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孟
人口老龄化已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本国情。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人口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共有26736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8.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tjj.shannan.gov.cn/xwzx/tjyw/202206/t20220602_106591.html,2022年6月3日。目前,我国已经是全球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甚至有不少城市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然而,整个社会——从个体及其所在的家庭到相应的公共政策——似乎都还没有做好准备:一方面,我国养老金的结构不平衡,支付压力大,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出现收不抵支情况,撩拨着全社会的敏感神经;另一方面,被称作是民众新时期“三座大山”的医疗、教育和住房,再加上中西部地区农村普遍存在的高额彩礼和沉重人情,大大压缩了城乡居民自主养老的空间。
从全球的历史经验来看,人口老龄化往往是发生在完成了现代化之后的一个现象。目前,全世界为数不多的几个发达国家几乎都是人口老龄化社会。但是,中国的情况却有些特殊:尽管目前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却也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未富先老”的特征十分明显。近年来,这一现象及其引发的老年人危机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李永萍博士的著作《老年人危机与家庭秩序:家庭转型中的资源、政治与伦理》是对这一议题的重要研究成果,反映了家庭社会学研究在理论视角上的新动向和新气象。
通过梳理主流学术界对农村老年人危机的研究,李永萍发现,由于研究者都把老年人当作被动的客体和公共政策的对象,从而使老年人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被“社会问题化”了。其中,主要有三种视角:一是经济视角,强调老年人面临的贫困问题;二是社会视角,强调老年人面临的留守问题;三是伦理问题,强调老年人面临的子代孝道衰落问题。这三种视角都把老年人危机等同于赡养危机,并共同指向一个抽象的社会,呼吁公共政策的积极干预。在这里,一个原本很好的家庭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议题,被有关家庭的公共政策研究掩盖了。
为此,李永萍指出,在个体与社会之间还横亘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实体——家庭。家庭被称作是社会的细胞,说明个体并不是抽象地存在于社会之中,个体首先是存在于具体的家庭之中;而社会也并不是由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拼凑而成,家庭在构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老年人与社会往往是通过家庭作为中间机制发生勾连和互动关系的。与此同时,老年人在家庭中并不是一个完全被动的客体,他们在家庭中也具有能动性的一面。赡养危机无疑是老年人危机的重要表现形式,但更应将老年人危机置于家庭变迁的过程之中。她认为:
“家庭具有相对于个体和社会的自主性,且构成农民与外部社会沟通和互动的媒介。老年人不仅是社会中的年龄群体,而且也是家庭生活中的能动主体,最为重要的是,老年人之为老年人,正是来自家庭再生产的形塑过程。家庭以及家庭再生产过程是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展开的基本结构和框架。因此,只有立足于老年人危机生成的家庭脉络,才能真正理解当前农村老年人危机的系统性与结构性。引入家庭的视角,我们就会发现老年人危机并不必然会外化为社会问题,相反,它可能以隐蔽的形态潜藏于家庭系统之中。在家庭再生产的过程中,老年贫困成为家庭资源配置的后果,老年留守则成为现代性压力下家庭再生产的理性抉择,在上述两点的烘托之下,‘伦理危机’这一说法也就显得颇为模糊了。因此,将农村老年人危机从社会问题转化为家庭转型中的问题就是要立足于家庭再生产的过程来理解农村老年人危机的生成机制。……在这个意义上,对象化的老年人不能成为老年人危机研究的基础,它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老年人之于家庭再生产的主体性。”(2)
“回到家庭”的实质就是要把处于抽象社会之中的老年人转变成处于具体家庭之中的老年人,在农村家庭变迁的背景之下考察农村老年人危机的生成机制和逻辑。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家庭社会学的学科范畴之下,考察农村家庭变迁与农村老年人危机之间的复杂关系。
在李永萍看来,要理解农村的老年人危机,首先需要准确把握农村的家庭变迁。这里的变迁主要是指的现代化。在经典的现代化理论中,家庭现代化变迁是社会现代化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变迁最终指向的是现代社会一样,家庭变迁最终指向的是现代家庭。
那么,是什么推动着家庭从传统走向现代并最终实现现代化呢?对此,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视角:国家视角和市场视角。其中,国家视角强调现代政权力量对传统家庭的强制性改造。简要来说,即是国家全面摧毁了过去那些维系传统家庭良性运作的“硬性”因素(比如家长制),推动了家庭的民主化进程。不过,李永萍也指出,尽管国家对传统家庭的改造为家庭的现代化提供了制度基础,但“家庭的民主化并不意味着对传统家庭制度的彻底否定”(3)。换句话说,家庭现代化的序幕虽然是由现代国家拉开的,但它对家庭的改造却并不彻底。与国家主要采取暴风骤雨式的改造路径不同,市场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更加细密且持续的渗透,推动着家庭在结构和伦理等各方面都迈向了一个更加深入且更具普遍意义的现代化过程。
在承认国家和市场是家庭变迁两大原动力的基础上,李永萍指出,上述两种视角都属于宏大叙事,即将家庭想象成各要素的组合。在此,家庭现象成为服务于宏大理论建构的素材,掩盖了家庭自身的能动性和家庭转型的过程性,从而与家庭变迁过程的微观机制脱节。换句话说,家庭社会学的主流研究倾向于采取一种唯名论家庭观,即将家庭分解为不同的要素,比如家庭结构、家庭伦理等,分别考察这些要素所遭受到的来自国家或市场等现代性力量的影响,从而忽视了家庭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所具有的超越各个构成要素之和的独特性和实体性,以及家庭变迁的过程性和复杂性。实际上,家庭的不同要素受现代性因素的影响及其演变并非同步进行。比如,家庭结构的核心化与家庭的理性化并非步调一致。为此,她主张采取一种唯实论的家庭观,把家庭作为一个实体或者整体,从家庭再生产的角度理解家庭的现代化变迁过程。基于此,家庭的现代化变迁便主要体现为家庭再生产模式的转变。(4)李永萍:《老年人危机与价值秩序:家庭转型中的资源、政治与伦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1页、第15页、第18页。
从宏观的结构上看,变迁即是指转型。社会变迁的主题是社会转型,家庭变迁的主题是家庭转型。具体而言,就是从传统家庭转变成现代家庭,完成家庭现代化。但如果从微观的机制上看,由于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的转型必然是一个相对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和家庭在结构上表现出了一些既不同于最初也不同于最终的一系列过渡形态。学术界早已注意到了这些过渡形态在特定时期内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和影响,并提出了转型社会(5)张冬松:《现代化变迁与转型社会中的科学技术》,《自然辩证法研究》1992年第7期;林默彪:《社会转型与转型社会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研究》2004年第6期。和转型家庭(6)张雪霖:《城市化背景下的农村新三代家庭结构分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齐燕:《新联合家庭:农村家庭的转型路径》,《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的相关概念。显然,从社会转型到转型社会,是社会学研究对转型期社会形态在认识上的重要转变(7)孙立平:《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而从家庭转型到转型家庭,则是家庭社会学研究对转型期家庭形态在认识上的重要转变。
在这里,李永萍使用了“模式”来概括从微观的机制层面看家庭变迁的具体意涵。所谓模式,是指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又不具有绝对稳定性的状态。具体来说,即是在传统家庭向现代家庭转型过程中的转型家庭,面临的一个基本使命或任务是如何从传统的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跃迁到转型期的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显然,这已不是家庭转型,而是家庭发展。笔者认为,把家庭变迁的内涵从家庭转型替换成家庭发展,体现了一种家庭本位的新框架。尽管作者自己在这本书里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但在笔者看来,却呈现出了这个逻辑。其中,家庭转型的框架更加注重转型的起点和终点,两端之间的具体过程和机制是一个未被打开的黑箱;而家庭发展的框架则关注转型的具体过程,是对转型家庭性质的重要概括。
由此,再回到对于农村老年人危机的议题上,便可以不再局限于家庭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宏大理论叙事,而是可以将其置于特定的家庭转型过程之中考察。即由于转型期家庭面临从简单再生产模式到扩大化再生产模式的发展压力所引致的老年人危机。值得注意的是,与主流的将农村老年人视为苦难命运的被动接受者和值得同情的可怜人形象不同,李永萍的研究告诉我们,在通往实现扩大化家庭再生产的艰辛道路上,农村老年人并不是被动的接受者,他们主动牺牲个人成全整个家庭的做法虽然充满了陷阱,但却也具有了一些悲壮的色彩。换句话说,在宏大叙事下面,由于抽离了具体的时间和空间,农村老年人成为被动的受害者和尊严的被剥夺者;而当我们从微观的层面将时间和空间重新引入进来之后,便会发现:农村老年人的选择也具有主动性,更重要的是,他们的这种选择赋予了他们以最后的尊严。因此,与那些倾向于俯视农村老年人的研究者相比,李永萍更多的是把农村老年人置于与她平等的位置,并试图站在他们的角度,从他们的视角和客观约束出发,阐释和理解他们。这是这本书最令人动容之处,同时也为推动农村老年人议题及家庭社会学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李永萍认为,转型家庭的基本命题就是要推动家庭发展,而家庭发展的基本内涵是要实现家庭再生产的模式从传统时期的简单再生产模式跃迁到转型时期的扩大化再生产模式。至于在家庭转型的目标顺利实现之后,现代家庭将采取何种新的再生产模式,以及养老将会采取何种新的模式等等,学术界已有丰富的研究(8)孙敏:《现代家庭的变迁:“自主养老”的动力分析——基于上海市近郊村的田野考察》,《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而她在此更关注家庭转型的具体过程。
众所周知,在中国,家庭被认为是一个集生产单位、政治单位和宗教单位为一体的体系,家产、权力和价值构成了家庭的基本要素。因此,家庭再生产的核心就是家产、权力和价值在父子两代之间的复杂互动,具体表现为资源配置、权力运作和价值实现三个方面。在传统时期,“过日子”的生活逻辑是家庭再生产的主要目标,体现了简单家庭再生产逻辑。而在当前,“城市化”的发展逻辑是家庭再生产的主要目标,体现了扩大化家庭再生产逻辑。
家庭存续是家庭的首要目标,其核心内容是家庭生产的存续,也即家庭的再生产。显然,在这里,李永萍关于不同时期中国农村家庭再生产逻辑的讨论,既有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等人关于再生产的影子,也受到了布迪厄等人关于社会再生产的启发。循着先贤们的思路,可以将家庭的简单再生产模式与扩大化再生产模式的区别简要地聚焦于家庭的外在形态和内部运作机制两个方面。其中,家庭的外在形态可以用家庭的规模来表征,而家庭的内部运作机制则涉及家庭的资源、权力和价值等不同层次,可以用家庭内部资源配置的逻辑来表征。由此,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是指家庭的外在规模和内部资源配置逻辑都没有发生变化。而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则有以下两种情况:要么是家庭的规模出现了扩大化倾向,形成“并家”式婚姻(9)高万芹:《双系并重下农村代际关系的演变与重构——基于农村“两头走”婚居习俗的调查》,《中国青年研究》2018年第2期;何绍辉:《论“两家并一家”婚居模式的形成机制》,《中国青年研究》2019年第1期;张欢:《苏南农村的“并家”婚姻模式及其新联合家庭结构》,《西北人口》2019年第2期。和“新三代家庭”(10)张雪霖:《城市化背景下的农村新三代家庭结构分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5期;杜鹏、李永萍:《新三代家庭:农村家庭的市场嵌入与转型路径——兼论中国农村的发展型结构》,《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8年第1期。“新联合家庭”(11)齐燕:《新联合家庭:农村家庭的转型路径》,《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直系组家庭”(12)王跃生:《直系组家庭:当代家庭形态和代际关系分析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等新形态;要么是家庭内部资源配置的逻辑发生了变化,从而使家庭生产性积累的程度出现了扩大化倾向,即一些原本用于消费的家庭物质资源或处于消费状态的家庭人力资源被重新配置到了生产领域(13)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贺雪峰:《农村社会结构变迁四十年:1978—2018》,《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11期;孙敏:《大都市近郊“自主养老”模式的机制分析——以上海市近郊W村为考察中心》,《南方人口》2017年第1期;望超凡、甘颖:《农村家庭变迁与女儿养老》,《华南农业大学学报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黄丽芬:《“老人不老”:家庭转型背景下农村低龄老人的角色认知和功能适应》,《重庆社会科学》2019年第9期。。
显然,李永萍注意到了中国农村普遍出现的家庭生产性积累程度显著提升的现象,并从家庭内部资源配置逻辑切入,深入探讨了资源配置及其背后的权力运作和价值实现议题。
在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下,家庭资源的配置主要体现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家庭被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能被还原为个体的机械组合。其中,家庭资源是面向所有家庭成员的。从外在形态上看,家庭资源似乎是集中在了父辈家庭层面,但从实际运作上看,由于受到文化和制度的影响,家庭资源在家庭成员间的配置是比较分散的。第二,在家庭资源的配置过程中,从总体上看,体现了父子两代家庭权力和责任的均衡性。第三,对于家庭中的弱者,尤其是身体机能衰老的老年人,家庭资源的配置体现了保护性。总之,在传统时期,家庭具有整体性,主要目标是“过日子”,即下一代简单复制上一代的生活,而权责的均衡分配和家庭资源总体上偏向于弱者是顺利实现“过日子”的基本条件。
而在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下,家庭资源的配置发生了巨变。首先,家庭不再被视为一个整体,核心家庭的观念和意识开始凸显。家庭资源也不再对所有家庭成员开放,而是主要集中在了子代家庭,传统时期的“恩往下流”观念出现了异化,子代家庭利用缔结婚姻所需支付的彩礼,实现了对家庭资源的提前转移,彰显出代际剥削的基本逻辑。步入老年的父辈往往缺乏对家庭资源的支配主导权,家庭资源的配置具有了一定的排斥性。其次,在家庭资源的配置过程中,父子两代家庭也出现了权力和责任的不均衡,表现在父辈对子代的厚重支持和子代对父代的低度反馈,甚至是反馈的缺失。在此背景下,家庭中的弱者除了身体机能衰老外,在家庭中的地位及其所获得的支持也随之衰减,从而面临着双重边缘化的处境。
总而言之,在家庭资源的配置方面,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表现出了代际均衡的特征,而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则是一种偏向于子代的资源配置逻辑,表现出了代际失衡的特征。
在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中,家庭权力的运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家庭具有显著的政治性,表现为父代对子代进行全方位的控制与支配。但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政治与公共政治是有差别的。公共政治更多的是私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导向,而家庭政治则往往是整个家庭整体利益导向。公共政治因为主要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之上,从而具有排他性;而家庭政治则主要是建立在亲密关系和预期的基础之上,因此带有很强的情感性。第二,家庭内部的权力运作是嵌入在家庭所在的整个社区的基础之上的,从而具有社区性。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与整个社区有非常密切的互动,权力的行使受社区的激励和约束。第三,在以上两个方面的基础上,家庭内部的权力拥有者主要是从公的角度行使当家权,而不能将这种权力“私有化”,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力,当家的权力与责任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总之,在传统时期,家庭具有政治性,“过日子”是家庭的核心任务,尤其是要在社区的框架下确保家庭的稳定性和社区性,故而家庭权力的公共性构成了“过日子”的基本要求。
而在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中,家庭权力的运作发生了巨变。首先,家庭出现了一个“去政治化”的过程,但“去政治”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即“去政治化的政治”。(14)汪晖、许燕:《“去政治化的政治”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汪晖教授访谈》,《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与家庭资源的配置发生巨变的肇因一样,婚姻在这里也是家庭权力的运作发生巨变的起因。随着全国性劳动力市场和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基本建立,女性开始从传统的劳动体系和婚姻结构中解放出来,获得了相对的经济独立性和婚姻自主权,再加上性别比的严重失衡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使得婚姻的成本和离婚的机会成本快速提升,而对于成婚的渴望和离婚的恐惧共同推动着家庭婚姻主导权向年轻妇女转移,最终造成了整个家庭政治的深刻变革。如果说传统时期的家庭政治主要表现为父代主导的基本特征的话,那么,在经历了一个比较短暂的家庭政治抗争阶段(15)孙敏、田孟、钟琴、郑晓园:《社会变迁下的婆媳关系诸态研究——基于鄂东南X村的实地调查》,《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2期。——首先是年轻妇女抗争,突出表现为20世纪80年代的年轻妇女自杀现象;然后是老年人抗争,突出表现为20世纪90年代的老年人自杀现象——之后,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出现了一种由年轻妇女主导家庭政治局面,且处于一个总体上较为稳定的状态之中。
但李永萍指出,这种“平静”并不意味着“平衡”,反而是家庭政治失衡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因为她在多地的实地调研显示,这种平静是建立在老年人在家庭中的策略性行动的基础之上的。而对于她这样一个与其所在的村庄和家庭无涉的“外人”,这些老年人毫无保留地向她表达了他们对于这种策略性行动的无奈和控诉,以及对于他们的策略性行动不能得到有效回馈的委屈感。换句话说,家庭政治由年轻妇女主导的事实已经被老年人无奈地接受了,但他们还不能接受这种实然转变成一种应然。他们认为,这种状况是他们采取策略性行动的结果,而非原因。然而,除了偶尔能向“外人”倾诉以外,老年人的这种无奈和委屈感并没有释放和发泄的空间,他们在家庭政治中的策略性行动进一步将其锁定在了被排斥和被边缘化的格局之中。为此,老年人只有进一步“学会做老人”,才有可能在他们所处的权力结构中生存。也就是说,在由年轻妇女主导的家庭政治权力中,由于缺乏来自所在社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家庭权力的具体运作很难继续保障家庭的社区性和当家权的公共性,家庭权力被私有化,从而对于老年人产生了非常显著的压迫性,构成了“无正义的家庭政治”(16)张建雷、曹锦清:《无正义的家庭政治:理解当前农村养老危机的一个框架——基于关中农村的调查》,《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总而言之,在家庭权力的运作方面,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表现出了权力公有的特征,而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则是一种偏向年轻妇女的权力配置逻辑,表现出了权力私有的特征。
在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中,家庭价值的实现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家庭是一种“圣凡一体”的意义构造,即不仅具有世俗性,而且具有宗教性、神圣性和伦理性。梁漱溟(17)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80-81页。认为,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是一个以伦理和道德代替宗教的社会。家庭具有超越性,“中国人的家庭,实即中国人的教堂”(18)钱穆:《灵魂与心》,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30页。。其中“礼”是中国人实现从世俗到神圣的途径(19)桂华:《礼与生命价值:假体生活中的道德、宗教与法律》,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0-13页。。
第二,家庭的价值是一个有层次的体系,可以分为本体性价值、社会性价值和基础性价值。其中,本体性价值是“关于人的生命意义的思考,关于如何面对死亡,如何将有限的生命转换为无限的意义的人生根本问题的应对,关于超越性和终极价值的关怀”;社会性价值“是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关于个人在群体中的位置及所获评价,关于个人如何从社会中获取意义的价值”;而基础性价值则是关于“人作为生命体延续所必需的生物学条件,包括衣食温饱问题,这方面要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因而也可以称之为生物性价值或个体性价值(20)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对当前中国农村严重伦理危机的讨论》,《开放时代》2008年第3期。。
第三,家庭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以上三种价值类型有机统一的基础之上,并具有特定的结构和次序。其中,本体性价值居于最高层次,社会性价值次之,基础性价值最低。在价值实现方面,本体性价值居于首要性,社会性价值次之,基础性价值则最末。在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中,以上三种价值类型的实现是协调一致和相互滋养的关系。
但在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中,家庭价值的实现发生了一些变化,集中表现在以上三种价值类型实现的关系方面出现的不协调和错位。与家庭资源的配置逻辑和家庭权力的运作逻辑发生变迁的动因一样,家庭价值实现逻辑的变化也与婚姻密切相关。婚姻成为现代性进入农民家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切入口,深刻地改变了农村家庭的性质和机制。婚姻是家庭再生产的基本前提,也是家庭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缔结婚姻的目的,首先是要解决本体性价值的实现,其次是要解决社会性价值的实现,最后是要解决基础性价值的实现。但是,在扩大化家庭再生产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尤其是因为面临着家庭发展的压力,缔结婚姻的成本大大增加。在此背景下,农村家庭及老年人通过对家庭价值类型的重构和家庭价值实现次序的重排,为子代缔结婚姻并推动家庭发展创造出了宝贵的资源和空间。简而言之,即通过压缩基础性价值需要,保全本体性价值和部分社会性价值的实现。
换言之,现代性因素在影响农民的价值观念方面,并没有表现出它在影响家庭资源配置和家庭权力运作方面所具有的彻底性。由于家庭价值是一个体系,现代性因素对家庭价值的影响首先是基础性价值,其次是社会性价值,最终才是本体性价值。而在价值实现方面,则采取了抑制或压缩最低层次价值类型的实现的方式以保全更高和最高层次价值类型的实现,相对较高层次的价值凌驾于相对更低层次的价值类型之上,难以为后者提供滋养和正反馈。李永萍发现,在转型期农村家庭价值的实现过程中,父代的本体性价值极度扩张,社会性价值相对收缩,基础性价值则趋于被否定,家庭内各种价值类型的实现出现了显著的扭曲:其中,相对较高层次的价值类型的实现难以再对相对较低层次的价值类型的实现提供滋养或正反馈,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相对较低层次的价值类型的实现所需要的物质和社会空间。
总而言之,在家庭价值的实现方面,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表现出了不同价值类型之间的协调性关系,而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则表现出了不同价值类型之间错位的不协调关系。
以上通过对转型期农村家庭资源的配置、家庭权力的运作和家庭价值的实现三方面的分析,李永萍系统地揭示了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的特征,及其与简单家庭再生产模式的区别。其中,基于对价值实现的分析,李永萍与学术界既有的关于农村地区已经出现“伦理性危机”的论断进行了建设性地对话。与通常认为的“伦理性危机”即是伦理缺失的观点不同,李永萍认为,由于伦理本身便具有多层次性,因此“伦理性危机”的说法涵盖了多重的面向和复杂的内容:其中,既有本体性价值的急剧强化,也有社会性价值的选择性收缩,还有基础性价值的快速衰减。要真正理解“伦理性危机”的实质,首先必须理解农村家庭价值体系的复杂性。目前,本体性价值太强、社会性价值异化和基础性价值太弱构成了农村“伦理性危机”的基本内容。对农村老年人来说,“伦理性危机”的核心并非伦理缺失,而是伦理陷阱。
伦理缺失的观点主要指向农村老年人在养老所需的资源和主体等方面的缺失现象,但李永萍却强调,农村老年人危机不能简单理解为赡养危机,亦即不能简化为孝道沦丧或儿女不养老人等问题,也不能简单理解为政府的养老政策缺位或不足等问题。实际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农村直接针对老年人的不养老现象已经非常罕见了;再加上养老政策的不断完善,政策也已经起到了基本的兜底效果。
老年人危机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找不到一个在老年人之外的责任人,具有显著的自致性。李永萍告诉我们一个常识:老年人也是人,也有价值实现的需要。在转型期,家庭发展是第一要务,农村老年人的价值实现必须以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能够正常运行作为首要前提。在此背景下,为了提高实现本体性价值的可能性,农村老年人普遍采取的策略就是极力抑制自己的基础性价值需要和有选择性地削减自己的社会性价值预期。这样,他们在家庭资源的配置和家庭权力的运作中所处的边缘地位,便不仅仅是被动的,而且也具有主动的意涵。
然而,李永萍进而指出,农村老年人的这种对于本体性价值的顽强坚守,固然对他们自己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并可能产生出了意义感,但对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大形势来说,却显得日益缺乏意义感和正当性。尤其是对于作为子代的年轻人来说,诸如“传宗接代”的传统意识已经越来越淡薄了,农村老年人的这种“春蚕到死丝方尽”地燃烧自己至最后一刻的悲壮行为,并不能够像传统时期那样得到子代、村庄乃至整个社会的理解和认可。他们在转型期扩大化家庭再生产过程中的这种带有一定程度主动性的自我边缘化行为或策略,在现代性进村并日益弥散到社会各个角落的时代背景下,必然是得不到积极的反馈和响应的。
因此,李永萍深刻地指出,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人危机存在于“学会做老人”的悖论之中。一方面,老年人通过在很多方面“学会做老人”,参与到了家庭发展和扩大化家庭再生产的过程之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尤其是本体性价值。另一方面,在现代性的冲击之下,农村老年人的这种本体性价值已经与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出现了较大龃龉,在此背景之下,农村老年人所采取的“学会做老人”策略及其背后的意义并不能完全被包括其子女及其所在村落或社区等在内的社会所认可和理解,其正当性甚至在日益快速消解。
显然,与一直居于主流地位的家庭转型视角相比,新兴的家庭发展视角呈现出了一幅更加复杂、但却也更加真实的中国农村家庭变迁图景。笔者以为,在家庭发展视角的映照下,家庭转型视角存在以下两个较为明显的倾向性:首先,将家庭转型简化为家庭结构的转型,过于重视家庭的外在结构形式,忽视了家庭当下的内在实质;其次,将家庭结构简化为家庭结构诸要素,忽视了家庭的整体性或实体性,显示出了“家庭观”层面的个体主义偏好。
而家庭发展视角则具有非常鲜明的“家庭本位”特征。具体而言,即关注家庭的内在实质而非外在形式,是基于一种整体主义或实体主义的“家庭观”对家庭现象进行体认与考察。毋庸置疑,家庭的首要目标是追求家庭的存续,而不是追求某种特定的结构样态或外在形式。家庭的外在形式只有在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家庭存续的实质需要之时,才会具有更为可观的生命力。而家庭的存续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之下往往具有不同的意涵。在一个经济社会相对平静的时代,家庭的简单再生产足以满足家庭存续的基本要求;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变化的时代,家庭必须要从简单再生产跃迁到扩大化再生产,才有可能跟上时代的节奏,从而确保家庭存续的目标得以实现。而家庭的外在结构形式也会因应这种发展性的需要而发生改变。
笔者认为,家庭发展视角从家庭内部和整体或实体论的角度考察家庭现象,不仅丰富了家庭社会学的相关理论研究,而且也能够为我国的家庭政策提供新的启示。目前,中国农村家庭普遍面临着从简单再生产模式向扩大化再生产模式的跃迁,家庭发展具有了优先性。家庭结构转型是家庭发展的表现形式,家庭结构的转型并没有预先设定某种特定的结构样态,它是在家庭发展过程中一系列家庭策略性行动的结果。为此,相应的家庭政策供给应该更加注意提升中国农村家庭的整体发展能力,而不是局限于关注家庭的外在形式或某一要素。从家庭结构到家庭发展是对家庭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深化,也为家庭政策的调整指明了方向。
最终,李永萍提出了“功能性家庭”的概念,用以指称当前农村家庭的基本性质和形态。她认为,在传统时期,在简单家庭再生产家庭模式下,农村家庭是一种“伦理—结构—功能”的构造,其中伦理具有优先性,此时的家庭是伦理性家庭。伦理性家庭是能够生产出意义的家庭,而且伦理性家庭产生的意义是能够被整个社会认可的意义。而在转型时期,在扩大化家庭再生产模式中,农村家庭的构成变成了“功能—结构—伦理”,其中功能具有优先性,此时的家庭是功能性家庭。功能性家庭是“发展至上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家庭中的体现。尽管功能性家庭也能产生意义,但这种意义并不能被整个社会接受。在整个社会看来,家庭只有在其有助于实现社会发展的前提之下才具有可被接受的意义和正当性,家庭自身并不等于意义。在现代性冲击下,整个社会已对家庭“祛魅”了。家庭必须基于其功能重新确立其意义。而农村老年人的困境在于,他们是在一个当前的功能性家庭而非传统的伦理性家庭中通过采取“学会做老人”的策略寻找意义和价值。然而,在一个已经不再能够自动产生普遍性意义的地方寻找普遍性意义,这个过程必然会是悲剧性的,而且也必然会是不可持续的。当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意识到了其中的悲剧性和不可持续性之后,真正的老年人危机出现了。
在最后,李永萍指出:“转型是一个有始有终的过程。功能性家庭是转型家庭的实践形态,这意味着,老年人危机也可能随着家庭转型的完成而逐渐消散”(21)。但她马上却说:“这个过程可能还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22)李永萍:《老年人危机与价值秩序:家庭转型中的资源、政治与伦理》,第278页。。那么,对于关注农村老年人议题的研究者和相应政策的制定者来说,农村老年人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安身立命?虽然李永萍没有直接点明,但我却以为,她的这本著作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回答。那就是:人们首先要平等看待农村老年人,理解他们,分析其所处的客观环境和约束条件,试着从农村老年人的视角来思考问题。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从外部视角看“学会做老人”使农村老年人丧失了尊严,而从老年人自己的视角来看恰恰是“学会做老人”为他们保全最后的尊严提供了机会。
总之,转型期的农村老年人危机非常复杂,儿女不孝或政策不足的解释过于简化了这个问题,李永萍在这本著作中主要是从农村老年人自己的角度成功地呈现了其中的复杂性。农村家庭转型是一个非常宏大的理论和现实议题,而对于转型期的农村老年人来说,家庭发展才是重中之重,家庭转型的最终结果并不重要,适应扩大化家庭再生产的模式才是事关安身立命的根本议题。这也提示当前的家庭社会学研究需要有一个从外部视角(甚至是自上而下的俯视视角)向内部视角(从而揭示出转型家庭现象之复杂性)的转变,或者说,需要在分析框架上有一个从家庭转型的宏大叙事向家庭发展的过程和机制的转变。笔者认为,李永萍的这本著作既反映了这种研究视角转向的必要性,也体现了这种新研究视角的深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