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孟侯
海葬缘起不得已
海葬的出现,其实不是什么壮举,可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也可以说是顺其自然:渔民、海员、水兵出海去,在航行过程中有人突然生病亡故,有人突然战斗牺牲,那一刻,船在大洋大海,不可能一两天就靠岸,船上也没有条件对尸体进行冷藏。
怎么办?只能对不起了,只能把逝者送入大海,送入波涛——这大概就是人类海葬之雏形了。
真正像点样子的海葬据说还是北美海盗搞出来的:一旦海盗兄弟死了,海盗头目就弄一艘载尸小船,挂上帆,把死者装上去,风一吹,小船兜着风,便漫无目的向外海漂游。如果小船翻沉了,就连同死者一起翻沉;如果不翻沉,那就永远在无边无垠的大海上漂啊漂……想不到凶神恶煞的海盗对于海葬的做法很有点浪漫色彩,很有点情趣。
海船出海,无论是水兵还是渔民、海员,同甘苦,共命运,一艘船合一条命,船在人在。他们相互之间的感情比在工厂里干活的师兄弟要深厚得多。渐渐的,他们觉得有点不對劲,怎么能一送了之就海葬了呢?这也太不把自己的兄弟当一回事了,应该隆重一点、庄严一点,毕竟是生活在同一甲板上的!于是,慢慢的,海葬有了某种仪式,最后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有位海葬船的船长实事求是地分析,中国希望海葬的人大致有这么4种情况:
第一种,是因为死者已经不能葬入祖坟(如果死者是在生活的城市亡故的,那么他的尸体是不被允许由城市运往自己的农村老家和老祖宗埋在一起,只能就地火化)。
第二种,是买不起墓地的。在具有规模的比较正宗的公墓里,不足2 m2的墓地要价10~20万元是稀松平常的,反正比城市楼房的价格还要贵。大多数送葬的人想,这是最后一次了,贵就贵吧。
第三种,是对大海十分迷恋的人,是对大海有特殊感情的人。
第四种,是响应国家号召,响应丧葬改革政策的……
海葬在美国是高级礼遇
在我们中国,死者和家属选择海葬的连1%都不到,绝大部分人还是在陵园择地,买了墓穴,买了石碑,买了松树,然后让死者入土为安,一定要“入土”——这是传统做法和传统想法。
民政部门多年前大力倡导人们采用海葬,说所谓海葬就是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说这是继火葬之后的一项重大改革;说这是文明社会的一大标志;说这是节约土地,移风易俗……苦口婆心,反复宣传,长期动员,然而,收效甚微。
可是在美国,倘若提出海葬申请,是不可能都得到批准的。一些达官贵人看到海葬很有浪漫色彩,似乎比土葬更加干净彻底,于是想效仿,然而,他们也不一定得到批准,有钱不是万能的。一个美国公民只有对国家作出了杰出贡献,或者在某一领域创造了辉煌成就,才可以提出海葬申请,才可能被批准(请注意,是“可能”)。而能享受这种被视为高级葬礼的人,大多是已故海军官兵,包括海军陆战队的退伍军人。
其程序如下:先由死者家属向分布在美国8个地区的机构提出申请,经过资格审查,批准了,家属才会得到通知,何时将死者遗体送入指定的军港。
葬礼一般不让死者家属参加,只能在军港码头前举行悼念仪式。但是,海葬完成之后会得到一个很好的交代,海军部门会把葬礼的录像带邮寄给死者家属,同时邮去的还有鸣枪的弹壳、覆盖棺材的军旗、海葬地的海图,等等。
在军舰上举行的海葬是特别庄重、特别规范的。一开始,舰艇降半旗,轮机停止运转,甲板上播放安魂曲,接着由身披黑袍的牧师祈祷,再由身穿白色礼服的水兵举起右手,向死者致敬。下葬口令发出后,棺材两边的8个水兵托起棺材,将它送出舰外,前面的水兵松手,后面的水兵向上抬起,棺材便在军旗下缓缓滑入大海;这一瞬间,鸣枪三声……如此这般,全部海葬仪式才算结束。
对于特别重要的人物,海军还会派出军乐队,到甲板上去演奏《安魂曲》、《葬礼进行曲》,等等。
美国海军会尽量满足已故水兵的要求。譬如:有一个潜艇的鱼雷兵在遗嘱上要求死后把他的遗体放在潜入深海的潜艇鱼雷发射管中火化。没想到美国海军竟然满足了这位鱼雷兵的请求。
我对潜艇缺少研究,我的疑问是:海军为了让鱼雷兵火化在发射管中,是不是要专门加热发射管?是不是要专门发射一枚鱼雷?如果真是这样,代价是不是有点大?不发鱼雷,发射管能单独把人发出去吗?能单独把人火化吗?
反正,海葬在美国成为一种荣耀、一种礼遇、一种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的仪式。
中国海军是不承担海葬任务也不接受海葬申请的。当官兵在海上牺牲或病故时,一般要尽可能把水兵遗体转运到陆地上处理。如果无法及时转运到岸,根据海军首长的指示,才在海上举办海葬。
中国的仪式是这样的:首先,水兵先对死者进行卫生处理,换上新军服,然后把遗体放在木板上,把木板抬到栏杆之上(死者脚腕上已经系好一个重物,以便下沉)。军舰政委致悼词之后,士兵抬起木板的一头,让遗体缓缓滑入水中。
此刻,不只是这艘军舰要降半旗,要奏哀乐,附近航行的军舰都要这样做,大家向死去的战友告别致哀。
上海的海葬在长江口举行
中国有海葬服务的机构一般都在沿海城市,大连、天津、上海、广州,等等。
上海的海葬是从1991年开始的,当时有个统计资料显示:上海每年死亡人数是8万。从1984年到1990年,上海累计火化了遗体56万具,保留下来的骨灰绝大部分都在本市安葬。
问题来了,即使一个小小的骨灰盒(不是和人等高的花费不少木头的棺材),一年也要占用土地100亩;如果不下葬,而是寄放在室内,每年也需要建造2 000平米放骨灰的楼房或宝塔。
根据这个数据,上海市政府批准了海葬,否则占地占房太多,更因为国家民政部早就提倡骨灰处理多样化,可以把骨灰撒入大江、大海和大地。
上海的海葬地一般选在长兴岛和横沙岛之间,这地方水动力很足,江水会把骨灰全部冲到大海去。长江上游每年带入东海的泥沙有5亿 t,而每年上海海葬的有800多人,每人骨灰算其重500 g,那么撒入大海的骨灰也只有0.5 t左右,这对于泥沙量以及海洋的稀释能力来说只是个极小的量。
那么,骨灰冲到东海去了,会不会对海洋造成一种新的污染?有市民很担心这个问题。上海的环境监测部门对骨灰进行科学检测后指出,骨灰成分是无害的,不会引起海洋污染,可以放心。
还有市民担心:生病死亡者的骨灰,会不会对海水有害?会不会造成污染?环境监测部门的答案是:死者经过800℃~1 000℃高温焚烧,剩下的骨灰不再有传染性,可以放心。
如今,家属委托上海海葬服务中心举办海葬,仪式大体如下:船开到长江口,家属先向死者献花篮,然后默哀3 分钟,然后由丧家代表发言,悼念亡者,寄托哀思,然后请死者生前有关单位领导发言,表一表丰功伟绩,说一说人品道德,然后把鲜花和骨灰相拌后撒入大海,然后向亡者骨灰撒入的水域撒鲜花……最后,船舶鸣笛返航。
两位了不起的海葬船船长
山东人倪福军一开始不是驾驶海葬船的,他运营的是自己的客货船,短途来回,赚钱快。
有一次,船上来了一拨白发人,来送一个20多岁的黑发人,小伙子只有20岁,因为车祸而丧生。白发奶奶说孙子喜欢大海,一定要把孙子送到海上,一定要让孙子海葬。老人家恳求载货运货的倪船长跑一趟外海,把孙子平平安安送走。倪福军勉强同意了。上船后,一家人号啕大哭,其状惨不忍睹。倪福军也在一旁流泪,这一刻,他觉得把不幸去世的人送出去海葬,是积德的,至少也是帮助逝者完成人生的最后一场告别,使生者能从中得到安宁和抚慰。
从此,倪福军就变成专门送逝者去海葬的船长了。虽然绝大部分船长是不希望驾驶海葬船的,虽然绝大部分中国人是不希望死后海葬的,因为他们都觉得不吉利。
大连有条汉子叫陈琦,从国营企业辞职后自己买了艘船,带着游客到海上旅游、钓鱼、观海景。可是生意一直不温不火,他叹息:“什么时候才能挣回买船的钱呢?”欠着债呢,压力太大,想象中在海上搞旅游生意一定火爆。
1997年,大连市政府开始提倡海葬,可是,要实施起来很难,因为找不到愿意运送骨灰的船,用后来的话说就是找不到“海葬船”。登报找,电视广告找,叫业务员出门找,还是没音讯,谁愿意经营“海葬船”啊?
陈琦有个朋友在大连民政局工作,有一次朋友前来请他帮忙:“用你的船送一次骨灰到海上行不行?撒完了骨灰就回来。政府现在提倡海葬,我们下面的职能部门总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对不对?你帮我一个忙。”
陈琦很警惕地问:“跑几次?”
朋友说:“只跑2次。”陈琦琢磨,反正旅游生意不好,做2次海葬没有什么大碍,一切都在神不知鬼不觉之中进行,谁知道谁呀?他默默点头同意。
那时候,谁都没有经验,到了指定海区,家属就解开布袋,把亲人的骨灰往海里撒,风刮了起来,灰扬了起来,吹得人一脸骨灰,甲板上也都是骨灰;那时候也没有哀乐,没有鲜花,也没有降解罐(这是一种装骨灰的容器,底部有10个小孔,罐子装入骨灰放入水中,过了30 分钟,降解罐就会溶解在海水中)。
做完两单海葬生意,陈琦船长继续做他的旅游生意。没想到生意越来越糟糕,断崖式下跌。于是他降价拉客,票价比别的旅游船便宜。可是,一点效果都没有,没有人愿意上他的船出海旅游。他懊悔不已:不该答应民政局朋友的,果然是不吉利!生意没了呀!后来陈琦才知道,同样做海船旅游生意的船主拉生意时对客人说:“他,那个姓陈的船长,他可是拉死人的,虽然便宜,你敢不敢坐?你想坐你就去坐好了。”
就这样,陈琦船长“开弓没有回头箭”了,只能开始做海葬生意。
2012年,辽宁省政府大力推广海葬,进行深入的殡葬改革,还对集体海葬发放政策补贴。陈琦干脆成立大连海葬服务中心。开始,船上工作人员只有两三个人,陈琦把自己妻子和儿子都搭上了;开始,只有一艘船;后来,有4艘船了,工作人员也增加到十多个人。生意做起来了。
陈琦的4艘船可以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可以举办集体海葬;可以VIP私人包船(如果包船,只有这一家人搭船出海海葬);可以由客户指定把船开到比较远的海域;也可以根据死者的爱好布置海葬船……几乎有求必应。
没想到的事情又发生了,码头边上有个房产商把陈琦告到法院,说他这个海葬船停靠的地方影响了他建造的楼房的销售,败了风水,现在没人愿意买他的楼房。叫陈琦滚,滚得远远的!
法院调查后发现,陈琦的码头和船队落户此处是2012年(还是政府建议他在这里建点的),而房产商建造的商住两用楼是2013年:明明知道陈琦的海葬船队在此,你要造房子那就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責任。法院分得清先来后到。
有人问海葬服务中心主任陈琦:“你自己百年之后会不会选择海葬?”
陈琦说:“选择海葬吧,但是我要把我的骨灰嵌在环保水泥制成的人工礁石中,再刻上自己的名字。”陈琦的妻子则说:“我将来也选择海葬吧,下去的话,得有多少人认识我,我觉得挺好。”
这夫妇俩干的是别人瞧不上的活儿,可是他们很幽默,很浪漫,也很有担当。
有专家估计,要在中国普遍实现海葬,大约还需要100~150年,这个弯子是不容易转的,你想想,不入土,要入水了,连骨灰盒都不保存了,而1949年以前,中国人死了都是装进棺材埋入地下的,火化的都没有。直到1954年,国家提倡火化,那时候有多少人想不通:为什么要火化?为什么不能睡棺材?这个弯子转了几十年才算转过来。
我认识不少海员,有两个海员跟我说:“我去世后选择海葬。”
《红楼梦》里,林黛玉有句话,叫作“质本洁来还洁去”。我稍微动两个字,叫作“质本海来还海去”,是否妥当?
选自《航海》