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与饥饿的挑战及前景

2023-05-30 21:58陈胜良刘清泉
东南亚纵横 2023年1期

陈胜良 刘清泉

摘要:自联合国2000年通过千年发展目标和2015年通过可持续开发目标以来,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消除贫困与饥饿方面已经取得了稳步的进展。但在全球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下,2030年全球消除饥饿的目标或难实现。由于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的差异性,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和泰国等澜湄五国减贫进度整体慢于世界平均水平,营养不良人口数量增加,粮食安全受到冲击,可持续农业发展滞后。文章围绕消除贫困与饥饿的目标,以澜湄五国為重点,分析从2000年通过千年发展目标以来,到2015年通过可持续开发目标,以及面向2030年目标,在消除贫困和饥饿方面取得的进展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千年发展目标”; 可持续发展目标; 消除贫困; 澜湄五国

[中图分类号] F11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479(2023)01-049-10

Challenges and Prospects ofEradicating Poverty and Hunger: A Study in the Case of the Five

Lancang-Mekong Countries of Vietnam, Laos, Cambodia,Myanmar and Thailand

Chen Shengliang,Liu Qingquan

Abstract: Since the United Nations adopted the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MDGs) in 2000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 in 2015, steady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eradicating poverty and hunger with the joint effort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owever, under the impact of the COVID-19 pandemic and the worldwide great depression, the world has deviated from the track of eradicating poverty by 2030, and it might be difficult to fulfill the goal of eradicating hunger in the world by 2030. Due to differences in the foundation and development conditions, the overall progress of poverty reduction in the five Lancang-Mekong countries, i.e., Vietnam, Laos, Cambodia, Myanmar and Thailand, is generally slower than the world average.The number of malnourished people has increased, food security has been affected, and sustainabl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has lagged behind. Focusing on Goals 1 and 2,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gress and challenges in eradicating poverty and hunger from the adoption of the MDGs in 2000 to the SDGs in 2015, with a focus on the Five Lancang-Mekong countries, and proposes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MDGs; SDGs; poverty reduction; five Lancang-Mekong Countries

一、研究问题提出

联合国2000年通过的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以下简称MDGs)和2015年通过的可持续开发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以下简称SDGs)中的第一个目标都与贫困相关。可见,贫困仍是迄今为止全球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新冠疫情暴发之前的30年,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球减贫事业已经取得稳步进展,到2018年,全球贫困率下降到8.6%,每日生活费在1.9美元以下的人数减少到6.56亿。遗憾的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极端贫困率从2019年的8.3%上升至2020年的9.2%,这意味着全球将有9300万人重新陷入极端贫困。加之乌克兰危机的影响,预计2022年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的人数将会比疫情前多 7500 万至 9500万1。毫无疑问,目前全球已经脱离了之前预测的到2030年消除贫困的轨道。

与此同时,包括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和泰国在内的澜湄五国等发展中国家在消除贫困和饥饿方面,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制定减贫战略等措施,推动贫困人口比例显著下降。例如,柬埔寨以全国人口数量为基准的贫困人口总数比率从2007年的47.8%下降到2014年的13.5%2;缅甸贫困人口数量从2005年占该国人口的近三分之一,稳步下降到2009年的略高于四分之一,并在2015年降至20%以下3。然而,由于这些国家在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上的差异性,要实现全面消除贫困与饥饿的目标则面临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城乡差距仍然明显,农村贫困率远高于城市贫困率,如缅甸2015年农村贫困率高达23%,而城市的贫困率为9%。更重要的是贫困虽然稳步减少,但是对经济冲击的抵御能力有待提高,如2020年底,由于新冠疫情影响,缅甸83%的家庭平均收入减少了近一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数可能增加6%~11%4。

MDGs的目标1为“消除极端贫困和饥饿”,要求“在2015年底前,使世界上每日收入低于1美元5的人口比例和挨饿人口比例比1990年的水平(19亿人)降低一半”。由于中国在扶贫和发展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期间,这一数字在2010年就降至不到一半,提前5年实现了目标。尽管如此,世界上仍然有数亿贫困人口,而且世界各地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乐施会62014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召开前发布的报告显示,全球最富有的85位富豪所拥有的财富相當于最贫穷的35亿人口财富总额,也就是与全球近半数人口的总财富相当,全球贫富差距日趋严重7。正因为不断扩大的贫困差距,2015年通过的SDGs与原来的MDGs在贫困问题的处理上存在较大的变化。一是将原来MDGs中关于贫困和饥饿问题目标一分为三,即在MDGs中表述为:目标1“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目标2“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改善营养状况和促进可持续农业”;目标8“促进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人人获得体面工作”。二是为了解决在MDGs中未涵盖但与贫困严重相关的差距问题,在SDGs中还增设了一个新的目标,即目标10“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三是基于联合国大会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强调的“不让任何人掉队”的思想,在MDGs要求贫困和挨饿人口比例“比1990年的水平减半”的基础上,SDGs宣称“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也就是说,MDGs主要以发展中国家的绝对贫困为对象,但SDGs则以“所有形态”为表现形式,将发达国家的相对贫困也纳入其中。

本文围绕目标1和目标2,以澜湄五国为重点,分析从2000年通过MDGs以来,到2015年通过SDGs,其在消除贫困和饥饿方面取得的进展及面临的挑战,并面向2030年目标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MDGs的实现状况及SDGs的进度分析

(一)消除贫困

在全球范围内,极端贫困的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36%下降到2015年的10%1,之后消除贫困的步伐开始减缓,尤其是受疫情影响可能延缓甚至逆转几十年来消除贫困的进展。2020年,全球仍有超过7亿人(占世界人口的9.5%)生活在极端贫困中。照此趋势,2030年全球贫困率仍将达到7%左右,约6亿人将无法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2。

如图1所示,就总体规模和幅度来看,由于中国在减贫领域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在消除贫困方面的进展较快,每天生活费不足1.9美元(2011年购买力平价)的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60.9%下降到2015年的2.1%,再到2019年的0.9%。但与此同时,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进展缓慢,1990年为55.1%,2015年为41.3%,2019年仍然有38.3%。

澜湄五国中,泰国是贫困程度最低的国家,贫困率在1990年为9.2%,到2008年以后就几乎没有贫困人口。越南是减贫最快的国家,贫困率从1992年的52.3%下降至2014年的2.6%、2018年的1.8%。老挝的贫困率从1992年的31.1%下降至2012年的14.5%、2018年的10%,虽然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老挝的贫困程度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柬埔寨没有相应的数据,但据世界银行官网的资料1,2009—2020年,柬埔寨贫困率平均每年下降1.6个百分点,按柬埔寨最新使用的每人每天2.7美元的贫困标准,目前该国的贫困率大约在18%。此外,世界银行公开数据显示缅甸贫困率2015年为4.8%、2017年为1.4%,但数据的准确性值得考究。另据世界银行资料,按照缅甸和世界银行在2015年的联合调查得出的新贫困标准,即在一个家庭中,其成人每日人均消费为1303缅元(按2015年汇率为1.2美元左右)或以下,或人均消费为1241缅元以下的为贫困人口2。缅甸贫困人口比例从2005年的48.2%减至2017年的24.8%3。也就是说,澜湄五国中,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的减贫进度均慢于世界平均水平,尤其是柬埔寨和缅甸仍属于贫困程度较严重的国家。

此外,贫困程度地区和内部差异较大仍是澜湄五国消除贫困的主要障碍。例如,2019—2020年,柬埔寨金边的贫困率为4.2%,其他城市地区的贫困率最低为12.6%,而农村地区的贫困率最高达22.8%4。缅甸2015年的贫困人口比例为32.1%,然而农村地区的贫困程度远远高于城市地区。据估计,缅甸38.8%的农村地区人口处于贫困状态,相比之下,缅甸城市地区的贫困人口比例则为14.5%5。2013—2019年,老挝农村地区的贫困率下降速度快于城镇地区,但少数民族群体的贫困率仍然较高,尤其是受教育程度偏低的家庭的贫困率下降速度较慢。2019年,在老挝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户主的家庭的贫困率为34.6%,比已完成中等教育者为户主的家庭高出10倍6。

(二)饥饿与营养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把饥饿定义为:“一种由于膳食能量获取不足而引起的不舒服或痛苦的身体感觉”7。从可持续发展目标来看,饥饿更是一种由于长期无法摄取适当数量和质量的食物,导致缺乏营养而难以生活和生存的状况。

据《2022年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报告8,2021年全球有8.28亿人受饥饿的影响,比2020年多出1000万人,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累计增加了1.5亿人。报告还指出,即使全球经济实现复苏,预计到2030年也仍将有近6.7亿人面临饥饿。也就是说,照此趋势,2030年全球消除饥饿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或难实现。2021年全球饥饿人口比例最高的是非洲(20.2%),其次是亚洲(9.1%)和拉丁美洲(8.6%)。但由于人口基数大,世界上大多数营养不良的人生活在亚洲(4.25亿人)。

如图2所示,2001年,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和泰国营养不良人口比例分别为37.6%、31.2%、23.6%、19.7%和17.3%,分别高出当时世界平均水平的24.5%、18.1%、10.5%、6.6%和4.2%,澜湄五国合计营养不良人口为4920万,占世界总数的6%。到2015年,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和泰国营养不良人口比例下降分别为4.2%、6.7%、8.9%、8.1%和7.3%,除柬埔寨和越南仍略高于全球8%的平均水平以外,缅甸、老挝和泰国营养不良人口比例已经分别比全球平均水平低出3.8%、1.3%和0.7%。澜湄五国合计营养不良人口下降为1660万,占世界总数的2.8%。到2020年,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和泰国营养不良人口比例分别为3.1%、5.1%、6.3%、5.7%和8.8%。除了泰国高于2015年的比例,其他四国继续下降,但澜湄五国均低于全球9.3%的平均水平。五国营养不良人口为1490万,占世界总数的2.1%。从趋势来看,澜湄五国饥饿和营养不良人口比例下降的速度总体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但受疫情影响,以柬埔寨和越南为主,2020年澜湄五国营养不良人口比2018年增加了10万人左右。

长期的营养不良还引发了儿童发育迟缓问题。自2000年以来,儿童发育迟缓患病率很高(≥30%)的国家数量从67个减少到33个,减少了一半1。《2022年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2显示,2020年,在5岁以下儿童中,估计有22%儿童(1.492亿人)受到发育迟缓的影响。据能查询到的联合国近年数据显示3,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和泰国的5岁以下发育迟缓的儿童的比例分别为29.4%(2016年)、32.4%(2014年)、33.1%(2017年)、23.8%(2017年)和10.5%(2016年)。除了泰国,其他四国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柬埔寨、老挝、越南属于患病率较高的国家,澜湄五国中度或重度发育不良的儿童合计达到440.5万人,约占全球的3%。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缅甸、柬埔寨和老挝都出现消瘦儿童的比例高于超重儿童的比例现象,但也出现了在同一个国家同时存在超重和消瘦的现象,形成了营养不良的“双重负担”。根据联合国的数据1,2017年越南中度或重度消瘦儿童比例和超重儿童比例分别为5.8%和5.9%;2017年泰国中度或重度消瘦儿童比例和超重儿童比例分别为7.7%和9.2%。

儿童营养不良的现象与贫富状况密切相关。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估计,如图3所示,2020年低收入国家5岁以下儿童发育迟缓发生率是高收入国家的10倍多,儿童消瘦主要发生在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这两类国家儿童消瘦的发生率分别是高收入国家的17.3倍和24.8倍。貧困人口由于收入不足而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消费和良好的膳食质量,不能摄入多样、充足、适度和总体平衡的食物。儿童超重则主要发生在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国家,这两类国家儿童超重的发生率分别是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的2.4倍和2.1倍。这些国家收入水平高,然而缺乏运动、遗传、营养过剩等导致儿童超重率的上升。

此外,贫血也是营养不良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如表1所示,2019年,全球15~49岁非妊娠期妇女患贫血比例和15~49岁孕妇患贫血比例分别为29.6%和29.9%。而澜湄五国中,缅甸、柬埔寨和老挝15~49岁非妊娠期妇女患贫血比例和15~49岁孕妇患贫血比例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属于情况严重区域。

(三)粮食安全

SDGs目标2提出要“实现粮食安全”,强调粮食保障的重要性,其是消除饥饿的前提。

根据联合国有关数据,2021年,全球中度及重度粮食不安全的人口比例为29.3%,全球约有23亿人处于中度或重度粮食不安全状态。与2020年相比,2021年,除了亚洲中度粮食不安全状态下降了1.9%,重度粮食不安全的状况在全球其他区域都有所增加。2021年,全球总人口的11.7%(约9亿人)面临重度粮食不安全,他们往往缺乏食物,甚至一天或几天都没有东西吃。在世界各地,妇女比男子更缺乏粮食保障。在新冠疫情影响下,2021年全球粮食不安全方面的性别差距比2019年扩大约2.5倍。2021年,全球31.9%的女性处于中度或重度粮食不安全状态,而男性的这一比例为27.6%1。《2022年全球粮食危机报告》2强调,在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及极端天气的影响下,2022年全球严重粮食不安全的前景进一步恶化,特别是乌克兰危机对全球粮食、能源和化肥价格及供应的影响可能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在生存是基本人权的前提下,实现粮食安全保障不仅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国家的责任。

澜湄五国中,除了泰国和越南,另外三国不同程度地受到粮食安全的冲击。例如,柬埔寨经常受到洪水和干旱的威胁,其被联合国列为第八大最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国家。自1979年以来,世界粮食计划署一直支持柬埔寨家庭在粮食方面的紧急需求和长期安全3,然而如何有效减轻和应对环境冲击,加强国家改善粮食安全的能力始终是柬埔寨面临的重要挑战。缅甸受贫困、新冠疫情和政治危机多重影响,经济出现螺旋式下降,数百万人面临生计困难,粮食不安全状况正在加剧。目前,缅甸1320多万人处于中度或重度粮食不安全状态4。如何向其国内流离失所者和来自受冲突地区影响的最脆弱人群提供救济援助成为缅甸政府当务之急。

根据2021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GIEWS评估5,缅甸属于过去3年至少有1年或过去10年至少有3年要求外部粮食援助的国家。柬埔寨和老挝虽然未达到GIEWS标准,但是属于在2021年粮食安全遭遇冲击时请求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或世界粮食计划署提供外部援助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国家。

(四)可持续农业

SDGs目标2中提到的“可持续农业”通常指与农业环境问题有关的有机农业和自然农业。如表2所示,从世界范围来看,农业用地、农田、耕地、林地、自然再生森林、配备灌溉的土地面积等在规模上总体保持稳定。而有机农业的农业区面积增长较快,从2000年的21891.7千公顷,增长到2005年的50967.7千公顷,再到2020年的74959.2千公顷。2015年和2020年比2000年分别增长了133%和242%。

澜湄五国在农田和耕地占农业用地的比例方面,都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有机农业的农业区发展速度方面,除了老挝速度较慢,其他四国均快速增长,然而在有机农业的农业区占农业用地的比例方面,2020年泰国、柬埔寨、越南、老挝和缅甸分别为0.7%、0.6%、0.5%、0.2%和0.1%,均远低于1.6%的世界平均水平。

从人均来看,自然再生森林面积方面,老挝最高,达到2.038公顷。其次是缅甸,为0.517公顷,柬埔寨、泰国和越南分别为0.446公顷、0.234公顷和0.106公顷,后三国均低于0.484的世界平均水平。有机农业的农业区面积方面,老挝没有相应数据,柬埔寨、缅甸、泰国和越南分别为0.002公顷、0.0002公顷、0.002公顷和0.001公顷,均远低于0.01公顷的世界平均水平。

澜湄五国地处东南亚地区,受热带雨林气候和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温暖湿润、降水丰富。但是,从配备灌溉的土地面积占农业用地的比例来看,越南、泰国、老挝和缅甸分别为37.1%、27.9%、21.7%和17.6%,高于7.3%的世界平均水平,但令人意外的是柬埔寨仅为4.7%。

由此可见,澜湄五国从事生产性的农业地区比例总体较高,但从事可持续农业的农业地区比例大幅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三、消除贫困与饥饿的挑战与前景

如前所述,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球减贫事业取得了稳步的进展,但新冠疫情严重削弱了这一进展。同时,包括澜湄五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上的差异性,要实现全面消除贫困与饥饿的目标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在全球新冠疫情大流行及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如何促进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使人人获得体面工作

国际劳工组织预测,受全球新冠疫情及经济大萧条的影响,预计2022年全球失业人口为2.07亿,高于2019年1.86亿1。对此,SDGs中目标1的具体目标3提到“执行适合本国国情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但我们知道,全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国家经济增长和财政的支持;SDGs目标1的具体目标4又提到“确保所有男女,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经济资源的权利,享有基本服务,获得对土地和其他形式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继承遗产,获取自然资源、适当的新技术和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金融服务”,而土地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强调则更多针对以土地和农业为中心的社会。事实上,当前,除了保障农民土地权利,消除贫困的最优先事项应该是通过改善未来发展预期,重启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促进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使人人获得体面工作。然而,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局势、产业链更加本地化、区域化及疫情反复的不确定性背景下,短期內走出迷雾重建信心是对全球治理的巨大考验。

(二)消除饥饿的关键是对生产资源的“获取”还是对“平等权利”的保障

SDGs中目标2的具体目标3将“确保平等获得土地、其他生产资源和要素、知识、金融服务、市场以及增值和非农就业机会”作为实现“到2030年,实现农业生产力翻倍和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的收入翻倍”目标的具体做法,这显然对城市新增加的居民尤其是生活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考虑不足。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与城市的原居民和城市的新进者相比,除了“非农就业机会”,他们并没有获得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源的途径。要实现“农业生产率翻番”和“收入翻番”的目标,这在城市的原居民、城市的新市民之间本身就存在机会不平等问题。除此之外,在现代社会里,消除饥饿本应是一项关乎人类生存基本人权的保障问题,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应该是基于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源的“获取”,还是应该建立在对所有人基本粮食安全“平等权利”的保障呢?这不应该成为一个鱼和熊掌的选择问题。

(三)实现“农业生产力翻倍”和“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的收入翻番”的目标是否与其他目标产生冲突

SDGs中目标2的具体目标3提出要“实现农业生产力翻倍和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的收入翻番”,这个目标该如何实现?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会不会与其他目标产生矛盾和冲突?目标2中提出了一系列的目标,如“实现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力翻倍”“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的收入翻番”“帮助维护生态系统”“逐步改善土地和土壤质量”“确保建立可持续粮食生产体系”等,每个目标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个系统性的目标体系,目标之间可能相互作用和影响。同样,从某种程度上讲,目标2提出的这一系列目标的实现只存在一个最优解的状态,但要想在当前条件下全部同等实现,这本身就是个巨大的挑战。此外,以33个国家报告的数据为参考,2020 年全球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衰退时,因其他灾害导致的直接损失达165亿美元,其中农业部门的损失占41%,比重要基础设施损坏所致的损失比例还高出3%1。可见,农业灾害对消除贫困和饥饿的重要影响和农业发展的脆弱性。尤其像澜湄五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他们在有机农业等可持续农业生产技术和水平方面并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农业占比较高,要实现收入翻番还是主要依靠诸如化学合成农药和肥料的使用,增加水和土地等资源的竞争性利用等传统农业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目标2提出的农业生产率的增加自然就与SDGs的其他目标存在矛盾,因此需要对此保持关注。

四、发展趋势与对策建议

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在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世界难以实现到2030年消除贫困的预期,在2030年消除饥饿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也难以达成。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和泰国澜湄五国,由于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的差异性,减贫进度整体慢于世界平均水平。澜湄五国饥饿和营养不良人口比例下降的速度虽然总体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但受疫情影响,已经出现营养不良人口数量增加的现象,尤其生活在极端贫困中,遭受更严重饥饿的人口进一步增长;全球重度粮食不安全的前景持续恶化,澜湄五国粮食安全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澜湄五国从事生产性的农业区比例总体较高,尽管可持续农业向发展中国家的扩散效应进一步展开,但是该地区从事可持续农业的农业区比例仍然大幅落后于世界总体水平。基于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本文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农民土地等经济资源的权利保护

在以土地和农业为中心的社会中,强化对农民土地等经济资源的权利保护是消除贫困的基础。纵观世界各国的历史,只有“耕者有其田”,让农民获得土地,生产力才能得到解放,经济才能迅速发展,消除贫困才能取得显著成就。反之,没有自己的土地的农民或者被雇佣的农业劳动者,由于无法轻易从土地所有者或雇主的高额租金或低廉工资的剥削中摆脱出来,通常无法脱离贫困。从这个角度来讲,强化对农民土地等经济资源的权利保护极其重要。但SDGs的“自愿性”就使得相关国家在切实增强消除贫困的意愿上存在政治空间。而可持续地消除贫困的基础性措施恰恰就需要以国家权力来保障和实现国民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的权利,保护诸如村民对耕地、森林和渔业资源的权利等。

(二)重构有利于“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的环境和预期

受新冠疫情和经济萧条因素的影响,出现供给冲击和需求萎缩现象的核心问题在于人们对未来经济增长的预期降低,不敢消费、不敢投资、没有信心。这需要世界各国继续扩大开放、共享市场,推动经济全球化不断向前,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的国际环境和发展预期。同时,通过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市场化改革,强化法治经济,充分发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让世界经济重新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从而增加生产性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收入。

(三)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

收入分配的平等状况将随经济发展过程的变化而变化,尤其在经济未充分发展的阶段,收入分配将随同经济发展而趋于不平等,这是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提出的“倒U字形曲线假说”。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资金驱动经济增长对于创造就业、增加社会整体福利是必要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些如环境破坏、收入差距等新的问题。因此,这需要各国政府着眼于市场自身难以实现的公正分配、社会开发等领域,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尤其是完善粮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贫困人口的租赁权和居住权、实施最低工资和适当的就业保障、实施女性的生殖健康和权利保障、实施适当的养老金和生活保障等,不断满足国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建立更加完善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是消除贫困和饥饿的根本对策。

(四)大力发展可持续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率和提高小规模生产者增收水平

为了避免实现“农业生产力翻倍”和“小规模粮食生产者的收入翻番”目标过程中对其他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也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应对经济衰退和灾害风险的能力,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强调“通过可持续农业来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小规模生产者的收入”。例如,促进农业多样化的发展,减少化肥农药等化学品使用量的投入;通过循环水、滴灌技术等加快节水农业发展,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推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充分发挥生物燃料和农业废物等在实现能源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农业向低碳化甚至零碳化转型等。只有通过可持续农业的发展,才能在提高粮食供给与保护生态系统之间保持谨慎的平衡。

(责任编辑:刘   娴)

※作者单位:陈胜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财经委办公室);刘清泉(通信作者),广西财经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①本文将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简称为澜湄五国。

1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报告2022[R/OL].(2022-06-02)[2022-07-28].https://unstats.un.org/sdgs/report/2022/The Sa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Peport-2022_Chinese.pdf.

2RoyalL Government of Cambodia.Cambodia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framework(2016-2030)[EB/OL].(2018-11-19)[2022-07-28].https://data.opendevelopmentmekong.net/dataset/3aacd312-3b1e-429c-ac1e-33b90949607d/resource/d340c835-e705-40a4-8fb3-66f957670072/download/csdg framework 2016-2030 english last final 1.pdf.

3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 Ministry of Planning and Finance.Myanma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lan(2018—2030)[EB/OL].(2018-08-20)[2022-07-28].https://themimu.info/sites/themimu.info/files/documents/Core Doc Myanma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lan 2018-2030 Aug2018.pdf.

4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COVID-19, Coup d'Etat and poverty:compounding negative shocks and their impact on human development in Myanmar[R/OL].(2021-04-30)[2022-07-28].https://myanmar.un.org/sites/default/files/2021-04/UNDP-RBAP-COVID-19-Coup-d-Etat-and-Poverty-Impact-on-Myanmar-2021.pdf.

5最初于1990年设定的生活费“1天1美元”的极端贫困线标准,反映了当时“低收入国家的普遍情况”。2008年,根据世界上15个最贫穷国家的最新平均贫困线,世界银行以一种反映出不同国家间相同商品及服务差价的汇率换算方式将极端贫困线更新为“1天1.25美元”。

6乐施会是反对不平等的国际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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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界粮食计划署.柬埔寨[EB/OL].(2022-10-03)[2022-07-31].https://www.wfp.org/countries/cambodia.

4世界粮食计划署.缅甸紧急状态[EB/OL].(20221-08-06)[2022-08-10].https://www.wfp.org/emergencies/myanmar-emergency.

5GIEWS,是Global Information and Early Warning System on Food and Agriculture的縮写,译为全球粮食和农业信息和预警系统。

1联合国.新冠疫情继续造成影响   国际劳工组织调低2022年劳动力市场复苏预测[EB/OL].(2022-01-17)[2022-08-10].https://news.un.org/zh/story/2022/01/109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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