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要求,新乡市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聚焦改革重点任务,做到“四个坚持”,稳妥推进县(市、区)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作为本次改革的主线,明确县(市、区)党委和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政治责任,进一步优化调整党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整合组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互联网应急指挥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等事业单位。
二、坚持优化调整布局结构。坚持依法依规依事业需要,围绕部门主责主业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整合职责任务相近的事业单位,着力解决事业单位规模过小、功能萎缩、分散重复设置、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各县 (市、区)均不再保留编制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整合组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机构。
三、坚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县 (市、区)均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项目推进服务中心)等机构; 支持县 (市、区)根据地域特点和产业结构,因地制宜设立特色机构,如长垣市和封丘县均设立长封一体化飞地产业发展服务、原阳县设立预制菜产业发展服务、红旗区设立智慧城市指挥运营等事业机构。
四、坚持总体精简机构编制。按照省关于市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要求,改革后,12个县 (市、区)事业机构精简比例达到44.7%,事业编制精简比例达到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