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内容主体、边界及其他*

2023-04-16 05:10蒋卫荣
档案与建设 2023年2期
关键词:档案学档案管理研究

蒋卫荣 刘 言

(1.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215023;2.苏州城市学院,江苏苏州,215104)

随着情报学、图书馆学、档案学三个二级学科的一体化趋势加深,并融合为一级学科——信息资源管理,相信整个学科将取得前所未有的内涵提升。然而,这三个二级学科毕竟还是有自身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及由各自核心课程构成的研究领域分野。就档案学这个二级学科而言,各个分支学科亦非均赶上了快车道,类似《中国档案事业史》这样相对“古老”的分支学科则明显滞后、甚而是落伍了。笔者在多年教学与研究积累的基础上撰写了本文,以就教于业内同仁。

1 中国档案事业史学科名称及要素

1.1 中国档案事业史名称演进

所有的专业、行业、系统、事业均有其专业史。档案管理业务及专业亦然,名曰中国档案史、中国档案事业发展史、中国档案事业史及中国档案学史。其中可能使用“中国档案史”者最多,最早可追溯至民国档案学家殷钟麒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其在“自序”中称“‘惟中国历代档案之概观’一节,无专书参考,略而不详;中国档案史,为未开辟之园地,须作最大努力之搜集,或可有成”[1]。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韦庆远先生在《档案工作》杂志连载档案工作史话,也沿用“中国档案史”讲义这个名称。

选用这一名称,可能受相关学科的启发或因模仿、移植所致。中国近代档案教育最早由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肇端,该校图书馆学专业已有类似“中国书史”课程或名称设置。但是,名称可以模仿,学科内涵、结构及内容预设迥异。习惯上,在图书馆学专业开设的“中国书史”课程是不涉及历代图书管理这一重要内容的,内容相对纯粹,是名副其实的“书史”。而历代有关书籍管理的内容则由另一门图书馆学专业核心课程——中国古典目录学史或曰古典目录学的课程来承担。

理论上,档案学专业的学科设计中也可以安排一门名曰“中国馆藏档案史”的课程,但事实上并不现实。据现有材料,今人确切了解一个古代档案机构收藏了多少“馆藏”,最早的材料始见于元代陈旅的《安雅堂集》中《嘉兴路总管府架阁库记》中记述的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所属档案机构——架阁库所藏的档案数量:“两至元之间(即元世祖忽必烈至元至元惠宗至元,分别为1264-1294年与1335-1340年)所积成案十万五千有奇,簿历万三千九百有奇”[2],历史上多数时期的档案机构并未为我们留下这样的统计资料。

“中国档案史”最初的课程内容预设,既包括档案的产生、演变(包括载体、种类、成分等)的历史;也包括档案管理工作的历史,即从初级原始形态,嬗变、进化到较为成熟、定型的古典形态,再转型到档案管理工作的近代形态(此种转变也受西方很大影响);还包括档案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必致其对自身的反刍、总结并上升到理论层面的档案学史。就目前的研究成果与进展而言,该内容框架中尚有不少板块的研究阐述还是相当薄弱的。比如历代的档案利用部分,就目前笔者阅读范围所及,各种论著在对这一内容的阐述与表达上仍未实现有效突破。

1.2 中国档案事业史学科中“档案”“事业”与“档案事业”诸要素解析

作为学科名称的“中国档案事业史”,是从1985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档案事业简史》一书开始的。[3]

(1)“档案”一词词源问题

汉语“档案”一词直到明末清初才出现并流传。而与此相类、相仿的“文书”“图书”“公文”“文献”“公文书”“文物”等语词在汉代前后均告诞生,今日生活中绝对属于高频词的“信息”一词在唐代也已诞生。独“档案”一词属异数、例外。档案学界倾向于认为“档案”一词是满汉两个民族文化交流的产物:其结构乃是“档”(满文音译)+“案”(汉字旧有本意)而来,即两种语言语汇的组合,也是两个单音节字语素的合成。笔者也持这样的观点。

(2)“文书”字源及与“档案”词义的关系解读

须承认,“中国档案事业史”这个名称可能涉嫌稍显“现代”。“档案事业”概念或术语的使用,在档案学界应不超过八、九十年。较早者,1937年何鲁成出版的《档案管理与整理》在自序中记作者“晋谒”甘乃光时听甘曾言:“档案管理是不能全凭理论上的,你没有管理过档案,研究的时候,必定要感到隔膜,而你研究出来的东西,实际上未必能应用。如果中国各项事业都不发达,你假如能专力研究二年,一定可以成为一个专家了”[4],语义中将档案管理也作为一项“事业”对待。说中国古代存在“档案事业”,这显得略为奢侈、夸张。但宋元时期的架阁库官员及相关人员周紫芝、李大异、陈旅等留下的主管架阁库(官职)设置、架阁库修建与建筑特色和运行的笔记史料中大多包括对档案的起源、价值、功能的认知,以及修建存储机构及主管官员设置的必要性论述,似乎使用这个名词也不为过。其有一个显著的优势,该词包容性好,内置空间较大,且也有约定俗成的因素,将历代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其中是名实相副、相宜的。《易·坤》曰:“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唐孔颖达《疏》曰:“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北史·拓跋澄传》有:“若非任城 ,朕事业不得就也。”这是《辞源》对“事业”词汇来源的阐述,并解释为人的成就。“事业”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定义为:“人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而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性活动。”

据此,“事业”一词,即功业,指事情的成就。在今天多数人看来,可以分成两大系统,人的系统和社会的系统。现当代广义上的“档案事业”范围更广,主要包括国家(包括执政党)有关档案事业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颇为宏大的以档案馆为主体、数以百万计的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实体管理业务,各层级的档案行政及业务管理、交流工作,档案事业管理与法治建设,包括各级档案学会在内的档案管理机构设计、设置、规划、布局等,档案学学术研究及出版事业,甚至包括国家层面的档案外事交流与合作等方面。

因此,作为档案学专业的一个分支学科,其名称用“中国档案事业史”还是较为准确的选择与表达。

2 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内容主体

中国档案事业史的主体内容是循着“档案”这一实体演进的历史与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而不断演化、进步的,也就是不断改变管理内容与形式的历史。近现代以后还需纳入其延长线部分,即档案学的产生与传播,并对实体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反哺及理论指导。归纳言之,三个板块:档案的历史,档案管理工作的历史和档案学史。

2.1 档案的历史

第一板块,即研究档案起源、产生、范围(如历史上的“六经”是不是档案?可以这样说,六经的源头是档案,但是孔子编撰订成书后的“六经”则已经脱离档案的范围,是“教科书”“书籍”“经典”“文献”,是档案文献编纂成果。因此,从这个角度说,韩宝华老师刻意区分“档案”与“档案文献”概念[5]是具有一定理据的)以及发展或演进的历史。

近代以前,习称“档案”者,其主体是衙门或机关档案,如汉代政务办理完成后归档材料有称“故事”的传统,唐代与人事管理有关的“甲历”或明代的“贴黄”,历代需作大量登记、制作的与民政、税务直接有关的户籍,明代后湖黄册库保存的数以百万计的赋役黄册等均属于机关政务档案。其中“主体中的主体”是古代衙门及近代以后,以政府机关为主形成的档案(国外的情况可能与我国稍有不同,社会组织发育及其附属物档案的出现、发育与扩张,时间上要明显早于、数量规模上大于中国。中国社会组织档案的勃发则是近代以后事情,如苏州市档案馆所藏的市民公社档案、丝绸同业公会档案、商团档案等)。对这类材料的收集、发掘与史料梳理工作,并在中国档案事业史学科中予以全方位展示并作系统描述,是“档案史”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这方面的工作,至今做的也很粗疏,仅是一些泛泛、浅层次的工作。就“档案”而言,这样的东西有没有呢?可以肯定地说:有。甚至也有一些类似于我们今天所称的专门档案或科技档案之类的实体。

宋代有各级、各类官办的医院,苏东坡在杭州任职时便办有一“安济坊”,“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痊失,岁终考其数为殿最”[6]。这里的“手历”,为古代病历档案无疑。其功能既是医生诊治病人疾病效果的记录、档案,又是对医院医生进行定期考核、奖励的依据。

类似材料从绝对数来说肯定属海量,但是要发现并整理出来却非轻而易举之事。就从业者而言,需具备较强的古代文献与古汉语素养。通常情况下,从事中国古代史的教学研究人员是凭各自兴趣分段进行的,中国档案事业史研究和成果积累不妨也寻求这种分段合作形式而谋断代突破。

广西民族大学丁海斌教授有关历代文档名词研究也极具学科与学术价值,因其属于中国档案事业史三个板块之一“档案”史研究中循“名”责“实”的部分,乃本体中的“本体”,属题中应有之义。

2.2 档案管理工作的历史

第二板块,即历代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中国档案事业史的核心内容。历史上档案管理工作经历了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隋唐前后,大相径庭。隋唐以后,出现了专门化的档案管理机构及与其相应的专职型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内容与环节也趋于复杂、繁琐,“锻炼”“复治”(《隋书·刘炫传》中档案工作用语)是常态。[7]中国档案事业史的研究要在既有的成果、格局基础上实现重大突破,则有待于对隋唐以后各历史时期档案事业史史料和史实的探寻、勾陈、甄别、辨伪与阐释、整理、发现,乃至对重大史实的重建与考订。郑州大学王金玉教授的研究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典范。[8]

在此,就笔者所认知的较为重要的不同历史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中若干制度性安排或举措,略陈数例以作说明。宋代“千文架阁法”的性质分析、古代档案管理实务中有无原件概念的理念及其档案管理目标诉求、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分期等问题,以及历代档案利用素材的勾陈、发掘与阐释:如宋《庆元条法事类·文书门》所涉档案管理制度阐释、宋元时期学人有关档案机构笔记史料内容梳理、清“随手登记档”及其价值发现等。这些对中国档案事业史建设具有重大学科价值的问题或方面,多数可能至今尚未取得为业界公认的突破性研究成果与权威阐释。

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发展与演进也有分期的问题。1840年以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档案变迁与档案管理工作演进相应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历史上的档案和档案工作发展演进、嬗变毕竟有别于一般的政治史、社会史分期[9],两者并不完全同步,不能将这种一般性的历史分期不加区别地移植到中国档案事业史分期上。

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分期以何为标准或依据?有人可能认为,档案介质即载体的演进可作为一个视角。纸张取代简牍是档案载体的重大变革,对中国古代档案发展史的影响巨大。印章重要性凸显的时间,肯定与纸张作为文书及档案的载体有重大关系。可以说与今天传统的纸质档案与新生电子档案载体的影响相类。

但笔者以为,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历史分期还是要以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演进为主要依据,并以此作为中国档案事业史叙述、分析及对档案事业发展成就评估的标准,从而构成其内容主体。[10]隋唐之前,由于档案工作发展尚不充分,档案事业史的内容只能是档案的历史与尚属初级、相对粗疏的管理工作(档案工作基本处于一种自在而非自为的形态)两者并重,甚至需以前者为主,还要纳入大量文书与文书工作史,尤其以文种规范使用为主的叙述。隋唐以后,档案管理工作逐趋成熟、定型,其标志是出现了专职的档案工作机构和管理人员。笔者持有一个基本观点,古代档案管理工作发展至宋代已基本定型,至南宋甚至达到了古代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顶峰。著名学者陈寅恪在《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正〉序》中称“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11],这一评价同样适用于中国古代档案管理的制度演进与变迁过程。

但中国档案事业史的文献史料,尤其是有关历代档案管理工作的文献史料,其发掘、钩沉的广度与深度以及分析、阐释的深度都显不足,其中也不排除历史上形诸文字的相关史料本身也相对不足。

再如,历史上档案管理到底有没有“档案原件”概念?也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原件概念在机关衙门日常的档案管理过程中是不会刻意追求的。动辄数以百万、千万甚至以亿计的官府档案,不可能具备今天安全、规范、面面俱到的管理条件与设施。归档材料若保存几十年后不可避免会发生破损、残缺,施以重抄这一既简单、操作性强,又经济实用且有效的档案管理手段是毋庸置疑的。这类史料可谓俯拾皆是。而至今中国档案事业史论著中不知是何原因,相关内容阐述基本无存。钟文荣先生曾对笔者《历史上档案管理的目标价值与原件概念衍变》一文观点提出商榷[12],在此简单作出回应。笔者并不完全否认古代档案管理中存在重视原件的场合与做法(如以皇帝名义发布的各类诏书文本、皇家档案中的所谓“玉牒”、科举考试结束发布的大小金榜等应该是有原件的),但是作为官府办事——政务运作过程中产生并在实际事务办理完毕后大宗的、例行性的、数量动辄以千万计的副产品,都事无巨细、不加分别地施以全程原件保护既无必要,也无可行性。传统书画作品的保护技术——托裱修复工艺不可能不加甄别地移植到档案管理领域。[13]书画作品与普通的文书档案最大的区别是:前者的价值是与特定作者联系在一起的,王羲之亲笔的《兰亭集序》(假如存在王的真迹)与后代其他人临摹的同题材作品,其价值完全不同。而传统官府、衙门档案的名义作者往往是机关或机关负责人,其实际作者(起草者或书写者)则往往是“无名氏”,即使是内容极其重要的文件材料,往往也假手于“无名氏”。更为关键的是,珍贵书画作品及宋元时期珍稀古籍善本的绝对数量毕竟是有限的,与文书档案数量可谓霄壤,其管理目标及诉求是信息内容的真实、完整与安全。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档案管理认知是不会刻意追求原件抑或非原件之分的。

作为中国档案事业史重要组成部分——历代的档案利用内容板块,可以落实在各个历史时期围绕政治、经济、文化、人事、司法、科技、外交领域等的利用,从而避免历代档案利用的相关内容设计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叙述都似曾相识或基本类同。当然,这种理念落实起来也确实存在约束条件,即对各类史料尤其是古文献史料的掌握广度、深度以及对这些文献的阅读、阐释与梳理能力。寻找、检索甚至勾陈历代档案利用的实例类史料,需要较为扎实的古汉语及文献阅读能力,否则此事莫办。

这就是近代学者关注的“发现(见)之学”与“发明之学”及两者孰重孰轻[14]的关系问题。近代著名学者黄侃、陈寅恪、蔡元培等人都对此问题作过专门讨论。黄侃常说:“所贵乎者,在于发明而不在于发见(现)”。著名学者陈寅恪则一贯强调“发明之学”重于“发现之学”。他在为冯友兰所著《中国哲学史(下册)》所写的审查报告中,对冯著持充分肯定评价,原因就在于“此书于朱子之学,多所发明”[15]。中国档案事业史学科长足发展有赖于“发现之学”与“发明之学”两者的突破。一方面有赖于类如《隋书·刘炫传》与收录于《全唐文》卷五二三唐德宗年间吏部侍郎杨于陵《请修写铨选簿书奏》[16]文这样具有重大史料价值的突破;另一方面则是对相关文献的解读、阐释空间与筚路蓝缕、推陈出新般的突破。如王金玉老师对宋代档案管理制度中对“千文架阁法”性质与功能的辨析为我们提供了示范性阐释。

说到底,千文架阁法本身实际上是一项文书制作与管理制度,具体地说,是一项文号编制制度。追溯这项制度的提出,其源头却在档案管理环节,即江南西路当地百姓“多窃去(官府)案牍”,且“州县不能制”[17]。问题最终解决,是通过加强文书工作的规范化环节而实现的。这是典型的由档案管理存在缺陷反馈给文书工作环节而作出的制度调整。这一技术上的变革就档案管理环节而言,有效地杜绝了归档文书及档案的遗失、偷盗现象,落实了档案遗失的责任追究制度。这类似于今天倡导的电子文件生成、制作阶段就要考虑档案管理的要求。因此,从本质上说,千文架阁法是一项文书制作与管理制度,但是其实施客观上有利于档案管理的完整与安全要求。

等我从卫生间里出来,竟然和那位小说家不期而遇。让我想不到的是那个写童话的女孩一脸笑容,紧紧地跟在小说家的身边。我刚想和他们打招呼,但小说家却神色尴尬地转过身去……

在古代档案管理史上,某些制度或做法的性质介于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两者之间。文书立卷的制度属性,在现当代认定其为文书工作业务,但在古代应该属于档案工作业务范围。在20世纪50年代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明确由文书承办部门立卷规定前,一直是由档案管理部门担任立卷主体。其源头可以上溯至纸质文书取代简牍成为主要载体的最初阶段。文书立卷是文书工作转入档案工作阶段的标志性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文书立卷一直是档案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20世纪30年代民国政府推行“文书档案连锁法”,把刚刚建立起来的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的界限认知又人为弥合了。此类做法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直到今天台湾地区某些机构或部门依然沿习此类模式的管理办法。退一步想也易理解,因为档案工作职能毕竟要让位并服务于政务工作与行政效率。这类材料与内容也属于档案事业史的核心部分。

2.3 档案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档案学史)

第三个板块,便是对中国档案学的产生、发展历史的描述、分析及评价问题。众所周知,中国近代档案学产生的背景确实与近代社会、政治变革相关,并受欧美档案工作的影响。其作为学科是个“舶来品”,但是中外“档案学”的研究内容却大异其趣。中国近代档案学因缺失档案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形成了与国外档案学以档案馆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档案馆学”明显有异的——以机关档案工作为主体研究对象的“机关档案工作理论与方法”。

揆诸民国“十三本档案学旧著”可知,民国时期档案学人对国外的档案管理现状、历史及档案学发展均有不俗的了解。在何鲁成的《档案管理与整理》和殷钟麒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中对英、法、美、荷、德等国的档案工作历史与现状都有大段的介绍与描述,对国外的档案学理论也有丰富而准确的介绍、阐释。有多部档案学著作对“Archive”词源还进行过分析,一致的观点是,它来源于拉丁文,最初是指“用为庋藏公共文件或有关历史之文件之处,以今意表示,当为档案室、档案馆、档案处等,而非档案本身”;“《大英百科全书》对于此字甚少说明,仅注用以指庋藏属于国家社会之记载文字之地方,常用复数”[18]。还大段直接引用英文原文。毕业于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的程长源编著的《县政府档案管理法》(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也说:“档案(Archives),按此字原为庋藏公文之地,后引申为档案之本身等”[19]。甚至对国外档案机构的馆藏也十分了解。《中国档案管理新论》中有“美京华盛顿共有二百六十万立方英尺档案,联邦政府散在各州之档案有四百八十万立方英尺”[20]等叙述。反观当下今日学界对近代档案学的学术发展史研究及相关情况尚有不足。

“民国十三本旧著”中有多部著作涉及历代档案工作总结叙述。类似战国与秦柱下史职能;楚汉相争之际“萧何又能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使沛公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民所疾苦,以兴汉室”;宋代普遍设置的架阁库等重要史事已被近代档案学人通过发掘相关史料而获知[21],今天所知的古代重大档案工作史实多数已在他们的著作中有所揭示、发明。

殷钟麒在重庆创办的私立崇实档案函授学校,与他对法、德(普鲁士)档案学校于档案管理人才培养、成才的价值与影响有着全方位的认知有关,甚至他还间接引用英国首相的话:“法国档案学校之好组织、好先例,可惜英国仿效太迟”[22]。还直接列出普鲁士史学专科及档案学学院1930年9月修订开设的“档案学”“现代档案学”等课程。他还说:“现代学术日新月异,档案管理亦已成为专门技术”[23]。由此可见,近代档案学人对主要欧美国家档案管理的现状及档案学学科发展情况有着诸多了解与认知。

即便是近代档案事业史的研究,至今也存在着不少疏漏或缺失某些重要板块。多年前,笔者就零星发现一个民国档案原始文本中存在一个不为学界了解的符号(码)系统。之前因看到的相关材料较少,印刷类文献中(除影印出版外)未见这方面任何记载或解读材料。近年来,单位所藏部分民国馆藏以及因带实习生赴档案馆实习与业务实训,得以见到数量较大的原始文本。由此了解到近代尤其是民国档案原始文本中存在一个苏州码子的编号系统。截至目前,尚未见到档案学界的学理诠释。

3 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学科边界

学界有人将王铭老师列为研究民国时期档案事业史第一人。他利用收集的上百份民国档案文献写作过数十篇有关民国档案的研读、赏析及有关文种问题的文章,但他不一定认可学界对他的这个评价。其“民国档案研究”本质上应归属于“文献研究”的范畴,类似于传统学人对上古文献的整理研究。王老师的数十篇有关古代(从先秦至清各朝)档案文献研究的文章,均以文种研究、文献学甚至以某一制度的确立与运行等为核心内容。

假如一定要在档案学与历史学或文学间找出一个显著的区分点或分野的话,那么,可以套用一句20世纪80年代曾经在档案学界流传的话,前者的取向是所谓“形式中的内容”,应该基本准确,后者则是要发掘历史信息、文献中蕴含的某一历史时期的真实社会发展历史图景、制度变迁或文学及审美意义。这与不同学科的研究取向有直接关系。

明清时期,有关文书工作内容(当下史学界已将历代文书工作制度及运行作为历史上政治制度运作的研究突破口)也远较档案工作及档案事业史的内容丰富。如“留中”“贴黄”“票拟”“批红”“划诺”“画可”等都属于文书工作制度,极端者如明司礼监太监僭代皇帝在大臣们的奏章上批示(时称“批红”)的文书处理制度。笔者以为这类史料、史事不应该纳入中国档案事业史叙述主体。这种本质上属于政治运行或者说皇权代行体制是明皇朝权力分立的特点之一。

笔者以为:这些内容,在中国档案事业史中只能属于边界性甚至属于边缘性的部分,但假如在隋唐以前,则也应属于中国档案事业史的核心内容。

总体而言,相当多的事物其源头本为同一物,但随着社会、经济及技术的进步,分工的细化、分野,机构设置的日趋完备,同一源头的事物可分化出众多行业、专业及相关业务。隋唐之前,档案及档案工作史与文书及文书工作史基本合一,且后者的内容与史料也远较前者丰富、充分,范围涉及广。某些介于文书工作与档案管理之间的内容应该纳入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内容,如历史上的“文移勘合”制度、照刷磨勘文卷制度、苏码编号系统等。

至于一般性的有关文种演变、文书运行甚至由此带来的政务安排等内容则可作边界处理。类似郦永庆利用馆藏现存“议复奏折”推翻了鸦片战争前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存在所谓“严禁派”与“弛禁派”之分的学界传统主流观点;[24]再如吴佩林等人利用四川南部县清代档案所载,确定任期的104任知县平均任期为2.2年、署任平均任期为0.9年、代理知县平均任期仅为1.5个月的统计结果,从而彻底推翻了《清会典》中所载“三年一任”习说等,这类材料显然无法进入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境域,连边界也谈不上。[25]其属于典型的历史研究,尽管与档案的发现与公布有关。

还有某些距离今天较近的档案原始文本本身也不排除同时具有“档案事业史史料”性质,如民国时期有些档案原件上记录有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的标记、符号;案卷封面及卷内文件目录页相关栏目的填写,类似文书处理流程中的编号,机关领导人履行签发职责,在相关人员起草的文件上留下的“行”或外单位来文上写下的“交某部(处)议处”等例行文书处理程序文字;有些材料上盖有档案分类章,甚至还有一些只有当时经办人才能辨识、辨别的档案管理记录符号等。

4 其他相关的探讨

4.1 “档案研究”与“档案学研究”关系认知

按理说,“档案研究”与“档案学研究”两者关系应该不存在任何疑问或不解的。但是,由于学科归属、定位多变,且学科理论基础相对薄弱,档案学界似乎对这两者的关系存在认知误区。王铭老师发表的几十篇有关民国及古代档案文献的研读文章(成果),可冠以“有关民国(或古代)档案文献的研究成果”之名,但似乎不能简单将其命名为“档案学研究”成果,而属于文献研究的范围。实践中诸多场合,“档案”二字含义指称的是“档案工作”“档案事业”的意涵。如国家档案事业管理机关,各省、市档案局在新版《档案法》中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改为“档案主管部门”,以反映2018年档案机构改革成果。某些与档案工作有关的专业协会、学会,大多办有冠以“XX档案”的刊物,这里所指的“档案”,实际指称的是以刊载“XX省(或国家或行业系统)档案工作的新闻报道、会议安排及综述,各地开展档案工作的特色、创新与行之有效经验与技术推广,档案学论坛”等内容在内的连续出版物,其中有些省属档案行业刊物每期也发表一些属于学术性论文的稿件,但是办刊宗旨还是为全省乃至全国从事档案业务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的。众所周知,档案学界已有两份得到业内公认的档案学学术期刊《档案学研究》《档案学通讯》,前者直接以“研究”冠名,后者以“通讯”示人。在它们创刊的头一、二十年,“通讯”的学术性要大大胜于“研究”,创刊初衷本就是要办成“研究性”的学术期刊的。《历史档案》《民国档案》《北京档案史料》等刊物创刊初期可谓名实相符:以向社会各界及学者、读者公布、刊印有关明清历史档案、民国档案及北京市档案馆所藏档案原始文献为目的。主办这些期刊的档案馆随着自身研究力量的提升,也将其逐渐发展成为公布文献与相关历史研究并重的学术期刊,也基本脱离了其最初的角色定位(现在各类期刊分类中也将其列“历史”类下)。因此,笔者认为,假如某期刊、杂志是以档案学研究为其办刊宗旨,就该冠以“档案学研究”名号,若以“档案研究”命名可能欠准确,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笔者曾在小范围内对部分教师与学生作过调查,询问其对“档案研究”与“档案学研究”两者关系的认知,有相当多的从业者认为两者等价。事实上,两者可谓大异其趣,一向左,一向右。前者属文献学研究,如利用现存清代与民国档案研究这一历史时期的司法制度,著名学者茅海建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研究鸦片战争中清方的军费支出等,试问此类相关成果是“档案学研究”吗?此类研究可冠以“档案研究”之名。从学科分类来说,可能分属历史研究、法学研究等学科范畴。而档案学研究的主流则志不在此。现代档案学研究本质上属于管理学的范畴,否则国务院学科办于20世纪90年代也不会将档案学的学科性质与归属作出相应调整了。

那么,自然会有人问:为什么“历史研究”与“历史学研究”之间,“经济研究”与“经济学研究”等之间可以彼此转换,互为等价?而“档案研究” 与“档案学研究”就不可行呢?即便没有人记录、收集或整理某一历史时期文献,但其“历史”本身还是客观存在的,后人可以通过文物、遗址或其他手段开展研究,近现代史还可以收集当事人的回忆录、寻访历史事件发生地、口述史史料或照片影像资料等渠道进行可能涉及局部或某一领域的研究。但若没有“档案”,则就不可能无中生有搞什么“档案研究”。中国档案事业史的研究,主要依靠有关各历史时期的档案事业史的“史料”,而不一定是“原始档案”。如《隋书·刘炫传》是一则重要档案事业史宏观研究史料,但其本身显然不是“档案”,却是进行深入研究档案事业史的众多核心史料和依据之一。没有原始“档案”,不一定就不能进行“档案学研究”。档案事业史的主体内容并不是对现存档案——文献内容的研究。即使这些现存“档案”本身可能存在一些可供档案事业史研究、参考的史实元素,但不太可能是档案事业史研究的主体素材,当然也有偶然例外情况,如《当代中国档案事业》选录的陕西经制使司有关抗金原始档案文献就是一份极为稀见的档案事业史史料。“苏州码子”记录也是我们今天还原或再现民国时期部分档案管理史实状况的重要依据。

4.2 中国档案事业史的核心取向及内容叙述侧重点

中国档案事业史是档案学的分支学科之一。既然它是档案学的分支学科,故而中国档案事业史的核心取向当然也是管理学方向的,即历代档案管理工作史。甚至档案学史的部分也可以理解成管理工作的后缀部分或延长线。近、现代诞生的某些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其过程大抵如此。

而中国档案事业史内容叙述的侧重点,依笔者看来,重点应该在古代部分。尤其是对于隋唐至明清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内容,本学科的发展可以在这一板块的文献钩沉及由此基础上的分析阐述方面实现突破。假如全国普通高校档案学专业有五人以上能取得类似王金玉教授的宋代档案管理制度断代研究成果,则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学科内涵与格局将实现脱胎换骨式的提升。王金玉在“发现之学”与“发明之学”两方面实现了在业界尚未有第二人能及其右的成绩。其次是近代部分。这也是由中国档案事业史的学科性质、取向及趣旨所决定的。学科本身的内在预设、规定性,决定了与中国书史结构上的区别。笔者还以为,类似中国书史、中国官私藏书史及中国档案事业史等学科本质上都属于广义中国文化史的组成部分。假如相关学人能以更大精力投入民国时期的档案事业史研究,将会实现中国档案事业史研究的局部快速有效突破,进而带动整个中国档案事业史学科研究与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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