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银生
有了吃,还要吃好。
我就算个掌勺者。爱上厨艺,比爱上文学还要早十年。谁都知道,厨艺是与辛苦、劳碌相生相伴的。我并非天生就爱它,最初接触它很大程度上是由生活所迫。
那是我八九岁的时候吧,一天中午,放学回家吃饭,厨房里却没有往日热腾腾的饭菜。母亲外出赶集没回来,从不下厨的父亲只好拿冷饭给我们吃,吃不下冷饭的我饿得眼冒金星,弟妹更是饿哭了。哭声惊动了邻居叔婆。叔婆见我们兄妹几个可怜,要我们去她家吃,我们哪好意思去,叔婆就对我说,那我教你做蛋炒饭吧。我很高兴,旋即找来家里的鸡蛋和食油。生了火,在叔婆的示范下,放油、烧热、打蛋、下锅、加盐,再把冷饭倒进锅与炸黄的鸡蛋一起煸炒,几分钟就饭香扑鼻了。我们兄妹每人吃了一大碗,很是解馋!
做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难!
从此,我开始特别留意母亲做饭了。母亲做饭速度快、有章法。火候的把握、刀工的讲究、佐料的搭配,都做得恰到好处。尤其是炒菜的细节,大火炒,中火煎,小火焖,有时断断续续,有时一气呵成。我站在灶前,一边帮她添柴,一边观赏“锅铲碗碟交响曲”。见我跃跃欲试,母亲还会手把手地指導我单独完成一两个菜。经过日复一日的见习与锻炼,日常做饭的技巧我基本掌握,遇上母亲没空做饭,我就扮演“家庭煮妇”角色。那时我读初中,才十二三岁。
乡村有个很普遍的观念,认为下厨做饭是女人的事,有家室的男人不屑去做。由此,村里时常出现女人不在家男人没饭吃的奇葩现象。但我姑父三明却是例外。他住在一山之隔的邻村,厨艺很是了得。毗邻几个村子的红白喜事,少了他张罗都不行。好多次亲戚家办大事,我都遇上姑父。他见我对厨艺有兴趣,又不离左右地给他帮忙,就不断指点迷津,让我很快学会了红烧肉、红烧猪蹄、松肉、白斩鸡、酸菜鱼等五六种酒席主打菜的做法。除了帮厨用心,每逢进馆子吃饭,我都乐意点菜,而后站在锅台不远处观察,看厨师是如何把一堆食材做成一道美味端上桌的。欣赏着他们一个个娴熟而优雅的动作,我由衷羡慕和钦佩。
上世纪80年代初,我考取大学,村上每家每户都来“送喜”,随后,我家就得请吃喜酒。本应让姑父来掌厨的,但他那时已进县城开餐馆了,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法来。无奈之下,母亲决定自己动手。不巧的是,那天母亲头晕,我说:“让我来,我能行!”那时乡村做酒席时兴“十六碗菜”,即四个冷盘,十二道热菜。除了冷盘母亲准备好了,热菜得由我做。我让母亲坐在一旁指点,系上围裙干起来。几个打下手的亲戚见我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掌厨,很担心我把酒席搞砸了,但见我胸有成竹,动作熟练,炒出的菜品色香味都无可挑剔,悬着的心才放下了。食客们不明就里,以为是我姑父三明在掌厨,临别时都夸菜品口味好。“能应付一两桌客人就算不错了,可今天接待了满满七桌,不容易呀!”母亲、外婆、姐夫等至亲议论着投来赞许的目光,让我信心倍增。从此,只要家里有客人要接待,我都会主动承担起掌勺重任。
后来在县城成家了,家里的“主厨”更是非我莫属。我觉得跟柴米油盐打交道虽然烦琐了些,但有意义,让人充实,看着全家人大快朵颐,成就感油然而生。儿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工作,每年回家一两次,总是念叨家乡菜味道好:“在外吃千吃万,不如家常便饭。”我趁机向儿子、儿媳讲述自己从做蛋炒饭开始练厨艺的经历,还兜售名人与厨艺的故事:比如王安石,小小年纪练就一手好厨艺,二十岁那年进京赶考回乡,凭一副对联获取员外女儿芳心,成婚时,又收到喜中进士的消息,他一高兴,下厨做了一盘特殊的腊肉——每块肉上都刻着两个喜字,谓之“双喜临门”。
这几年,随着孙子、孙女相继降生,我这个“家庭主男”更忙了,每天工作和写作之余,花在买菜、做饭上的时间就达三四个小时,但我乐此不疲。
责任编辑:黄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