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311300)程丽敏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有力支撑,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大国小农”一直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10 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大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家庭经营加上完备的社会化服务,可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更适合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更符合发展实际。因而,在推进中国式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当务之急、现实所需。
(1)耕地特点直接制约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 一是人均耕地少,田块碎片化。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耕地结构,人均耕地面积从1996 年“一调”的0.72 亩、2009 年“二调”的0.56 亩,下降到2021 年“三 调”的0.30 亩。田块高度碎片化,大多数耕地面积不足一亩,连片几百亩、上千亩的极少。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偏小,承包地整村、整镇、连片流转的比例不高。2021 年,全省承包地流转1 120 万亩,流转率为61.4%。二是山区面积大,宜机化程度不高。茶叶、水果、干果大多种植在高低不一的山坡地,土地不平整,沟渠、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不配套,90%以上的山地尚未实施宜机化改造。
(2)社会化服务组织呈现“小、窄、低”特点 一是组织规模偏小。据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浙江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4 727个,占全国的3.4%;从业人员36 868 人,占东部地区的6.67%、占全国的3.32%。社会化服务组织普遍规模偏小,缺少理念超前、装备先进、技术领先、覆盖面广、富有特色集成式、大规模的头部服务企业。二是服务领域偏窄。服务的产业以粮油为主,特色产业偏少,服务环节以产前产中的作业服务、技术服务较多,产后的保鲜、冷链、物流、销售等服务难跟上。三是服务质量较低。缺少保姆式、沉浸式的高质量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有关的支持政策相对滞后 一是农机政策滞后。采用目录制形式补助,购机目录存在机型偏少、价格偏高等问题,有些大型机械价格高,农机补贴变得杯水车薪,真正对农户有实用价值的小型农机具不能享受补贴政策。二是用地政策难落地。2021 年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规定了设施用地的范围,明确了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但在具体操作中界限不够清晰。如,有机肥沤肥堆场、各类农业基质原料堆放场等是否属于配套设施用地范围。由于大棚房整治,许多经营业主对用地问题慎之又慎。三是农业保险存在险种偏少、理赔难度大等问题。
(4)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 一方面,农业的数字化水平不高,许多经营主体习惯于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若进行数字化改造,设施设备投入需要一定的资金,经营主体不愿承担。另一方面,政府数字化要求与经营主体需求不匹配。政府要求的更多是重平台、重场景,要大屏幕、大场景、大应用,有的将收入增长、共富指标、带动低收入农户等工作指标也纳入农业数字化范围,而经营主体需要的是方便、实用、管用、能用的数字化,感兴趣的是水肥一体、机耕机作、自动化操作、遥感应用等技术。
(1)改善基础条件,加快土地流转和宜机化改造 一是加快土地流转,提高流转率。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在依法、有偿、自愿前提下,鼓励农户开展整村整镇流转土地,通过流转或入股或托管形式,让经营权集中起来,发挥规模效益。二是以流转促进土地平整。通过土地平整将小田块的田埂、道路、沟渠优化,每百亩约可增加8%的耕地。三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宜机化改造。特别是对种植茶叶、干水果基地的山地进行宜机化改造,研制、推广适用于丘陵山区和设施农业的小型化、轻便化、多功能高效专用农机。
(2)培育服务龙头,建立与需求匹配的服务体系 一是培育以农事服务中心为主体的粮油等大宗农产品服务龙头。强化数字农业、集中育苗、烘干加工、农技服务、农产品营销、仓储保鲜冷链、农事研究等功能定位,优化区域布局,根据粮油大宗农产品生产需求,设置各类农事服务中心,为粮油种植户集成式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科技推广应用、农业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等综合农事服务。二是培育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农资经营服务龙头。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构建供销合作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三是培育以市场为主体的各类专业服务龙头。培育育苗型服务龙头、育秧栽培基质服务龙头、农机作业型服务龙头、冷链储藏物流型服务龙头、市场信息型服务龙头、数字化型服务龙头,利用明康汇、盒马生鲜等鲜活农产品销售平台培育建设一批农产品营销型服务龙头。
(3)完善支持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一是完善农机补贴政策。改变原有补贴制度,从明确机型向明确类别转变,从目录补贴向购置补贴转变,凡是农事服务中心用于服务、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生产而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都予以补助。二是完善用地政策。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直接为农作物生产服务的农资和农具存放场所,与农产品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数字农业、农机维修、培训用房等建设用地需求。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出租等方式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按照“扩面、增品、提标”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同时,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快速查勘、快速定损、快速理赔。
(4)通过数字赋能,加快农业服务的数字化进程 一是建立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设置数字农业各类便民智能服务端口,为周边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全过程数字化智能管理服务,以及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政策性农险承保理赔等便民服务。二是加快农业数字化、智能化深度融合。集中推广遥感、航拍等智能化技术运用。集成应用数字农田、病虫害预警、品牌推广、农机共享、农业保险等数字场景,推动农业生产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为农业数字化改革打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