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凯旋
1月11日上午,家住栾川县庙子镇高崖头村村民李公乐(化名)夫妇带着孩子,把一面写有“人民公仆为人民 寻回孩子暖民心”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对执法队员护送自家走失的宝宝平安回家表示感谢。
1月9 日上午10 时,栾川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名4 岁左右的小男孩,在县城君山西路第一实验小学马路上走走停停,面带哭色,此时来往车辆川流不息,时刻威胁着小男孩的安全。
细心的执法队员判断,小孩应该是和大人走失了。于是,执法队员随即停下车,把小男孩抱到安全的地方。经耐心询问得知,小孩因独自外出,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见此情形,执法队员把小孩抱上车,一边在附近商店买来零食安抚孩子,一边拨打报警电话,查询是否有市民报警,寻找走失的孩子。当得知尚未有人报警时,执法队员调转车头,缓缓向东行驶,边走边让孩子分辨回家的路。
当车行驶到某路口时,孩子当即表示:“叔叔,我的家就在这巷道里面。”
此时,巷道里围着一群人,正议论纷纷,说有个孩子走丢了。孩子母亲惊慌失措,跑来跑去地寻找孩子,正当她准备报警时,看到执法队员抱着孩子从车里走下来,她才松了一口气。在确认是孩子家长后,执法队员就默默离开了。
“由于我们的疏忽,让5 岁孩子独自跑出,当看到车上的孩子是我儿子时,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也忘记问执法队员的单位。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是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真的感谢他们的无私帮助!”李公乐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