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叔俨
乘法分配律复杂、困难却运用广泛。学生学习零散、孤立,就题教题、机械套用知识,脱离真实世界,归纳总结不充分的浅表学习,导致公式、概念熟记,基本题型掌握,但是稍加变式便无从下手。在“以学定教,学为中心”理念的指导下,我们要改变现状,促成深度学习的发生。从学习的过程和结果分析,“深度学习是指在理解学习的基础上,学习者能够批判性地学习新的思想和事实,并将它们融入原有的认知结构中,能够在众多思想间进行联系,并能够将己有的知识迁移到新的情境中,作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学习。” 但深度学习不是偶然发生的,教学的引导很关键。笔者将就实践中若干促进深度学习的教学策略进行探讨。
一、系统研读教材,做好整体教学
运算定律单元编排在人教版四年级,简便计算题型随之出现。学生容易误解乘法分配律是刚学并且只用在简便计算中。这种认知偏差,不利于乘法分配律的学习,甚至影响学生乘法竖式算理的掌握和简算意识的培养。布鲁纳强调知识的整体性,任何学科的知识都是充满关系的有机整体。它要求我们在平时的细节教学中,不仅要了解内容本身的规定和含义,还要求以整体观念为指导,瞻前顾后。
乘法是把几个相同加数合并。乘法分配律和乘法结合律是把乘法再拆分,是随着乘法出现的,体现了数学对简便的追求。二年级学习乘法时就可以渗透。如:6×8=48可以看成是5×8+1×8=48,6×7+6×1=48,3×2×8=48,6×4×2=48等等。不同拆法可以沟通不同口诀之间的联系,验证口诀,拓展思维。乘法分配律在解决复杂问题的时候更能体现出优势,因此可以用表外乘法举例,比如12个6相加,为了简便就合并写成了6×12。因为6×12没有口诀并且不太好算,所以把6×12进行了再拆分。可以拆分成6×4+6×4+6×4,6×6+6×6,6×9+6×3,6×10+6×2等乘加混合的方式,实际运用了乘法分配律。前两种是均等拆分,每份的数量都一样,因此还可以写成(6×4)×3及(6×6)×2的连乘方式,实际运用了乘法结合律。教学时搭配点子图让学生进行合并和拆分,使得思考过程更加直观,符合学生思维的阶段性特点。二年级的学习任务是让学生初步体会到乘法是合并,乘加混合和连乘是再拆分。经过了再拆分,使得表外乘法也可以运用口诀进行计算,甚至可以使得一些计算变得更加简便。
三年级乘法竖式的原理相同,回顾二年级内容再出示例题:14×12=?方法的一致性为学生指明了自主探究的方向,降低了迁移的难度,加深了学生的理解。如:(1)14×10+14×2(2)10×12+4×12(3)14×4×3(4)14×2×6等其中(1)、(2)的方法是两位数乘法的原理,也是乘法分配律的重要应用。因为横式是算理,先理解横式的书写,然后才是算法,即竖式的书写。增加一组数字如13×11,让学生进行点子图的操作和对比,再归纳总结。三年级的学习任务是引导学生发现拆分要根据数字的特点,双数才可以均等拆分,任意数都可以进行非均等拆。非均等拆分更具一般性,因此竖式依托乘法分配律逐位相乘再相加成为必然,这也是三年级乘法竖式的算理根源和数学思想。
经过铺垫,四年级的乘法分配律教学就可以让学生沿用一致性进行迁移,此时不能仅停留在乘法分配律的概念和机械练习,要进一步总结、深化,引导学生将知识通过导图进行串联。四年级的学习任务是理解乘法的再拆分中,乘加混合的一类称为乘法分配律,连乘的一类称为乘法结合律。等分和不等分都可以写成乘法分配律,其中等分的情况还可以写成乘法结合律(见图1)。从这点来说,乘法分配律包含了乘法结合律。这样不仅深化了学生对知识的整体理解,还把容易混肴的知识进行了区别和联系。五、六年级学习的乘法分配律只是数的范围扩大了,计算的原理无异,可以让学生尝试自主进行方法的迁移。
教学一致性的保持,使得学生把乘法分配律和乘法结合律融入到乘法的学习当中,从整体视角,抓住核心,建立結构,利用迁移,学会联系地思考问题,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实现深度学习,促进思维可持续发展。减负提质增效,落实核心素养。
二、借助问题情境,理解定律本质
数学的抽象性和小学生思维的直观性存在矛盾。生活化的问题解决,可以调用学生的经验和积极情感。有现实背景和数量关系支撑,能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定律本质。
例一:A学校有40名同学参加运动会,需要统一服装。上衣一件46元,裤子一条54元,一共需要多少钱?可以分别算出40件上衣和40条裤子的总价,再相加。即:46×40+54×40=1840+2160=4000。或先算出单价和(成套价),再乘数量。即:(46+54)×40=4000。结论:46×40+54×40=(46+54)×40。
例二:A学校有17名女生和23名男生参加运动会,每名同学车费25元,车费一共多少钱?分别算出男女生的车费,再相加。即:25×17+25×23=1000。或先算出人数和,再乘单价。即:25×(17+23)=1000。结论:25×17+25×23=25×(17+23)。
以上两道题都可以用乘法分配律先合并后计算。区别是具体情境中单价(每份数)相等时,可以先求份数和再求总价;份数相同时,可以先求单价和(成套价)再求总价。抽象的定律有了现实背景的支撑更容易理解。借由学生最为熟悉的单价、数量、总价的数量关系,推广到每份数、份数、总数的数量关系,就可以涵盖大部分的解决问题使用乘法分配律的情况。
例三:B学校参加运动会的同学有102人,每位同学餐饮费45元,一共要花多少钱?这道题是乘法分配律的逆用,属于易错题,容易写成:45×102=45×(100+2)=45×100+2。结合情境再与例二对比可知,单价相同时,计算总价可以根据需要把数量合并(或拆分),使计算简便。即:45×102=45×(100+2)=45×100+45×2=4500+90=4590(元)。
日常教学中更多的是学生根据问题情境,抽象出数量关系,列出算式,通过计算算出得数,从而解决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学生经历了太多从形象的情境到符号的提炼活动。根据计算题编应用题,恰恰采用了相反的策略,即从抽象的符号与算式,到具体的问题情境,丰富了计算的内涵,赋予了计算现实的意义。
例四:25×44=?①25×40+25×4:书包一个25元,第一次买了40个,后来又买了4个,一共需要多少钱?②25×40+4:书包一个25元,买了40个,后来包装又花了4元。一共需要多少钱?③25×40×4:书包一个25元,一个班级40人,给4个班级买书包一共需要多少钱?④25×4×11:书包一个25元,一个小组4人,买11个小组一共需要多少钱?
通过编题可以让学生把乘法分配律的模型和生活问题联系起来,帮助学生理解并检验运算律。对易错题进行题组编制,暴露由简单模仿造成的错误,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促进深度学习,理解运算定律的本质。
三、系统归纳总结,形成知识网络
简便计算贯穿始终,运算规律纷繁复杂,学生经常把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混肴(见上文例四)。学生学会梳理知识,建立起知识之间的联系,能透过复杂事物的表象抓住其规律和实质,是学生解决综合性问题的基础,也是初步建立小学生系统新思维,培养思维深刻性的关键。
梳理角度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帮助学生更全面、深刻地理解知识,可以适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简便计算实际是一种思想,方法多样,归纳可以提高学生简算意识。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减法都可以转化成加法,乘除同理。学生虽然还没有学,但是通过合情推理可知同级运算中,数可以带着前面的符号改变顺序,可以用“同级运算交换律”来概括加法交换律、乘法交换律,“带符号搬家”等运算律。同样可以用“同级结合律”来概括加法结合律、乘法结合律、减法性质、除法性质等,这些运算律都是属于同级运算,并且都有添、去括号,逆运算符号后面添、去括号需要变号。分类后,运算定律从原来的5个归纳为3个,并且涵盖了一些运算规律。从符号角度很容易区分乘法分配律和其他运算律,因为乘法分配律是唯一跨级的运算定律。知识的串联,减少了知识的冗余和记忆的负担;自主建构,促进了学生的思辨,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指向了深度学习。
深度教学关注结构,重串联;关注探究,重思辨;关注体验,重迁移。深度教学是引导学生深度学习的教学,不是追求深和难的教学,是追求一致性和系统性、生活化和个性化、“减负”和创新的教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