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丁宁的母亲丁美金早说要赶过来看朱丁宁的新家怎么样,直到新家已经选好,人却还没有来。丁宁知道她母亲总有一股隐隐的阻力在什么地方,正如她母亲早就想买一只戒指,到现在也没有买成。以前是因为穷,没有钱,那是没办法,可是现在有了钱,很多东西也还是没有能够补齐。丁宁嘴上虽是劝着,但是也没有开口说替美金买一只,美金气得有一段时间没有打电话给她。最近的电话还是丁宁搬家,特意问小梁有没有来帮忙。她时时地替丁宁担忧小梁不来。
“他有来,今天气死了,请他来帮我拆解椅子,他特地请假半天,没想到工具没有,又花五十块去买工具。工具买好了,椅子拆的时候又给掰坏了。”
“是他主动要来帮你搬东西,还是你告诉他的?”美金不放心地问。
“不是,他知道我今天去拿一些东西,也许是我不经意间告诉他的,我不太记得了。”
“你这房子租来租去,临到头房子还是别人的,钱也还是别人的。”美金说。
“现在每个月比之前的便宜五十元。”丁宁告诉她。
清晨,在去蓝海花苑方向的516公交车上挤满了人,但可以十分迅速地看见靠近过道的座位上朱丁宁手里端着一堆塑料盆子,盆子从小到大叠在一起,有红色,还有一只绿色的套在红色的底下。因为过于拥挤,她把盆子顶在头上,双手扶住,像投降。在人群中,只能够看见一点点绿。这点绿倒像是“田纳西的坛子”,四周开始摊伏于它,并且开始存在。
四周的老人们推着一个个儿童小推车辗转于各个菜场买菜,他们互相谈论哪样菜在哪个菜场既便宜又能有乡下的泥土气。老太太们伸手扶住推车,粗金镯子挂在手腕上随公交车的颠簸而不时地击中椅背。因为推车占满过道,司机在站台停住车,前门被人用前胸后背堵住,待上车的人飞快地往后门跑。他们开始把公交卡透过人群递交过去,补刷乘车费。因为拥挤,而看似因慵懒而不愿递交公交卡去补刷的,便招来司机一阵骂。“我跟你赌咒吗,我刚才刷过卡,谁还没有个两元去坐公交?老子宝马都开得起!”在人群的极度拥挤中,这些赌咒与决心开始变得彷徨。只有绿色的盆子显得如此显眼。
为带走盆子特地挤一趟公交车则显得过于自以为是。幼稚的力量令人琢磨不透。穿过人群的缝隙可以看见拿盆子的朱丁宁把盆子从头上拿下来且挪到一个比较舒服的位置后就开始跟坐在旁边的男人说话。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看见男人身上胡乱穿一件灰色衬衫,五官立挺,是因为没有洗脸而显得肤色苍黑吗?他怀里的书包把他的下巴顶得高高的,似乎在打瞌睡。两人下车后,男人一直跟她走到楼底下,他们中间隔着一个圆盆的距离,男人站着说了几句话就打车匆忙离开。他委屈得好像有几十里路要赶。
朱丁宁上楼后把盆子放在一边,房间还很凌乱,她立刻感到厌倦,没有舍得在那边扔掉的,拿到这边还是得扔,便直接用其中的一只盆子来临时装她的垃圾,因为懒得洗,索性连盆子一起扔掉。忙半天,没有时间做饭,她决定下楼大吃一顿。她在吃饭的时候收到一条短讯,房东问她什么时候把房租打过去。她脸上热辣辣的,只说她回去后便打。一桌子菜,顿时吃得无滋无味的,吃不完,服务员上前问要不要打包带走,她说不要了,那些菜被服务员统统倒进垃圾桶。直到晚上,她才慢悠悠地把合同拿出来再看一遍,直到半夜才把钱打过去。房东一定已经睡着了,即便知道也是第二天早晨——把钱在自己手中多揾一会儿也是好的。
本来美金从来不向自己的女儿表露家里富裕与否,跟一般的父母用心一样。没钱固然大家过得都不快乐;有钱的时候也经常诉苦过去没钱的惨痛。倒是朱父,淡淡地总结:“过去的穷已经无法形容,是你无法想象的。”美金坐在一边,空洞洞的大眼睛愣在那里,像是忽然倒吸了一口凉气进去。
不过在朱丁宁六岁那年,一家人破天荒住进了新家,家里经过声势浩大的一番装修,连墙的四周都贴上金色的瓷砖,又用金色的粉末装饰砖缝。脚踏皮鞋,“哒哒”的声响在空旷的金色的大厅回荡。朱父又花费巨资托人画一幅江山图挂在墙上,而另外一面则是世界地图。美金在整理旧物的时候,这也不舍得扔,那也觉得带进新家有用处,于是择来择去,留下一套桌椅,黑色的,被摆在客厅正中。虽然朱父一直认为这套桌椅有些年代,而饭桌更是一间房屋的顶梁柱一般,不能够扔,但是既然搬到新家,这些陈旧之物就该换掉。为此,两人争吵过几次。“我记得你喜欢吃咸菜,我腌制的咸菜放在桌肚底下正好。”朱父用脚踢了踢桌肚底下的粗釉酱黄坛子,顿时觉得安心。
搬进新家后,住了几年,先后请了两个保姆。
那年朱父误打误撞,赶上时代致富的潮流。朱家的富丽堂皇很像是老式时钟的秒针,“滴滴答答”,到了一定时候就会猝不及防地“哐当”一下。朱丁宁惊诧地圈起嘴唇,抬起头接受这“哐当”的提醒。朱丁宁替保姆们随意地起了一个名字叫葵花,另一个叫兰花。对于兰花,朱丁宁并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不多久美金就认为家庭开支大了点,胡乱编造一个理由又让她离开。
但是丁宁一开始并不喜欢葵花,因为葵花总是担心她受冻,晚上在被窝筒里,把她冰冷的小手硬拉过来放在自己的胸口焐着。朱丁宁觉得黏糊糊,有些恶心。她对葵花的感情又是复杂的,一面是因为羞怯,一面是因为对葵花的许多做法也并不赞同,同时她懂得可以对葵花行使一定的权力。于是在与葵花相处的过程中,她会突如其来地冲她大吼大叫。但大多数的时候,她会像过去没有钱的时候,温柔地忍耐那恶心的黏糊糊。
葵花像一把太阳伞一样跟着他们到东到西,那把伞渐渐就成了一柄华盖,没有多大的用处,仅仅是一种象征。亲戚们走动起来,无不啧啧仰叹于朱家的财富。他们有人曾经秘密地窥探,一旦探知出点什么,就开始私下议论。在那样的兴头中,那等财富仿佛与他们正相关。朱家的财富被传得越是多,他们越是自豪。尤其是在他们向来不喜欢的人面前,更是把朱家财富宣扬得深不可测,好像是在说:“你说你有钱,那你有朱家的钱多吗?”
而在朱丁宁十岁那年,朱家的钱财似乎真多得满溢了出来。美金只觉得来不及拾掇,在梦的昏想中,想要替自己买一只戒指。
“我跟了你这么多年,我要买一只戒指。”美金跟朱父说。
“我很赞同你买,金店就在镇上。你现在就可以去买一只。”朱父背着手,转过身来对她说。
“或许你还可以为自己买一只手镯。”
“赚钱不用,实如做梦!”美金说。
话刚说完,可美金一想到戒指、手镯这些首饰既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保持温暖,就没有果断地去镇上,而安于没有的现状。现实的处境总不时地提醒她戒指毫无实际用处。
美金除下手中的玩具戒指,也不知是从哪里拆卸下来的金属配件,圆的,闪着光,美金戴得风生水起,只是戒指与手指的大小不怎么合适,容易滑落。洗衣服的时候是一定要除下来的,她坐在那里洗衣服,发现洗衣液用完了,她用手掬一点水灌进桶里,使劲晃出泡沫,“哗啦”一下倒进衣服里。几朵五彩的泡沫飞到她眼睛里,太阳贴在窗户上,再也使人睁不开眼。美金用手背揉揉,打了个呵欠。窗帘的一角被微风吹得漾过来,遮住太阳,美金的半边脸立刻挫暗,窗帘折回去,美金的半边脸又亮起来,如此反复。美金看那手指头根根翘得笔直,品鉴手上仿佛已经戴着了的一只金灿灿的戒指,买还是不买?她思索着。
“等明年银行里的那笔理财利息到账以后再说吧。”她自言自语,“昨天去交水电费,水电费超支了,你知道多少钱吗?”
想到水费超支,她总把洗衣服的水聚起来冲厕所。洗衣服的水置放的时间有点长,尤其在夏天发出一股特殊的馊味。看起来,他们家白色的厕所,永远汪着一股灰色的浑浊。也亏得朱父好脾气,闭起眼站在那里方便,听着清尿打在浑浊中。污秽翻滚,像是从胃里呕吐窜出,连自己的胃也变得那么不可信。他受到了一种肉体的侮辱,而这是由视觉与嗅觉上的冲击所产生的。于是他常常有需要就在路边解决,这就带来另外一个坏处,周围的女性讲起朱父,都掩鼻嗤笑:“只要看见他在一处徘徊,我们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了。”究竟是富裕还是贫穷?朱父站在那里茫然无力。而美金呢,坐在坐便器上,黝黑的肚皮一翕一合,毛孔粗大,那是曾经贫苦的象征,拉的屎都有膀子粗,她记得,脸憋得通红,因为吃的都是面疙瘩,没有什么油水,嗅觉上的阵阵刺激,那简直就是未进化的野人,使人恼怒,仿佛自己就有点不配坐在那团雪白上。她站起来,马桶盖子“啪”地往下一倒。
“你都没看见葵花,几年没见,手上戒指也有了,颈项里链子也有了。阔派得呃——” 她站起来对朱父说。
“我不管,反正我就要买一只金戒指。我跟你一直苦到现在,我一只戒指戴不起吗?”当她再次提起要给自己买戒指的事时,已经又过去三年。
“咦,哪个不许你买?钱不都在你那,你想买去买就是了。”朱父的眼睛慵懒地抬了抬。美金看见朱父两只眼睛饧成一处,不由得气起来,仿佛那全是她一个人的事情似的。
“我嫁到你家这么多年,你什么时候买过项链买过戒指给我的?”美金把朱父的大腿一打,像是打一个不知她甘苦的孩子。
“我跟你结婚,酒席也就摆三桌,那酒席的钱还是我娘家买给我的戒指当的。”她无非是告诉朱父,她这么多年买一只戒指是多么正当。
朱父依旧躺在那里,眼睛咕噜一下,表示微弱的反抗。那酒席的钱不是她娘家的乌金戒指当的,而是他当时借钱来操办的。他纠正过美金很多次。
“真的?你的乌金戒指当初当给谁的?”他故意问。
美金一时想不起来,只说:“那你说我的乌金戒指去哪里了呢?”
虽然在旁人看来,这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也无从再去考证,却都代表了两人当时各自的窘境。在美金年轻的时候或许一定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她曾经因为急需用钱当掉了她心爱的宝物;而朱父曾因为钱受过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委屈。
“等明年服装厂许老板把钱连本带利还回来,我就买。”美金最终叹口气说。短暂的叹气中包含对明年的无限希冀,她的希冀又代表了光明的未来。但美金买戒指的过程是曲折的,仿佛一直充斥着许多困难。所以美金始终没有说服自己,也没有说服自己的丈夫给自己买。当财富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准备,以至于去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准备。
服装厂的许老板没有把本还回来,而美金还在等他的利息。因为许老板一直轻松地搪塞,先付一半利息。剩余的利息与全部本金半年后一起还。美金一直不同意:“那这样我们就太亏了。”
“不等他半年,逼得太紧,你恐怕本金现在就没有了。他不是欠我们一家。会有人去要债的。”
美金战战兢兢地等了半年,果然许老板在告诉他们还钱之后的两天就跑掉了。美金好像一下子轻松了许多,一切早已经都在意料之中,而事情的发展也果真按照自己预想的那样。
她反倒跑到金店里仔细地挑中一只,陡然地在困境中品尝到花钱的快乐,美金抖个机灵,熟练地顺手又买一件高档的牛皮大衣,替朱父又拣了一双名贵皮鞋。美金颤抖地呵呵笑:“钱是不经花的呀。但你说没钱啊,屁股只好给人家踢一踢!”
戒指买是买好了,美金却没有拿出来戴,她一直在等待某一重要场合,再拿出来装扮,好好地出一下风头。然而重要的场合还没有等到,她却在某一次想要拿出来赏玩时,临时起意,预备把戒指派上更大的排场,对朱丁宁说:“等我跟你爹结婚四十周年的时候去拍照,然后戴上,摆上三十桌酒席。”想想这样的排场似乎不够大,又说:“我看这戒指倒是可以作为传家宝哩,等你结婚我传给你,你再传给你的子女。”她预备把戒指拿出来给女儿看,完全可以这样做,因为戒指就在身边。但她已经记不得放在哪里,天灵盖像是被重物击中——“嗡”的一声,迅速地跳到戒指可能存在的地方。她无限放大关于戒指存在于记忆中的某一个点,好不容易得来的戒指,花了她很多决心,还有金钱,这只戒指的价值无法估量,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容易。
“我看见你上次吃过晚饭,对着镜子穿那件新买的牛皮衣时拿出来戴的。”朱丁宁说。
“上次晚饭是什么时候?”
“就是你叹息‘天现在还不冷,衣服买得有点早的那天晚上,我记得你说过这句话。”她再次提醒美金。
“我是说过这话。”美金的视线定在某一处,那件皮衣确实买得草率,“那件衣服我知道。”她去衣橱里重新找出那件皮衣,违背她个人平时一贯作风的那种行为,想要再确定当时的悔意,以便求得心安理得而继续接受。
“不知道这件大衣能不能退?”她问。
“现在都是7天无理由退换货,你如果确实不想要,当然有权利退。”
“票据你看还在不在?”女儿提醒。
“在,跟戒指放在一起。”票据放在戒指旁边,时时刻刻地明码标价,戒指的价值在记忆中不怎么值钱,只要看得见的。
“我穿上这件大衣好不好看?”从镜子中看美金,衣服的大小很合适,她因为滚筒似的身材,无论穿什么都像是一个因为有钱而笃好食物的女人。大衣是棕褐色,质地不怎么柔软,稍微摩擦就会“咯咯”响,像穿着靴子踩在雪地里。衣服上的左右两竖排大黑扣子权作饰品,这多少都给予美金一些坚定。
“我想还是留着吧。”朱丁宁看见美金把衣服折叠起来装进包装袋里,随意地说了一句。
美金始终无法得知女儿对于自己穿上这件皮大衣的看法。她只得把大衣再次披在身上,手探进大衣的口袋里,双手触摸到冰冷,她很熟悉这样的冰冷,快要冲出胸口的兴奋,使她像打了麻醉剂一样眩晕。戒指就在皮衣的口袋里。她十分确定而又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给朱丁宁看,像在冬季的风中护着一朵小火苗。她把戒指拿起来戴,一时忘记脱掉大衣,鼻尖开始冒汗,背部汗涔涔的。美金焦急地把戒指放在抽屉里,她看见戒指静静地躺在角落,与其他日用杂物堆在一起,有种异样的感受,是因为太明显,还是因为就这样放在里面有点不慎重?
那免得下次再次忘记,或难以再寻到,要把戒指放在哪里呢?朱父坚持要把桌腿底部钻一个洞,然后把戒指塞进洞里。
“那样容易受潮被腐蚀。”美金说。
“黄金是不会被腐蚀的。”朱父告诉美金,“你如果不放心,外表可以用布料、皮革包裹起来。”美金把戒指放在手掌心,用另外一只手拨弄。
“但是被桌子压在底下,总是容易被压坏。”这虽然是一种经验,但却是错误的经验。朱父躺在旁边,不再试图劝说,翻过身去,屁股奄奄地对着美金。
“那你想,有一天桌子太老旧,要被拿去送人,或者被劈当柴火,我们到那时估计已经都忘记,那戒指也就毁了。”美金说。
“可以把戒指用皮革包裹起来放在房间阳台上的花盆底下,而且需要戴的时候,把花盆一挪开就可以了。”
“那样你就不担心弄丢?”
“花盆里的花你不是每天都修剪一遍吗?”
“哎,我这些花是养着玩儿的。”美金不好意思地低声笑说。
“夹在一本书中!”美金说,“戒指放在书中,记住那本书的名字就可以了。”
“噢,不对!那万一有一天这本书被别人借走,或者无意中翻看,戒指也等于白白送人了!”
“现在还有谁来借这些破书?”朱父喝了口茶,抬头看了眼书橱,表现出难以言说的神色。
“一本许多人都不会看但也不得不备的书会是哪本书?”美金站在书架子面前,颇为机智地问。美金随意抽出其中的一本做美食的工具书来:“这本书你看怎么样?”朱父因为有极为深刻的饥贫的记忆,他就喜欢糯的,迅速填充满胃部的食物,譬如糯米粽子、麻团这些。他现在还不怎么饿,刚刚吃完,手搭在高高隆起的肚子上,像是大病初愈,又像是一条饱餐完的大蛇。他只是瞥了一眼书籍封面油印的图画,喃喃地说:“还是不要夹在这本书里。”封面上的图案——一张比萨饼切下的一块被提得高高的,拉丝,油光水滑的,里面各式材料都铺得满满的。旁边的女士也已经展现出她丰厚的嘴唇正凑往切开的那一块,似乎就要吃给别人看。这样的广告创意,被应用到很多领域。快餐店、卖餐具的网店……人们想来想去,没有比这样的封面更值得拿来宣传的了。即便看別人享受美食,作为人基本的欲望之一,也能够快速地引起共同的享受。美金听朱父之言以为这本书有什么特别之处,自己也翻看起来。她出神地看上好一会儿,那样的嘴唇配上这样的比萨:“啊,封面印得真是好看。”她把美食书放回原处。她觉得这本书也会被人有一天拿走。
没有一本书能符合这样的标准,也就是说每家都有充足的理由不必备上一本书。美金无力藏起她的小小的财富。
朱父渐渐显得不耐烦:“这样好了,你给我保管,你需要的时候我一定准时送到你手上。要是我弄丢了,你拿我是问。”
“啊哈,这倒是不错的主意,但保不齐你会在情急之下把它送给别的女人。”她知道朱父不会这样做的,但她常常会在安稳的环境中想到这件残忍的事,并且吓唬自己。
美金仰起头看房顶,视线开始在房顶到处游移。她企图在顶上寻找一处十分合适的地方,空间上要容纳下这戒指,而时间上还要方便使她天天能够记起来戒指的具体位置。
“藏在吊灯里怎样?”她自己搬来椅子,站在上面,椅子有点矮,又去搬来一张小凳子摞在椅面上。她颇有勇气地站在上面,庞大的身躯挡住了朱父的太阳光线。朱父忍耐地等她放好。美金把戒指卡在吊灯的某处缝隙间。她扶着椅背下来开灯,椅子“啪”一声,椅腿摇晃一下重重地打在瓷砖上。美金险些跌将下来。美金顾不得这些,去打开灯,在灯光中看向那只戒指,脸上说不出是一副怎样的表情,是希望看出点什么,又希望看不出什么。
然而第二天,朱父看见美金又把那只戒指拿在手上,愁眉苦脸:“我想,我还是不能把戒指放在吊灯里。”
朱父跟着站在那吊灯底下看,但也并没有看出什么缘由。
“我昨晚躺在床上,一直没睡着。我在想要是有个小偷进来,他在找了一圈之后,如果没发现什么,会不会也能想到吊灯里面藏有东西?”
两人开始起争执,混乱里,美金把那戒指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也就不了了之了。
葵花的女儿结婚那天,美金倒是曾经拿出这只戒指正正经经地戴在手上一次,并且用这只手捧起酒杯。在她这十多年中,仅仅就戴过这么一次。作为新娘的母亲,葵花在女儿结婚的那天一定是穿金戴银。果不其然,葵花的脖子上挂的,手腕上戴的,使她像是夜晚中橱窗里的模特。因为葵花曾经在美金家做过保姆,为了防止引起过分的亲密感而追忆起往事,便一直跟美金保持适当的距离,见面也只礼节性地稍一颔首。美金看出她不像是在上海做了这么多年的保姆的工作,那应该是憔悴苍老的,牙齿发黄,头发稀疏地梳在一旁;美金在跟别人说话却时不时地拿眼瞧一瞧葵花,想要从她的脸上看出这些特点,然而并没有。直到葵花的侄子举起酒杯,夸赞说:“舅母到底生活在上海,皮肤已经跟上海人一样白了。”美金便把这话重复给朱父听:“她侄子说她跟上海人一样白了。”通常而言,引用别人的话给第三者听,接下来不是赞同便是反对。朱父跟以往一样,以一段沉默回应,他并不大清楚美金的重复代表何种真意,是附和还是否定呢?基于以往的经验,朱父岔开话题:“她那牙齿是假牙。”美金看葵花以家属的身份一桌桌地敬酒,常开笑口,直到跟美金碰杯,美金站起来忙用戴戒指的那只手举起酒杯象征性地喝了一口。“恭喜你呀,恭喜恭喜!”
“宁宁这丫头,谈倒是谈了不少人,就是眼界太高,脾气也大。那么多好男孩介绍给她不要,非要自己谈。她自己挑来挑去反倒没了主意。我就跟她说女孩子的年龄哪里经得起这么折腾。我跟她爸着急有什么用,一点不听人劝。”美金主动谈起女儿的状况,因为最近几年被亲戚朋友问得勤,早早就备好一套说辞,不给她问的机会。
葵花还是在那笑,美金生气地问:“你的牙齿吃东西不碍事?”
葵花说:“好呀,我好呀。”
美金还说了其他的话,因为人太多,吵吵嚷嚷的,也不知葵花听清没有,眼见她被众人簇拥着到另外一桌敬酒,待会儿要找她好好地谈一谈朱丁宁,直到喜宴结束,都没能有机会跟葵花解释清。在这过程中,美金不知听谁说葵花的一口牙齿原来是种植牙,美金问一嘴的种植牙多少钱,朱父模糊地说:“大概就是一辆小汽车的价钱。”
美金挽起朱父的胳膊龇牙咧嘴:“啧啧,直接往嘴里塞一部小汽车。”
说归说,笑归笑,其实心里急也是真的急,在这回参加完了葵花女儿的婚礼后,美金火急火燎给丁宁打电话,在电话里就立刻决定去朱丁宁所在的城市请小梁吃顿饭。
丁寧新搬了家,美金赶过去一看那住所也不是个待客的地方,便一咬牙出面替女儿订了个高档包间。她在暗中巡视周围的环境,交付完押金后再三叮嘱女儿那天要准时出席。丁宁极力抗拒,这请客吃饭本是男方那边的事,这一殷勤,倒弄得像是女方等不及。
美金问:“你不是一直跟他来往?难道现在你还不想嫁人的事?我记得婷婷小时候她妈就说‘我家婷婷长得真可爱。你哪里不如她?现在好了,人家可真在你前头结婚了。”
“我听你上次说,他还帮你搬过家?”美金又问。
丁宁一时解释不清,只委屈地告诉美金,她跟小梁已经很久没见面。
美金愣在原地,问:“那就是分手了?”
“我是上个月才跟小顾分手。他,我还倒是没有。”
“那就好。”
丁宁一跺脚:“妈,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跟他恋爱都没谈,哪里谈得上分手呢。”
“不是还有个小林吗?我记得你以前老是说小林怎么怎么的。”
“那个早分了,还是去年的事。”
“上次小梁帮我搬完家,我跟他其实已经很长时间没见面。”丁宁微弱地复述。
“这个不妨事,随便找个吃饭见面的理由那还不简单。你爸爸正好下个月生日,我们就说这个月提前给他过。”丁宁虽然表示不同意,最终还是像朱父那样温顺地忍受这些不舒服。而美金私下里却对朱父说便宜他们了!
因为想到这里有三个人,便又请托朱父打电话给小梁的父母,关照他们一起来。小梁那里因为替丁宁搬过家,以为彼此早就心照不宣,马上就爽快地答应下来,并没有多想,反而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倒有点不相信似的,站在窗户前,看远处的朦胧的月亮,对电话那头的丁宁说:“这是真的吗?”
丁宁坐在那里,双手托住自己发烫的脸,把自己的一张瓜子脸捧得更是娇滴滴的,尖着声音恍惚地试探:“现在你还说这话!你如果不愿意来的话,我是不会勉强你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还能收回你自己发出去的邀请?”小梁转过身来,着急地问。
“我其实长得不怎么好看。”丁宁试图找些理由说服他不要这样鲁莽,让他仔细地考虑一下,以为局面就能够更加牢靠一些。但是这些理由连自己听来都虚弱得很。
“我又不是要找一个美丽的瓷花瓶放在房间里。”他安慰她。
“难道你没看出来我的鼻子很塌吗?”丁宁依然不饶地问。
小梁被这些问题问得有些不耐烦,似乎在故意找麻烦,因为听出来她有临阵退缩的意思,马上就质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丁宁的举动使小梁有些进退失据,只是说:“你不要多想,你其实长得很好看。不过有时候脾气稍微改一下就更好了。”丁宁缩住了口,不再问下去,唯恐他再生气。她撅起嘴,仍然摸摸自己的鼻子,仿佛还在对一切表示不满。
在某个时刻,她认为自己不错,能够长时间地保持与小梁不见面而还能对他有把握,且她没有给予他任何承诺与暗示,但正是因为很难说明白究竟是因为她本身的美丽还是对美丽背后的财富的自信,一旦遇到急促不可控的情况,她就像现在这样举棋不定。这一点有些像美金。从美金那里继承而来的隐秘的遗传纤毫不差地被复制下来,在特定的时候就会显现。
小梁提前一天去车站把父母接过来,查验一切手续后先入住附近的酒店,就等丁宁的父母亲出席。丁宁只好先陪伴。虽说是因为朱父过生日大家聚一聚,小梁的父母却默认这是两家未来的开始。于是两人不免已经从公婆的角度来看待丁宁。他们拿出急匆匆给丁宁买的手镯,算是初次见面礼,他们本来还准备了另外一只金戒指,如果顺利的话,或许这次见面可以把婚订下来。朱丁宁两手交握,显得拘谨。小梁示意她戴在手上,她又任性地把手一甩。
美金这边风风火火地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只等那天一干人等准时出现在宴会上。她把那天出席的装扮想得十分周到,势必要压一压对方。其中有重要的一样就是戒指,为了这只戒指,美金特地去商场拣了一件连衣裙。既然买了连衣裙,就又需要一副珍珠项链。珠子的价格不算贵,店家虔诚地说:“你看,这是真珠子。”美金知道这是假的,但是她相信这是真的。
美金在镜前穿戴,对朱父说:“我那只戒指你帮我拿一下。”
“你知道放在哪里吧?”
“我已经记不得上次你什么时候戴过它。”
“葵花女儿结婚的时候。”美金解释。
两人之间飘过一阵短暂的沉默。
“我记得葵花亲口对我说‘我家婷婷长得可爱。”
“戒指不在。”朱父告诉美金。
美金还沉浸在刚才的回忆中,没有回过味来。
“你仔细找了没有,还没找就说不在不在的。”
美金走到五斗橱前,打开一个罐子,罐子里全部是折叠好的千纸鹤,她看见朱父刚才因找戒指而把千纸鹤倒出来过,桌上还零星地散落几只。美金开始意识到不对,戒指不见了。她开始拼命地摇晃铁皮罐子,没有任何有力的响动。
美金没有泄气:“可能放在丁宁的房间里了。”她一路寻找。“咦,上次我还拿出来戴的呀。”冷气“咝咝”地从她的牙齿缝钻进去,她浑身颤抖地走过来走过去。
丁宁打电话过来问他们什么时候出发,他们这边已经从酒店准备好。
美金听不了几句,不耐烦地把电话递给朱父。朱父在一旁尽力安抚,没话找几句话来说。美金走到一台废弃的音响面前,她熟练地拨开喇叭盖,伸进手去乱摸一阵,当碰到可疑的金属物件时,尽管大小比例不对,仍旧惊慌失措地扯出来音响上的大洞静静地张着大嘴,仿佛在伺机吞噬周围的一切。
朱父已经又接了两个电话。
“我看我先去,你在家慢慢找。”他告诉美金,“再不去,他们饭可都快吃完了。他们一定已经觉得我们很失礼,还以为我们拿架子。”
“我看你也不要找了,十有八九是被老鼠叼走了。”他看见她还在找,想让她彻底死心。美金听到这话心凉了半截,倒真的像是被老鼠叼走了。
她希望朱父再等一会儿,于是她接二连三告诉朱父戒指一定是在鞋架子的一双许久不穿的皮鞋里,如果没有的话,那也可能在冰箱的冷藏室内,因为她也曾经随手把它跟一块冷冻鸡排放在一起过。等到她把那雙皮鞋找出来看依旧空空如也的时候,朱父再也没有耐心等下去了。为了使这次见面不至那样草草收场,丁宁的婚事能够顺利地往前行进,朱父提醒她:“找不到,你暂时就不要去了,否则我担心你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实在找不到,就先用之前你那只假的替代下。”他说完欠身拿起衣帽架子上的帽子就出门。美金弯腰打开冰箱的柜门,到处翻看。也不知时间过去多久,美金也顾不得了,拿起那只假的戒指戴上。
朱父刚到不久,又紧接着见美金赶来,大家都吃惊不已。美金在慌张中还是有打扮过的痕迹,头发是梳过的,耳鬓萧条地挂下来两绺,显得刚在风中匆匆赶路;口红涂得溢出嘴唇,十分地不圆润,倒像被人用嘴唇狠狠地凌虐过。他以为戒指找到了,不问则已,一问,美金的心正被一只手揪住一般,心不在焉地与梁父、梁母寒暄几句,客气地问他们远道而来只为两个小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呐!”她胸部抵住桌子,整个人的支点仿佛就在这胸部,不然她会像一顶没有支架的帐篷“嘭”的铺下来。她哆嗦着嘴唇喝杯子里的水,镇定地说话,声音难保不受控制地在不必要的地方高上去,在高的地方忽然低下去。她虽在强行镇压慌张,但也就此开始失去秩序。
“我们家丁宁从小没受过什么苦,有个叫葵花的保姆一直照顾她到十三岁。”
“后来虽说受到了各种影响,但是她爸爸对她一直是视若明珠。”梁父、梁母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美金眼睛红红的,起初大家都以为她舍不得将来女儿出嫁,但是这样似乎还太早了点。无论如何,梁母宽慰美金:“你放心,丁宁以后到我们家里啊,我是多了一个女儿,你们也相当于多了一个儿子。”
吃过饭,回到酒店,丁宁跟小梁在房间里说话。为了不妨碍他们,梁父悄悄地替他们关上门,梁母也觑个空跟了过去。“你不是说丁宁家有钱吗?怎么我看她一个劲摸自己的手指,我就好奇看她的手怎么了,你猜怎么着,手倒是没看出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那戒指。我一看那戒指是假的。”
“是假的?她要戴假的干什么?”
“我看连那镯子也是假的。”梁父气愤地说。
“我还不是听你那个宝贝儿子说她家有钱。真有钱,戴假货?”
“错不了,那戒指都掉了漆。镯子是包金的。”梁母听梁父说得有鼻子有眼,也留了心。只是心下一直疑惑不已,“莫不是她自己也被骗了?”为了防止引起怀疑,梁母及时阻止梁父继续说下去,想要亲自试探一番。
“听亲家母说家里原先是做生意的,现在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啊。”美金正因为心下烦乱,便道:“生意哪个年头都不好做。要说过去,那还有生意人的样子,现在欠钱的才是老大。”梁母闻言讪讪的。
“做生意的总比我们打工的强呀。”梁母笑说,“我跟老梁说,你那个小单位做做就拉倒了,你儿子马上要结婚了,你跟过去带带孙子不是蛮好?省了一大笔保姆费。”美金鼻子里“哼哼”着,并没有理睬,倒是经梁母一提醒,想到过去因为许老板携款而逃,已经损失不少,而新买的戒指却又不见,不由得怒气冲冲的,对梁母说:“那你们家现在能拿出多少彩礼?”梁母一听这话不是人说的,准备站起来就去拉上儿子走。丁宁听见外面吵吵嚷嚷,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出来就看见美金眼泪哗哗流:“我那——那——我那戒指丢了,我一直没找到,我老是找不到它。”
朱父拖着美金往家走,路过广场,一群在寻食的和平鸽被他们的脚步声惊得四处飞散。仿佛已经有无数只震动的小翅膀在搅浑他们的视线。美金新换上的裙子,也好像一下子已经旧了无数年,觉得几十年前就已经穿上这身连衣裙。丁宁躺在床上哭哭啼啼的,只是一味伤心难过。美金在床边宽慰:“天下男孩子多得是,那个小梁哪里好?将来也很难谈到一个像你这样好的对象。我看他也是个没主见的人。”
“妈知道你心里不好受,就是养条阿猫阿狗,这么一下子分开,哪里能不想呢?”丁宁自知无法再去联系小梁,却在不久后收到关于小顾订婚的消息。她也没办法再去找小顾。
“我上次听说小林的爸爸还在替小林问丁宁有没有找到男朋友,我心想就他家那样,我也没搭理。我明天找个理由去问问看,说不定你们还能有姻缘。”丁宁听到后,一把夺过美金手机,往地上一掼。要说小梁确实也没有那么好,两人没有走在一起也不是什么遗憾的事,丁宁只是感受一种无以名状的委屈。
晚上,美金睡得晚,一直到月光照了一地,才有些睡意,但忽然心里跟个明镜似的,缓缓地起床,一路赤脚小跑到某一处拿出戒指。可是她从此再也没有提过丁宁婚嫁的事,只是换了一种说法:“我们丁宁可不是个要这要那的人,我们不是卖女儿。”但是那句“你们家能拿出多少彩礼”一直成为人们背后叽喳丁宁未能顺利出嫁的原因。丁宁三十六岁那年,也有人在黄昏时候看见她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在街边散步,大家都私下谈论这次一定能成功,但是不多久看见她所挽着的又是另外一个,于是大家也笑说:“他们家订婚戒指倒不知收到多少个呢!”
秦汝璧,女,1991年生于扬州高邮。鲁迅文学院第四十届高研班学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16年在《钟山》发表头条作品,至今已经在《钟山》《作家》《中国作家》《山西文学》等刊发表作品若干。2020年《华灯》获“《钟山》之星”年度青年佳作奖,同年入选江苏省“紫金文化优青”。2021年出版小说集《史诗》。2021年成为江苏省文学院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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