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规则”视角下特色小镇发展的理性思考

2023-04-12 00:00:00段进军玄泽源翟令鑫

摘要:特色小镇作为一种新型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融合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在特色小镇发展中也暴露出了“房地产化”、过急过快、经营混乱等众多问题,建设特色小镇需要理性思考。从“行动—规则”视角对特色小镇背景、内涵、成功及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特色小镇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它是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所形成的自组织系统,特色小镇的特色是内生于动态演化的自组织系统。成功的特色小镇一定是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发挥了个体的主观能动性,特别是发挥了企业家创新精神。失败的特色小镇并未形成特色产业支撑的自组织系统,没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家的创新作用。因此,基于“行动—规则”视角,我国特色小镇应坚持理性发展、因地制宜、市场运作和政府引导等原则,合理规划、科学发展。

关键词:行动;规则;特色小镇;理性发展

作者简介:段进军,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东吴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玄泽源,苏州大学东吴智库研究助理,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研究;翟令鑫,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生态系统视域下特色小镇演进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BGL157)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127;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23)03-0108-08

DOI:10.19563/j.cnki.sdzs.2023.03.011

特色小镇的产生与发展和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城乡融合”等战略相辅相成。在此背景下,为了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深入贯彻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目标①①卫龙宝、史新杰:《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思考与建议》,《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第28-32页。,以云栖小镇、梦想小镇为代表的特色小镇应运而生。但与此同时网络上也流传着一份“特色小镇死亡名单”,相当一部分特色小镇在其发展过程中难以为继。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中提到,尽管特色小镇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但是部分特色小镇出现了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特色小镇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其空间秩序与演化过程应高度统一,这与人的行动和行动协调理念相契合。因此,从“行动—规则”视角去认识特色小镇,厘清产生的背景及内涵,深入分析成功与失败的原因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日后打造高水平特色小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特色小镇产生背景

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地区欲通过打造新型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城乡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一方面,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融合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推进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建设特色城镇。特色小镇的建设正是围绕这两大背景展开的。

(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

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无序的发展状态:大中城市边缘盲目扩展、水土资源日渐退化、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等;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也在不断拉大:2021年长三角城镇化率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指数报告(2022)》来看,应为71.45%,但是根据三省一市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加总平均来看为73.83%。然而在偏远地区及发育不成熟的城市群,其城镇化率远低于中国整体城镇化水平。此外,快速城镇化也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越来越突出,宅地废弃、人口大规模转移、住房、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问题正制约着农村的高质量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不仅没有得到本质改善,甚至有不断加剧的趋势。特色小镇作为一种新型的产业空间组织形式,对于解决当前城乡面临的二元结构、城市面临的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其一方面能够疏解城市压力,促进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能够引导资源要素向城镇流动与延伸,带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发展,这对实现产业与人口集聚和就地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区域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

中国经济长期的粗放式发展形成了许多僵尸企业,供给与需求不匹配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障碍,面对传统产业竞争力持续下降的严峻挑战,如何通过高科技产业和龙头企业的引领,在传统产业集群中嵌入新的创新要素和发展动力,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①①马斌:《特色小镇: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大战略》,《浙江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第39-42页。特色小镇建设注重比较成本,通过资源共享、产业与人口聚集形成行业规模经济,产生聚集经济效应。②②王振坡、薛珂、张颖等:《我国特色小镇发展进路探析》,《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4期,第23-30页。因此,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关口,特色小镇为各地产业发展战略的再选择提供了新思路,其通过辐射力强、功能多样等优势打造产业链集聚,以及通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等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

(三)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打造合理城镇体系的必然要求

虽然我国城镇体系构建已取得积极成效,但城镇规划不合理、分工协作效率低、功能缺失等矛盾依然存在,甚至已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城镇化深入推进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阻碍。特色小镇作为中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载体,也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新支点:特色小镇能够通过对生产生活功能的整合引导要素从大中小城市向城镇与乡村流动,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非核心功能,实现生产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以破解大中城市长期以来快速、粗放式发展所带来的“大城市病”问题,使得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其所构成的城市群内关系更为和谐、发展更为健康,③③刘国斌、朱先声:《特色小镇建设与新型城镇化道路研究》,《税务与经济》2018年第3期,第42-49页。同时特色小镇的发展有利于培育具有发展活力与潜力的特色优势产业,支撑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加快释放内需增长新空间,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

二、“行动—规则”视角下对特色小镇内涵解读

(一)多维度的综合空间

特色小镇是现代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新型产业组织形态,是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产业园区。它是在城市周边或外围、空间上独立发展的“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重要功能平台,是一个多维度的综合空间。多维度综合空间是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这离不开产业的支撑、人文的滋养与良好的生态。因此,健康的特色小镇发展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产业支撑。产业是特色小镇的“筋骨”,是其健康发展的支撑与支柱,换言之,培育特色小镇的核心就是发展特色产业,依靠特色产业集聚生产要素与创新人才,进而保持内聚的生长力,推动地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较强的产业根植性与集聚性能够产生雄厚的产业基础,增强小镇产业实力;产业选择的创新性和特色性能够重点突出特色小镇的产业竞争力;同时产业的开放性和较高的生产效率能够和周边产业形成产业链,提升其产业附加值。(2)人文内涵。人文底蕴是特色小镇的灵魂,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积淀、传统文化资源是特色小镇规划定位的基础,也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文化认同与文化凝聚力的培育对于小镇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色小镇的人文内涵体现在根据当地人文底蕴打造文化特色,它不仅是具有生产生活功能的创新空间,同时也是“产城”与“人文”融合发展的新载体。①①盛世豪、张伟明:《特色小镇:一种产业空间组织形式》,《浙江社会科学》2016第3期,第36-38页。例如特色小镇中发展的历史经典产业,如茶叶、丝绸、木雕等,本身就是区域传统文化内涵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生动实践。(3)生态特色。发展特色小镇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三生融合”理念,即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发展,生态理念与生态环境的打造是特色小镇吸引产业与人口的重要因素,也是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从生态环境打造上来看,特色小镇主要是以生态功能和生态质量为基础,旨在实现社区中各组成因素及社区内外部环境的相互联系、依赖和协调的“融合共生”空间的建构场域。②②李志强:《特色小镇“全域化”生态治理:政治语境、系统建构与政策路径——基于苏浙案例的分析》,《城市发展研究》2018年第2期,第100-110页。因此,特色小镇的生态特色不仅体现在其良好的自然生态风光与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社区内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等社会生态因素也是构成小镇特色的重要方面。

(二)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产物

特色小镇作为一个多维度综合空间,在长期的发展演化中被赋予了动态演变性,要深刻理解特色小镇的内涵,我们就必须要关注在特色小镇综合空间中人的行动和行动协调的问题,没有人的行动和行动协调,特色小镇的特色就失去了意义。从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角度去动态认识特色小镇,才能揭示特色小镇的本质内涵,赋予这个多维综合空间更多的意义和价值。

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米塞斯提出了人的行动理论③③路德维希·冯·米塞斯:《人的行为》,夏道平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5年版。,另一代表人物哈耶克提出社会经济发展自发秩序的理论④④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的原理》,邓正来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二者应是统一的。秩序是个体行动协调的产物,行动协调依靠的是一般性规则。行动、规则、秩序是环环相扣的逻辑关联。朱海就教授在米塞斯行动理论与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行动与规则”的理论范式。⑤⑤朱海就:《真正的市场:行动与规则的视角》,上海三联书店2021年版。笔者认为,将“行动与规则”理论范式运用到区域空间结构理论,可以揭示区域空间结构和组织的本质内涵。区域空间组织和结构理论只有建立在微观个体行动的基础上,才具有一种科学性。反之,没有建立在个体行动基础上的区域空间组织都将缺少生命力。如果从“行动—规则”的视角去思考空间组织,一方面通过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研究方法论,赋予区域经济发展空间结构和空间过程的主体性,揭示区域空间结构建立在微观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基础上,为区域发展空间结构理论奠定了重要的微观动力基础。另一方面,人的行动协调需要规则,从一般性规则的视角去思考区域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理论,赋予一般性规则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性。包含产权、价格、专利的一般性规则以及协调行动的默会知识等,这些都内生于个体行动和行动的协调中,只有从演化的角度才能理解产权、价格等一般性规则的内涵,以及这些规则对于个体行动协调的重要性。个体行动只有遵循一般性规则才能形成自发的空间秩序,从“行动—规则—秩序”三位一体的角度才能深刻理解空间结构和空间过程的内涵。

特色小镇不是一个行政的概念,是一个新型的产业空间组织。既然是一个空间组织,那么就应该包含着“行动—规则—秩序”三位一体的内涵。穿透特色小镇物的层面进入到人的行动和行动协调所形成的创新生态的自组织层面,才能揭示特色小镇空间组织的本质,才能避免人为的干预和建构。从“行动—规则”的视角去认识特色小镇这个空间组织的内涵,首先要凸显特色小镇的个体行动及其行动的协调,个体行动特别是企业家的创新是特色小镇发展的不竭动力,特色小镇必须凸显企业及企业家的主体性。第二,特色小镇是大量个体行动协调的产物,那么这个空间组织应蕴藏着一种协调行动的一般市场规则。特色小镇特色是第一位的,但是在特色背后的一般性市场规则往往是人们所忽视的。没有一般性规则的存在,特色小镇大量的主体行动就无法实现行动的协调,进而大量个体的分工与合作就无法形成,特色小镇发展的动力源就不存在,特色小镇的特色自然不复存在。第三,如果把特色小镇看成一个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自组织系统,那么特色小镇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工本质是一种知识分工,在交流中形成了大量的默会知识,默会知识的共享与利用,决定了特色小镇自组织必须依靠市场机制。第四,特色小镇作为一个自组织的系统,它是个体行动及其行动协调的产物,那么根据“社会—空间”辩证法,特色小镇作为一种社会空间,反过来它又反作用于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发展好的特色小镇其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会为个体创造力的发挥注入新的活力。第五,从“行动—规则”视角去看特色小镇,特色小镇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和物质的存在物,同时也是一个精神和价值的存在物,并围绕着人的多层次需求展开,包括生活需求,创业需求,精神需求和价值追求等。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创造了小镇的精神环境和人文内涵,人文内涵和创新环境等是个体行动协调的产物,反过来这些软环境又会作用于个体的行动。

三、“行动—规则”视角下特色小镇成功的原因分析

特色小镇是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为服务特色新兴产业而诞生的全新空间载体,是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创新生态自组织系统。这个自组织系统能够健康发展,往往需要深厚的产业基础、灵活的市场机制、政府的科学引导与小镇的精神认同。具体地讲:

第一,积淀深厚的特色产业。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形成了众多块状产业、特色产业,百亿规模的产业集群多达300多个,这些块状特色产业虽说产业规模不大,但是其市场占有率较高,形成了众多具有特色的小镇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特色小镇发展的动力源泉,大量微观个体在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中形成有序的分工与合作,并在密集的产业分工中对个体分散知识与大量默会知识的利用。众多生产资源与信息集中在空间组织中,通过坚持产业间的融合、产业内的融合、产业发展与城镇空间布局之间的融合,实现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并驾齐驱,进而形成各具特色的特色小镇。①①苏斯彬、张旭亮:《浙江特色小镇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实践模式探析》,《宏观经济管理》2016年第10期,第73-75+80页。积淀深厚的特色产业集群是大量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产物,是特色小镇发展的动力源泉。

第二,灵活的市场机制和一般性的规则。特色小镇在建设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其发展如果只是靠政府提供资源而缺乏市场基础,那么特色小镇的发展必定不会持续与长久。灵活的市场机制是特色小镇的活力因子,一般性规则内生于大量个体的行动和行动的协调,在相互交易和交流的过程中形成,二者是特色小镇产业集群存在与活力迸发的重要制度基础。浙江乌镇被誉为“特色小镇蛋糕上的红樱桃”,是资本运作的成功案例,这种以市场为主体的灵活市场机制,使得无论是镇内原住民或游客,都能在传统的外观中,享受到现代化的生活。

第三,政府的科学引导与政策支持。适度科学的政府扶持能够有效激发特色小镇的建设活力。政府对特色小镇规划与培育的科学引导作用更多应当体现在前期规划与后期动态监管中。在小镇规划初期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在特色小镇发展后期应当及时跟进小镇发展情况,对小镇进行定期评估。在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应当更多关注小镇在发展中遇到的切实困难:如投融资问题,并给予积极的政策解决方案。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在特色小镇发展上出台了多项政策,其旨在推动“产、城、人、文”融合,着重解决空间资源瓶颈、产业转型升级和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问题。浙江省政府对于特色小镇的管理目前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申报奖励制度,对于完成目标的特色小镇,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和财政收入返还,优先申报国家和省里的改革试点。政府引导很重要,但政府不能越俎代庖,不能代替市场的主体。总之,特色小镇发展也需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放管服改革没有完成式只有进行式,“放”就是放出市场的活力,“改”就是改出市场的公平,“服”就是服务出市场的效率。

第四,微观个体的文化和价值认同。在当今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建设千篇一律缺乏内涵、城市治理简单粗放、各种城市病蔓延丛生的背景下,特色小镇凭借其独有的风貌和文化特点,在产业与文化传承中独树一帜。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注重打造特色鲜明、三生融合的特色小镇。这一方面说明特色的文化能够赋予小镇这一人群共同体以独特的认同感或内在的灵魂,另一方面说明摊大饼式的单纯复制已经越来越满足不了逐渐差异化的人群的差异性需求。②②周晓虹:《产业转型与文化再造:特色小镇的创建路径》,《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第12-19页。特色小镇内独特的人文内涵和创新环境是长期以来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产物,这些精神财富反过来作用于小镇内的微观个体,成为差异性需求背景下不同群体的共同精神追求,正是这种独一无二的文化核心竞争力,才使得特色小镇拥有了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四、“行动—规则”视角下特色小镇失败的经验总结

看到一些特色小镇推动经济内涵增长的同时,也应注意当前有相当一批数量的特色小镇发展难以为继,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从“行动—规则”的视角去总结特色小镇的失败原因,最根本的就在于特色小镇没有形成一种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自组织系统,很多都是依靠政府的打造。同时缺少一般性的市场规则,没有充分地协调好个体行动,未能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分工和产业集群,特色小镇缺失了发展的动力源泉,更不用说个体的精神文化的认同。失败的特色小镇具体表现为:

第一,产业生态定位不明确,产业发展乱象丛生。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决定了其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没有产业支撑的小镇缺乏发展动能,无法支撑后续经济发展。江苏省常州市杨桥古镇有着1000多年的历史,文化生态保存完好。但是由于发展初期产业定位不明确,没有相应的江南水乡文化产业宣传,缺乏旅游文创产业支撑,服务业配套设施不完善,产业与小镇的发展没有很好地融合。实际上,在特色小镇发展过程中,没有业态支撑的小镇数量相对较少,多数小镇的发展是以单一业态为主,特别是房地产业的过度发展使得特色小镇成为房地产商争取优惠政策、获取廉价土地的不当获利工具,使得“特色小镇”最终沦为没有产业生态与文化特色的冰冷房地产项目。房地产企业的利润需求催生了特色小镇“房地产化”现象,特色小镇居民的居住需求也内在驱动了房地产开发需求,进一步推动特色小镇建设的“房地产化”。①①王大为、李媛:《特色小镇发展的典型问题与可持续推进策略》,《经济纵横》2019年第8期,第69-75页。特色小镇房地产化从根本上违背了特色小镇是一个自组织系统的理念,违背了特色小镇的根基在于具有特色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进而失去发展的动力源泉,最终与“产、城、人、文”四位一体发展理念相违背。

第二,价值导向不清晰,管理和经营模式混乱。在特色小镇培育经营过程中,创新思维是推动小镇形成独特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浙江省梦想小镇通过发展理念的创新,将当地传统的“粮仓文化”与“创业即生活”理念相结合,打造了生产、生活、生态融为一体的公共创业文化。反观一些“特色小镇”,价值导向不清晰,小镇的培育建设缺乏向心力,各类市场主体展开不当竞争,运行机制僵化。位于西安市蓝田县的白鹿原民俗文化村是集生态旅游和民俗体验于一体的文旅类特色小镇,由民俗文化体验区、万乐山主题商业区、欢乐农场区和度假酒店区四部分构成。该景区自然生态与文化氛围良好但是旅游开发能力落后、民俗体验项目粗糙,景区顶着民俗文化与自然生态之名却找不到清晰的价值导向,使得其主营业务为小吃。由于最初导向不清晰,景区内四大板块无法统一价值追求,出现了割裂现象,互相利用不当手段竞争客源,急于瓜分“白鹿原”这个公共文化品牌价值。在运营管理过程中,经营模式种类五花八门,经营主体专业性不强且经常变更,导致了入驻商户和投资方的利益争端以及投资方与当地村民的土地争端问题,该“特色小镇”最终于2020年发布公告实施拆除。这也充分说明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对小镇建设规划的混乱与监督管理的缺失,导致小镇产业特色价值导向不清晰,从而缺少产业支撑,特色小镇就失去了动力之源。

第三,同质化问题严重,文化底蕴沉淀不足。文化是特色小镇的核心与灵魂,历史人文内涵是特色小镇特色的重要基础,是成长和发展的根基,而人文内涵的核心要素是“人”,人的创造力塑造了特色小镇的特色。而当前大部分特色小镇正在渐渐失去特色,由于缺乏因地制宜的专业性规划,城镇建设缺少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个体行动及协调无法形塑出全新的创新环境和人文环境,在个体行动与环境之间形成一种恶性的循环,特色小镇面临着建筑风格千篇一律、同质化严重的问题。②②曾江、慈锋:《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特色小镇建设》,《宏观经济管理》2016年第12期,第51-56页。陕西省作为历史文化名省,悠久的历史孕育了鲜明而具有特色的文化符号,拥有大量的文化旅游资源,但是大量的文旅特色小镇面临着千篇一律和同质化的问题。和仙坊民俗文化村和咸阳东黄小镇便是这类问题的代表。这两个特色小镇“民俗村”模式同质化严重,以民俗文化体验为名,景区内建筑是大同小异的门楼和假山,易令游客产生审美疲劳。同时,小镇文化品位不高,没有深度挖掘当地人文特色也使得文旅类特色小镇失去旅游竞争力。陕西省将军山古镇以关公文化作为其精神主线,但是在景区打造过程中这一文化特色始终浮于表面,没有深度挖掘关公精神的内涵,缺乏文化创意,也是“特色小镇”不具有特色和灵魂的重要原因。

第四,环境杂乱无章,缺乏集约化发展理念。良好的环境是特色小镇景观旅游、实现居住功能的前提条件。但是多数特色小镇内基础设施简陋、旅游景观粗制滥造、房地产项目烂尾问题严重,这与特色小镇的“三生”理念相违背。常德德国小镇投资近12亿人民币,但是由于该小镇的交通压力过大及区域内设施配套不完善,使得人流客流一直较少。旅游景观的粗制滥造与杂乱无章多体现在民俗文化小镇中,如和仙坊民俗文化村,景观设计粗、品位低、施工劣,看起来“山寨味儿”十足。集约化发展理念是特色小镇注重内涵式经济增长的表现形式,杭州市特色小镇面积占地不足1%,聚集了15%的高新技术产业和40%以上的人才;深圳坂田创投小镇在仅有1.39平方公里区域内,聚集企业超600家,其中15%是创新创业团队,中小型的创新企业占40%,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①①朱俊晨、戴湘、冯金军:《城市创新功能单元视角下的特色小镇建设管理路径优化——基于深圳创新型特色小镇的实证分析》,《现代城市研究》2020年第9期,第124-129页。绿色集约的经济发展方式带来了全方位和可持续的发展。而多数特色小镇在规划发展过程中对集约发展理念认识不足,占地面积与投资产出不成正比。在某种程度上,特色小镇是先进生产力的空间载体,它是集约化的代名词,创新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有限的空间上创新要素高浓度、高密度的投入过程,特色小镇空间应该体现着一种“高密度、高效率、节约型、现代化”的新理念,其发展应该体现着强大的集聚效应。

特色小镇的失败归根结底是其无特色,没有形成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的创新生态系统,无法形成特色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一些所谓的特色小镇缺失基本的“人文内涵”和“生态特色”,却想利用优惠政策,认为政府可以打造特色小镇,事实上打造出来的是“伪特色小镇”,最后难逃失败的命运。还有一类小镇具有“人文内涵”和“生态特色”的要素,虽可能具有塑造成为特色小镇的潜质,但是政府没有创造好的环境,没有很好地发挥市场的作用,缺少了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个体行动者的创造力也无法得以激发,这样的特色小镇自然是缺乏活力的。

五、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理性思考

特色小镇要健康发展,必须坚守最初打造特色小镇的初心与建设“三生融合”特色小镇的决心。无论是成功或失败的特色小镇,其建设发展带来的经验与启示不可忽视。当然根本是从特色小镇作为个体行动和行动协调形成的自组织系统出发,要深刻认识特色是演化过程而不是主观臆想与政府打造。只有把特色小镇作为一种自组织的系统,认为特色不是孤立的,特色是内生于多维度的综合空间,内生于产业集群的发展,内生于个体的行动,才能树立发展特色小镇的正确理念。为此,从“行动—规则”视角出发,特提出以下思考:

(一)特色小镇要坚持质量优先、理性发展

就全国而言,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其发展特色小镇的条件和能力也不尽相同,在打造特色小镇、仿照浙江模式的同时要遵循市场规律,依照当地经济实力与产业基础从实际出发打造特色小镇,避免在发展过热时一哄而上而在发展难以为继时一哄而散。对于偏远地区而言,应当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以质量优先、打造精品为目标建设特色小镇,避免急于求成,追求数量,盲目跟风。

(二)因地制宜、特色鲜明,避免千篇一律

中国产业类型多样,发展潜力巨大,各地区应当根据自身产业基础结合区位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镇。避免脱离实际照搬照抄。从各个省份来看,在发展特色小镇的同时可借鉴参照浙江省建设特色小镇的理念与方法,但是要因地制宜,尊重当地发展条件。从类型看,东部地区要以先进制造类和数字经济类小镇为主,将发展重点放在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可结合当地条件,在农业基础好、自然风光优美的地区发展田园类特色小镇,在历史文化悠久的地区发展文旅类特色小镇等,不要同质化地盲目追求高大上产业,结合自身条件与实际情况量力而行。

(三)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防止政府大包大揽

各地区发展特色小镇应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要以企业投入为主,坚持市场化运作。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引导和政策支持的作用,避免“政府可以打造特色小镇”的认识误区,要特别防止政府权力越位与大包大揽建设。对于具有市场活力、民营企业发达的地区,如浙江省、江苏省和广东省等,其投资运营主体的选择可进行多样化探索,既可以选择民营企业建设为主体,也可探索企业与民间资本共建模式,引导大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而对于其他地区,在建设特色小镇的过程中,可鼓励当地龙头企业牵头,多方合作发展特色小镇,并对特色小镇的投资运营管理实行全生命周期监测。要以市场为主体,探索构建以社会资本与金融资本为主的投融资模式,实现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与企业盈利的多方共赢。

(四)归口管理、奖罚分明,防止政出多门

当前,特色小镇正在蓬勃发展,对特色小镇的管理既要在权力范围内正向鼓励,也要做好监管监督,防范处置违规行为。要建立正向科学引导机制,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防止重复管理与多头管理,科学制定特色小镇发展规划;要为企业与银行充当桥梁,建立多方长效沟通机制,为特色小镇提供科学引导与政策支持。同时也要规范监督约束机制,相关部门要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对有偏有误的特色小镇要及时通报提醒,防范特色小镇房地产化,规范特色小镇土地集约化,严防特色小镇生态恶化与地方债务风险化。

[责任编辑:李思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