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日前印发的《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以保障煤炭、油气、电力可靠稳定供应为基础,夯实省内生产,拓展省外资源,锻强供应链条,织密保障网络,切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民生需要。
煤炭供应方面,《意见》提出,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矿井开拓布局,积极释放先进产能,全年煤炭产量稳定在8600万t左右。
持续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加快山东能源唐口、枣矿物流园二期等煤炭储备项目建设,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800万t以上;强化煤炭实物储备,确保完成迎峰度夏、度冬煤炭实物储备任务。
扎实推进万福矿井(180万t/a)三期建设,推动永胜煤矿(45万t/a)恢复建设。
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东滩等6 处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0处以上。
同时,要狠抓煤矿安全生产。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统筹安全生产诊断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深化冲击地压、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风险和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扎实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整治攻坚。紧盯30万t/a和高风险等重点煤矿,扣紧压实驻矿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突击夜查、异地执法检查,坚持“逢检查必执法、逢执法必从严”,严厉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追责问责、行刑衔接等处罚处置措施,坚决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
其他能源方面,《意见》明确,到2023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2亿kW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000 万kW 以上,占比达到40%以上。天然气供应量达到230 亿m3左右,能源重大项目投资11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