱贫致富,切合庭院外围木栅栏上的标语——“相约十八洞,牵手奔小康”。
完善村镇庭院配套设施,合理地布置休憩设施、宣传栏、健身器械、文化雕塑小品等设施以展示湖湘地域特色,提升庭院景观的观赏性,增加庭院景观的人文气息。从功能上完善休憩型、服务型、展示型和照明型等设施有利于提升村民居住品质,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亭廊、花架、水景、坐凳等休憩型设施为村民提供家庭休闲、交往的活动场所;垃圾箱、指示牌等服务型设施为村民提供服务;景墙、雕塑等展示型小品是村镇庭院景观中体现主题性的景观元素;庭院灯、草坪灯等照明型小品丰富景观效果。
本文以十八洞村村容村貌提升工程为例,通过对湖湘村镇庭院的现存问题进行调研总结,分析了湖湘村镇庭院的景观元素,提出了营造宜居型的湖湘村镇庭院的策略。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使有限的村镇庭院得到合理的利用,完善配套设施为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的条件,同时加大对湖湘地域文化的挖掘和整合,设计出具有地域特色和乡土特色的庭院空间,提升村镇庭院景观的文化气息,体现村镇庭院的精神功能和乡土情结,营造高品质的村镇庭院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