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驰 ZHANG Chi;何坤 HE Kun;张文杰 ZHANG Wen-jie;金婷 JIN Ting
(①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成都 610039;②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成都 610037)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民生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大,建筑业由于资金投入大、回流慢等特点,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建筑企业融资愈发困难。供应链金融是一种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将供应链金融应用于建筑业,能解决中小型建筑企业的资金瓶颈,缓解资金约束,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供应链金融中,各参与者大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其中有一种常见的不正当行为,便是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合谋。双方企业可能串通,隐瞒真实的合作关系和信用状况,伪造虚假的合同、票据、凭证等,骗取资金。建筑业项目时间长、系统构成复杂、企业多而分散,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准确评估业务,错误地将高风险业务当做低风险业务发放贷款,更容易滋生合谋。
自2017 年政府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 号)之后,供应链金融在建筑行业迅速发展,但目前我国的建筑供应链金融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绝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完整的供应链金融管理系统。因此,本文从合谋风险的角度出发,运用博弈论方法,找出关键影响问题,优化融资,探究出有利于建筑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对策,对推动建筑供应链金融的规模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筑供应链金融指建筑业中的发包企业、总承包企业等核心企业以其良好的资质、信用为其上下游的分包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目前多数学者以承包商为核心企业进行研究,少数学者以发包方、设计方等作为核心企业进行研究,以发包企业作为有利于整个建筑供应链的融资效率最大化[1]。因此,本文将建筑供应链金融主体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核心发包企业(核心企业)、建筑企业(贷款企业)三类,其中,核心发包企业指工程中资质、信用良好且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发包企业,建筑企业是指位于核心发包企业上下游的分包企业。建筑供应链融资流程如图1 所示。
图1 建筑供应链金融融资流程
近年来,金融欺诈案件频发,经各类组织的探究,合谋欺诈行为是各类金融欺诈行为预防控制的重点[2]。目前的市场信息大都来自各企业的业务系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导致交易市场信息不透明,这便容易引发借款企业的违约行为,也为合谋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很多学者研究将区块链技术引入供应链金融中,以降低借款企业的违约行为,曹梦珂[3]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在建筑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应用优势,利用博弈论方法,论证了区块链在建筑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有效性和合理性;Sun,R 等[4]将中小企业违约划分为单方违约以及与核心企业合谋两种情况,通过运用演化博弈比较区块链技术引入前后演化稳定策略的变化,发现区块链技术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解决融资问题;Ko,T 等[5]通过比较双寡头情况下两种管理授权博弈中制造企业的利润,发现区块链技术能带来实时透明度和成本节;林文浩[6]分析了建筑工业化供应链金融的四大核心参与方,通过构建建筑工业化供应链金融博弈模型,进行仿真模拟,以寻求出参与方策略行为的影响因素以及各主体间采用区块链融资的建议;Wang,RL 等[7]通过区块链技术在北部湾地区的应用研究,表明区块链应用于供应链金融中能更好的发现风险;Zhang,E[8]通过探讨区块链技术下的供应链金融管理,发现引入区块链技术能提高链中各方的可信度,降低违约风险;冯珊珊等[9]通过分析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类型及影响因素,具体探讨几种供应链金融类型和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应用,发现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中能降低供应链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虽然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降低合谋概率,但只是一种被动的预防措施,未能从根本上预防合谋行为的发生。本文提出银行建立战略合作模式,将其融入建筑供应链金融,通过构建有无战略合作模式的双博弈模型,论证战略合作模式的优势,为供应链金融更好的融入建筑业提供参考建议。
假设1 建筑供应链金融主要有银行(用A 表示)、建筑企业(用B 表示)以及核心发包企业(用C 表示)三类参与主体。三参与主体的策略选择分别为:银行的策略选择是是否监管资金,即银行的策略组合{监管、不监管};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策略选择是是否合谋,即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策略组合{合谋、不合谋}。
假设2 银行监管资金的概率为x,不监管资金的概率为1-x;银行监管资金成功的概率为y,监管资金不成功的概率为1-y;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概率为z,不合谋的概率为1-z。
假设3 当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不发生合谋时,核心发包企业的投资收益为P,建筑企业获得合同价款H,银行正常收益G(P>H>G)。当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发生合谋时,核心发包企业将获得建筑企业给的额外收益M,建筑企业将获得额外的预期获利N(N>M>0)。
假设4 银行监管会产生监管成本K(G>K)。当银行选择监管且成功时,核心发包企业和建筑企业发生合谋将会受到处罚,核心发包企业将会受到额外收益M 的δ(δ>1)倍处罚,建筑企业将会受到额外收益N 的ϕ(ϕ>1)倍处罚。当核心发包企业和建筑企业合谋时,将导致银行收回款的风险增大,假设损失是T1。
假设5:由于有核心发包企业做担保,建筑企业应具有相当的实力,假设当监测到合谋行为时,借款合同继续有效,但核心发包企业、建筑企业分别受到δM 和ϕN 的惩罚。
建筑供应链金融合谋行为的三方博弈效用矩阵见表1。
表1 供应链金融合谋行为效用矩阵
①银行决策分析。
当给定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概率z 时,银行选择“监管”的期望效用UA1和“不监管”的期望效用UA2分别为:UA1=yz(G+ϕ N+δM-K-T1)+(1-y)z(G-K-T1)+(1-z)(G-K)
令UA1=UA2,解得
当银行的监管决策对建筑企业和核心发包企业的预期收益没有影响,同时建筑企业和核心发包企业的行为对银行的预期收益没有影响时,该博弈存在唯一的纳什均衡解。因此,当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概率为z>z0=K/(ϕN+δM)时,银行的最优选择是“监管”;当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概率为z<z0=K/(ϕN+δM)时,银行的最优选择是“不监管”;当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概率为z=z0=K/(ϕN+δM)时,银行选择“监管”和“不监管”的收益一样。
②建筑企业决策分析。
当给定银行的“监管”概率x 时,建筑企业“合谋”的期望效用UB1和“不合谋”的期望效用UB2分别为:UB1=xy[HG+(1-ϕ)N-M]+x(1-y)(H-G+N-M)+(1-x)(H-G+N-M)
令UB1=UB2,解得
当银行的“监管”概率X=X0=(N-M)/Yϕ N 时,建筑企业选择“合谋”和“不合谋”的收益一样;当银行的“监管”概率X>X0=(N-M)/Yϕ N 时,建筑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合谋”;当银行的“监管”概率X<X0=(N-M)/Yϕ N 时,建筑企业的最优选择是“合谋”。
③核心发包企业决策分析。
当给定银行的“监管”概率x 时,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期望效用UC1和“不合谋”的期望效用UC2分别为:UC1=xy[P-H-G+(1-δ)M]+x(1-y)(P-H-G+M)+(1-x)(P-H-G+M)
令UC1=UC2,解得
当银行的“监管”概率为x=x1=1/yδ 时,核心发包企业选择“合谋”和“不合谋”的收益一样;当银行的“监管”概率x>x1=1/yδ 时,核心发包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合谋”;当银行的“监管”概率x<x1=1/yδ 时,核心发包企业的最优选择是“合谋”。
经上述分析可知,三方博弈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为(z0,x0)、(z0,x1)。银行可以通过降低z0,来制止建筑企业和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由式(1)可以看出,通过优化监管成本(K)、提高对建筑企业(ϕ)和核心发包企业(δ)的惩罚力度,来实现降低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概率。由式(2)、(3)可以看出,银行可通过提高银行的监管成功率(y)以及加大建筑企业(ϕ)和核心发包企业(δ)的惩罚力度,来减少自身的精力投入。
战略合作模式是指在整体目标的指引下,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建筑业企业多而繁杂、分散且流动性大的特点更适合银行建立战略合作模式。通过在建筑供应链金融中引入战略合作模式,与建筑业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降低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风险,实现共赢。战略合作模式中,银行依靠核心发包企业的市场,核心发包企业借助银行的资金获得自己期望的建筑产品。战略合作模式下的建筑供应链金融设计主要包框架构建、核心发包企业管理库构建、建筑企业管理库构建三个方面。
3.1.1 战略合作模式框架构建
当建业提交融资申请时,银行先确定是否已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当已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时,银行可直接根据战略合作管理库中的标准,确定是否与其签订合同、贷款额度是多少等信息;当未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时,需要按照正常流程资质审核、确定贷款额度等,具体流程见图2。战略合作模式的建立能减少银行对重复贷款企业资质审核等方面成本的投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图2 战略合作模式下的建筑供应链融资流程
3.1.2 核心发包企业管理库构建
构建核心发包企业战略合作管理库,首先需要建立战略评选标准,再考核企业的经营状况、规模、资质等基本情况,并对通过实地考核的企业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主要是从合同履约情况、项目完成质量等方面对企业一段时间内的业绩进行评价。当企业已建立合作关系时,每一年度还要对其进行年绩效考核,作为是否继续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依据,具体流程见图3。
图3 核心发包企业战略合作管理流程
3.1.3 建筑企业管理库构建
构建建筑企业管理库也需要先建立继续合作评判标准,再将建筑企业信息纳入库中,根据合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划分等级,对符合符合要求且信誉等级高的企业在未来合作过程中提高其贷款额度;符合要求信誉等级不高的企业未来继续合作;不符合要求的淘汰未来不再合作,具体流程如图4 所示。
图4 建筑企业战略合作管理流程
战略合作模式下的建筑供应链金融博弈模型假设在包含上文假设条件的基础上,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假设:
假设6: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顺利完成借还款且未合谋时,将有利于与银行的未来合作。
假设7:项目能顺利完成,只要银行未发现合谋,便认定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未合谋,建筑企业、核心发包企业将获得未来合作的优惠收益E 和F。
假设8:当银行发现合谋时,建筑企业和核心发包企业未来与银行的合作将受到影响,损失分别为T2和T3。
假设9:银行构建战略合作模式能减少同一企业资质审核等方面的成本投入,提升效率,效益为U。
战略合作模式下的建筑供应链金融合谋行为三方博弈效用矩阵见表2。
表2 供应链金融合谋行为效用矩阵
①银行决策分析。当给定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概率z 时,银行选择“监管”的期望效用UA1*和“不监管”的期望效用UA2*分别为:UA1*=yz(G+U+ϕ N+δM-K-T1)+(1-y)z(G+U-K-T1)+(1-z)(G+U-K)
令UA1*=UA2*,解得:
②建筑企业决策分析。当给定银行的“监管”概率x时,建筑企业“合谋”的期望效用UB1*和“不合谋”的期望效用UB2*分别为:UB1*=xy [H-G+(1-ϕ)N-M-T2]+x(1-y)(HG+N-M+E)+(1-x)(H-G+N-M+E)
令UB1*=UB2*,解得
③核心发包企业决策分析。当给定银行的“监管”概率x 时,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期望效用UC1*和“不合谋”的期望效用UC2*分别为:UC1*=xy[P-H-G+(1-δ)M-T3]+x(1-y)(P-H-G+M+F)+(1-x)[P-H-G+M+F]
令UC1*=UC2*,解得
经上述分析可知,三方博弈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解为(z0*,x0*)、(z0*,x1*)。由式(4)可以看出,通过提高对建筑企业(ϕ)和核心发包企业(δ)的惩罚力度,来降低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概率,以阻止其合谋。
银行通过建立战略合作模式,简化融资程序,提升效率,且使得建筑企业、核心发包企业合谋时不得不考虑未来合作的影响。由式(5)、(6)可以看出,通过提高银行的监管成功率(y)、增强对建筑企业和核心发包企业的惩罚力度(ϕ、δ)、加大建立合作关系的优惠(E、F)、惩罚力度(T2、T3),来降低监管频率,减少自身精力的投入。
通过对比两种博弈结果可知,当给定建筑企业和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概率z 时,银行监管与不监管的期望收益的解z0=z0*。当给定银行的监管概率x 时,两种模式下的建筑企业合谋与不合谋的期望收益的均衡解分别为x0和x0*。
因为y(ϕN+E+T2)<yϕN,所以x0*-x0<0,即战略合作模式下的建筑企业合谋概率低于没有无战略合作模式的建筑企业合谋概率。
当给定银行的监管概率x 时,两种模式下的核心发包企业合谋与不合谋的期望收益的就能解分别为x1和x1*。
因为y(δM+F+T3)<yδM,所以x0*-x0<0,即战略合作模式下的核心发包企业合谋概率低于无战略合作模式的核心发包企业合谋概率。
综上所述,与无战略合作模式的建筑供应链金融相比,战略合作模式对银行监管概率没有产生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概率。银行建立战略合作模式使得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时不得不考虑未来合作的影响,让其更加遵守规则。同时,出于未来合作的考虑,核心发包企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建筑企业的监督作用,正向刺激其与银行积极合作,进而降低合谋风险。
虽然战略合作模式的建立能降低合谋风险,但我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把控:①提高对合谋的惩罚力度(ϕ、δ)。银行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加大对建筑企业、核心发包企业的惩罚力度。同时,要注意被惩罚对象的赔付能力,控制惩罚力度,以免引起被惩罚对象逆反心理,导致其不满情绪,影响整个供应链融资的正常进行。②提高监管成功率(y)。一方面,银行应完善监管制度,用明确的制度安排,降低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的合谋积极性,从而达到防止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目的。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曝光,建立银行贷款信用体系,将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公布,达到威慑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的目的。③合理权衡奖(E、F)、惩机制(ϕ、δ、T2、T3)。由以上研究可知,加大奖励、惩罚力度能降低建筑企业与核心发包企业合谋概率,但过分加大奖、惩力度会影响银行自身收益甚至造成损失,取得适得其反的效果,因此,如何权衡奖、惩机制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当惩罚机制成本低且威慑力很大时,银行可降低优惠力度,提高惩罚力度;当惩罚机制成本很高时,银行可提高优惠力度,降低惩罚力度。
本文提出战略合作模式,并将其用于建筑供应链金融中,能降低核心企业与建筑企业的合谋概率,促进供应链金融在建筑领域的发展。通过上述博弈分析,能得出以下几个结论:①银行可通过提高对合谋行为的惩罚力度,来预防合谋的发生;②在建筑企业和核心发包企业赔付能力一定时,银行可通过提高与建筑企业、核心发包企业未来的合作惩罚力度,来预防合谋的发生;③银行可通过加大与建筑企业、核心发包企业未来合作的优惠力度,来增加企业的工作积极性,来预防合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