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卓昇
“啊!”客厅里突然传来了一声尖叫。我以为家里发生了什么大事,急忙从房间里跑出来。原来是妈妈昨天买的沙琪玛被“盗”了,今天买的可乐也被“窃”了。妈妈认定爸爸就是罪魁祸首,可爸爸却说他没有做过这等偷鸡摸狗的事,于是两人争辩不休,约定“法庭”上见。很好,这件案子就由本见习“法官”来审一审。
“法庭”设在客厅,“法官”——我坐在沙发中间,两边分别是“原告”妈妈和“被告”爸爸。我拿起法槌——一把铁勺子,用力一敲桌面,大声宣布:“今天就家中零食失窃案,依家法公开审理。”
审理正式开始。首先由原告陈述,妈妈立即站了起来,指着爸爸,说:“我买的沙琪玛和可乐都放在桌上,下午回来时,就不翼而飞了。我断定是被告所为,因为上午只有被告一人在家,而且被告有‘前科’,请法官明察。”爸爸听后,立即申辩:“法官先生,我冤枉,我比那窦娥还冤哪!今天上午我一直在睡觉,压根就不知道原告买了什么回来。依我看,她就是血口喷人,诬陷我,以此达到复仇的目的!”妈妈听后,迅速从包中掏出小票,大声嚷道:“法官先生,我有证据!”我接过来一看,白纸黑字,证明妈妈确实买了这两样东西。就在我看小票的时候,他俩你一言我一语,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我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只好拿起“法槌”敲一敲,严肃纪律,让他俩不要再吵了,我们暂时“休庭”。
“休庭”期间,弟弟拿着一小包沙琪玛走来“旁听”。案情顿时真相大白——原来弟弟才是真正的“贼”。这时,妈妈的气势由盛转衰,情绪一落千丈。爸爸却起了劲儿。于是我趁热打铁,当场宣布:“驳回原告所诉。原告妈妈‘诬陷’被告爸爸,处罚原告再买可乐和沙琪玛各两份,补偿给法官和被告,算是审理费和精神损失费。审理到此结束!”
看来,当一个正直的法官不容易呀!
广东省佛冈县城北篁胜小学四(3)班
指导老师 黄英菲
精彩瞬间
追光灯照亮了我的一方天地,观众那炙热的目光也紧紧追随着我。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随着伴奏响起,一阵悠扬的笛声从竖笛中传出。我随着音乐吹奏着,时而高亢激昂,时而清脆婉转……我越吹越陶醉,早已忘了这满座的观众,忘了这比赛的激烈,此时,唯有音乐在我心中。比赛结束,听着观众们的掌声,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一刻,得不得奖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获得了大家的认可。
江蘇省常熟市义庄小学六(4)班 张玉涵《我的拿手好戏》
指导老师 胡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