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自然资源,浙江省林学会联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浙江省森林旅游协会开展了第四批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此次共命名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等24 个自然教育基地。至此,浙江省自然教育基地增至95 个。
在此次认定的24 家单位中,公共场所类基地占比最高,共有12 个,其中国家公园1 个,自然保护区2 个,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6 个、国有林场3 个。
下一步,浙江省林学会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浙江省自然资源禀赋和科普专业优势,倡导更多人参与到自然教育事业中来,推动自然教育活动多元化、创新化、丰富化发展,促进浙江自然教育规范发展,让生态发展红利惠及更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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