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江
——为什么要叫《勉强书》呢?
——因为世间有太多不尽如人意的事。还有就是:在日语
里“勉强”含有“努力”的意思,跟汉语正好相反。
年轻时读过的诗人,这几年又出了不少新的译本。我却很
少再去翻看了。
新译本不合意是一回事——意思传达、遣词造句都不大对。
只有封面编成精装了,印了作者气派的照片或肖像。
原作者表达的内容,稍显简单是另一回事——与我经历的
时代、看到过的人性相比。
一个作者可以葆有童心,却很难一直葆有傻傻的童心。
当然,也不能以见识过世故就沾沾自喜——
那可是汉语作者和名著千百年来的通病。
想起林琴南译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取名《块肉余生述》。
名字极让人难受,但那种劫后余生的味道,却又传递到骨子里。
以“块肉”喻孤儿虽然对路,但大卫·科波菲尔还是有后福的,
这样一来,倒没有用在《远大前程》上更合适了。
其实每个人的人生故事,也都可以用作这个书名。无论是中年人,
还是老年人。
“我在哪儿?”
换成过去的书面语,就是“我身在何方?”
头一句是有时睡梦中醒来,自己问自己的。
后一句是夜半睡不着,头脑却越发感觉清醒时,自己问自己的。
当然有的时候,白天,在空无一人的郊外路边散步,也会猛然
问自己这么一下。
但这两句,好像又不太适合互换。你醒来问自己:“我身在何方?
那就像是一个糟糕的普鲁斯特小说的译者。你神志清醒,问自
己“在哪儿”,这又有一点扮演科学怪人的刻意了。
从不知哪家邻居的窗口,又传出来孩子的哭声。那种拖长的、
不甘心的,有时还可能是带着抗议的哭声。
是啊,这才是夏夜的声音。
这才是夏天。
上学时听一位老友转述过鲁迅的一段话,大意是——如
果五十年后,他的那些文字读者还认为有价值,那这
个民族就太让人失望了。
五十岁后,每每對那些天真的言论充满羡慕,不像二三
十岁那么动辄想辩论。
一个人动不动就看出人性的不堪(无论肤色和种族),是
极痛苦的。有时真的非常近似那位驱车狂奔到悬崖边,
然后大哭而回的阮籍。
拥有平安的内心的人,是幸福而自足的。人生和岁月不
允许我享受这样的幸福。
来来来,我先干为敬。
头一次试着用手机语音,说出文章的初稿,然后再单手
在键盘上把它们梳理成文。
花了差不多半天的工夫,比我原先预料的,快了三分之一
时间,也许是一半。甚至比原来纯在键盘上写得快。
心满意足,在床上躺下,才发觉实在太累了,好像马上
就要睡去,全身力气都在瞬间蒸发了。
听了两首摇滚乐,都是比我年轻一二十岁的乐队,感觉他
们还是唱得太甜了。想抽烟,坐起来点了支淡口味的
“三五”,对老婆说:
“我觉得下辈子如果选职业,我可能还是会选摇滚。不唱
原来喜欢的重金属,也不唱他们
不男不女的嘻哈,我选雷鬼或说唱。”
选前者是因为太喜欢那种节奏。后者,是因为我太喜欢说
话了。
乏味的工作告一段落。
想抽烟。
打开通往阳台的门窗。
打开电影频道里刚刚被暂停的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红》,
让它继续。准确说,是让男主演特兰蒂尼昂继续。是
的继续,这个细腻而硬朗的法国演员,我已经看了三
十多年他的电影。
雨后的潮湿,夹杂着尚未消退的暑热,已经涌进屋里来
不少。
空调还开着,只有当热气进来的时候,你才能明白感觉出
空调里的风,确实是凉的。
已经是第二支烟。最后一支“七星”抽完,现在是“云斯顿”。
这类烟现在不常遇到,每次在烟店重逢,都如初
生般喜悦——每次的味道比上次买的,都略有不同。
外面又喧哗起来了。一天里的第三场雨。已近凌晨一点。
雨和烟,跨越了晨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