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大单元/大概念”:理论方法和战略前途(上)

2023-05-30 11:10孙绍振
语文建设·上 2023年1期

孙绍振

【摘要】引自异域的大单元/大概念理论,在中国的实践中,必然受到本土文化特殊性的挑战,这当是历次改革规律性的现象。矛盾的焦点在于“大概念”哲学基础源自解构主义,其要害乃是对真理、本质、文学等传统范畴一概加以解构。解构主义在世界观上与我国立国之本的真理论,亦即在实践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深化的实践真理论背道而驰;在方法论上,与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凿枘难通。其反本质主义导致“多元解读”的绝对化,造成脱离文本历史语境,无是非、无正误、无深浅的乱象。西方解构主义对文学文本的解构沦为文本“碎片化”的文字游戏。“大概念”追随“碎片论”,提出以“知识”整合“碎片”。殊不知,“综合”必须建立在“分析”的基础上。当前要务乃是在实践中正视负面反馈,以实践真理论和具体分析为纲,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主体性,批判教条主义,将形式逻辑的线性思维向辩证思维高度提升,建构语文解读的“三层次立体结构”。

【关键词】科学范畴;人文范畴;实践真理;分析与综合统一;文本三层次立体结构

一、科学范畴还是人文范畴?

号称“大单元/大概念”,但是,关于其外部和内部关系,并未有必要的、系统化的澄明。

第一,大单元/大概念横空出世,其与百年来的教学传统,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基础教育改革的关系如何?这是个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

一种说法是:其与传统的单元教学“在學习目标、知识形态、教学方式、情境任务设计、课程资源利用等方面‘迥然不同”。[1]这种定位就很值得质疑。既然改革是历史的新阶段,那凭什么对百年语文教学,特别是对近二十年来基础教育理论经验的积淀全盘格式化?难道中国教育面临的难题,答案全在外来的大单元/大概念理论之中?实施“休克”疗法,就是中国语文教育可凌空起飞的唯一出路?

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一再强调,中国革命的特殊规律,就是马列原著中也没有现成的答案,它存在于中国的现状和历史中。教条主义者,对现状没有系统的、周密的调查研究,对于历史,“还是漆黑一团”,“言必称希腊,对于自己的祖宗,则对不住,忘记了”,“对于自己的历史一点不懂,或者懂得甚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2]。

毛泽东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中反复说明,一切理论都来自实践,又要回到实践中反复检验,经过证明和纠错,才具有真理性。大单元/大概念并未有异国实践成功经验,在本土实践中更必须经受检验和批判。

第二,“知识”“碎片化”的内涵是什么?

一种说法是:一篇篇课文只存在浅显的关联,不能深度组织起来,是“碎片化”的“知识”;“大观念”像“透镜”(按:当为凸透镜)一样,具有“聚合”功能,“把离散的事实和技能‘聚合(或整合)起来,形成意义”,“与传统课程要素相比,内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意义”。

这个说法在基本概念上存在着太大的混淆。单篇课文并不是“知识”。《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的“知识”条有这样的表述:“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这就是“理性的”“科学知识”,是人类的共识。而语文课文,除了极少量的科学小品,绝大多数是文学作品,系人文性文章。其审美/审智价值,具有很强的个人化性质,与自然科学“知识”的理性共识属于不同价值范畴。

为什么会对基本范畴有所混淆呢?因为来自异域的“大概念”理论并不仅仅限于语文,还涵盖着数、理、生、化等自然科学;概而言之曰“知识”,明显不准确,遗漏了语文课程特殊的人文性内涵,在逻辑上属于以偏概全。

为什么西方权威学者在逻辑概括上竟发生这样低级的错误呢?因为他们的哲学基础乃是解构主义,解构的对象就是真理、本质,去真理、反本质是他们的纲领。说得最直率的是理查德·罗蒂:“真理是被制造出来的,而非被发现到的。”[3]这话说得太绝对了,他们不得不作出一点保留,即自然科学的“知识”例外,还是具有客观的真理性的。

从属于欧美哲学的西方教育学,抓住了自然科学的真理性,扩而大之,涵盖全部课程,以自然科学的“知识”客观性为准则看人文性质的语文课程,乃断言没有本质,没有真理,都是“碎片”。

大概念论者照搬时,没有发现其中的虚弱。其根本原因乃是,对大概念的哲学背景——解构真理和本质,缺乏基本的了解。其实,解构主义的真理“制造论”,其学理基础是建筑在沙滩上的。用西方论辩术中的“自我关涉”法并不难反诘:阁下所言“真理是被制造出来的”,本身是不是真理?如果是,顺理成章,那也只是阁下制造的;如果不是,则只能承认真理并不是被制造的。

当大概念论者振振有词地说单篇课文是“碎片化的知识”时,他们没有意识到:第一,语文课本中人文性质的文章和文学经典并不属于自然科学的“知识”,用自然科学的“知识”(大概念)来整合人文作品,自然凿枘难通。从辩证法的基础对立统一而言,综合与分析统一才是全面的,单纯强调综合,则必然导致片面、表面。第二,人文性质的文学经典自有其内在和外部的、逻辑和历史的系统。即使从感性经验来看,“碎片论”也根本违背最起码的常识。

课文大都是经典,不论是文学审美的经典还是审智的经典,都是独特的创造,精神的升华,标志着一个历史时代的智慧、情感和语言的高度结晶。其之所以能够入选语文课本,是因为经受了历史淘洗后仍然保持着鲜活的生命,即使与当时紧密相连的意义消失了,但经典并没有贬值,经典文本是文化、艺术形式最成熟的形态,其审美、审智的历史积淀具有某种超越历史的性质。如唐诗、宋词中的精品,其意象、意脉、意境的有机结构,情志的水乳交融,仍能给千年以后的我们以艺术享受,甚至成为当代诗歌“高不可及的范本”[4]。

真正解读此类经典难度极大,西方文论大师乃宣告放弃。近二十年来,中国语文教学总结了美国“细读”、俄国形式主义“陌生化”拘于修辞的失败教训,对文本进行具体分析,孜孜不倦地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不可忽视的成绩。当然,一些老师也产生了“过细”的质疑,但其问题不在于分析过细,而在于不知何谓具体分析。不少解读,对分析的认识还停留在分段的基础上,即便新引进的布卢姆的“分析”——把“材料”(事实)分解成它的组成要素,从根本上说也只是形式逻辑的外部划分,如将人体分为头部、躯干、四肢,将乔木分为根、茎、叶、花、实。外部的分类是表面的、静态的,属于初级思维。而辩证法的分析乃视一切事物都在运动、发展、变化,其动因为其内在矛盾,所以分析的对象是内在矛盾,而不是外部分类。故大量所谓分析文章,不是抓住矛盾贯穿首尾的文脉(对诗歌来说是意脉)具体分析,而是纠缠于鸡毛蒜皮过度阐释。这种过度阐释的根源是解构主义的“多元解读”,而多元解读的哲学基础乃是解构主义的去真理、反本质、无正误。纠正这种乱象,要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清源正本,而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用号称“大概念”的“综合”“整合”来反对分析。

把一组不同时代、不同情志的作品统一(综合)起来,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运用自然科学的理性思维来作相对容易,比如对生物学科里的一个单元概括出这样的大概念:“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是进化的结果”,这个概念很大,以综合性、普遍性、规律性为旨归。这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异中求同。但是对于语文来说,似乎并不太适合,论者乃另辟蹊径,用“事实和技能”来整合。其实“事实”和“技能”仍然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语文的经典文本是作者的创作,所据不是自然科学的“事实”。

有学者打圆场,将“知识”分为“事实性知识”“方法性知识”“价值性知识”,这并不适用于语文学科。在文学作品中,许多是“苦闷的象征”,并非“事实性知识”。如杜甫《梦李白》“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接着是“忽魂悸以魄动,恍惊起而长嗟。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何来事实?南柯太守之黄粱一梦,何来事实?方法不是知识,是用来获得知识的,如实验方法,演绎方法,证明、证伪方法。“价值性知识”,起码审美价值乃客观“事实”之超越,系情感冲击感知之想象。李白笔下的“黄河之水天上来”“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王之焕笔下的“黄河远上白云间”,都违背地理科学的事实。王维送别友人是“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而高适送别朋友则是“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就是因为不符合事实,才有强烈的审美价值。清朝黄生总结出诗的妙处就在于超越事实:“以无为有,以虚为实,以假为真。”[5]即便叙事文学,其性质也是虚构的。《西游记》中的女儿国,《镜花缘》中的君子国,于事实而言,皆是子虚乌有。就算叙事文学中有原始“事实”,也只是素材,作家按其精神秩序重新安排,取其相符者,弃其不合者,对相符者又以其价值标准(审美、审丑、审智)提炼,以独特个性进行同化,在形式规范下作想象的衍生,结果是“形质俱变”。[6]文学作品即使根据同样的素材,也以创造出不同性质、风格迥异、不可重复的作品为上。但对自然科学而言,则要经过反复实验作出同样结论。

这是两路功夫,属于两种价值范畴。

大概念还提出了“技能”(这仍然是自然科学话语,从语文课文角度来说,应该是“技巧”)。文本和作者的个性风格是水乳交融的,要从中分解出“技巧”来,就要将具体分析转化为还原和比较的系统方法。不讲究具体分析的操作方法,无异于把完整的作品进行形式逻辑的外部划分,肯定无缘于内在的矛盾统一以及有机转化,其结果只能是现象的“碎片”,而“碎片”正是大概念论者所要“整合”的。

大概念理论认为,单篇的文本只是“碎片”,只有经过大概念的整合才能产生“意义”或者“新的意义”。这就是说,单篇文本是没有意义的,或至少是缺乏意义的。这就涉及基本的学术观念和方法论问题。

二、“碎片”,就不可能有整体意义吗?

个案分析是特殊的,但是其中蕴含着普遍性。二者对立,且处于统一体中。

没有完全抽象的普遍性,特殊性作为第一性的存在,普遍性只能寓于特殊性之中。抽象的人是不能直接存在的,甚至不是男人、女人、孩子、老人,而是一个个姓名、年龄、面貌、经历各不相同的人。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并不是碎片。因为不同的心仍然是心,不同的面仍然是面。正是这种各不相同的个人中蕴含著人的普遍性。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人是能够制造工具,有目的地劳动的动物。人的劳动不是个体单干的,而是分工互助的,因而卡西尔补充说,人的特点乃是能够用声音的象征符号交流经验和思想。这就决定了研究问题不能从抽象的普遍性的概念出发,而要从具体的特殊性的存在出发。要研究水,并不需要拥有江河湖海里所有的水,只要“分析”一点纯净的水,就可以“综合”(整合)出天下所有的水皆是氢二氧一的结构。科学家只要用羊的少量细胞就可以克隆出一只羊来。高明的警察只凭借一滴血迹,甚至一抹唾液、一根头发,就可能确定罪犯。个体人的受精卵胚胎发育过程就是生命从低级动物发展到人的过程。可见,个案分析是“综合”的基础。

对于科学如此,对于语文来说也一样。分析一个字,不但可以看出这个字的意义和结构,而且可以看到其中蕴含的文化、历史。例如“镜”,“竟”是表音的,“金”是表意的,说明镜子在古代是金属,以至于青铜时代;尽管现代的镜子是玻璃的,但书面上仍然写作“镜”。再如“瓶”,“并”是表音的,“瓦”是表意的,说明在上古时代瓶子是土烧的瓦器。又如街道的“街”,两边是“行”,是表形的,指十字路口,当中的“圭”是表音的。现代汉语“街”读jiē,而当中表音的“圭”读guī。这说明在古代“街”的声母是g,这种读音仍然保留在福州话、闽南话、上海话中。如果不是篇幅所限,笔者完全可以从一系列单个汉字分析出古代声母的g、k、h,系统化地变成了现代汉语的j、q、x。语言的“语”,言字偏旁表意,而“吾”表音,为什么读yǔ,而不读wú?“允许”的“许”读xǔ,而“水浒”的“浒”则读hǔ;毛泽东《蝶恋花·答李淑一》中“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用“雨”和“虎”来押韵,这是因为在古代yu和wu是同一韵部。单个字不是“碎片”,而是系统的语音发展中规律性的索引,只要彻底地进行具体分析,不难将语音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揭示出来。

个案分析不仅仅限于语音,而且涉及文化。比如“奴”字,左边象形,代表一个女人受绑;右边是一只右手牵着绳子,意味着女奴。至今女字偏旁的字中有很多是贬义的,如妖、奸、妓、妒、嫉、婊,说明字义带着奴隶社会的痕迹。当时部落战争野蛮而血腥,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同样重要,男性俘虏一概被杀戮,女性留下来作为生孩子的工具;女性要逃亡,乃以绳缚之。当然,这是父系社会男权至上的产物。但更早以前,母系社会知母不知父,故“姓”字是“女”和“生”的会意。中国原始神话中,创造人的是女娲,而《诗经》中有姜嫄为始祖。故女字偏旁的字中也有很多是褒义的,如姝、婷、娘、媛、娴等。

单个字里聚焦着历史的发展和文化的普遍意义。要说大概念,这可是真正的大概念,这样的大概念就在一个个文字之中,个案的具体分析是普遍性综合的基础。不作个案的分析,即便“材料”摆在面前,也会视而不见。大而化之,凭感觉、印象得来的“大概念”对于真正的综合(整合)来说,不是文不对题,就是水浇鸭背。

上述内容仅为简单枚举,即可说明真理并不是被“制造”出来的,而是客观存在,是通过具体分析“发现”的。

三、文本不是平面的,而是三层次立体结构

从单个字来说是这样,对于经典文本而言就更是这样。以单篇经典文本作为细胞形态,进行特殊性的层层深入的具体分析,不难洞察其深邃的普遍性。以彻底的过硬分析,不仅可以揭示出其普遍性,而且可以梳理出矛盾推动历史发展的普遍性,如果要说“整合”,只能先从文本里分析出跨时代、跨形式、跨历史的规律。试以杜牧的《江南春》个案为例: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诗写出来几百年以后,明朝有人提出:千里莺啼,谁能听得,千里绿红,谁能见得,若改成十里就真实了。又过了几百年,清朝人考证出,仅是梁代,就有寺庙2846所,南京有700余寺。这样来看,诗中所写就更不真实了。但是,有人解释,就算改成十里也不一定能看得见、听得清。杜牧不过是觉得江南方圆千里,无处不是鸟语花香。虽然不真实,诗还是好诗。这就是说,诗句并不是科学的理性语言。王国维先生总结为“一切景语皆情语”。这个说法很权威,但是还不如清朝吴乔说得到位:情感冲击感知,客体就像米酿成酒一样“形质俱变”[7]了。这种真与假的矛盾统一,后来就用“意象”来概括。

但是,文本不是平面结构,而是三个层次的立体结构,意象群落只是文本的第一层次。

文本的第二层次是意脉。宋朝梅尧臣有名言曰:“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就是这个言外之意,将意象群落统一起来:大肆营造寺庙楼台美景的梁武帝,在敌军兵临城下之时还沉迷佛道,结果饿死在台城(今南京)。《江南春》里的“言外之意”就是对中晚唐国运的隐忧。这是间接抒情。杜牧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则以直接抒情方式表现出来。

文本的第三层次是形式。这几乎被东西方理论一概忽略,因为有一个权威理论为“内容决定形式”,故只满足于内容的分析。但是,形式不仅可以制约内容,而且可以按其法度同化、衍生、制造内容。歌德说:“形式对于多数人是一个秘密。”[8]在形式层次隐藏着最深邃的艺术奥秘。

《江南春》的形式,属于唐人的近体诗,是当时的现代诗。其章法和句法有别于汉代的古诗,但又是对汉代古诗的继承和发展。汉诗无名作者的“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到了魏代曹丕笔下精练化为“明月皎皎照我床”。下句为“星汉西流夜未央”,在语法上,“星汉西流”是一个句子,“夜未央”是一个句子,两个语法句浓缩为一个诗句。

唐代近体诗中,这样的语法句与诗句的分化普及了,但是受到句中平仄交替、句间平仄相对的严格约束,格律之固定与情感语言之自由的矛盾,推动了诗句获得更大的创作自由。“千里莺啼绿映红”,从语法来说,“莺啼”是一个句子,“绿映红”又是一个句子,两个语法句浓缩为一个诗句。表面上仅仅是对语法句浓缩为诗句的继承,实际上,比之“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漢西流夜未央”,其节奏更具平仄起伏的变化。曹丕的诗在沈约讲究平上去入四声和四声合并为平仄之前,自发地合乎平仄交替的规律,但句间如果仍然是同样的平仄交替,节奏就会显得过分单纯,有单调之嫌。而在杜牧的诗中,上句是平仄交替,下句则平仄相对,在统一中有了变化,变得更加丰富。“水村山郭酒旗风”,看似随意并列,次序却不能交换,如改为“山郭、酒旗、水村风”,一来句子本身有“山旗村风”四个平声,二来与前句的平仄就不相对了。语法句浓缩为诗句相当普及,至今耳熟能详的有杜甫的“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李白的“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孟浩然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等等,这是中国诗歌艺术举世无双的创造。如果是欧美诗歌,两个句子并列,不符合语法,是不通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当中加个连接词,如and、while、when、that、after、before之类,稍稍严密一点,就是把两个或者三个句子转化为一个复合句,以一个句子为主,其他一两个句子用介词或关系代词使之成为主句的从属子句。

近体诗更深刻的发展是,诗句完全突破语法,出现了“水村—山郭—酒旗—风”这样的句型,四个意象并列,省略了语句所必要的谓语,不成句子了,但是并没有成为“碎片”。四者并列,由于性质的同一性,为读者留下了更大的想象空间,成为更加精练的诗句。语句服从诗句,句法不完整的意象并列成为唐诗艺术又一举世无双的发明,很快普及,成为诗语精练的普遍原则,留下太多不朽名句,至今国人耳熟能详,如“葡萄美酒夜光杯”“秦时明月汉时关”“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到词里则有“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将军白发征夫泪”。在元代散曲中则有“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这种诗句艺术发展到极端,清朝陈沆写出了《一字诗》:

一帆一桨一渔舟,

一个渔翁一钓钩。

一俯一仰一场笑,

一江明月一江秋。

陈沆在中国诗歌史上算不上大诗人,这首诗也算不上神品。整首诗没有一个语法句:没有动词,没有连接词,没有介词,但是没有成为“碎片”,就是因为符合形式的规范,言外之意的脉络能将之统一起来,不着痕迹地构成圆融的意境。如此“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杰作,若用“大概念”,用“知识”“技能”,用布卢姆的“分析”来“整合”,其结果只能是把水乳交融的意境拆成一地鸡毛。

上千年精绝的艺术神品,到了二十世纪,惊艳了美国一群大诗人。他们为其命名为“意象叠加”,由此产生了意象派,影响了美国三代诗人。[9]

其实,美国诗人用意象概括中国古典诗歌艺术的特殊性并不全面。古典诗句的结构,除意象并列,把语法逻辑留在空白以外,也有逻辑完整的一面。如杜牧《江南春》的后两句,“南朝四百八十寺”不是句子,与“多少楼台烟雨中”连在一起,成为后者的主语。从语法上说,它们合起来是一个句子。但从诗法上说,它们是两个诗句。

近体诗的句法,大致可分为散句和对仗句。二者大抵是单句独立成句,句间没有连接词语,若有连接词语,对仗句则为“流水对”,散句则为“流水句”。《江南春》的最后两句就是流水句。这个流水句,从语法来说是一个句子,而从诗法来说,则是两个句子。

把一首单独的诗作为细胞,经过具体分析就可以揭示出其三个层次的立体结构。第一,意象中的真假互补、虚实相生;第二,意脉的隐性贯通;第三,可以发现中国古典诗歌的形式奥秘:从诗句与语法句的分化,揭示出中国近体格律诗比之古诗更加精练,意象密度更大。故不限长度的古诗被压缩成近体诗只需四句或八句,而西方格律诗则需十四行。因为英语、俄语以轻重音交替的音节数量相等为诗行,诗句服从语法的完整性,不能突破句法的完整性。谓语动词、连接词、介词、关系代词均不可省略,故一个语法的完整句往往需要一行以上,甚至多到三四个诗行,这叫作“跨行”(甚至跨节)。正是因为这样,中国古典诗歌长于抒情、短于叙事,而西方古典格律诗短于抒情、长于敘事。欧洲大诗人的选集大部分篇幅属于叙事诗,普希金甚至用十四行诗来写成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待续)

参考文献

[1]以下此类所引甚多,皆出于公开发行的报刊,作者均为有作为者,为避免伤害性,省略作者及出处。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97.

[3]理查德·罗蒂.偶然、反讽与团结[M].徐文瑞,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

[4]参阅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成为希腊人的幻想的基础。”“困难不在于理解希腊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社会发展形式结合在一起。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而高不可及的范本。”

[5]黄生.黄生全集:第四册[M].诸伟奇,主编.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326.

[6][7]王夫之,等.清诗话[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27.类似的意思在吴乔的《围炉诗话·卷二》中,也有更为详尽的说明。

[8]据赖瑞云考证,歌德这段话出自其《关于艺术的格言和感想》。朱光潜译为:“材料是每个人面前可以见到的,意蕴只有在实践中须和它打交道的人才能找到,而形式对于多数人却是一个秘密。”(朱光潜《西方美学史·第十三章·歌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宗白华先生译为:“文艺作品的题材是人人可以看见的,内容意义经过一番努力才能把握,至于形式对大多数人是一个秘密。”(宗白华《美学漫话》,长江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朱光潜在《西方美学史》中对此段话解释说:“材料,即取自自然的素材;意蕴,亦译为‘内容,指在素材中见到的意义;形式,指作品完成后的完整模样。”似乎与歌德的原意略有出入。

[9]参阅戴芝兰.中国古典诗和英美现代诗美感意识的汇通:叶维廉诗学片论[D].长沙:中南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